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环境禁令是有效预防环境污染、减少环境损害的重要制度举措。实施环境禁令具有实现综合利益最大化和环境正义的理论价值,以及保证程序正义、降低司法成本的实践价值。通过对我国相关裁判文书进行数据分析,得出了我国未实施诉前、诉中环境禁令、诉后环境禁令比例低、环境禁令诉求胜诉率低、实施环境禁令的案件类型区别明显等问题,并剖释了缘由,诸如生态优先理念不足、证明标准过高、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法律规则过于抽象等。在此基础上,从体系论、层次论、方法论三个视角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化建议,包括构建从民诉法到司法解释的二元体系、从责任要件到行为要件的阶层递进、从法律规则的抽象化到具体化等等,以期破解目前我国环境禁令制度的困境,从而对我国环境污染的防范和损害范围的减少有所裨益,最终对绿色中国的建设有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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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李宗恒
关键词: 环境禁令,诉后禁令,体系论,层次论,方法论
来源: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05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工程科技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四川大学法学院
基金: 四川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问题研究”(SC18DF006)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 D922.68;D925.1
页码: 71-78
总页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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