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宝连[1]2012年在《农地产权流转平台及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长期以来,城乡统筹发展问题一直是决定中国现代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性问题,而农地制度问题则是其中的核心。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启动了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新一轮改革,率先开展了农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试点改革,率先构建了市县乡叁级政府主导型流转服务平台,围绕做实农地承包权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创新。五年来,成都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效,探索了一条称之为“成都经验”的改革路径。但从实际调研的情况来看,农户选择政府主导型流转平台的积极不高,政府主导型流转平台机制还不完善,流转制度仍不健全,农地产权流转的状况与预期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本文以成都为例,在充实的调研基础上,主要运用了文献整理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动态分析方法、典型案例研究方法等,主要依据二元结构理论和现代产权理论,提出内在逻辑一致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农地产权流转平台和机制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地研究。研究内容共分四部分:首先,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界定研究范畴和核心概念,运用二元结构理论揭示了城乡统筹发展对农地改革的要求与启示,提出成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途径路,亦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其次,进行了相关实证分析。包括成都农地流转平台和机制建设的思路和现状,不同流转平台农户收益的博弈分析,农户选择政府主导型流转平台的主要影响因素,不同流转平台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比较。再次,国内外经验研究。不仅考察不同土地所有制度和资源禀赋背景下,国外农地产权流转平台和机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还分析了国内几个典型地区的做法与经验。最后,在实证分析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指出研究结论、政策启示、不足以及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具体研究内容分八章,即导论、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成都农地产权流转平台和机制建设的背景,成都农地产权流转平台和机制建设的现状,成都不同流转平台中农户收益的博弈分析,农户选择流转平台的影响因素分析,不同流转平台农地产权流转的绩效分析,研究结论与展望等。通过上述各部分的研究,本文得出:(1)完善农地产权流转平台和机制不仅要遵循二元社会结构理论基本框架,更要基于中国二元结构社会形成与演变的特殊背景;(2)政府主导型流转平台构建能够打破私人流转平台垄断的局面,通过零利润的服务原则,一方面为选择政府主导型流转平台的农户赢取较高效益,另一方面迫使私人流转平台制定较高的流转价格,选择私下自由流转平台的农户效益也得到了显着改善;(3)影响农户选择农地流转平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受政策激励的影响,也受经济发展、家庭禀赋的影响,同时,流转平台功能和运行状况以及农户对此的认知状况,也对农户农地流转平台的选择产生影响;(4)不同流转平台中农地流转模式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具有不同的特征,政府主导型流转平台农地流转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均优于私下自由流转平台农地流转绩效,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模式比市场化低的流转模式绩效较好,乡村干部主导的农地流转虽然经济绩效较好,但是社会绩效很不理想;(5)总结并归纳基层经验,充分尊重并利用好民间制度创新是完善农地产权流转平台和机制路径的基本经验。本文可能创新有叁点:一是选择了新的研究视角和命题,即从农地流转实现途径的角度,并以成都实验区为例,分析完善农地产权流转平台和机制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二是提出成都农地产权流转平台和机制建设路径图,即在理论研究基础上,基于二元结构理论和现代产权理论,形成了内在的理论与分析框架,提出成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图;叁是将不同农地流转平台划分两类,并以此为思路,构建不同流转平台农户收益的非合作博弈模型,分析农户选择不同流转平台的影响因素,比较不同平台农地流转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本文不足之处在于:一是对农户自由流转平台的引导、规范研究不够,文中对如何规范、引导农户自由流转平台研究不够;二是未涉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流转平台和机制问题的研究,亦未能将农地、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叁者流转平台和机制结合起来研究;叁是比较了不同流转平台农地流转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未研究其生态环境绩效以及由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和生态环境绩效的综合绩效。
方中友[2]2008年在《农地流转机制研究》文中提出农村土地转让权的赋予以及农地流转的出现可谓是新中国土地制度史上的又一次重要改革。随着农地流转的逐步普及,各地也开始探索不同的流转类型及运行模式,如近年来出现的由乡村集体参与的大规模流转模式,以及部分地区产生的一些专门为农地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等。对于现实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农地流转现象及其产生、运行与发展的内涵如何加以理论层面的归纳,并以此提炼出中国农地流转的运行机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这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未来的社会经济改革方向,也能帮助我们指导当前的农地流转实践,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迄今为止,有关农地流转机制的研究主要是从农地流转中的农户行为、农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农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农地流转中的市场中介以及农地流转中的政府干预等几方面展开的。通过系统的文献回顾发现,已有的研究并没有对农地流转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如外来农户大量涌入城市郊区从事农业生产,“叁资”开始进入农业开发农业等)做出系统的解释,而对于农地流转供需双方的经济行为及流转价格的形成机理、农地流转中介组织及其运行机制等问题的阐述也不多见。为此,本文旨在结合对南京市农地流转发展情况的实地调查深入探讨现阶段农地流转的一般运行机理,具体包括农地流转中的供需双方经济行为及流转价格的形成机理、中介组织在流转中的成因及运行原理、以及制度(政策)改革对于农地流转的影响等方面。考虑到不同类型农地流转模式的产生与发展本质上是与农地流转的不同发展阶段密切相关的。因此,论文首先基于不同发展背景下的农地流转实践,构建了一个反映农地流转运行模式及其演进规律的理论分析框架。从而,为后面深入、系统的理论提炼及实证分析提供了必要的分析视角、范围和逻辑结构。文章首先系统分析了我国农地流转发展的现状与特征。不难发现,当前我国的农地流转正处于不断规范和完善的发展阶段,流转行为主要呈现出五大特征:一是流转市场发育缓慢;二是流转形式多样化;叁是流转主体多元化;四是流转价格偏低且地域差异性明显;五是流转的中介组织应运而生。随后,论文还进一步提出当前的农地流转还存在着侵害农民权益和管理滞后等问题。这些都为后面深入探讨农地流转的运行机制提供了研究背景和逻辑基础。基于对农地流转现状与发展特征的深入考察,结合前面所构建的一般理论分析框架,本文开始着重研究农地流转的运行机制。首先,文章从理论层面探讨了农地流转中的供需双方经济行为及流转价格的形成机理。研究指出,农地流转均衡价格的形成是影响农地流转中供给和需求各有关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而言,这些因素主要可以归结为自然因素(包括区位和地形条件)、经济社会因素(包括农产品需求变化、地权稳定性等)和政策制度因素(包括农业税费和补贴政策等)叁大方面。其次,论文系统研究了农地流转的中介组织及其运行机理。由于农地流转中包含着众多的交易成本,如收集信息的成本、起草合同、谈判的成本、签订合同、执行合同的成本、事后的交易成本等。因此,为节约这些成本,提高农地流转效率,中介组织才有了存在的空间。总体来看,农地流转中介组织的产生,不仅有利于节约大规模农地流转中的交易成本和扩大农地流转的交易半径,克服交易封闭性,也能够有效地将交易成本分摊给众多的交易参与者,避免“搭便车”现象的出现,将农地流转给生产效率更高的使用者。再次,论文还进一步探讨了制度(政策)改革与创新对于农地流转的影响机理。这主要可以区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大层面。具体地,中央政府对农地流转的制度供给主要体现在以下叁个政策上:(1)财税政策,主要涉及粮食直补和农业税费减免这两项惠农政策,在实施上述政策之后,农地流转的交易数量明显减少,流转价格显着上升;(2)社会保障政策,中央政府通过大力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并未能从根本上替代土地所承担的种种社会保障功能,土地承担了应由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职能,这种职能错位,阻碍了农地流转的供给;(3)土地政策,中央政府从最开始的禁止农地流转到鼓励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促进了土地流转和向规模经营集中。当然,地方政府的政策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促进农地流转。地方政府最能了解当地人民对制度的需求情况,能够结合当地的实际进行制度创新,提供最适合当地的政策。此外,在共享外部利润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的制度供给和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形成了农地供给者、农地需求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等的共赢。针对上述理论探讨所得出的相关论点,文章接下来结合对南京市的实地调查,分别从南京市农地流转的供需行为、均衡价格的形成、中介组织的运行以及制度变革的效果等方面展开了系统的实证分析。从而获得了以下主要的实证观点:(1)对于南京市的本地一般农户而言,其对土地的供给意愿大于转入土地的意愿;外来农户、种养大户和农业企业的到来则使得土地的供求趋于平衡。而对于农地流转的价格而言,其主要是由农地所在的区位条件、土地产品需求变化、农地流转的期限、地权稳定性、农地的类型、农地的地形条件和国家的宏观政策等因素共同决定的。(2)从南京市农地流转的发展实践来看,过去土地主要是在熟人之间相互流转,因此交易成本很小,故流转的中介组织并未出现。而近年来随着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大量的外来农户涌入和大规模土地流转形成的发生,农地流转的中介组织应运而生。此外,南京市的农地流转实际也反映出政府及其代理人——村委会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中介组织的功能。政府的职能发生了越位,承担了本应该由市场解决的问题,这和政府逐渐从微观竞争领域不断退出的方向发生了抵触。一旦农地流转发生了纠纷,群众很容易将矛头指向政府,从而不利于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在当前市场中介组织并不健全的情况下,政府及其代理人却又是推动农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重要推动者,并发挥了节约农地流转交易成本,扩大农地流转交易半径等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地流转交易封闭性的问题。(3)南京市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地方政策和制度创新模式也大大推进了农地流转的发展。具体地,相关地方政策强调了要加强土地流转的区域规划,近郊区和城镇所在地要做好土地流转与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并规定了农地流转收益的递增机制;加上市郊一些地区出现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和规模经营等制度创新形式也都很好地印证了南京市的制度(政策)改革与创新对农地流转的积极影响。最后,文章对上述主要研究结论作了简要归纳和总结。总之,通过对农地流转运行机制的理论探讨与相应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阐明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农地流转均衡价格的决定因素;(2)农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3)交易成本与农地流转中市场中介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4)中央政府的制度供给和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对农地流转的作用机理。基于这些理论研究成果及实证结论,论文也为今后农地流转的有序发展提供了一些政策启示。主要包括:要大力发展农地招商;逐步规范农地流转的相关合同;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农地流转中的作用;积极培育农地流转的市场中介组织;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积极探索农地流转的相关制度创新模式等。
车裕斌[3]2004年在《中国农地流转机制研究》文中认为本研究从我国政治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需要出发,以国内外农地流转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基础,以现代经济学理论和系统为背景,在分析研究我国农地流转形成背景的基础上,对我国当前的农地流转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以农地流转系统分析为基础,详细分析了我国农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针对我国农地流转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近期农地流转驱动机制完善的途径及相应的农地制度建设与创新方向。研究分为四大部分,由10章构成。 第一部分对本研究的背景和基础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包括第一章至第叁章。 第一章说明了本研究的基本出发点、研究背景、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的基本思路以及研究特色和创新点,并对本研究所涉及的一些相关概念和名词进行了理论解释。 第二章从农地流转权利与制度体系研究、农地价值与流转价格研究、农地流转机制研究叁个方面介绍了农地流转的国内外研究的最新动态,指出了当前农地流转研究发展的基本趋势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第叁章介绍农地流转研究的主要前沿理论,包括制度变迁理论、产权经济学理论和地租与地价理论,为研究提供必要的理论与方法论武器。 第二部分对我国的农地流转产生的背景和农地流转的当前现状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和分析总结,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 第四章以调查研究材料和典型案例为基础,从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农地流转发生的背景,说明了我国农地流转发生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一是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历程说明了我国农地流转发生的基本制度背景,二是从我国农户的农地经营现状说明农地流转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叁是从我国农户的家庭基本状况说明了农地流转是当前我国农户的基本要求,四是从我国农民的制度认识说明了农地流转的发生的基础,五是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说明了农地流转产生的经济背景。 第五章通过对我国农地流转的规模、分布、形式、流向和流转收益分配的当前现状分析,总结了我国当前农地流转的五个方面的特点:①流转规模不大,地区分布不均;②流转操作不规范,隐性流转特征明显;③大量农用地转用为非农建设用地;④农地的市场供给与需求严重不均衡;⑤农地流转的收益分配不尽合理。 第叁部分对中国的农地流转机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察与分析,包括第六章至第八章。 第六章以系统理论为背景,分析了农地流转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分别分析了农用地转用流转和农用地内部流转的驱动力。认为国家农用地转用流转系统的驱动力与农村集体农用地转用流转的驱动力是不同的,国家农用地转用流转的驱动力包括:城市规模扩张力、工业发展驱动力、制度诱致力和经济利益驱动力;集体农用地转用流转的驱动力主要包括经济利益驱动力和农村工业发展驱动力。认为农用地内部流转系统的组成与结构决定了农地流转的驱动力是四种力量共同作用形成的合力, 摘要这四种驱动力分别是经济驱动力(市场驱动力)、文化驱动力、管理驱动力和制度驱动力。分别分析了农用地转用流转系统的以上四种驱动力存在的缺陷。 第七章以农地流转市场机制的理论分析为基础,将我国的农地流转市场分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市场、农村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农村四荒地使用权拍卖市场和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四类,分别研究了各类市场的基本特点及市场机制在这四类市场中的作用,并对我国农地流转市场的组成、结构和功能上的缺陷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指出目前我国农地流转市场机制失效是由于市场自身组成、结构和功能上的缺陷导致的,认为这种缺陷是市场发育过程中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市场机制的完善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 第八章对我国农地流转系统的宏观调控机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分析,认为农地流转系统的宏观调控机制包括两大机制:农地流转宏观决策机制和农地流转管理机制,并且认为我国农地流转中存在的众多问题是由于缺乏科学完善的农地流转宏观决策机制导致的,而农地流转管理机制包括农地流转的规划与计划管理机制、农地流转的法制与行政管理机制、农地流转信息管理机制、农地流转的税收调节机制、农地流转的利率调节机制、农地流转的价格影响机制等,并分别分析了这些机制对农地流转的作用机理,指出我国农地流转决策者和管理者激励不足和约束不够是导致农地流转制度供给不足和农地流转管理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 第四部分是对整个研究的一个归纳和总结,包括第九章和第十章。 第九章是对我国农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作用下的农地流转效果和作用所作的一个全面分析总结。对照农地流转的宏观目标,分析结论认为,由于我国不同农地流转利益集体的博弈使得农地流转的实际作用效果偏离了我国的农地流转宏观目标,现实的农地流转并未达到农地流转制度设计的目标。 第十章针对我国农地流转的现状与问题以及农地流转制度的当前构架,提出了我国近期农地流转机制完善的主要途径及相应的制度创新方向。研究认为,在近期,应以农地流转市场的培育为主要任务,以农地租赁制度为主要流转?
袁萍[4]2008年在《陕西省平利县农地流转中农村基层组织行为研究》文中指出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关键则是土地问题。土地问题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核心,是农村稳定的基础。解决现行农地制度的各种弊端,关键是在长期稳定农地承包制的前提下,完善其相应的流转制度。目前,我国的农地仍存在流转不起来,流转规模不大,地区分布不均,流转操作不规范,流转期限较短等诸多问题。本文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需要出发,以国内外农地流转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基础,运用组织行为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土地产权理论等理论,分析研究了平利县农地流转形成背景,对其农地流转现状、存在问题和农地流转中基层组织行为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研究,最后提出了农地流转发展方向及其创新的建议。本文分为3大部分,由6章组成。第一部分(包括第1、2章)对本文研究的背景及其相关基础理论作了简单的介绍,初步阐述了我国农地流转和农村基层组织的概况。第1章说明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第2章具体介绍了农地流转的相关理论知识。第二部分(包括第3、4、5章)以陕西平利县为例,全面分析了农地流转的现状及其流转过程中的基层组织行为。第3章通过实证调查研究,深入剖析了平利农地流转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第4、5章对农村基层组织行为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加以绩效评价。第叁部分(第6章)针对平利农地流转的实际情况,提出农村基层组织在推动农地流转健康、合理、有效运行过程中的对策、建议。据以上内容,本文的创新之处在:将制度经济学中的理论运用于分析平利农地流转,构建了平利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前景以及基层组织职能的逐步转变为我国农地流转及其市场化研究提供一个极好的实证。
杨刚[5]2010年在《我国农用地流转机制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农地流转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中央对农地流转的态度已经逐步放开,研究农地流转已经成为研究我国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农地流转作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重要手段,是我国农地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同时,农用地流转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的实施涉及了诸多方面的内容,事关农村生产、生活变革的要求,与农业发展、土地权属、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农民切身利益等紧密相关,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各环节和层次都要有运行高效的机制把关,才能使农用地流转依法、依规进行。针对流转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影响因素,设计和完善农用地流转机制,对于平衡各方利益,实现政府公共政策导向目的,保障农民利益,解决“叁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有积极意义。因此,本文选择了经常性作为农地政策改革的试点,且地处津京工业带和环渤海工业带中,农地流转较为频繁的河北省廊坊市为调研点。以对调研点的调查数据调查为基础,对农地流转中出现的现实情况和现状为依据进行分析,总结调研地区农用地的各个影响因素以及该地区农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以此作为进行农用地流转的实证研究的手段。同时,对各个机制的基础理论理论分析、数据统计分析和历史分析等分析手段,说明我国农地流转机制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这些普遍问题,结合实证研究分析出的农用地流转影响因素和相关结论,在相关机制理论的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论述并说明农地流转所涉及的法律、政策、管理、动力、市场、产权等机制的相互关系,在分析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尝试分析并提出我国农地流转机制完善的建议。
吴小花[6]2010年在《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探讨》文中研究指明农民问题是我国“叁农”问题的核心,而土地问题又是农民问题的核心。土地作为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承载着向农民提供收入、满足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重要功能,土地的特殊性和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决定了土地制度不仅仅是农村最重要的制度,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农村土地流转是对现有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需求的局部调整,是对当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是现行按人口分配土地模式的延续,也是农村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的必经之路。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包括乡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本文所探讨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深入全面探讨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途径,把机制作为解决现行农村土地经营制度问题的突破口,寻求农村土地流转的最有效途径及方式,从而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和边际收益,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最终推动农村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
鹿原林[7]2010年在《商丘市农地流转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土地流转是影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农村土地使用分散、经营规模狭小、土地利用格局僵化、农地资源优化配置低,使农地流转的产生成为必然;为保证农地流转有效运行,需要建立农地流转市场机制,明确产权关系、确立农户市场主体地位、搭建市场体系平台、依照效益原则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职能,依法监管和处理农地流转纠纷。本文从理论和农地流转的实际情况阐述了研究农地流转机制的必要性,在对商丘市农地流转进行的个案调研、农地流转市场化的效益评估、农地流转的生产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方法、农地流转驱动机理和相关政策环境因素等方面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农地流转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从建立农地市场化运作机制、促进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地流转制度等方面提出改善农地流转机制的建议。
尚雨[8]2012年在《基于社会经济视角的农户土地流转影响因素与效率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主要研究目的在于构建一个农地流转分析框架,同时在测评流转农地使用效率高于非流转农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促使农户进行农地流转的影响机制是什么,影响作用大小如何等,从而制定相关的支农政策,以高效的方式促进农地流转和农业生产进步。本文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模式为逻辑起点,按照制度变迁理论的思路,指出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虽在改革开放初期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超细碎化的经营模式已不适用于当前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为此,在集体所有和农民按户承包的基本制度下,加速农地流转以进行规模经营成为确保农业高效生产的有效途径。论文主体部分主要为实证分析,包括农户流转意愿的Logistic回归分析和流转农地DEA效率比较分析。第一部分,在理论分析影响农地流转决策的基础上,通过研究湖南省2000多个微观农户样本,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得出了决策者年龄、教育年限、家庭人均收入、农地距县城距离、农地流转成本、农产品价格期望和耕种技术自评高低对农地流转决策具有显着性影响的结论。第二部分,通过均数比较研究,得出流转农地生产效率在统计学意义上要高于非流转农地生产效率的结论,这一结论从现实数据上支持了本文所提出的需加速农地流转观点。针对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了尊重农户意愿,维护农户主体地位;确定长期农地产权关系,保障农户长远利益;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户综合素质;加快发展非农产业,提高农户非农收入水平;创新农地流转契约,降低农地流转成本;加大农业政策扶持,鼓励农地规模经营;建立农地流转的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削弱农户对农地的依赖程度等政策性建议。
马金秋[9]2017年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农村土地流转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要制度变革,也是优化配置农村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提高农民收入和实现农业发展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河北省是京津冀农业发展最为集中的地区,加快推进河北农村土地流转,对于促进河北省农业发展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以及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探究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状况,本文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考察,包括分析农户参与流转的意愿、流转的收入效应,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总结和归纳国内外的研究进展和现状,界定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并梳理农地流转的基础理论。第二部分,构建农户土地流转决策模型分析农户参与农地流转的决策行为,从影响河北省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因素、农户参与流转后的家庭收入变化这两个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户主特征、农户的家庭特征、村庄特征均是影响农户土地流转决策的关键因素;参与土地流转,无论转入还是转出土地都有利于增加农户家庭收入。第叁部分,分析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问题,挖掘这些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近年来速度加快,但总体发展水平较低,存在着农地流转不规范、农户流转意愿低、流转期限短、侵犯农民利益等一系列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支持不足、经济发展水平低都是制约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的因素。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河北农村土地流转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农户农地流转决策产生的影响两方面分析了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河北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包括:研究视角上的创新,把河北省农村土地流转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相结合;研究方法上的创新,从农户微观决策出发研究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齐金怡[10]2016年在《马克思地租理论在我国农地流转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多地少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情,如何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提高农户的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一直是各级政府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因农业相较于其他行业而言收入过低,农户越来越倾向于外出务工,致使农村耕地大量撂荒。为了使想种地的农户有更多的地可耕,使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提高农户的财产性收益,需要农村土地的流转。现阶段,我国农村由于各种因素,致使土地流转大多是农户的自发性行为,政府未起到合理的组织作用,流转行为多存在各种合法或非法的形式,流转程序亦不规范,所以,我国的行政力量必须参与到农地流转的过程中来。近些年,农地流转因涉及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推进新农村建设等问题,故引起了党和政府的极力关注,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户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1]为农地流转的深化提供政策依据。本文采取文献研究法与实证分析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山西省运城市为例,通过对调查得来的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当前农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本文以马克思地租理论为指导,探索构建农村土地良性流转机制。本文共由六部分构成。第一章简要介绍本论文的选题背景,释明本文的研究目的,本文的研究意义及使用的研究方法,最后写到文章的创新之处。第二章,主要介绍农村土地流转的理论基础,明确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内容,包括其形成和发展、内涵及形式。其次,明确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作用,具体讲述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理论指导意义。第叁章主要以实证分析的方法,论述农地流转的制度性发展。主要对山西省运城市的农地流转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并进行数据分析,将土地流转状况进行直观的展示。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可以对以下几方面的情况予以真实的了解:第一,运城市农地流转现状;第二,农户对农地流转制度的认识状况;第叁,在农地流转过程中政府职能实现情况;第四,农户参加土地流转的权益保护状况。第四章是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分析。并针对问题,深入探讨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为下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建议提供重要的依据。第五章从马克思地租理论的角度出发通过叁方面对农村土地的流转问题采取对策,提出了加快推进山西省农地流转的方法和建议。包括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构建土地流转价格机制,建立多层次的农户利益保障体系。第六章对本文全文内容进行了总结,分析了本文的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希望本文对促进农地流转工作的开展有些许贡献。
参考文献:
[1]. 农地产权流转平台及机制研究[D]. 黄宝连. 浙江大学. 2012
[2]. 农地流转机制研究[D]. 方中友. 南京农业大学. 2008
[3]. 中国农地流转机制研究[D]. 车裕斌. 华中农业大学. 2004
[4]. 陕西省平利县农地流转中农村基层组织行为研究[D]. 袁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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