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藏传佛教是清代地位最高的宗教,清廷制定了较为完备的管理藏传佛教的法律制度,形成了由理藩院、地方各级行政官员和各地喇嘛僧官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的行政体制,对喇嘛等级、喇嘛朝觐、活佛转世、喇嘛禁令等制度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清代的藏传佛教立法体现了以维护国家统一为原则、内容详备、尊崇与限制并举的特点,对今天依法治理藏传佛教、促进藏传佛教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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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刘炳涛
关键词: 清代,藏传佛教,立法
来源: 西部学刊 2019年23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哲学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中国古代史,宗教,法理,法史
单位: 西安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清代宗教法制研究”(编号:14SFB3007)的有关成果
分类号: D929;B946.6;K249
DOI: 10.16721/j.cnki.cn61-1487/c.2019.23.011
页码: 47-51
总页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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