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水利开发研究

清代新疆水利开发研究

刘壮壮[1]2016年在《清代新疆农业开发研究》文中认为自汉代以来,历代中央政府都非常重视对新疆地区的经营。清代统一新疆后,在新疆展开了形式多样的经营活动,农业开发成效显着。文章通过对清代新疆农业开发背景、性质、开发形式、政策、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生态效应的全面考察。发现清代新疆农业开发,是由支持进军新疆的军事行动为发端,在边疆人口空虚和内地人地矛盾双重因素作用下,进一步推动发展的边疆经济开发现象。从农业经营的形式来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主要分为叁种:一是国家的农业经营行为,即”官营”农业;二是在国家主导下,以内地移民为主体的农业经营,即自耕农经济;叁是以内地商人为主体,以营利为目的的农业经营,即商营农业。这叁种农业经营活动,构成了清代新疆农业开发的主要形式。从农业开发的政策演变来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统一前的“断续性”屯垦,二是清中期天山北路的移民开发,叁是道光时期的“南北兼顾”,四是清末恢复发展农业经济。这四个阶段农业开发政策的演变,都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清前期准噶尔部的反复无常是造成“断续性”屯垦的主要原因,战后北疆人口空虚是移民屯垦的必然选择,而道光时期,“南北兼顾”的开发政策则是清中期新疆人地关系紧张的结果。清中期人地关系处理的失和,最终导致了新疆社会的动荡,社会动荡又成为清末恢复发展农业经济的直接原因。从粮食供给状况来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有效改善了该地区的粮食供给矛盾。清前期的屯垦,保障了军需,促进新疆统一战争的顺利推进;清中期粮食供给矛盾得到极大改善,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出现了粮食供大于求的局面。清末新疆农业经济虽然受到摧残,但很快得到恢复发展,粮食供给又恢复到基本平衡的状况。从社会经济效益来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深刻影响了新疆社会经济的演进,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变了天山南北“南耕北牧”的农牧经济格局,二促进新疆社会管理结构的演进和“行政化”步伐,叁是增强新疆各族人民对内地的文化认同,四是维护了边疆社会的稳定和国家安全,为近代西北疆域的奠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从农业环境的利用及影响的角度来看,集中表现在对人地关系的处理:一是农业与农业用水的关系;二是人地关系与耕作制度的问题;叁是气候、水土条件与种植结构的关系;四是农业开发与土地利用不当问题;五是农业生产与灾害应对问题等。农业开发中人地关系的处理,一定程度上遵循了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改善了农业生环境,保证了新疆农业开发的顺利进行。同时,农业开发中人地关系处理的不当,也在不同程度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和植被覆盖率的下降。总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不仅开发成效显着,经营形式多样,而且促进了新疆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全面演进。清代新疆农业开发在新疆历史的发展演进方面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其经验得失对于处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连接欧亚的新疆地区的经济建设、社会问题的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王金环[2]2004年在《清代新疆水利开发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清代新疆水利开发是中国西部开发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数千年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各族劳动人民为征服自然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在开发水利方面做出了不朽的贡献。新疆许多绿洲的存在及出现,甚至消失,无不与水源、水利开发息息相关。清朝统一新疆后,在天山北路开始了大规模的农业开发活动,打破了新疆历史上传统的“南耕北牧”的局面,不仅水利建设遍及天山南北两路,而且清代水利开发尤其是清代后期所取得的成果超过以往任何时期,为近代新疆水利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对清代新疆水利事业进行一定的探讨和研究,有利于我们总结其经验和教训,以期为当前新疆的水利建设提供历史借鉴。清代新疆的水利事业,尤其是农田水利建设是在清政府的直接主持和大力推动下发展起来的,是建立在清政府巩固西北塞防、屯垦实边的经营方针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政府行为。因此,清代水利事业的发展变化与清政府在新疆的政治、军事、农业开发活动息息相关,清政府经营新疆活动的盛衰直接影响着水利事业的兴废。基于此,本文主要按清代新疆水利发展的不同阶段,在搜集、整理、挖掘大量的原始资料的基础上,阐述清代新疆水利发展的情况。本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概括介绍了新疆的自然地理条件与清乾隆统一新疆前水利事业发展沿革,说明水利的兴衰同中央王朝势力消长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下文的顺利展开作一定的铺垫。第二部分,论述了清代统一新疆后新疆水利开发的兴盛。探讨其兴盛的原因、过程及特点。第叁部分,论述了清代新疆水利建设的低谷与鼎盛期。国家在水利建设方面的意志力在此部分中表现的更为突出。第四部分,综合论述清代新疆水利的管理及水利开发的启示,对水利官员、水的分配、水利纠纷、水利建设的资金来源、开发方式、劳动力等方面做了一定的探讨。如上所述,本文四大部分,构成一个整体,描绘了一幅清代新疆各族人民与大自然做斗争的历史画卷。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了传统的史学方法,还采用了宏观描述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统计学等方法。水利是社会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在古代,它是农业进步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准。通过对历代尤其是清代新疆水利开发史的回顾,找出其中既能促进新疆经济(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又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经验方法,以史为鉴,古为今用。面对西部大开发的热潮,我们有责任为新疆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政策服务,推动历代水利开发建设的优秀成果与土地等生产要素相结合,最终实现新疆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刘壮壮[3]2017年在《清代新疆农业开发研究述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通过对近叁十年来清代新疆农业开发研究成果的简要回顾,发现学界在开发经营的性质和形式、政策和路径选择、粮食供给状况、赋税和奖惩制度、农业环境的利用和技术选择等五个方面的研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农业经营的性质和形式方面,根据经营主体的不同可以将这一时期的屯垦活动划分为叁种类型:国家农业经营行为、民人自食其力的经营行为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性农业经营行为;农业开发的政策和路径选择方面,应当注重清中期新疆农业开发遇到的困境和围绕这一困境进行的政策调整的研究;粮食供给状况的研究应当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力状况、耕地面积、农业人口数量、赋税、播种量、粮食流通等方面的因素;赋税和奖惩制度方面,应当注重各时期政策的调整和演变;农业环境的利用和技术选择方面,应当更多关注对不同生活方式的人群,以及土壤类型、无霜期、海拔等自然因素的考察。

刘文远[4]2009年在《清代北方农田水利史研究综述》文中指出清初学者刘献廷有云:“有圣人出经理天下,必自西北水利始。水利兴,而后天下可平,外患可息,而教化可兴矣。”①这发自一个明遗民口中的呼声,不但代表了元明清叁朝学者的共同意愿,也间接反映了统治者实现经济中心与政治中心合一的强烈需求。正是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中,清朝

冯玉新[5]2008年在《清代哈密盆地农业开发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哈密地处祖国西北天山东段南麓,自古为中西交通的咽喉之地和历代经营西域的政治、军事重镇。哈密农业开发历史悠久,清代为其农业全面开发、发展的新时期,其开发规模之大、成效之着均超迈前代。本文以清代哈密区域农业开发为研究对象,从自然人文环境入手,分析了清代哈密农业开发的成就及其制约因素。研究清代哈密的农业开发,总结、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天西部大开发中哈密的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史鉴意义。

鲁靖康[6]2015年在《清代新疆农业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清代新疆的农业(广义)为研究对象,针对当前研究中存在的一些空白领域和薄弱点进行研究,从灌溉水资源、农业产业、农业开发中的地域关系和人地关系等方面进行探讨。在降水稀少的新疆地区,可资利用的灌溉水资源在农业发展中居于核心地位。清代新疆对灌溉水资源的利用有渠灌、井灌和坎儿井叁种方式,以渠灌为主。官屯民地都置有负责分配灌溉用水与解决水利纠纷的职员。军府制下的分水制度遵循分地用水、先来者拥有用水优先权、计田授水等原则。建省后的分水措施进一步细化,以缴纳额粮的额地为分水对象,进行均平分水,借以实现清代国家对农村基层社会的管控。新疆植稻应始于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期之间,学界现有的汉代说、魏晋说、西晋说、汉唐说都有各自的立论缺陷。清朝统一新疆以前,植稻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南疆塔里木盆地周缘绿洲,并已扩展到天山北麓西段。清朝统一新疆后,天山南北的植稻业都有了空前发展,种植区域逐渐扩大。内地移民的到来不仅增加了稻米的生产和消费人口,而且带来了较为先进的种植技术。虽然水稻种植得到推广,但是受制于水源条件、劳动力资源和传统观念,这种相对高产的粮食作物在清代新疆并未成为主要的食物来源。新疆的瓜果种植有着悠久的历史,清代南疆的维吾尔族民众普遍将各种瓜果作为粮食的替代食品,种植的普及程度可与大田作物相埒。瓜果的商品化程度比粮食作物高,不仅在本境、本省销售,而且远销外省、外国。内地迁来的军民带动了新疆的蔬菜消费,引入了新的蔬菜品种,还将之前未加利用的野生植物和菌类充作蔬菜。花卉的种植亦较为普遍,并且在原有种类的基础上引种了许多外地的花卉品种,但商品化的程度很低,尚未形成一项独立的产业。园艺业中的生产技术比大田农业精细。清代新疆的森林资源较为丰富。山地天然林主要分布在天山南北坡、塔城山地、昆仑山北麓及东帕米尔山地,平原(盆地)天然林主要分布在准噶尔盆地和塔里木盆地的河流两岸,人工林位于村庄、道路与河渠周边。林木消费可分为工程建筑用材、矿物冶炼用材、生活用材和交通工具用材等四类,天然林和人工林都得到了开采利用,但以砍伐为主,栽植较少。政府派发炭课徭役,并对林木消费征收木税。新疆的土着居民不甚食鱼,内地人迁居之后,以捕捞为主的渔业生产空前发展,形成了伊犁、塔城、准噶尔、哈密、塔里木等五个渔区。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准噶尔区、以惠远城为中心的伊犁区和以罗布泊和巴楚为中心的塔里木区是当时的叁个主要鱼类消费区。除食用外,新疆鱼类兼有观赏、饲用和装饰功能。“耀鱼”、“药鱼”和“围湖法”是清代新疆民众应用的颇具地域特色的捕捞技术。清代新疆内部以及与邻近地区之间存在着农业领域的广泛联系,既有合作交流也有竞争冲突,前者表现为人口流动、农业物资调配、技术交流、作物引种传播、产业互补等,后者则表现为农耕区的水利之争、畜牧区的越界游牧以及农牧业之间的争水争地。新疆内部的农业合作交流有利于农牧两大产业和南北疆两大区域之间协调发展,与我国其他地区之间的农业合作交流加强了内地与边疆的经济联系,是一种具有“向心力”的互动。农业中的竞争冲突既是资源稀缺性的直接后果,同时受到生产方式、资源分配格局、民族关系、国家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业开发中的人地关系包括环境对农业开发的影响和农业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两个方面。新疆环境对农业的影响突出地表现在农业技术类型的选择和环境变迁所造成的人口生业变化上。受“地广人稀”的生境制约,清代新疆的农业技术类型以粗放为主,但同时具有原始和精耕细作两个类型。游牧民族所从事的山地旱作农业属于原始技术类型,城市和乡村巴扎周围以瓜果、蔬菜、水稻商品化生产为目的的区域运用的生产技术则是较为精细的类型。罗布泊原为西域巨泽,历史时期以来面积逐渐缩减,清代在塔里木河上中游大量垦荒,导致来水减少,生活在这里的罗布人不得不迁往外地,从原始的采集渔猎经济逐渐改营农牧业。农业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在土壤演变、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变迁方面得到了集中体现:灌溉农业的长期发展形成了灌淤土、灌漠土和水稻土叁种人为土壤,成为绿洲农业的载体,同时一些不合理的开垦也造成了土壤次生盐碱化的后果。毁林开荒、截流灌溉、矿物冶炼、居民用薪是造成森林资源掠夺性开采与破坏的主要原因,局部地区的旱灾和沙漠化与此有关。狩猎和垦殖活动使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数量减少,对大型植食性动物和位于食物链顶端的食肉动物如野骆驼、新疆虎的影响尤其明显。

鲁靖康[7]2016年在《清代新疆农耕区水利纠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清代新疆农业用水有渠灌、井灌和坎儿井叁种利用方式。灌溉水资源分配由专职人员经理,遵循分地安插、先来者优先以及均平分水等原则。气候干旱、河流丰水期与用水高峰期错位、多种用水主体间的利益诉求差异等是产生水利纠纷的主因,兵民争水、官民争水和民户争水是叁种基本表现形式。应对举措除遵循严格的管理分配措施外,还包括调整政区边界、政区归属、进行错季灌溉等。政府对灌溉水资源管控的要旨不在于建构一套一成不变的配额体系,而在于保证新配额达成的公平性,在新配额制定之前维护旧配额的权威性,并且尽量减少导致纠纷的可能因素。

刘永刚[8]2005年在《近十年来清代西北经济研究述评》文中研究指明清代西北经济史的研究作为中国经济史研究的重要领域, 长期以来倍受学者关注, 尤其是近10年来, 该领域的研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但其研究述评却不见于文。本文就近10 年清代西北经济史的研究状况加以述评, 以期对该领域的研究有所助益。

王培华[9]2012年在《清代新疆的分水措施、类型及其特点——以镇迪道、阿克苏道、喀什道为中心》文中研究表明清代新疆的水资源分配制度,有制度措施、工程措施和技术措施。新疆存在多种类型的争水矛盾,因此新疆分水,亦有多种类型,有县与县之间的分水、同一水源下各干渠间的分水、同一干渠下各支渠的分水、同一干渠或支渠下各村庄之间的分水、同一流域或渠道下不同屯垦户之间的分水。分水的工程技术措施是有分水闸口,由民夫维护。

邓一帆[10]2017年在《清代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的农业开发及生态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中国传统历史时期中,清代是中原王朝对新疆的开发历程的第叁次高潮期,清政府对新疆的开发举措也是极具现代国家意义的。本文主要分阶段研究阐述了清代塔里木河流域农业开发的历史历程,在探讨农业开发的同时,讨论其与环境变迁之关系。以期系统呈现地区农业发展及转变的契机与该时期农业迅速发展所造成的生态影响。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汇集耙梳清实录、地方志、奏稿、游记等历史材料,以图重构该历史时期,地区农业发展及其生态影响概况。自农业史角度分析,清代自乾隆二十四年新疆抚定至清帝国崩溃,南疆塔里木河流域分别经历了叁个阶段:初步恢复与发展时期;农业迅速发展的兴垦时期;以及税制改革后的深化发展时期。乾隆时期,在清政府以“重北轻南”与民族隔离为主基调的新疆发展政策的指导下,南疆社会处于封闭的经济、技术环境之中,塔里木河流域的农业从战争的阴霾中恢复后,仍依之前的农业发展速率循序发展,并未有明显进步。直至张格尔叛乱以后,出于稳定边疆的考量,道光帝放松了对南疆地区的隔离,南疆弛禁成为该地区农业发展的转折点。光绪十年(1884)新疆置省后,清政府在该地区施行的移民屯垦等积极政策密切了该地区与清帝国的联系,交通、商业的往来和源源踵至的移民,不断将先进的农业技术带入南疆,促使区域农业技术进一步提高;农田面积与农业人口数量亦有进一步增长。在近两个世纪的历史时期内,南疆农业技术与内地不断交流,农业人口不断增殖,发展势头逐渐与内地齐平,清政府农业政策不断的调适,使该区域的农业有了长足发展。然而垦荒面积扩大、人口的增殖均对环境资源提出了更进一步深度开发的要求。高强度集中的农业开发对流域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显着的影响,农业迅速发展的趋势与生态衰退的趋势呈现出紧密的相关关系。清代作为传统历史时期的技术阶段开发时期的节点,落后的农业技术与进一步开发的意愿形成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低效且粗放的经营模式给生态环境施加的压力,直接导致了水生态的恶化,甚至部分地区的农业发展难以为继,农业投入产出效益减少。这对现今塔里木河流域的开发具有警示意义与现实指导意义,历史时期的过度开发业已造成流域生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今的流域开发当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参考文献:

[1]. 清代新疆农业开发研究[D]. 刘壮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6

[2]. 清代新疆水利开发研究[D]. 王金环. 新疆大学. 2004

[3]. 清代新疆农业开发研究述评[J]. 刘壮壮. 西域研究. 2017

[4]. 清代北方农田水利史研究综述[J]. 刘文远. 清史研究. 2009

[5]. 清代哈密盆地农业开发研究[D]. 冯玉新. 西北师范大学. 2008

[6]. 清代新疆农业研究[D]. 鲁靖康. 陕西师范大学. 2015

[7]. 清代新疆农耕区水利纠纷研究[J]. 鲁靖康. 伊犁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

[8]. 近十年来清代西北经济研究述评[J]. 刘永刚. 新疆社会科学. 2005

[9]. 清代新疆的分水措施、类型及其特点——以镇迪道、阿克苏道、喀什道为中心[J]. 王培华. 中国农史. 2012

[10]. 清代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的农业开发及生态影响研究[D]. 邓一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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