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论文_吴卫星

导读:本文包含了环境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环境,权利,人权,义务,客体,欧洲,民法。

环境权论文文献综述

吴卫星[1](2019)在《宪法环境权的可诉性研究——基于宪法文本与司法裁判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否定环境权可诉性的学者大多囿于"美日中心主义"的视野,忽视了其他国家有关环境权的宪法文本和司法实践以及环境权从不可诉到可诉的动态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积极权利与消极权利两分法的动摇以及国家义务层次论在法理和实践中的确立,环境权的可诉性在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得以承认。可以运用"四步法则"判断一国宪法环境权是否可诉:宪法关于环境权是否可诉的明文规定、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宪法文本与司法实践的互证。在环境权可诉性的逐步发展过程中,一些国家还承认了环境权的水平效力,并且在宪法和法律中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以便为环境权提供司法救济。我国有必要继"生态文明入宪"之后在下次修宪时增加一个独立的环境权条款,入宪后的环境权可以透过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获得一定程度的司法救济。(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张玉明[2](2019)在《私权视野下的环境权的民法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权作为权利体系中新品种,对于融入权利体系,仍存在诸多疑问。针对环境权的性质以及民法构造,已不断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在环境权构造中,鲜有学者站在私权视野下进行民法构造。环境权是私权,更有存在价值,其不仅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也具有特有的秩序、正义以及效率等价值内涵。在对其进行民法构造中,在总则上,从理性经济人到生态经济人的主体预设;在物权法上主要体现在对自物权适度的发展和他物权的适当完善;在合同法上引进新的绿色要素的合同类型、扩展附随义务等;在侵权法上细化环境侵权类型、完善救济机制等;在救济上的适当的公私互动等。(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任中玉[3](2019)在《环境权到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伴随着新时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逐渐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环境权作为我们在面临环境危机时,所提出的一种全新的权益。环境权存在的意义非常重大。就目前我国综合性的环境法律而言,其应以规范政府环境行为为中心,从确定公众的环境权出发,规定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在公众环境利益的维护上有法律基础可依靠,才能使我国在今后得到更好的发展。由此可见,加大对环境权在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研究极为迫切。同时,文章也将针对该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10期)

牙韩选[4](2019)在《环境犯罪保护客体:“环境权说”之重塑》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犯罪保护的客体应视为一种"权利关系","环境权说"契合这一客体理论之内涵,且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之内在要求和环境犯罪刑法法律规范体系,相比于其他客体理论具有独到的优势,环境犯罪客体理论应提倡"环境权说"。环境权是指个人、集体或国家所享有的美好生存、发展环境及合理利用生态资源的权利,并且对该权利的保护以刑罚制裁为手段。环境权的主体原则上仅限于当代的自然人;环境权的内容包括美好生活权和资源利用权。(本文来源于《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王锴[5](2019)在《环境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权的法律规定不足导致学者转向宪法寻找环境权的规范基础。环境权要想成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必须解决其是否属于主观权利、从宪法何条推导而出以及环境权的请求权内容有哪些等叁个问题。环境权虽然旨在保护环境公益,但仍可以作为主观权利,一方面,环境权是一种可以由集体成员行使的集体权利,另一方面,通过客观法的再主观化,国家的保护环境义务可以成为公民针对国家的环境保护请求权。环境权作为新兴人权,可以通过解释我国《宪法》第33条第3款的概括性人权保障条款而得出,并遵循人的尊严的认定方法。环境权属于基本权利体系中的社会权,包含两种请求权内容,一是请求国家提供符合人的生存需要的清洁安全的环境,二是基于平等原则,请求共享良好的环境。我国环境权入宪的现实意义在于弥补环境公益诉讼的不足。(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10期)

彭峰[6](2019)在《论我国宪法中环境权的表达及其实施》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权概念的兴起始于十九世纪中期的西方国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传入我国,在2018年我国《宪法》修改过程中,环境权是否入宪问题再次引起各方关注,学界观点不一。从全球范围看,西方国家宪法中的环境权可以表现为人的权利或自然的权利,作为人的权利的环境权可以表现为自由权、政治参与权、社会权、社会连带权等,我国《宪法》对这四种类型的环境权均进行了保障。宪法如果单独确认一项作为个人权利的环境权,环境权在与其他权利的竞争中不具有优势,反而不利于环境保护。对环境权入宪的争论应转向对我国《宪法》中环境权保障性规定的实施问题的探讨,关注环境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10期)

曾俊嘉[7](2019)在《浅析环境权实现的困境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权作为一项应有权利,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被提及还是司法实践中被具体实施的情况都鲜少出现。近日,上海垃圾分类事件再一次使环境问题以一种猝不及防的方式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在我们讨论如何更好地实现环境权、充分保障人权的同时,引发了人们更多关于环境问题的思考。在此背景下,环境权的实现不仅具有现实意义,更是对人权的保障的支持,但其实施起来却面临各方面的诸多阻力。本文通过浅析环境权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试图提出一些切实实现环境权的对策。(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7期)

倪帆帆[8](2019)在《健康环境权之起源与司法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健康环境权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因人类活动导致环境污染从而威胁人类生存且以环境权为研究中心的环境运动。健康环境权是作为人权的健康权在环境保护领域的适用。在欧洲人权体系中,虽然《欧洲人权公约》没有明确规定健康环境权本身,但通过对其公约的第八条的扩大解释及司法适用,保障了公民健康环境权的实现。虽保护健康环境权已取得有效成果,但也在司法适用中出现些许限制。(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7期)

王小钢[9](2019)在《环境权研究进路的转向——兼评《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一书隐含着环境权研究进路的叁种转向:从程序权利到实体权利,从衍生权利到独立权利,以及从集体权利到个体权利。此外,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环境权研究进路的第四种转向,即从社会权利到连带权利。在当下学界过于强调环境权的程序面向、衍生面向、集体面向和社会面向的背景下,突出环境权的实体面向、独立面向、个体面向和连带面向在环境权研究进路的转向层面具有重要的理论反思意义。当然,环境权的宪法确认主要依靠政治决断,而非理论反思。(本文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陈诚[10](2019)在《管制性规范视角下的环境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前的环境侵权案件中,受害人被侵犯的权利不仅仅是传统的民法权利,更应是环境法意义上的环境权,这种环境权作为一种分享自然资源的权利,可以通过限制自然资源开发权的管制性规范而确立。但是在开发资源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风险,因此这种环境权也是平衡公共利益与开发自由而分配风险的产物,管制性规范由此成为环境权的确权规范、资源分配规范以及风险分配规范。(本文来源于《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环境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环境权作为权利体系中新品种,对于融入权利体系,仍存在诸多疑问。针对环境权的性质以及民法构造,已不断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在环境权构造中,鲜有学者站在私权视野下进行民法构造。环境权是私权,更有存在价值,其不仅具有丰富的理论基础,也具有特有的秩序、正义以及效率等价值内涵。在对其进行民法构造中,在总则上,从理性经济人到生态经济人的主体预设;在物权法上主要体现在对自物权适度的发展和他物权的适当完善;在合同法上引进新的绿色要素的合同类型、扩展附随义务等;在侵权法上细化环境侵权类型、完善救济机制等;在救济上的适当的公私互动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环境权论文参考文献

[1].吴卫星.宪法环境权的可诉性研究——基于宪法文本与司法裁判的实证分析[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

[2].张玉明.私权视野下的环境权的民法构造[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3].任中玉.环境权到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9

[4].牙韩选.环境犯罪保护客体:“环境权说”之重塑[J].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5].王锴.环境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展开[J].政治与法律.2019

[6].彭峰.论我国宪法中环境权的表达及其实施[J].政治与法律.2019

[7].曾俊嘉.浅析环境权实现的困境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9

[8].倪帆帆.健康环境权之起源与司法适用[J].法制与社会.2019

[9].王小钢.环境权研究进路的转向——兼评《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10].陈诚.管制性规范视角下的环境权研究[J].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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