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派生于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派生于

问: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从损失补偿原则中派生出来的对还是错
  1. 答:首先我们要搞清几个概念:
    损失补偿原则:指当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保险人所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位追偿原则: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求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受损标的的所有权。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产生的补偿原则的一个派生原则,即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由各保险人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从而使所得到的总赔偿金不超过实际损失额。
    损失补偿原则是由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决定的,是委付制度和代位求偿权制度的基础。
    再次,弄清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体现在以下方面:
    1、被保险人只有受到约定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才能得到补偿。
    2、补偿的数额必须等于损失,被保险人不能获得多于损失的补偿。
    所以,代位追偿原则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
  2. 答:对,保险的选择就是损失补偿
问: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1. 答:1、 重复保险分配原则是指投保人与多个保险人重复投保时,投保人的索赔只能在保险人之间分配,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损失金额。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由各保险人分担。保险总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这是重复保险中补偿原则的适用,防止被保险人因重复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
    2、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也是从补偿原则衍生而来,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但与财产保险业务中的重复保险密切相关。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合同的保险。重复保险原则上不允许,但事实上是存在的。原因通常是由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被保险人渴望更大的心理安全感。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情况告知各保险人。
    3、 重复保险分摊的方式一般包括:比例责任制、定额责任制和顺序责任制。比例责任制。各保险人应按保险金额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公式为:保险人责任=(保险人投保金额/所有保险人投保金额)×损失金额。
    4、 独立责任制。独立责任制度,又称限额责任制度,是在不投保其他保险的情况下,根据各保险人应分别承担的赔偿金额之和,按照各保险人应分担的比例计算赔款的一种方法,即按照各保险人分别赔付时应承担的最高比例分担损失责任。独立责任又称限额责任,是保险人在不投保其他保险的情况下,按照保险金额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公式为:一个保险人的分担赔偿责任=(一个保险人的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的独立责任总额)×损失金额。
    5、 顺序责任制。这是一种根据各保险人出具保单的顺序确定赔偿责任的方法,即出具保单的第一保险人在保险金额限额内进行赔偿,然后第二保险人在保险金额限额内对超过第一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损失进行赔偿,以此类推,直至被保险人的损失得到充分赔偿。这是按核保顺序分配的方法。
问: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介绍
  1. 答: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也是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它不适用于人身保险,而与财产保险业务中发生的重复保险密切相关。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合同的保险。重复投保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在事实上是存在的。其原因通常是由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者源于投保人求得心理上更大安全感的欲望。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派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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