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经济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经济人,法律,法学,方法论,经济学,主体,商品经济。
法律经济人论文文献综述
蔡玉怡[1](2017)在《论国家作为法律主体的模式的转变:从“经济人”到“生态人”》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国家作为法律主体的发展趋势:从经济不发达的生态人到追求经济利益的经济人,转变为追求生态利益的生态人。经济人模式使得个人和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生态人模式则是将生态人权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法治体系和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未来的发展趋势将是全体法律主体生态化;由经济人模式持续向生态人模式转型。(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31期)
杨志利[2](2013)在《论法律人与经济人的共同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方法论角度上,经济学与法学都可以区分为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理论研究可以进一步区分为精确取向的研究和经验取向的研究。精确取向研究中的法律人和经济人是个理论概念,他们的特性假设都是理性的,是利益最大化者,而在经验取向的研究中,他们的特征各有不同,且两种取向的结果不可互相验证。法律人概念在法技术上与法律权利、义务相关,由此亦可证明利益最大化假设的正当性。这样的法律人认识,有助于法学研究的深入和科学化。(本文来源于《兰州商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6期)
喻中[3](2012)在《法律王国不能只有“经济人”》一文中研究指出身于法律活动中的当事人,在很多情况下确实有“经济人”的身影,但是,“经济人”并不是他们唯一的身影。在“经济人”的角色之外,他们还可能呈现出“伦理人”、“道德人”或其他方面的形象 随着所谓的“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波及,特别是在“波斯纳牌号”的法律(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2-11-28)
苏静[4](2008)在《论“经济人”法律信仰的养成》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法治的精神意蕴,法律信仰实际体现了当下人们对法治这一生活方式的认可和肯定,对法治在促进经济进步、社会发展、人的价值全面实现之理想图景的信任和依赖。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探求法律信仰的培育之道,需要的不仅是激情,还有耐性;不仅是历史积淀,还有现实语境。故而,本文借“经济人”法律信仰这一论题,选取现实、务实的言说路径,以一种相对具体的信仰观,谋求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信仰的养成。通过将经济学中的经典假设“经济人”引入法律信仰这一抽象论题,本文试图为意识形态寻求现实寄托,让飘忽的、自上而下的心境回归本真,让法律信仰能在具体的生活场景中寻得根基。“经济人”假设丰富的内涵及其对现实人性的真切描述,有助于我们借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现实需求明晰人的精神需求。由此可见,本文的论证是在市场经济的现实背景和以人为本的逻辑起点上展开的。据此,笔者认为,“经济人”的法律信仰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学术概念,而是在既有的法理思维中,为法律信仰的养成提供一种切实的培育模式。不论是世代相传的传统型法律信仰,还是自觉服从法律的合法型法律信仰,抑或追求精神满足的价值合理型法律信仰,都应当结合具体的经济形态,谋求最具可行性的信仰之路。这样看来,在本文所指的法律信仰养成道路上,“经济人”的法律信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充满理性气质、人文底蕴和反思精神的法律信仰,是“以人为本、双向互养”型的法律信仰。“经济人”作为信仰主体,以法律为指南,为行动提供合理的预测,妥善处理个群关系;法律作为信仰对象,力图体会“经济人”的内心需要,以生活的立场与之共鸣。此时,法律确定了自我,“经济人”树立了信仰,而这正是本文欲求的。为了论证理性、自利的“经济人”会信仰法律,本文客观剖析了中国信仰体系随社会变迁的现实必然性。市场经济主体形态的个体性、行为的逐利性以及连带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经济人”信仰法律实际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主观需要;而通过近年来诸多典型案例,我们看到法律为人主动性、主体性和主导性逐渐展开所创造的人文环境,使法律作为“经济人”信仰对象成为了一种客观选择。在举陈法律信仰养成之促进性因素的同时,本文还对障碍性因素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分析,指出如果法律不能对当下“利益层断”的现实困境提供解决思路的话,法律信仰难题就将是难解的。这既是转型期法律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法律信仰养成的契机所在。由此,本文将法律信仰这一宏大叙事,以层层推进的方式,浓缩于一隅,即在现实利益层断的困窘下,探讨如何通过利益的衡平与反哺,发挥法律的现实作用。借法律制度在解决当前社会问题方面的优越性,促使“经济人”对法律产生信任感,进而培育“经济人”对法律的深沉情感。这样,以“激励机制促自利与制约机制促互利”为分析向度,以“充分肯定私人利益、妥当调适多元利益、适度补偿利益减损、切实关注代际公平、公众道德善恶指引、利益限制程度合理”为主要内容的“利导之法”就因此成就。(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期刊2008-06-01)
林海[5](2005)在《论法律经济学的经济学理论缺陷——评公共选择理论的“经济人”假说与交易费用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经济学自诞生之日起就受到了诸多学者的批判。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对其赖以生存的“经济人”假说与交易费用理论进行了评析,最终目的是为了完善进而重构这一法学流派。(本文来源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期刊2005年06期)
胡宏斌[6](2005)在《“经济人”在文化环境、道德、契约和法律上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经济人”在文化环境、道德、契约和法律上的思考,试图构建更为广义和全面的“经济人”理论框架,最终能够完善“经济人”假设的核心命题。即在一定的文化环境建设下,具有良好的道德和法律的保证,“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自由行动会无意识地、卓有成效地增进社会的公共利益。(本文来源于《经济问题探索》期刊2005年09期)
方韧[7](2005)在《“法律人”与“经济人”的比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不同的视角考察,理论和现实中的“法律人”和“经济人”在具备共性的同时存在较大差异。比较分析这些差异,可以清楚地看出二者不同的职业特征。“法律人”与“经济人”虽然职业特征不同,但在追求自身特性的同时,也在呼唤着共同的社会伦理。(本文来源于《贵州社会科学》期刊2005年05期)
汪永清[8](1987)在《商品经济·人·法律》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什么古罗马能产生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影响深远的罗马法?为什么中国历史上不曾有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古罗马那样的法律文化?中国社会中衰微的权利观念和“刑”就是法的史实有什么联系?(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1987年07期)
法律经济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方法论角度上,经济学与法学都可以区分为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理论研究可以进一步区分为精确取向的研究和经验取向的研究。精确取向研究中的法律人和经济人是个理论概念,他们的特性假设都是理性的,是利益最大化者,而在经验取向的研究中,他们的特征各有不同,且两种取向的结果不可互相验证。法律人概念在法技术上与法律权利、义务相关,由此亦可证明利益最大化假设的正当性。这样的法律人认识,有助于法学研究的深入和科学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经济人论文参考文献
[1].蔡玉怡.论国家作为法律主体的模式的转变:从“经济人”到“生态人”[J].法制博览.2017
[2].杨志利.论法律人与经济人的共同性[J].兰州商学院学报.2013
[3].喻中.法律王国不能只有“经济人”[N].法制日报.2012
[4].苏静.论“经济人”法律信仰的养成[D].山西大学.2008
[5].林海.论法律经济学的经济学理论缺陷——评公共选择理论的“经济人”假说与交易费用理论[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5
[6].胡宏斌.“经济人”在文化环境、道德、契约和法律上的构建[J].经济问题探索.2005
[7].方韧.“法律人”与“经济人”的比较分析[J].贵州社会科学.2005
[8].汪永清.商品经济·人·法律[J].法学.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