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资源税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资源税,水资源,制度,资源,效应,税制,税费。
资源税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张雅倩[1](2019)在《煤炭资源税的演进路径与制度创新》一文中研究指出煤炭资源作为我国的主体能源,其税收政策历经叁十多年的变革,在平衡资源开采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2017年,煤炭价格大幅波动,更能从侧面反映历年来的改革成效以及遗留问题,虽然征收范围、税率水平、计征依据都在往规范化、生态化方向贴近,但其中蕴含的税率水平未充分反映生态恢复成本、税收分配失衡等,法律问题仍亟待解决。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应以合理分配税收收益、厘清税费关系为主要内容,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化地保护生态环境。(本文来源于《河北企业》期刊2019年12期)
潘天裕[2](2019)在《我国森林资源税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资源税是政府在资源开发领域进行干预的重要途径,其主要作用是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优化资源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但是,目前我国自然资源税收制度的作用非常有限,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方面,远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资源税费制度改革迫在眉睫。而森林资源对生态环境的发展又起着关键的作用,因而对其进行征税就极有必要。本文通过学习借鉴国外森林资源税收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试图探讨初步的森林资源税收管理和运行体系雏形。森林资源税问题的研究对我国的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环渤海经济了望》期刊2019年08期)
李晓欢,姜亚望,高艳萍,刘慧敏[3](2019)在《水资源税改革效应分析与制度优化——以山西省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17年12月1日起,山西省作为水资源税改革第二批试点地区之一,开始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本文通过对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一年来的实践进行多维度分析,发现山西省水资源税试点总体运行平稳、成效显着,但有的税收政策和征管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税务研究》期刊2019年07期)
冯振强[4](2019)在《生态文明视角下矿产资源税制度的重构思路》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法定的矿产资源税有十种之多,但从生态文明角度考量,关涉矿产资源税的法律制度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如矿产资源税的部分设定有偏颇、土地复垦费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缺乏有效保障、排污费的设定反而使矿山企业损害生态的行为合法化、矿产资源税普遍缺乏生态内涵且落实不力、环境保护税费制度规定不足等,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必须基于矿产资源的特征和属性,从保障矿产资源和生态的持续供给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出发,通过完善矿产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制度,赋予矿产资源税以更多生态内涵并保证其落实,重构我国的矿产资源税法律制度。(本文来源于《许昌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许文[5](2018)在《资源税立法的制度变化及其对矿业企业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资源税全面改革正在进行中,资源税的立法已经启动。本文针对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重点分析了该法立法的制度调整及变化,同时分析了资源税立法对矿业企业的资源税负担和税务管理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现有的税收环境下矿业企业如何主动适用制度变化的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矿业》期刊2018年08期)
刘建徽,周志波,张明[6](2018)在《我国资源税制度改革政策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第一,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实证结果表明资源税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在当前,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固体盐和液体盐、金属和非金属矿原矿等。尽管2017年12月水资源税改革已从河北试点扩围至北京、天津、山西、陕西、山东、河南、宁夏、四川、内蒙古9个省(区、市),但森林、草场、土地以及珍稀动植物、各(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参考》期刊2018年36期)
孟东洁[7](2018)在《资源税法律制度的改革及其经济效应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资源税法律制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现已趋于完善。经济、社会和环境是息息相关的,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前提,各种自然资源的利用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文章将从资源税收法律制度的产生背景及现实困境来进行分析探讨,以期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及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来源于《市场论坛》期刊2018年06期)
余倩[8](2018)在《我国水资源税制度优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水资源的高效利用直接关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更直接关乎百姓日常生活和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因此,必须对水资源管理问题予以关注和重视。2016年7月,河北省率先展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2017年11月,豫、京、津、鲁等9省市又被列入扩大试点范围。不难看出,国家十分重视以水资源税的形式积极推动我国的节水护水工作。在此,本文也试图对我国水资源税制度的设计及优化进行一些思考。本文先力图论证我国应充分重视水资源税制度的建设和优化,从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分别论证。对我国水资源税制度优化提供一些自己的思考和建议是论文写作的主要目的。因此,接下来本文主要运用对比分析法和规范分析法,从水资源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存在的不足来思考我国水资源税制度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结合对国外相关经验的借鉴,结合对具体操作实际的分析,由此四个角度,探索性地对我国水资源税制度的完善和优化提出一些综合建议。本文从宏观的角度就理论层面和现实意义这两个维度来把握我国开征水资源税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理论层面主要阐述叁项内容。先是从外部性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论证我国政府干预水资源管理的必要性。然后,结合税费理论分析,从而得出综合性的结果,即水资源“税”较水资源“费”而言,在水资源管理方面更具优越性。现实意义则主要从生活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叁方面出发,以加强论证水资源税制度实行的好处。接着,通过对水资源费制度存在的不足,具体主要包括征收标准不合适、征收效果低、管理使用不当等,来从微观角度论证以“税”的形式代替“费”的形式进行水资源的管理是一种必然趋势,以克服水资源费制度在进行水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水资源税制度的优化设计不仅应从水资源费制度的不足进行反面思考,还应把握最新动态的积极作用。应以河北省为典型,既延续其成功做法,又要从中发现问题,反思问题,主动地从中寻求完善的思路。虽然2017年11月水资源税试点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但由于河北省试点的时间最早,水资源稀缺问题也更典型,所以能更充分地看到一些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完善水资源税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在河北省试点的过程中可以看到以下成效:节水护水初见成效;政府收入有所增加;水资源管理更加规范。但不可否认,试点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从量计征难以确切落实;部分企业税负加重;后期有待于优化为从价计征;未明确专款专用。我们可以从河北省试点的过程中所暴露的一些问题得出一些思考,寻求更积极的应对措施,为扩大试点及今后的制度完善总结一些经验。本文选取俄罗斯、荷兰和德国的水资源税制度作为参考对象。通过对他们具体做法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纳税人科学划分;征税范围全面覆盖;税率差别化设置;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收入坚持专款专用。无疑,对我国水资源税制度的优化提供综合性建议是全文的重点之重。本文主要从原则、税制要素和配套措施叁方面来提出建议。首先,水资源税的设计应遵循一定的原则:节水为主原则。水资源税制度的设计不应以获取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应以促进人们节水护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渐过渡原则。水资源税的设计涉及不同地区,而不同地区又有其自身的不同情况,不可简单地“一刀切”和一味的追求速度,而应该先试点后扩围,在试点的过程中实时关注动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全国推广提供借鉴和参考。公平原则。应该考虑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性,重视公平。然后,从各个税制要素详细地对我国水资源税提供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最后,水资源税的优化设计还应重视一些配套措施的建设,主要包括:加强水资源税税收宣传;普及和升级水资源相关配置;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相关的征信体系及论证鉴定模型;政府政策扶持和引导某些特殊企业;加强对水资源税实施效果的效应评估;以制度细化水资源税专款专用;加快涉税信息系统的研发升级等。(本文来源于《江西财经大学》期刊2018-06-01)
曹鑫磊[9](2018)在《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开始改革开放,虽有波折,但总的来说经济建设稳中向好。然而,回顾叁十多年的经济发展与改革之路,是一条牺牲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发展之路。党的十九大强调不仅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因此资源税改革恰逢其时。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资源税制度改革。改革首先从转变计征方式为从价计征,取消不合理税费,以绿色原则为重点,构建和谐的税费关系。资源税通过调节级差为我国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的同时,缓解各个地区发展不均衡的矛盾。通过征收资源税以达到约束自然资源开采浪费,生态环境保护不利的问题。对比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资源税制度,我国历经几次资源税改革,在不断进步的同时资源税制度仍存在许多问题。资源税法与实际生活不接轨,适用范围窄。资源税法律制度改革迫在眉睫。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资源税法律制度修改的背景,指出论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第二部分,对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并重点从生态、法理学和市场叁方面进行探讨,从而对资源税立法进行可行性分析。第叁部分结合我国资源税法修改的历史进程,找出我国资源税法改革未成功的原因和局限。第四部分介绍澳大利亚资源税改革的成功案例,为我国资源税法改革提供借鉴。第五部分是对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改革提出自己的法律建议,将从原则、措施、建议叁个方面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吉林财经大学》期刊2018-05-01)
戴朵瑜[10](2018)在《我国水资源税制度完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加快资源税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在2017年12月出台,其中明确指出目前我国水资源税还处于试点改革阶段,我国水资源税在各方面的立法条件还不成熟,需要通过试点改革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待条件成熟,再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目前我国水资源税总体处于萌芽阶段,科学的水资源税收制度作为资源和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能够实现资源的保护和保障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国水资源税收制度必须实现进一步完善。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从我国水资源本身的特点和水资源税费改革试点的现状出发,分析水资源税费改革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全面推行水资源税改革的主要障碍,从而深入探究我国水资源税税制完善的具体路径并形成文章的主体内容。本文的正文第一部分首先主要从资源有偿的理论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对水资源税进行了理论阐述,具体论述目前我国水资源分布和利用现状对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现状。其次从财政、预算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国征收水资源税的重要性,强调我国水资源税费改革在缓解水资源区域矛盾与控制我国水资源污染和浪费问题方面改革目标,以及对区域内外商投资的引进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问题。文章的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水资源税费运行的现状,水资源费和税的取舍问题。本章首先分析了水资源税税费改革的立法和运行现状,指出目前我国水资源税立法不完善、立法文件层级不够等问题,提出目前水资源税征管制度存在的法律体系不成熟、执法刚性不足,水资源税征收标准不一,无证取水和跨区域征收难度大等问题。其次以河北省水资源试点改革为中心,探究目前水资源税创新试点取得的成效,对水资源税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针对刚刚开始水资源税扩围十个省份的可行性及水资源税全面推行的障碍进行具体研究,得出我国水资源试点改革对全面推进水资源税重要启示,水资源税的全面推进需要遵循因地制宜、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和循序渐进的改革策略,从而进一步明确我国水资源税制度完善的具体思路。文章的第叁部分主要论述我国水资源税制度完善的路径选择,即在环境保护税实施和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大背景下,明确我国水资源税改革和制度完善的基本原则,在具体分析德国、荷兰、俄罗斯等成熟国家水资源税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具体探讨我国水资源制度的路径设计,深化改革,加快我国水资源税制度的完善。我国水资源税制度完善具体路径主要包括:从纳税人、计征依据、征税范围、税率设计等方面完善水资源税基本要素的设计;改进税款的分配方式和专款专用制度;实现税务和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实时共享解决水资源税税款征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问题;建立税费并存的税款征收模式是全面推进我国水资源税改革重要手段;加强水资源税收激励机制建设,如通过建立良好的效果奖励机制、监督考评机制和有效的宣传机制,助力水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行和水资源税制度的完善。(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8-04-15)
资源税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资源税是政府在资源开发领域进行干预的重要途径,其主要作用是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优化资源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但是,目前我国自然资源税收制度的作用非常有限,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方面,远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资源税费制度改革迫在眉睫。而森林资源对生态环境的发展又起着关键的作用,因而对其进行征税就极有必要。本文通过学习借鉴国外森林资源税收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试图探讨初步的森林资源税收管理和运行体系雏形。森林资源税问题的研究对我国的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资源税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张雅倩.煤炭资源税的演进路径与制度创新[J].河北企业.2019
[2].潘天裕.我国森林资源税制度研究[J].环渤海经济了望.2019
[3].李晓欢,姜亚望,高艳萍,刘慧敏.水资源税改革效应分析与制度优化——以山西省为例[J].税务研究.2019
[4].冯振强.生态文明视角下矿产资源税制度的重构思路[J].许昌学院学报.2019
[5].许文.资源税立法的制度变化及其对矿业企业的影响[J].中国矿业.2018
[6].刘建徽,周志波,张明.我国资源税制度改革政策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18
[7].孟东洁.资源税法律制度的改革及其经济效应分析[J].市场论坛.2018
[8].余倩.我国水资源税制度优化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8
[9].曹鑫磊.我国资源税法律制度问题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8
[10].戴朵瑜.我国水资源税制度完善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