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日本传统行政法学以公私法二元区分理论为基本出发点,以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为目的,强调行政活动的公益性以及行政法的公法特性,排斥私法在行政活动领域的适用。但在"二战"后,在新的《日本国宪法》下重新构建了行政法律体系,在行政实践方面,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共行政的职能范围随之扩大,参与行政活动的主体逐渐增多,活动的手段也日益复杂化、多样化。这些变化使得公私法二元区分理论失去了制度依据和实践基础,呈现出相对化的趋势。对此,日本的行政法学者对传统的公私法二元区分理论进行了反思和批判,在提出"公私法三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公私法相对论""公私法一元论""依据实定法判断论"等有关公私法区分的新理论。基于这些新理论,现代行政法学的调整对象、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活动的方式等被逐渐扩大,由此也进一步促进了公私法区分的相对化。
论文目录
一、传统行政法学中公私法的二元区分 (一)传统公私法二元区分理论 (二)传统公私法二元区分理论中的公法的概念与原理 1.公法的概念 2.公法原理 (三)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标准 1.主体说[21]22 2.权力说 3.利益说 4.生活关系说 (四)公私法区分理论在行政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1.行政实体法中公私法的区分 2.《行政事件诉讼法》中公私法的区分 3.裁判所判例中公私法的区分 (五)公私法区分的意义 1.行政法学形成的理论基础 2.选择适用法律的前提 3.选择诉讼程序的标准二、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与传统公私法二元区分理论的缺陷 (一)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 1.行政范围的扩大与对象的复杂化———规制行政的变化与给付行政的发展 2.公共行政主体的多样化———私法主体的介入 3.行政的行为形式的发展———非权力性行为形式的增多 (二)传统公私法二元区分理论的缺陷 (三)传统公私法二元区分在方法论上的问题 1.理论上的区分与制度上的区分 2.个别法规的区分与法律体系的区分 3.公法关系与私法关系的个别性 (四)学界有关是否继续维持公私法二元区分的争议 1.肯定说 2.否定说三、公私法二元区分的相对化———“公私法三分说”及其问题 (一)公私法区分的相对化 (二)“公私法三分说”的提倡 (三)“公私法三分说”的问题点四、公私法二元区分理论的重构 (一)公私法相对论 (二)公私法一元论 (三)依据实定法判断论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江利红
关键词: 公共行政,公法,私法,相对化
来源: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法理,法史,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基金: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4ZDA014],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资助[项目编号:TP2014051]
分类号: DD912.1;D931.3
页码: 184-208
总页数: 25
文件大小: 362K
下载量: 119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公共行政论文; 公法论文; 私法论文; 相对化论文;
现代公共行政发展背景下公私法区分的相对化——以日本为例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