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力度 彻底查禁非法生产销售活动(论文文献综述)
刘彬,毛华初,张智勇[1](2020)在《卷烟工厂生产作业过程中烟草粉尘爆炸危险性检测试验分析》文中提出本文对烟草工业企业产生的烟草粉尘分别进行了燃爆性能测试、粒度分布检测、电镜扫描分析。通过检测试验发现采用烟草生产产生的烟草粉尘的爆炸危险性受粉尘的粒度、水分等关键因素影响,从而提出了烟草生产粉尘防爆安全措施及隐患排查重点。
吴玉姣[2](2019)在《地方立法谦抑论》文中研究说明“谦抑”一词体现了谦让、抑制、慎密、恭谨等意思。大致说来,地方立法谦抑一般是指地方立法者以及地方立法参与者在进行地方立法活动时有必要秉承审慎、节制的宗旨,尽可能地达到地方性法规数量恰当以及地方性法规质量良好的目的。事实上,在古今中外的很多立法思想和实践中都蕴含着谦抑的理念。例如,在西方世界中,无论是柏拉图对法律的不信任,奥古斯丁要求世俗法必须遵循永恒法,孟德斯鸠所提到的立法权需要制约,还是萨维尼反对的立法狂热,莱奥尼有关立法之法泛滥会背离个人自由的论证,爱波斯坦所直言的简约法律的力量等,都是西方社会有关立法谦抑思想的重要理论论述。我国古代“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汉初约法省刑”、“唐律疏而不漏”、“持法深者无善治”等思想及制度实践,以及我国清末民国时期开展的习惯调查运动、新中国时期“成熟一部,制定一部”和“试点立法”等立法原则和方针,这些思想理论与制度运行无不体现了立法的谦抑精神。然而,尽管历史上立法谦抑有丰富的思想渊源和制度实践,也有相当多中外学者的肯定,但在现实的立法实践中,包括地方立法谦抑在内的立法谦抑的相关原理并未受到足够重视,也极少有学者对其进行梳理总结。结合近年来我国立法领域出现的许多新变化和新特征,有必要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角度去总结我国地方立法的相关问题并反哺地方立法实践。随着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修订,地方立法主体扩容至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和四个不设区的市。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省一级地方立法主体,以及自治州这类市一级地方立法主体,我国地方立法主体的数量多达354个。地方立法主体数量的增加,又直接导致地方性法规的数量也呈井喷式增长。截止至2019年1月1日,仅新增的享有地方立法权的243个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总数已达906部,其中程序性地方性法规206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700部。然而,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不仅表现在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等数量方面,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先立法、地方性法规超出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等内容方面,也对地方立法谦抑提出了现实要求。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这一现实要求出发,深入研究和探讨后发现,既有从立法理论上展开地方立法谦抑研究的必要性,又有从地方立法实践上讨论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主要是代议制立法失灵和法律局限性两个方面向地方立法谦抑提出的要求。所谓代议制立法失灵,即是指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并不总是能刻意设计,而在很大程度上或实实在在地是立法者表述的成果,而且由于人的有限理性、立法表达媒介的误差以及现代法律理论研究也证明,法律在立法表达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再加上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不少被质疑的地方,这使得制定法在其根基上存在问题。法律局限性主要在于,法律仅仅是道德、习俗、政策、市场规则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因而其管辖范围有限;且因为绝对的公正不可得、耗费的成本巨大等原因,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而由于人的认知有限、社会复杂多变、立法过程漫长等原因,法律还往往滞后于社会生活;法律繁杂也可能会存在众多危害,比如可能会干预私人领域进而吞噬自由,可能会带来权利主张的狂热进而妨碍公正,还可能会使得人们因害怕承担法律风险而不敢创新,进而束缚人类进步。因而,从立法理论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必要性。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主要是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地方立法权异化等三个方面对地方立法谦抑所提的要求。地方立法能力不足,既包括地方立法主体资格受限、地方立法权限范围不清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又包括地方立法机构不健全、地方立法队伍力量薄弱以及地方立法技术不到位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包括省一级、较大的市以及新增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祁连山事件、潘洪斌事件以及其他违法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2016)等诸多观赏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地方立法权异化则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府部门会借助地方性法规来“要人”、“要钱”、“要权”以及“推责”。比如在地方性法规中通过设立增设专门机构、增设下属事业单位、为协调性虚职机构挂牌设编的条款来增设编制,通过设立巧设罚款明目、增加收费项目、侵占第三方经费的条款来创设经费,通过设立新设或扩充部门职权的条款来增加权力,以及通过设立剥夺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的条款来推脱责任。因而,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迫切性。上述地方立法谦抑的实际操作,就其有效路径来看,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把握:第一,地方立法权的规制,包括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第二,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包括健全地方立法程序、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第三,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包括普遍性的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以及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第四,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包括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以及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上措施旨在确保地方立法谦抑,以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进而实现地方立法科学化。而由于地方治理优先化、地方治理的差异性和自主性,以及地方立法相较于中央立法的成本效益优势,地方立法权的适度下放成为了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求,这也在我国地方立法扩张的事实中得到体现。并且从地方立法实践来看,我国地方立法在地方立法主体、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等方面还有待进行适度扩张。因此,地方立法在秉承谦抑理念的同时,还应该注意适度扩张,二者不可偏颇。当然,现今在我国地方立法暂不成熟之时,地方立法应该以谦抑为主,辅之以稳步适度的扩张。综上,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的运用,在《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扩容限权的这一新背景下,深入研究地方立法谦抑这一主题,希冀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立法繁杂的现状,进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我国地方法治建设,且补白地方立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以丰富法学理论。
李俊科[3](2019)在《衡东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稳定发展大局,是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前提和保障。目前,经济发展带来社会转型,这种转型呈现出全面的、结构性的特点,加速了利益的再分化,让社会更加复杂化和多元化。社会的转型,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难度和压力越来越大。乡镇作为最基层的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监管全局,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从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状入手,对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研究。文章首先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阐述,对几个重要的概念进行界定,分析了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特点及新时期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建设的重要性,全面总结了衡东县安全生产监管取得的成就,包括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隐患排查进一步深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监管队伍薄弱、隐患排查不彻底、“打非治违”不深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衡东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背后所隐藏的原因,主要为政策倾斜力度不够、监管体制不顺、隐患整治难度增大、非法违法行为整治不彻底、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最后,本人将在乡镇安监站工作多年的经验与国内外监管经验结合,指出了加强衡东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对策,即夯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基础、理顺监管体制、把握重点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打造“互联网+”平台。
施悦音[4](2018)在《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有效性研究 ——基于政策学习的视角》文中指出在节日庆典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我国传统民俗,至今已有逾千年历史。然而,现代城市文明的发展逐步突显了烟花爆竹的负面效应,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从而进入了公共政策的视野。上海市政府于1989年首次制定发布《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后于1993年调整了禁燃范围;1994年,法制介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至2013年期间又经过多次渐进式调整;2014年,该条例入围立法修订项目,最新修订版自2016年起正式实施。纵观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近30年的执行情况,可以发现1989年和2016年是该项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相应的管理规定和管理条例正式颁布,但后续的政策执行有效性却是迥异的:1989年至1992年期间,政策形同虚设,最后只能被迫松动;而2016年的条例比之1989年的规定更为严格,限制的方面更多,执行后的实际情况却并无反弹,执行有效性非常理想。相似的城市背景,相似的政策调整,为何在1989年的节点上以政府的妥协告终,而在2016年的节点上却能大获成功?是哪些环节的改变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有效性?这些改变又是如何发生的?本研究基于政策学习的视角,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个案扩展法等研究方法,对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的执行有效性展开研究,试图找出政策执行有效性得以提升的原因。研究假设政策学习可以促进执行有效性的提升。为验证假设,首先梳理了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的实践历程,包括政策的制定、调整、执行的方式以及取得的效果;其次,收集了国内外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公共政策执行有效性、政策学习理论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再次,分析影响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有效性的因素,探究这些因素的存在和改变与政策学习的关联;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有效性的政策建议。研究显示,影响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在于源头管控、禁疏结合、宣传教育,并且政策学习是执行有效性得以提升的重要原因。进而,从政策学习的视角,对地方政府提升政策执行有效性提出建议:一是推进政策学习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拓展学习资源和交流渠道;三是建立更有支持力的社会反馈机制;四是强化问题导向和有效经验的固化;五是倡导政策学习中的公众参与。本文的创新之处是在扬弃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对政策学习的理论作了进一步的探讨,提出了含有新见解的政策学习理论框架,将政策学习定义为一种自发主动的行为,其动力源自外界环境的刺激和政策目标的改变,具体行为包括汲取历史经验、获取最新信息、借鉴他地做法等,终极目标是实现政策执行有效性的提升;将政策学习根据主体、对象、内容、方式的不同划分为向上学习、水平学习和向内学习三种类型;将政策学习的影响因素从三个角度加以区分:一是外界刺激,包括上级政府压力程度、政府间竞争和社会公众意见;二是内在动力,即政策主体的思想信念;三是资源,包括可供学习的资源,以及可供调用的政策资源。
栾嘉伟[5](2016)在《江西省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监管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现有生产烟花爆竹企业约5000余家,从业人员约150万人,产值约为600亿元人民币左右,出口总值约10亿美元,产量约占世界的85%以上。烟花爆竹是危险性很高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其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甚至销毁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江西省作为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的第二大主产区,燃放需求持续增加,由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质量问题不容忽视。本文从江西省烟花爆竹生产行业总体现状、通过分析该行业事故案例,指出江西省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存在的问题:(1)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滞后;(2)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不多;(3)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力量相对有限甚至不足;(4)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大多数企业责任不能落实到位;(5)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大多素质不高;(6)企业数量多、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不高;(7)企业硬件建设条件普遍不高;(8)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大都位于农村;(9)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手段;(10)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废弃危险物品缺乏关注。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措施:(1)客观正视该行业事故的发生;(2)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顶层设计;(3)提高生产企业准入门槛,科学合理产业布局;(4)依法加强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5)加强科技兴安,提升烟花爆竹行业本质安全水平;(6)探索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7)重视退出行业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品处置和销毁;(8)引导加强烟花爆竹企业防雷、防静电危害工作。
魏莲芳[6](2015)在《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疏漏及对策》文中研究指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是当前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化和反恐形势所需,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和治安稳定的重要工作内容。从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现状来看,形势不容乐观,管理仍然存在疏漏,诸如多头管理导致管理困难、许可证发放把关不严、查禁措施不力等,从而导致涉爆案件和爆炸事故频发。针对目前民用爆炸物品的这种管理状况,可通过加强各监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严格许可证发放和查验、严格民用爆炸物品查禁力度等对策来弥补管理漏洞,以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于洋[7](2015)在《基于政府视角的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烟花爆竹“始于唐,盛于宋”,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现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祈福辟邪、节日欢庆等不可或缺的观赏艺术品。然而,烟花爆竹又是危险性极高的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在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和销毁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的事故。辽宁作为全国烟花爆竹的消费大省,燃放需求持续增加,由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质量问题不容忽视。为了切实保障辽宁省公共安全和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对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管理。本文立足于辽宁省现状,首先对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的发展现状开展调查研究,确定了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燃放的安全问题、燃放的污染问题、烟花爆竹流向系统存在的问题、销售经营存在的问题、道路运输存在的问题、非法生产及销毁环节的问题等种种问题,并对上述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入的分析,最后,结合公共安全管理理论和公共治理理论等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问题解决对策和相应建议。
付海玲[8](2013)在《烟花爆竹行业法律管理制度探析 ——以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为例》文中提出烟花爆竹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长期以来,它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水乳交融,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烟花爆竹的管理,不能简单用“禁止”与“任放”来分析,应该运用管理学、法学及安全学等方法分析禁止与任放之间的切合点,运用法律法规、规章等对企业进行管理,这是发展烟花爆竹行业亟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本论文阐述了健全和完善烟花爆竹行业法律管理制度的必要性,规范和保障专营但不垄断的重要性,解决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长期设立不平衡等问题。为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在地方性法规《宁夏烟花爆竹条例》中规定是宁夏唯一专营专卖及其法律管理上设计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走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本论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选题背景、意义以及国内对烟花爆竹行业法律管理制度的研究现状,烟花爆竹行业发展历程。第二部分:研究所涉及的相关理论,包括法理学、管理学,以及烟花爆竹行业的法律管理制度的内涵与烟花爆竹行业的发展前景。第三部分:介绍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的影响因素分析,包括外部影响因素中社会因素分析、经济因素分析、法律因素分析、风险管理学分析,以及内部影响因素中法学、法理学分析和安全学分析。第四部分:介绍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的法律管理格局,以及对实施该管理格局进行评估。第五部分:介绍健全和完善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法律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通过采取案例分析、数据分析、比较论证等手法,将现行法律法规与实践结合,了解同类课题研究的现状,通过深入探析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法律管理的实践,对该公司的法律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本刊编辑部[9](2011)在《强化任务落实 加大措施力度 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基本稳定。但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发生了多起较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影响较大,暴露出一些地区、部门特别是企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全面,还存在死角和盲区。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十二五"时期开好局,省安监局及各级安监部门上下一心,服务大局,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有关通知精神,正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从网上了解的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动态,编发了本组稿件,旨在互相交流信息,把这次检查推向深入。
张朝显[10](2010)在《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促进安全发展目标实现》文中提出在全国安全监管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河南省深入落实“2010年安全河南行动计划”之际,省花炮产业研发中心决定举办河南省第二届烟花爆竹安全发展论坛,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正确引导,为烟花爆竹行业做大做强服务,为产业安全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论坛的举办很及?
二、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力度 彻底查禁非法生产销售活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力度 彻底查禁非法生产销售活动(论文提纲范文)
(1)卷烟工厂生产作业过程中烟草粉尘爆炸危险性检测试验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1 生产工艺 |
2 检测试验 |
2.1 样品的选取 |
2.2样品形貌 |
2.2.1一般形貌 |
2.2.2异常形貌 |
2.3粒径分布 |
2.4样品含水量 |
2.5布袋外壁粘附粉尘特性参数 |
2.6粉尘爆炸参数 |
3 测试结果分析 |
4 粉尘作业场所可燃性、爆炸性结论 |
5 建议防爆分区 |
6 隐患排查重点 |
7 主要应对措施和建议 |
7.1本质安全设计 |
7.2工程技术措施 |
7.3 安全管理措施 |
(2)地方立法谦抑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论文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内涵与发展历程 |
2.1 地方立法谦抑的界定 |
2.1.1 谦抑的词义及法学上的涵义 |
2.1.2 地方立法谦抑的具体涵义 |
2.2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及制度的脉络梳理 |
2.2.1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渊源的概述 |
2.2.2 地方立法谦抑制度实践的追溯 |
第3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 |
3.1 地方立法数量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
3.1.1 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 |
3.1.2 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 |
3.2 地方立法内容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
3.2.1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 |
3.2.2 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相立法 |
3.2.3 地方立法超出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 |
第4章 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必要性 |
4.1 代议制立法失灵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4.1.1 法律在立法表达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失真 |
4.1.2 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问题 |
4.2 法律局限性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4.2.1 法律仅是道德习俗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 |
4.2.2 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且具有滞后性 |
4.2.3 法律繁杂会吞噬自由公正以及束缚人类进步 |
第5章 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 |
5.1 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1.1 地方立法在主体资格与权限范围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 |
5.1.2 地方立法在机构、队伍、技术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 |
5.2 地方立法不成熟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2.1 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 |
5.2.2 地方性法规违法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 |
5.2.3 地方性法规观赏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 |
5.3 地方立法权异化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
5.3.1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增设编制的条款来“要人” |
5.3.2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创设经费的条款来“要钱” |
5.3.3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新设或扩充职权的条款来“要权” |
5.3.4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忽视公民权益的条款来“推责” |
第6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路径 |
6.1 地方立法权的规制 |
6.1.1 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 |
6.1.2 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 |
6.1.3 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 |
6.1.4 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 |
6.1.5 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 |
6.2 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 |
6.2.1 健全地方立法程序 |
6.2.2 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 |
6.2.3 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 |
6.3 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 |
6.3.1 普遍性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 |
6.3.2 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 |
6.4 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 |
6.4.1 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 |
6.4.2 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 |
6.4.3 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 |
余论: 地方立法谦抑与地方立法适度扩张之间的平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3)衡东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理论依据 |
1.5.1 激励理论 |
1.5.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1.5.3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
1.5.4 政府规制理论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概况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乡镇的内涵及范围 |
2.1.2 安全生产的内涵及范围 |
2.1.3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内涵 |
2.2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特点 |
2.2.1 具有普遍的约束性和强制性 |
2.2.2 监管涉及的行业、领域门类齐全 |
2.2.3 监管的对象以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为主 |
2.3 新时期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建设的必要性 |
2.3.1 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安全生产监管需求急剧增加 |
2.3.2 解决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的必然要求 |
2.3.3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根本保障 |
2.4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模式、职责及作用 |
2.4.1 衡东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模式 |
2.4.2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 |
2.4.3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作用 |
第3章 衡东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现状分析 |
3.1 衡东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初见成效 |
3.1.1 重心下移,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 |
3.1.2 固本强基,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
3.1.3 部门联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3.2 衡东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基层基础不牢 |
3.2.2 监管体制不顺 |
3.2.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够彻底 |
3.2.4 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
3.2.5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偶有发生 |
3.3 衡东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3.3.1 安全生产政策倾斜力度不够 |
3.3.2 体制机制建设滞后 |
3.3.3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难度大 |
3.3.4 非法、违法监管整治不彻底 |
3.3.5 各方责任不够落实 |
第4章 衡东县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对策 |
4.1 夯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基础 |
4.1.1 稳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
4.1.2 加强乡镇安监队伍建设 |
4.1.3 加强乡镇安监站达标建设 |
4.1.4 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先行 |
4.2 逐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
4.2.1 将安全生产建成“一把手”工程 |
4.2.2 安全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
4.2.3 厘清责任 |
4.3 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 |
4.3.1 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
4.3.2 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
4.4 全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
4.4.1 加强监管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 |
4.4.2 赋予乡镇执法权力 |
4.4.3 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
4.5 充分发挥各种力量在安全生产的作用 |
4.5.1 社会力量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作用 |
4.5.2 发挥政府规制力量 |
4.5.3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4.6 利用“互联网+”平台打破信息孤岛 |
4.6.1 建立“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督平台 |
4.6.2 将“互联网+”融入安全生产办公 |
4.6.3 建立“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系统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有效性研究 ——基于政策学习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可能存在的创新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综合述评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政策执行有效性的概念 |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的概念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政策执行有效性理论 |
二、政策学习理论 |
第三章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变迁及执行有效性 |
第一节 政策变迁概览 |
一、1988 年至1993年,政策萌芽期 |
二、1994 年至2013年,政策调整期 |
三、2014 年至2017年,政策完善期 |
第二节 政策执行有效性 |
一、相关数据分析 |
二、执行有效性分析 |
第三节 政策执行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政策问题的因素 |
二、政策本身的因素 |
三、政策以外的因素 |
第四节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学习 |
一、学习主体 |
二、学习类型 |
三、学习效果 |
第四章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中的执行非有效性 |
第一节 政策执行非有效性的表现 |
一、无意识的违规 |
二、有意识的违规 |
第二节 政策执行非有效性的原因 |
一、政策宣传覆盖率低 |
二、源头管控不足 |
三、政府公信力差 |
四、执法不严 |
第五章 提升政策执行有效性的建议 |
第一节 推进政策学习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
第二节 拓展学习资源和交流渠道 |
第三节 建立更有支持力的社会反馈机制 |
第四节 强化问题导向和有效经验的固化 |
第五节 倡导政策学习中的公众参与 |
第六章 结论 |
第一节 政策学习过程的存在 |
第二节 执行有效性的提升 |
第三节 政策学习与执行有效性的关联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江西省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目的 |
1.1.3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境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可能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研究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烟花爆竹的概念 |
2.1.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2.1.3 事故及事故的分级 |
2.1.4 事故隐患 |
2.2 研究理论基础 |
2.2.1 公共安全管理理论 |
2.2.2 公共治理理论 |
3 江西省烟花爆竹生产行业总体现状及监管概况 |
3.1 江西省烟花爆竹生产行业总体现状 |
3.2 烟花爆竹行业监管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 |
3.2.1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 |
3.2.2 国家层面的标准规范 |
3.2.3 江西省的省政府规章 |
3.3 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和职能 |
3.3.1 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 |
3.3.2 江西省省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职能 |
4 江西省烟花爆竹生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案例分析 |
4.1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常见违法行为 |
4.2 江西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
4.2.1 江西省近10年烟花爆竹生产事故情况统计 |
4.2.2 10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
4.2.3 10起烟花爆竹事故案例选取情况说明 |
4.2.4 事故案例综合分析 |
4.2.5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几个特点 |
5 江西省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存在的安全问题 |
5.1 政府监管层面存在的问题 |
5.1.1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
5.1.2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不多 |
5.1.3 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力量相对有限甚至不足 |
5.2 企业层面存在的问题 |
5.2.1 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大多数企业责任不能落实到位 |
5.2.2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大多素质不高 |
5.2.3 企业数量多、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不高 |
5.2.4 企业硬件建设条件普遍不高 |
5.3 社会层面存在的问题 |
5.3.1 社会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期望较高 |
5.3.2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政府热、企业冷的情况 |
5.3.3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大都位于农村 |
5.3.4 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手段 |
5.3.5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废弃危险物品缺乏关注 |
6 提高江西省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安全监管水平的对策措施 |
6.1 客观正视该行业事故的发生 |
6.2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顶层设计和安全法制建设 |
6.3 提高生产企业准入门槛,科学合理产业布局 |
6.4 依法加强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
6.5 加强科技兴安,提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水平 |
6.6 探索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
6.7 加强对退出企业遗留废弃物品的处置和销毁 |
6.8 引导加强烟花爆竹企业防雷、防静电危害工作 |
7 研究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疏漏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现状 |
二、公安机关民用爆物品管理的疏漏分析 |
(一)多头管理导致监管困难。 |
(二)许可证的发放和查验把关不严。 |
(三)疏于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的管理。 |
(四)查禁民用爆炸物品不力。 |
(五)没有建立完善的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控体系。 |
三、完善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对策思考 |
(一)主动加强各监管部门的联系和合作。 |
(二)严格许可证的发放和查验。 |
(三)强化爆破相关人员的管理。 |
(四)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的查禁力度。 |
(五)完善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的监控体系。 |
(7)基于政府视角的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一、选题背景、目的及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目的 |
(三)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论文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思路 |
(一)论文的研究内容 |
(二)论文的研究思路 |
四、论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
(一)问卷调查研究方法 |
(二)案例分析方法 |
五、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烟花爆竹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烟花爆竹的界定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二、公共安全管理理论 |
(一)公共安全管理理论的概念 |
(二)安全管理的对象与内容 |
(三)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 |
三、公共治理理论 |
(一)治理定义 |
(二)公共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三)公共治理理论的基本特征 |
第三章 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现状调查及问题分析 |
一、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现状调查 |
(一)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基本情况 |
(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体制及政策法规标准 |
(三)调查问卷统计及分析 |
二、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安全问题 |
(一)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问题 |
(二)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问题 |
(三)烟花爆竹现有流向系统存在的问题 |
(四)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存在的问题 |
(五)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存在的问题 |
(六)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及销毁环节的问题 |
第四章 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
一、注重专业燃放,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监管 |
二、注重环境保护,推广普及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 |
三、监管产品流向,调整烟花爆竹行业监管模式 |
四、实行连锁经营,开展合作经营模式 |
五、完善运输管理机制,解决危险品运输车辆不足 |
(一)完善运输管理机制 |
(二)解决危险品运输车辆不足的问题 |
六、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全合理的销毁伪劣产品 |
(一)打击非法生产销售 |
(二)安全合理的销毁伪劣产品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调查问卷 |
个人简历及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8)烟花爆竹行业法律管理制度探析 ——以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烟花爆竹行业发展历程 |
第二章 本研究所涉及的相关理论概述 |
2.1 相关理论与实践 |
2.1.1 法理与法律 |
2.1.2 管理与实践 |
2.2 烟花爆竹行业的法律管理制度 |
2.2.1 法律管理制度内涵 |
2.2.2 烟花爆竹行业法律管理制度发展现状 |
第三章 烟花爆竹行业法律管理制度影响因素分析 |
3.1 外部影响因素分析 |
3.1.1 社会因素分析 |
3.1.2 经济因素分析 |
3.1.3 法律因素分析 |
3.1.4 风险管理学分析 |
3.2 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
3.2.1 法学、法理学分析 |
3.2.2 安全管理学分析 |
第四章 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法律管理制度的现状及其分析评估 |
4.1 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的法律管理制度的现状 |
4.1.1 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法律管理制度的选择 |
4.1.2 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法律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
4.2 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法律管理制度的分析评估 |
第五章 健全完善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法律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
5.1 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的愿景 |
5.2 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的使命 |
5.2.1 构建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 |
5.2.2 建立健全的企业法律管理组织体系 |
5.2.3 推动政府明确责任义务 |
5.2.4 推进政府健立资源税费制度 |
5.2.5 征收税费和排污费 |
5.2.6 改革资源管理体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9)强化任务落实 加大措施力度 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论文提纲范文)
省安监局领导带队检查 |
丁喜忠带队督查相关行业企业 |
孙传军督查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 |
各地区安监部门积极行动, 制定措施, 周密部署, 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
吉林市: |
白城市: |
辽源市: |
舒兰市: |
蛟河市: |
长白县: |
前郭县: |
通榆县: |
镇赉县: |
通化县: |
四、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力度 彻底查禁非法生产销售活动(论文参考文献)
- [1]卷烟工厂生产作业过程中烟草粉尘爆炸危险性检测试验分析[J]. 刘彬,毛华初,张智勇.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20(01)
- [2]地方立法谦抑论[D]. 吴玉姣. 湘潭大学, 2019(12)
- [3]衡东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研究[D]. 李俊科. 湖南大学, 2019(07)
- [4]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有效性研究 ——基于政策学习的视角[D]. 施悦音.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8)
- [5]江西省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监管问题研究[D]. 栾嘉伟. 江西农业大学, 2016(03)
- [6]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疏漏及对策[J]. 魏莲芳.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5(02)
- [7]基于政府视角的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 于洋. 沈阳师范大学, 2015(12)
- [8]烟花爆竹行业法律管理制度探析 ——以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为例[D]. 付海玲. 宁夏大学, 2013(03)
- [9]强化任务落实 加大措施力度 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J]. 本刊编辑部. 吉林劳动保护, 2011(Z1)
- [10]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促进安全发展目标实现[N]. 张朝显. 消费日报,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