我国政府管理民营企业职能探析

我国政府管理民营企业职能探析

杜杰[1]2004年在《我国政府管理民营企业职能探析》文中研究表明政府对企业组织的管理活动是其经济职能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是随着一定社会的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变化而变化的;我国政府管理民营企业职能的确立体现着新时期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型,这是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兴起及逐步完善的;同时,这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换句话说,我国政府企业管理职能转型是国民经济体系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从单一经济运营模式走向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转型中的重新定位。 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其经济管理的本质职能就是制定和监督“市场游戏规则”,提供“服务”。相应地,对政府的权力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给予限制,这就必须准确合理地界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构建新型政企关系模式。文章认为,其根本内容和目标就是构建有效的政府、市场化的企业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形成叁位一体的国民经济运行系统。而从改革开放的实践路径可以看出,我国经济运行系统目标就是建构市场、企业、政府叁位一体的现代经济运行系统,其中政府作为支持系统的作用无疑是主导性的和第一位的。 回顾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初始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民营企业萌发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历史性特点,而这与我国政府的渐进式的推进作用及管理方式是密切相关的。一方面,我国政府对民营企业的认识及管理渐趋成熟:另一方面,从深层次看,政府企业管理职能转型具有明显的滞后性,造成对民营企业管理仍然存在许多方面的不足和缺失。 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及政府管理方式的进一步完善,一直作为我国渐进式改革的基本问题而为学者们所高度关注和研讨,也是我国政府所不断指明并要求解决的问题。文章依据上述基本思路,结合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现时特点及其国际化竞争环境,着重从制定政策法规、构建市场体系、宏观调控、监督管制、规划和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六个方面论述了我国政府管理民营企业职能的基本内容及其实现方式。 文章主旨及理论视角在于探析我国政府企业管理的“职能”定位及其转型问题,属制度性范畴,因而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的一般性模式。

崔彩周[2]2006年在《政府管理角色的创新与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在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日显重要。研究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用实证分析与理论论证结合的方法,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国家学说作为理论指南,结合政府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法学基础理论,提出构建政府管理角色创新条件下的中小企业发展理论框架。 本文认为,中小企业发展除了主要靠其自身努力外,外援性力量同样很重要,其中最大的外援力量来自于政府。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行为是政府经济职能的重要体现。在新形势下,政府要根据市场发展与中小企业成长规律,实施管理角色的创新亦即政府管理创新,以更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 在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上,政府管理创新主要体现在创新管理理念,即以科学发展观和市场发展的眼光调整政府管理思维。创新扶持政策,包括产业政策上对产业选择、产业发展等予以指导和扶植;财政政策上推行多层次的税收优惠,以及在政府采购与政府财政投融资上予以政策倾斜;融资问题上,建立健全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规范直接融资,完善担保制度以推动间接融资发展,创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完善风险投资制度;在人力资源上,推进人才中介市场建设,并以中介市场为平台,实施对人才的多方位优惠服务,对农民工要秉持“着眼长远、把握全面、以人为本”的战略思维,妥善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政府管理创新也体现在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上即健全法制、革新政府规制制度;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即完善市场中介组织建设,推进信息社会化服务顺畅实现等;创新区域政府中小企业管理方式,即区域政府对中小企业管理既要坚持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中小企业管理共性,也要体现地域管理的特色性。

王峰[3]2008年在《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民营经济开始迅猛发展,一跃成为中国经济最有活力的增长极。重庆在改革开放以后,民营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尤其是直辖以来,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势头,由国民经济的“重要补充”发展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缓解叁农问题,增加财政税收,发展开放性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支撑重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然而,重庆民营企业将进入“二次创业”发展的重要阶段,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如果民营企业不能拓展其融资渠道,将无力维持现有的增长速度,企业的发展也会缺乏后劲。本文立足重庆市实际,以研究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为目标,对重庆市民营企业发展现状、融资方式及结构、融资困境及对策建议进行一系列完整的分析阐述。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现状,系统归纳总结了相关研究成果,其中对国内的研究成果从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融资难成因、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等叁方面进行了分类归纳。其次,本文第二章运用大量数据分析,真实详尽展现了目前重庆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和积极作用,并指出重庆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制约,尤其是融资难问题。接着,对重庆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进行深入挖掘,本章在对融资、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等概念做了界定和介绍后,结合“啄食顺序理论”以及“金融周期成长理论”分析了重庆民营企业的融资次序及结构,并从融资环境、内源融资能力、外源融资能力等叁个方面将重庆民营企业与发达地区的融资状况做对比分析。继而,在第四章中,着重探讨了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成因。本章对于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做了相应的解释,分别用制度障碍、比较风险系数假说以及信息不对称叁个理论来从叁个方面来对民营经济融资难这个普遍现象做一经济学阐释,接着结合重庆民营企业具体状况来从内因和外因分别透彻剖析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特殊成因。最后,本文对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对策和建议。第五章对应第叁及第四章阐述的状况和提出的问题,从重庆民营企业自身、政府、银行以及社会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缓解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黄超[4]2011年在《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的行政法规制研究》文中指出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融入了自然垄断行业放松规制的潮流中,但是由于中国计划经济根深蒂固的影响以及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依然存在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局面严重影响着自然垄断行业的效率与发展。伴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如何将关乎社会福祉、民众利益的自然垄断行业纳入到法律规制体系中显然已经成为亟需解决的行政法问题。本文的写作目的,亦在于从行政法的视角,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重新审视自然垄断行业,试图找到一条路径,使自然垄断行业的运行可以完全纳入行政法的监督当中,从而可以确保其健康、高效发展。本文以自然垄断行业的行政法规制失效原因分析以及行政法规制体系网的构建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了以下几部分:导论部分,对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以及研究思路进行了简要说明。第一章,首先对自然垄断的理论以及自然垄断行业行政法规制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然后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最后分析了当前行政法规制的现状以及失效的原因,为下文具体规制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第二章,围绕准入规制,分析了准入规制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具体的准入规制策略,并着重探析了行政特许权这一准入制度。第叁章,以内部性规制为主线,首先重点论证了质量与价格规制,包括质量与价格规制的重要性、发达国家质量与价格规制的先进经验以及提出我国具体的质量、价格规制策略;其次简略的阐述了其他内部性规制(结构、联网、投资);最后,对内部性规制常用的规制手段——行政合同进行了相关法律分析,以试图完善其在自然垄断行业的运用。第四章,以外部性规制为中心,重点阐述了影响自然垄断行业发展的毒瘤——行政垄断。通过分析行政垄断在自然垄断行业的表现形式、存在原因、规制现状,提出了具体杜绝行政垄断的策略——建立独立的规制机构,并由此引申出对规制机构的规制探讨问题。第五章,以自然垄断行业——中国电力行业为实例,首先阐述了中国电力行业当前规制现状以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之后将电力行业置身于前面四章所构建的规制网体系内进行分析,探讨自然垄断行业行政法规制体系的可行性。

李伟才[5]2011年在《民营企业品牌打造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我国政府管理民营企业职能是中国社会经济和政治体制变化转型的产物和体现。本文立足于这一前提,试图探析在新的市场经济背景下民营企业品牌打造过程中的政府职能的发挥。

蔡冬乔[6]2014年在《我国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职能探析》文中研究指明慈善是指在政府倡导、帮助和扶持下,个人或者群体自愿的通过社会组织机构或其他途径,向社会或个人无偿提供钱物以及劳务等,旨在改变受助者生存环境的援助行为。随着经济发展,贫富差距加大成为阻碍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作为我国“第叁次分配”的主要组成部分,慈善事业当仁不让的成为社会和谐的“稳定器”。目前,我国实行政府主导下的协作模式,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引导、促进、监督慈善事业的发展。政府应致力于努力构建“大社会、小政府”的社会管理模式,实现慈善事业的和谐发展。近年来,我国慈善界接连爆出“郭美美事件”、“尚德诈捐门”等慈善恶性事件,说明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慈善事业的发展存在着诸多问题,政府作为引导者、监督者责无旁贷。因此,明确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职能尤为重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文章的行文背景并明确了研究意义,同时将所涉及的书籍、文献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为行文有借鉴意义的文献综述。文章共有图3幅,表3个,参考文献30篇。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我国慈善事业中共有制度建设存在漏洞、慈善捐赠意愿动力不足、慈善组织“行政化现象严重”、慈善组织公信力缺失等四大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分别分析了具有代表性的美国、英国、加拿大、新加坡四大发达国家慈善模式,总结其经验。最后笔者从政府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服务等四大政府职能角度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政治政策决定慈善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经济税收是慈善事业的物质激励利器,文化是中华民族慈善事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所在,社会服务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航向标。虽然我们目前的慈善水平和期望之间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但是我们相信通过对政府职能的探索与改革,中国的慈善事业水平在未来会达到质的飞跃,真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人民。

杨筱[7]2015年在《国防知识产权交易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竞争力提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推动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已成为驱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国防知识产权是国防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不仅能够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还蕴含着巨大的经济潜力。然而,当前我国国防知识产权交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大量国防知识产权停留在一次性任务应用,甚至作为技术储备被束之高阁,创新驱动效应不明显,还处在从发展拉动创新向创新驱动发展的过渡阶段。因此,必须加紧研究推进国防知识产权交易的方式方法。本文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从治理的角度研究了如何推动国防知识产权交易的问题。治理的目的在于构建合适的体制机制,保障国防知识产权交易更好地进行。以国防知识产权交易为分析对象,从交易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入手,逐步构建出适用于多样化国防知识产权交易治理体系。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国防知识产权及其交易本质研究。首次提出国防知识产权具有资本属性,具有保值增值的本质特征。推动国防知识产权交易的重要价值在于让国防知识产权在参与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实现保值增值,并激励创新,最终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其驱动作用不仅表现为提高战斗力和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还在于驱动经济增长。但定量分析表明,当前我国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的驱动效应不明显,因此需要研究如何对国防知识产权交易进行治理。2、国防知识产权交易系统分析研究。国防知识产权交易方式的实质是制度安排,本文详细分析了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的交易主体、交易关系、交易现状和制度环境,提出了国防知识产权转化的四种交易属性:保密性、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其中保密性是国防知识产权转化交易与其他交易相异的首要属性。3、国防知识产权交易的四种治理结构研究。分析表明,为降低国防知识产权交易的交易成本,治理结构必须与交易属性相匹配,根据国防知识产权交易的交易属性,将国防知识产权交易的治理结构划分为:市场治理、科层治理、双方治理和叁方治理四种,从而创造性地构建出多样化的国防知识产权交易治理体系。四种治理结构同时存在、各有特点,是相互竞争和相互替代的组织资源配置方式。不同的治理结构不存在本质上的优劣,只有与国防知识产权交易的交易属性相匹配的治理结构才是适用的。针对每种治理结构的特点和不足,本文通过系统分析、案例分析、建立数理模型、博弈模型等方法,提出了完善的相关办法。

毛明明[8]2016年在《当代中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辉煌成就和明显进步的同时,公众对教育非均衡发展的批评、对教育质量和水平的追求、对教育公平和效益的期望也在与日俱增。其中,多元教育服务的供需矛盾和优质教育服务的供需矛盾在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发展过程中表现的尤为突出。但是由于政府自身的资源和能力有限,在这两对矛盾处理中不仅使政府供给教育服务的成本不断高涨,还给政府对教育领域的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为了保持教育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提高教育服务的供给品质,改善教育服务的管理水平,政府必须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通过优化自身职能结构,重新界定政府、社会和市场在教育服务领域中的关系,来建构一个多元主体参与的教育服务治理体系,这不仅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破解政府如何有效供给教育服务难题的关键。而政府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方式为公众提供教育服务则为公共教育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了一条实现路径,更为解决优质和多元化的教育服务供需矛盾开具了一剂“良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教育服务,实质上是政府将教育服务的“生产过程”让渡给社会力量,通过教育服务“生产者”和“提供者”的分离,在以“契约”为纽带的商品交换关系上,来扩展教育服务的供给范围,以提升教育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从而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优质、高效、可选择的教育服务的需求。在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宏观发展的大背景下来研究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活动,不仅是对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购买教育服务理论空间的现实回应,也是探讨当代我国教育服务改革和政府教育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向。本研究将沿循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以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理论逻辑和研究现状为思考起点,在综合运用公共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PPP理论的基础之上,通过选取管理学中的战略管理理论最为作为主要的理论工具,并借鉴政府战略管理“叁角模型”中的使命管理、政治管理和运营管理叁个分析维度,构建了当代中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研究的分析框架,同时划分出了本项研究的叁大主题模块:基于发生逻辑和价值目标的购买使命陈述、基于宏观环境和微观主体关系的外部购买环境衡量、基于政府资源和能力以及运行机制的内部购买环境审视。在该分析框架和研究主题内,通过运用文献法、访谈法以及比较研究法等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以我国正在发生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现实实践为分析背景,以我国政府购买教育管理服务为研究聚焦点,以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服务委托管理为研究载体,对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活动的内外部战略环境进行了观察和测定,深入探究了购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症结和风险并提出了购买战略发展的策略选择。具体来看,本文的第一章和第二章是第一个研究主题,解释了当代中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历史演变逻辑和现实驱动因素,并对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价值取向和购买目标定位进行了基于价值理性的表述。第叁章和第四章是第二个研究主题,通过对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外部宏观环境评估和微观主体关系的探析可以看出,当前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活动在宏观的政策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表现出机会和威胁并存的局面,而在微观的“叁元主体”互动中,由于责权配置不均、利益诉求存在价值偏差和信任危机而导致购买参与主体间则表现出应然和实然冲突的关系状态。第五章和第六章是第叁个研究主题,研究发现当前我国政府在购买教育服务活动中虽然具有相应的权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优势,但在信息资源获取、人力资源建设、财力资源安排和权力资源使用上仍存在战略性的结构困境,同时表现在结构维度内的机构组织能力、技术维度内的合同管理能力和责任维度内的风险防控能力的叁大政府管理能力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另外,在教育服务需求调查机制、承接主体准入机制、招投标机制、绩效评估机制、退出机制的运行机制建设上则表现出与运行机理协同中的过程低吻合性和逻辑缺陷性。第七章从制度安排层次、手段技术层次和治理能力层次“叁层次治理”工具出发,对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发展的路径选择方案进行了讨论,并指出只有不断完善购买规则,提高购买合法性;合理界定主体间责权利边界,厘清购买关系;优化政府内部战略资源,提升政府管理能力;积极培育服务承接主体,创新购买文化;健全购买运行机制,规避购买过程风险才是保证我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活动能够得以持久发展的应有之举。

阎志军[9]2013年在《国家品牌化中的企业职能探析》文中提出全球化浪潮中,国家品牌化正日渐得到更多国家的重视和运用,成为一股国际潮流。本文认为,企业在国家品牌化中居重要地位,发挥着关键职能。企业除了通过其生产经营活动增强国家经济实力、为国家品牌化提供基础性条件外,更通过其商品及品牌输出等国际化经营行为,直接对国家品牌形象的提升产生影响。中国的国家品牌化也应充分重视各类企业特别是本国民营企业的作用,并为其职能发挥创造适宜的环境与条件。

李中[10]2012年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制度创新》文中提出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启动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拉开了新时期制度创新的帷幕。至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取得了丰硕成果,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综合国力显着增强,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日趋重要,这些成就的取得,制度创新的作用功不可没。客观地讲,尽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看是成功的,但囿于人的有限理性以及其他经济、政治、社会等因素的制约,制度变革和创新也产生了一些难以预测的结果,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实践表明,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更深入的制度变革和创新。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指导,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借助产权、制度变迁、国家等理论工具,以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变迁为主要脉络,基于制度创新的视角,运用制度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研究认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效显着,但仍未达到预期目标,这除了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经济发展难以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路径依赖外,还与市场机制未能有效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有关。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迅速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相应的经济制度,但在实际运行中,许多制度形同虚设,“仪式化”特征显着,充分暴露了我国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非正式制度创新方面推进滞后的问题。本文归纳和概述了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经济学关于制度及制度创新的基本原理,全面梳理了国内外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的研究理论,并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的制度运行情况,指出了通过制度创新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继而分析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主要困难和制约因素。接着,本文从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两个层面深入研究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难的制度根源,指出市场主体不够健全、要素市场发育迟缓、市场竞争机制失灵以及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滞后等因素影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发挥,而现有经济体制无力解决政府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预算软约束和资源软约束问题,领导干部的晋升激励机制、财政分权制度改革、地方政府的横向竞争等制度、机制相互作用,加剧了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型扩张。本文还重点研究了非正式制度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制约问题,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市场经济制度与以传统文化为核心的非正式制度的冲突与融合,分析了传统文化中的中庸思想、等级观念、服从意识、重人治、轻法治等内核对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不利影响,并认为制度创新成功的关键在于将移植来的制度进行适应性创新,实现与本土的非正式制度的融合。在实证研究方面,本文以温州模式为例,分析了非正式制度对于经济增长乃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对温州模式盛极而“衰”的过程研究,指出制度创新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制度运行环境的变化,制度创新的绩效呈衰减之势难以避免,唯有启动新一轮的制度创新方能保持已有的领先优势。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今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对策建议和实现途径。在政策层面上,本文认为今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继续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要正视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不断加强非正式制度创新,加快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文化建设步伐。在实现途径和推进策略层面,一是要逐渐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行为,减少行政审批,着力加强市场经济的自治能力建设。二是要加快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推进步伐,重点加强促进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文化氛围以及制度环境建设。叁是在非正式制度创新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指引导向作用,减少制度创新的意识形态成本;重点加强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正式制度对非正式制度创新的支持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我国政府管理民营企业职能探析[D]. 杜杰. 武汉大学. 2004

[2]. 政府管理角色的创新与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D]. 崔彩周. 福建师范大学. 2006

[3]. 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 王峰. 西南大学. 2008

[4].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的行政法规制研究[D]. 黄超. 中南大学. 2011

[5]. 民营企业品牌打造中的政府职能研究[J]. 李伟才. 发展研究. 2011

[6]. 我国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职能探析[D]. 蔡冬乔. 北京交通大学. 2014

[7]. 国防知识产权交易治理研究[D]. 杨筱.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15

[8]. 当代中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研究[D]. 毛明明. 云南大学. 2016

[9]. 国家品牌化中的企业职能探析[J]. 阎志军. 国际经济合作. 2013

[10]. 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制度创新[D]. 李中. 中共中央党校.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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