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报道应遵循经济规律(论文文献综述)
沙涛[1](2021)在《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文中研究指明刑法需要被解释。刑法解释需要借助体系化方法,构建以犯罪论体系为核心的刑法解释体系,因为体系化有助于保障解释结论的合逻辑性和安定性,进而保障相同案件相同处理这一法律公正原则的实现。然而,被体系化思维与方法宰制的刑法解释存在封闭、僵化进而脱离社会实际的危险,所以要从社会现实出发构建科学的刑法解释体系。近现代刑法传统上将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分离,刑法被认为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界限。这种认识虽有利于刑法的安定性,但忽视了刑法体系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有损于刑法的适应性。刑法体系的刑事政策化和刑事政策的法治化命题便是对刑法体系与社会需求关系的进一步思考。如今已渐成共识的看法是,一方面刑法体系不应排斥刑事政策的诉求,另一方面刑事政策对刑法体系的影响应受到限制。于是,刑事政策的法治化的实现路径成为新的时代课题。以刑法功能为导向,建构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体系是刑事政策法治化的正确路径。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一方面具有实践基础、方法论基础和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具有超越形式/实质解释与主观/客观解释的科学性和优越性。对刑法功能的理解直接关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传统的刑法功能理论在逻辑上和方法论上存在诸多弊端,不适合指导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刑法功能研究应以科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以卢曼为代表的社会系统理论在社会理论传统脉络的基础上吸收了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学、生物学等,因而是跨学科研究的典范。社会系统理论在方法上不仅具有优越的科学性,而且与刑事政策法治化命题相契合,所以应作为研究刑法功能以及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建构的方法论基石。根据社会系统理论,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性与偶在性快速增长的社会,为降低社会交往的复杂性、维持社会的存续,社会出现了功能分化,社会系统分化为政治、经济、法律等诸多子系统。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理论本身预设了功能/效果的区分和系统/环境的区分。系统的功能是指系统要解决的关于社会存续的某些问题,且该问题只能由该功能的发挥得以解决。系统与环境之间不是输入/输出关系,而是结构耦合关系。系统是自创生的,一方面系统根据自身的符码和纲要实现自我指涉,另一方面系统对环境通过结构耦合的方式实现开放。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子系统之间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激扰的关系,一方面法律系统闭合运作,来自社会环境的需求不能直接干涉法律系统的运作;另一方面法律系统与政治、经济等社会子系统之间存在结构耦合关系,其他社会子系统的需求给法律系统带来压力,法律系统经选择将来自社会环境的需求纳入法律系统。按照系统/环境的区分范式,法律系统进一步分化为宪法系统、行政法系统、刑法系统、民法系统等法律子系统。刑法系统一方面与法律系统外的环境之间存在独立且耦合的关系,另一方面与民法系统等法律子系统间亦存在独立且耦合的关系。法律系统的功能是稳定社会交往的规范性预期。一种形态社会的存续以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正常开展为前提。于是,预期的稳定对社会的存续而言至关重要。稳定预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调整认知以形成新的预期,二是确证既有预期的效力,也即确证规范性预期的效力。现代社会是一个价值多元、功能分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只有法律具有一致性一般化的特点,所以法律系统的功能是稳定规范性预期,而这一功能是道德系统和宗教系统等不能替代的。刑法系统在整个法律系统中居于保障法地位,刑法系统的功能既不是法益保护或人权保障也不是行为规制,而是确证包括刑法在内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效力。刑法系统确证法规范效力的工具是刑罚,刑罚作为物理性暴力具有一致性一般化的性质,能够有效实现对破坏规范效力行为的否定。法律规范的效力得到确证,法律系统稳定社会规范性预期的功能才能实现。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论证说理需要借助利益衡量。利益衡量是刑法系统实现认知开放的重要管道。为确保刑法系统的独立运作,利益衡量要以法律条文为前提,并依托于以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的犯罪论体系。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需要运用体系化方法,首要之事便是建构一个功能性的犯罪论体系。在既有的犯罪论体系理论资源中,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与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在思考方法上具有一致性。所以,经济的做法是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对既有的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进行改造。法益是刑法系统与其环境的连接点,刑法系统对社会环境需求的纳入需要通过利益衡量进行转译。首先,要进行利益识别,也即识别出属于法律系统的利益。识别的过程是一个选择的过程,选择的标准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刑事政策等社会需求层面的利益应通过法益概念的转译进入刑法系统,利益衡量不应将不属于刑法系统的利益纳入考量。其次,要进行具体的利益衡量,也即在诸多法律利益中权衡选择有助于法规范确证功能实现的利益。归属于刑法系统的利益需进行划分和层级设定,异质利益之间的衡量需在具有共识性的制度利益下展开。最后,利益衡量还应遵循比例原则,合宪性解释能起到对利益衡量的限制作用。功能主义刑法解释是科学的解释立场和方法,能够为具体的法律适用提供方法论支持。例如在正当防卫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解释适用中,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便体现出其优越性。既有关于正当防卫原理的学说略显零散和乏力,个人利益保全说独力难当,传统法秩序维护说欠缺理论根基,利益衡量说存在诸多缺陷。正当防卫原理应在与刑法系统功能的关联中探寻,正当防卫的原理应是法规范确证导向的利益衡量。以法规范确证导向的利益衡量为基础对正当防卫要件进行功能主义解释,是精准认定正当防卫的科学方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应结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前置法规定,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指引,兼顾信息主体个人利益与信息流通利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应限缩解释为信息自决权,且在新技术环境下宜将个人的社会交往利益作为信息自决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强化信息处理者的信息保护义务。刑法没有限缩个人信息范围的必要,个人信息的范围应依《民法典》等前置法确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不法要件,“知情同意”的违反是判断不法的核心要素。为实现刑法处罚范围的合理划定,应通过“情节严重”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实现犯罪圈调节。“知情同意”的认定规则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取决于在法规范确证功能导向下的利益衡量。
王彬彬[2](2021)在《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以湘教版选择性必修2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高中地理课程以培养学生必备的地理学科核心素养为基本理念,强调学生关注当代地方、国家和全球性的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问题。而生活化的地理教学将学生与生活相联系,时事热点以其时效性与综合性成为地理学科常学常新、永葆活力的内在动力,也不断发挥地理学科的现实应用价值。教学案例设计与实施是审视时事热点应用视角和效度的重要体现,因此,探寻高中地理学科与时事热点的联系性以及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的应用中如何发挥其内在优势成为主要问题。本文以湘教版选择性必修2为例,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法对期刊文章、地理教学专着和课程标准等文献进行分析,从研究成果数量和内容两个方面梳理了地理教学中时事热点应用的研究现状。以时事热点与高中地理教学内容的关联性及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应用的案例设计策略为研究内容,遴选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教学案例为研究资料,运用案例分析法和行动研究法分析时事热点与高中地理教学内容的联系性,并在分析18个教学案例和设计5个教学案例以及实施1个教学案例过程中获得启发。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以选择性必修2为例,结合课程标准9条内容要求和教材11节内容,从时事热点与教学内容关联性视角分析得出基于课程标准的时事热点内容联系表和基于教材的时事热点体现表以及时事热点在湘教版选择性必修2教学中的应用分析表。二是设计5个基于BOPPPS教学模型的教学案例,分别是“闽宁协作视角下的区域发展差异与因地制宜”、“粤港澳大湾区视角下的区域联系和区域协调发展”、“毛乌素沙地在陕西版图消失背后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产业转移对区域发展的影响”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流域协作开发与保护”。三是提出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应用的案例设计策略,教学内容组织的设计策略分别是立足课程标准选定时事热点主题、结合教材编排解构知识结构、优化时事热点创设教学情境和基于深度融合生成案例主线;教学环节安排的设计策略分别是呈现基于地理学科核心素养的案例教学目标、巧用时事热点生活特性开展多样化课堂活动、整合乡土时事热点资源布置研究性课外任务和深挖时事热点育人功能策应多维度教学评价。
曹猛[3](2021)在《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研究》文中提出高校党建工作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加强全媒体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提升党建质量,是新时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三全育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环境、主客体、方式方法等因素都在发生了深刻变化,青年学生的行为特点和交流方式发生了较大改变,这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挑战。近年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的相继召开,《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向和具体要求,高校育人实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增强。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筑牢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担当民族大任的时代新人任重道远。因此,探讨新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应有之义。当下,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以移动互联、智能传播、网络视频、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层出不穷,并与传统媒体交叉融合发展,共同构成了当前的媒介形态,其涉及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是前所未有的。在全媒体时代,高校已经成为互联网应用和全媒体传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领域,高校师生是全媒体技术运用和推动的主流群体。全媒体不仅是一种工具和手段,也是一种认识观念和技术方式,更是影响人、改变人和发展人的时代背景,全媒体对高校党建工作的理念、方式、内容、机制等产生深远影响,给新时代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在全媒体时代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利用全媒体技术力量有效提升高校党建质量,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问题。本文坚持理论研究、实证调研、实践探索相结合,根据“理论阐释——现实审视——基本遵循——路径探析”的脉络,对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首先从全媒体与高校党建质量提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和理论资源入手,进而阐述高校党建实践的基本经验与特点,分析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发展机遇,从而概括总结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遵循,最后从优化机制、整合资源、创新方法、完善评价等方面,对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路径策略进行探析。对高校党建工作现状的调研是开展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研究的基础环节。论文基于对公办本科、民办本科、高职高专等8所不同类别高校1850份有效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以及40份访谈记录的综合整理表明,当下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体制机制缺畅通、要素资源难协同、技术方法欠创新、评价方式不科学等;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相关的可借鉴研究成果还不够丰富、系统,全媒体技术持续融入高校党建的力量不强,有效的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合力氛围尚未形成等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是一个包含着众多因素的系统性工程,针对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论文坚持以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高质量发展为坐标轴,以当下高校党建工作现状和具体实践为观测点,以全面提升高校党建工作质量和科学化水平为突破口,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政党建设和教育的基本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人关于高校党建的思想为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教育学、传播学等多学科理论知识开展跨学科研究,不断拓展研究思路、丰富资源平台、校准技术路线、探析解决路径。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内容是:借力全程媒体实现党建信息整合共享、借力全息媒体实现党建情势实时监测、借力全员媒体实现党建组织精准覆盖、借力全效媒体实现党建措施智慧生成。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的优化构建:一是健全全媒体党建工作责任机制,规避机制合力发挥的风险;二是构建全媒体党建工作协同机制,强化机制合力效果;三是完善全媒体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奠定机制合力基石。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资源优化整合路径:一是科学定位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目标;二是系统扩充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内容;三是充分激发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效能。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方法的创新路向:一是明确立足点,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二是强化着力点,挖掘全媒体助力高校党建工作方法创新的关键要素;三是找准落脚点,满足新时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多元发展需要。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的改进策略:一是以育人为导向科学设置党建质量评价体系;二是以一线为重点增加基层质量评价意见权重;三是以奖惩为动力推动党建质量评价精准实施。
陈辉[4](2020)在《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文中提出处置权是监察委员会依据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处置性决定权,兼具纪律检查权与国家监察权、实体权力与程序权力、判断力与执行力的双重属性,可分为建议型处置、处分型处置和移送型处置等三种类型。处置权的运行原则,包括职权法定、程序正当、监察独立、处置协同等。在现行人大至上的宪法体制之下,协调好监察委员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行政惩戒权、检察监督权和审判权之间的关系,是监察委员会处置权运行的正当性基础。监委行使处置权应受人大监督,处置权与罢免权存在职能分工且互不替代。从制度运行层面看,监委会对人大机关领导人员、人大选举任命官员及人大代表履行撤职或开除等处置职权时,与人大罢免权存在不同程度的张力。在协调机制上,对涉及人大机关领导人员的监督,应通过提级管辖的方式来消解监察全覆盖与人大至上权力体制的逻辑悖论;对人大选举任命官员的处置应坚持与人大人事监督进行协同;对人大代表的处置应遵循政治责任优先原则。监委会与检察院存在监督与制约关系,前者有权对后者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但不宜对后者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监督;后者通过对前者职务犯罪调查活动的合法性监督、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诉等方式对其进行制约。立足于审判中心主义的理念,应当对监委会监督审判机关公职人员的范围进行限缩,并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审判机关对监察机关的制约包括对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和对从宽处罚建议的司法审查,以及对处分型处置措施的有限监督等。宪法创设“执法部门”概念在于迎合监察体制改革法治化的需要,强化执法部门与监察机关的配合与制约。处置权和行政机惩戒权分属于异体监督和同体监督,前者可以对后者进行再监督,而后者则可以通过先行处分的方式制约监察机关的处置措施。适用边界遵循法律保留,处理程序遵循监察优先,运行方式遵循权力协同共同构成了内外两种监督机制的协调路径。建议型处置权是一种附条件的强制性执行权力,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监察建议这一法律概念,应进行限缩解释,并对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条款进行合理规制。此外,在设定适用事由时,应从监察建议制度的目标能否实现和监察建议是否会侵犯其他权力的核心领域等两点加以考量。监察问责制度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有待进行法制化完善。从宽处罚建议是监察法为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的制度安排,具有法法衔接与资源优化,利益平衡与人权保障的双重价值取向。从宽处罚建议具有独立价值和一定的证据属性,应被赋予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法治化路径,应围绕法法衔接背景下的制度整合,配合与制约原则下的司法回应,以及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司法审查等三个予以展开。处分型处置权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核心内容,兼具实体性与程序性、独立处置与协同处置等特点。政务处分在类型上属于典型的处分型处置措施。在现行双轨处分体制下,监察机关的配置模式难以满足政务处分制度的任务需求,且任免机关、单位的处分权难以有效行使。对此,有必要从“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监督模式视角下厘定政务处分和处分的关系,明确监委会对任免机关、单位惩戒权的监督与制约、以及二者的分工、配合与制约关系。基于对法律规范结构的分析,应当将违法作为政务处分的适用事由。对监察对象道德审查的法治安排、重典治吏传统监察文化的传承以及公职人员模范遵守法律的义务要求,是确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法理基础。监察法治原则导控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规范路径,在形式上要求违法事由应当法定,在实质上要在合理划定违法行为事由类型的基础上,实现违法行为与政务处分的轻重程度相匹配。政务处分程序具有独立性、封闭性、二元结构性和多样性的特征。整体上看,政务处分程序在内容上可分为一般程序、特别程序和救济程序三大板块。如何在法律程序框架内对政务处分程序进行体系化构建,是今后理论研究和立法完善的努力方向。移送型处置权主要是指监委会将其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权力,主要是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权力。移送审查起诉是职务犯罪案件从监察程序切入诉讼程序的端口。监察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应当以检察机关通过受理程序接受监察案件材料为节点。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在属性上应当界定为司法程序。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同质性、刑事诉讼法在监察程序中的可适用性是在职务犯罪领域构建具有可操作性、层次化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前提要件。基于移送审查起诉是监察机关作出的最为严厉的处置措施,有必要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措施的内部规制机制。检察机关对移送案件的审查包括案件受理时的审查和案件受理后的审查。前者侧重于形式审查,由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负责,而后者侧重于实质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对职务犯罪行为的调查活动,检察机关应有权介入,但应将审查范围框定在非法取证领域,对监察机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因其并不遵循刑事诉讼的程序逻辑,不宜直接审查。
李晶淼[5](2020)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在于厘清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在立法中应当具备的规范功能和法律地位,以证成第三方组织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回归规范的法律意义上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行为进行健全与完善是摆脱实践中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及理论需求中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所遭遇的困境之关键所在。如此,能够紧跟法治政府内涵的新发展,建设符合法治政府建设需求的第三方组织,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我国已经积极开展了多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因此也积累了较多的经验。但是伴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深入,无论是法治政府目标的确认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占据主导地位的“政府推进型”法治政府建设进路都遭遇了不少问题。“政府推进型”进路在面对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求与法治政府建设所应当遵循的程序正义标准时都遭遇了无法周延的正义困境。目前,在实践中产生并区别于“政府推进型”进路的“第三方组织推进型”进路从内涵和外延上都符合其应遵循的自然正义与协商共识的正义标准,为破解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所遭遇的问题提供了可能,也为法治政府建设紧贴正义维度保驾护航。第三方组织除了自身必须具备的组织性、独立性特征外,在理论和实践中往往具有相对性,故而,必须结合其所处的具体环境和场域开展考察,否则只能流于形式。因此,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必须抛却只关注主体的内在特征的静态研究逻辑,需将第三方组织放置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场域中,关注两者的关系与互动,以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共同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存在标准,方能实现研究的周延性。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是指在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中能够以自己的认知和行为积极参与并影响政府法治意识和行政行为的社会组织,其相对于政府及行政相对人,具有中立或独立地位。换言之,它应是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促进作用的社会组织。从广义上来分析,它不仅包含了实践中的已经进入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实际发挥影响力的第三方组织,也包含了在理论设计中被期待出现的能发挥自身功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三方组织。理想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应当具备回应法治政府建设需求的能力,能以独立的地位顺利开展活动并得出符合自身认知的结论,进而通过影响政府主体的行政行为或者法治观念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实际产生促进作用。而在实践中,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存在自身失灵的消极状况,其功能发挥被阻碍和影响力实现被制约;与此相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第三方组织志愿性不足、第三方组织加入的路径单一等问题。问题大多因法律制度设计与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的张力所致,尤其是第三方组织的法律地位难以确认,其身份角色的二重性使得“法治政府建设者”角色时常被“行政相对人”的角色掩盖,因此,第三方组织与政府组织和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往往失衡。同时,问题产生的另一成因是历史观念的局限性,“官本位”和“国家主义”的思想在中国的法文化中的深入人心也会影响第三方组织对政府组织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面对中国问题,要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中理想的第三方组织,必须考虑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功能、行为和结果三个要件的内容,结合其主观和客观方面应当具备的特征,依照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通过法治思维与手段对第三方组织进行改造。具体路径如下:第一,减少立法尤其是行政立法与现实之间的张力,在行政法律体系中寻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和法治政府建设者双重身份的平衡,革新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主体的监督、管理立法和行政组织法的相关制度。第二,结合程序性、程序度这两项程序法基本原理对主体行为的法律规则加以设计,确保第三方组织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中的活动规范、顺畅,以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需求。第三,依据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在具体领域对第三方组织实现扶持和激励,促使有潜力的第三方组织进入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满足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广度需求;第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加第三方组织的实际影响力,为功能的发挥和促进作用的实现保驾护航。
谢晓彤[6](2020)在《新媒体环境下滴滴企业危机传播与形象修复研究》文中认为伴随着互联网进入3.0时代,互联网与用户之间的信息互动变得更加多元,社会化媒体随之蓬勃发展。新媒体的发展使得危机传播的覆盖面积更广,传播速度更快,呈现网格状扩散,指数型增长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危机事件的传播中,提升了企业危机爆发的可能性,扩大了危机事件的传播范围。危机成为了企业、非营利组织、政府需要面对的挑战。本文以“乐清滴滴顺风车事件”为案例,从阶段分析理论入手,分析滴滴企业的危机传播过程,并将情境式危机传播理论和形象修复理论相结合,运用文本分析法和内容分析法梳理微博平台上滴滴企业在危机传播的不同阶段所使用的形象修复策略。进而从“媒体效能”和“受众评论”两个方面对修复策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形象修复策略的相关建议。最后,本文总结新媒体环境下企业危机传播应遵循及时性,真实性,全面性,互动性,平等性的原则,并提出了企业形象修复的优化策略:1、企业需增强维护形象的意识;2、企业应建立健全危机传播的全程机制;3、危机的不同阶段,企业应采取不同的形象修复策略;4、企业需保证形象修复策略与行为相一致。
教育部[7](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郭瑞[8](2020)在《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重要的决策咨询机构,高校智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学的高校智库评价有助于检视高校智库建设中的问题,为高校智库的发展诊断号脉,明确标准及树立标杆,推动我国高校智库的良性互动及整体实力提升。我国对高校智库的评价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评价主体单一及多元评价主体合作的缺失、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性及共识度较低、评价结果的应用有待完善等问题制约了高校智库评价功能的发挥。因此,亟待完善高校智库评价及其体系精准把脉我国高校智库发展问题。2014年2月10日教育部印发《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对高校智库评价提出“改进科研评价”的指示。2015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强调深入实施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计划,推动高校智库的发展完善、学科优势发挥、管理体制改革及整体水平提升。以上文件为完善高校智库评价提供了顶层设计。本文在此背景下,立足于公共管理学、教育评估学,结合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构建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通过问卷调查实证挖掘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理论工具分析其制约完善的内在机理。理论分析框架下将科学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作为高校智库评价要素维度中的“序参量”,协同、整合高校智库评价中其他要素,共同促进高校智库评价问题的解决。最后基于建构的指标体系,抽样选取18所典型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分析评估结果来进行实证检验,并提出提升高校智库发展的对策建议。本文由绪论、四章、结束语六大部分组成。绪论部分,提出本文研究的立意和主旨。详细梳理学界对智库评价及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现状,对本文的核心概念高校智库、智库评价、高校智库评价的内涵进行解释和界定。阐述本文运用的理论分析工具治理理论及第四代评估理论。厘清本文的研究思路及方法,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和价值取向。第一章,详细阐述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和理论分析框架。首先,对高校智库评价涵括的主体维度、客体维度、工具维度、指标维度、结果维度等进行阐述。其次,通过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来搭建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高校智库评价制度环境的诱导、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及解析进行详细论述。理论分析框架的搭建为下文实证研究提供理论指导。第二章,本部分设计调查方案,探求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及相关机理。首先,对问卷设计、抽样方案、样本数据等进行阐述分析。其次,探求高校智库评价各维度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的影响程度以及各个要素维度间的“耦合”关系。通过要素维度的相关分析发现:评价主体多元化程度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程度影响较大,说明多元化的评价主体能促进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及共识性;评价工具中评价方式方法对评价指标科学程度的影响最大;评价制度完善程度对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和评价结果公信影响都较大;评价程序的完善对评价结果的公信影响较大,但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影响较小。最后,本部分通过问卷调查挖掘高校智库评价面临的诸如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指标体系针对性及科学性有待提升、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评价结果应用不完善等问题,并通过理论分析制约其完善的机理。第三章,基于第二章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及内在机理分析结合理论工具的指导,提出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科学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不是凭空而来,而是遵循《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中“改进科研评价”的政策导向及梳理智库评价、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基础上,关注政府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同行评议、高校智库、民众及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的价值诉求,完善评价工具的情况下,结合高校智库的功能和特征建构而成。其次,阐述指标体系设置的原则、初始集、问卷设计及相关描述性统计。复次,通过问卷调查对评价指标体系的取舍进行筛选、因子分析技术修正指标结构并对其进行赋权。最后,论述评价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及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对比分析。第四章,基于第三章构建的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科学抽样选取18所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在专家访谈的基础上制定评估表,详细说明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分析18所高校智库的评价结果,挖掘样本高校智库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评价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提出高校智库提升的策略路径。结束语,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归纳,对评价过程中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的应用,工具理性的完善,评价结果的应用,评价主客体诉求等进行总结和回顾。最后分析本文的研究不足,展望未来高校智库评价研究可能的研究焦点。本文的创新主要如下:1、基于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建构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界较多运用知识管理理论、知识市场理论、公民参与理论、组织有效性理论来分析高校智库评价。本文运用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搭建高校智库评价理论分析框架体系,对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和要件进行详细论述,将高校智库评价看做是评价主体维度、评价客体维度、评价指标维度、评价工具维度、评价结果维度等相互作用的系统工程,分析要素维度间的关系,基于治理理论中“序参量”对其他要素的协同、整合,决定系统的演变甚至结果的功能,以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作为高校智库评价中的“序参量”协同、整合其他要素维度,来发现和解决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以期探究高校智库评价系统的完善。2、研究视角及研究途径的创新。学界对高校智库评价的研究多关注指标体系的构建,对其他要素维度的研究和探讨关注较少,本文试图通过问卷调查的实证研究,以量化方式理性认知高校智库评价要素维度间的相关关系,探究评价主体维度、评价客体维度、评价工具维度、评价结果维度等,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构建的影响,挖掘各要素维度面临的问题,分析其制约完善的内在机理,以期达到显示、描述和推断被研究对象特征、趋势和规律性的相关目的,进而来论证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多维性和系统性,为高校智库评价中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证依据,这在当前的高校智库评价研究中较少出现。3、基于治理理论和第四代评估理论尊重、识别多元评价主体价值倾向,完善高校智库评价工具理性的导向下,建构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当前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多基于单一评价主体的价值倾向而建立,而智库对于政府及社会影响程度的评判话语权实质应掌握在“用户手中”,“决策用户”的认可程度决定其价值的体现。本文通过文献梳理、问卷调查和相关访谈,尝试聚焦高校智库的用户主体如政府、媒体、社会公众、利益相关方,潜在评价主体中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机构乃至高校智库本身等,他们对高校智库评价的价值理念,结合高校智库的功能和特征,建构涵括“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政府影响力、智库的对外合作交流情况、智库的组织情况”等共34个指标在内的定量评价指标集,通过因子分析技术的修正,最终确定了涵括“智库投入及平台建设因子、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因子、智库合作和对外交流因子、智库学术生产能力因子”五个一级评价指标及29个二级指标在内的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因子分析而得的定量指标结构能够回应高校智库的各项功能,为衡量高校智库各项影响力的实现提供可供参考的维度。为完善评价方式,经过问卷调查的筛选确定11个定性指标集来弥补定量指标的不足。4、系统分析高校智库评价结果、总结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往高校智库评价研究多关注评价结果的排名,较少关注评价结果的分析、总结及探讨。本文通过科学抽样对18所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分析样本高校智库在基础建设、运营管理、影响力实现等方面的情况,挖掘出样本高校智库在实体化建设及内部组织管理不完善,高校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的实现程度较低,高校智库学科间的协同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并参考评价指标提出:深化高校智库的实体化建设,完善高校智库的支撑体系;完善高校智库成果发布与转化机制,提升高校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从学科、项目、人员等方面深化高校智库的协同,扩大对外合作和交流等对策和建议。
杨益航[9](2020)在《论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文中研究说明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是当前法学界和新闻传播界共同研究的重要课题。构建和谐的司法与媒体关系能够有效推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环境。其内涵基于司法公开,是把司法权置于公众视野内,让公众了解司法,让司法裁判经得起检验的制度安排。此研究的实际意义却远不至此,和谐的司法与媒体关系可以使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厚植法治根基,树立司法权威,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尊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司法与媒体之间关系十分复杂,司法可以对媒体进行制约,媒体也可以对司法进行监督,同时二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如何在维护共同价值的基础上找到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的平衡点,怎样构建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相生相长的和谐关系是国内外各相关领域努力的方向。本文从当前司法活动与媒体报道之间的价值目标出发,梳理了国内外在应对涉法新闻报道方面的实践和发展,就典型问题进行了初步阐释,并在理论的基础上以比较法研究的方式对国内外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研判,探讨在应对热点案件和舆情中的一般和特殊情况及应对方法,从发展角度对新媒体环境下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初步分析,倡导建立和谐有序的司法与媒体互动关系。全文共六章十六万字,主要内容如下:首先,从概念入手分析司法公正原则和媒体新闻报道的特点,从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理论来分析媒体参与司法活动的正当性,并在此基础上就二者之间的共同价值追求和不同的工作方式进行对比,指出实践中的冲突和难点。聚焦司法公开,从审前和审判公开分析媒体报道在不同阶段介入的特点和难点,就媒体报道对司法公开的价值和当前实践中存在的冲突进行深入分析,同时就例外原则进行初步探讨。通过近年来国内的热点案例分析司法与媒体关系的不同特点。以呼格吉勒图案、赵作海案分析媒体报道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的作用;以药家鑫案分析舆论压力对审判工作的影响;以于欢案分析新闻舆论促成司法系统自我纠偏的可行性;以张扣扣案分析新媒体时代复杂舆论环境对司法工作的新机遇新挑战。以比较法视角分析美国、英国和欧洲大陆国家处理新闻报道与司法关系的做法和特点,列举了包括对言论自由、庭审公开、保密制度、隐私权等领域的规定和办法,总结规律性特征,以及为改善国内工作带来的启示。对目前包括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在内的信息技术前沿发展和传播环境深刻变革做了简要分析,同时从涉法新闻报道角度对这些新技术可能带来的影响做了前瞻性预判,并针对公共领域和被遗忘权等新媒体环境下愈发突出的问题做了专题研究。最后,从改善司法与媒体报道关系的角度切入,根据前文研究从司法与媒体合作基础、共同任务、有效做法等方面提出构建司法与媒体和谐关系的意见建议。此外还就确立和完善媒体与司法良性互动关系的思路、依法规制司法与媒体报道关系、依法规制司法与新闻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袁帆[10](2020)在《中国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伦理研究 ——基于“三视角”理论框架》文中认为算法作为推动网络新闻传播领域智能化发展的重要工具已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尤其是在自动化新闻生产和个性化新闻推送领域。但是在推动新闻事业发展的同时,算法也在领域内引发了一些了问题,而这些问题深究起来都关乎于伦理。本研究从“三视角”理论出发,以该理论作为窥探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伦理问题的研究框架。根据该理论,需要从处境性视角即现状、规范性视角即标准、存在性视角即主体表现三方面来诠释伦理问题。于是本文依据该理论提供的“三视角”,通过第三至第五章着重阐释、分析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的算法伦理问题。具体内容包括:首先,从处境性视角来看。算法确实在当下中国网络新闻传播领域引发并加剧了诸如信息茧房、社会价值观异化等一系列伦理失范问题,这些伦理失范问题束缚了中国网络新闻传播领域未来积极发展。究其原因是利益诱导与制度缺失等多方面导致。其次,从规范性视角来看。结合算法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大背景,一个有道德的、合格的算法最基本要具备公正性即不歧视、预防性即要防范、尊重性即要合法、透明性即要可追溯、导向性即要负有积极舆论导向功能五大点。只有具备以上五点性质的算法,才能够辅助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未来发展。再次,从存在性视角来看。本文主要将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的伦理责任主体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算法的直接设计者和使用者即算法工程师,他们作为技术实践者会有意或无意的将价值观念、伦理倾向等内容渗透进算法。通过考察研究,本文发现现阶段算法工程师对算法伦理失范风险的认知比较浅薄、对算法伦理失范风险的改进意愿较为被动,算法伦理水平测量中专业伦理素养低等问题。第二类是算法的管理主体即产品经理等。本文以算法平台产品经理为考察对象,了解他们是如何认识算法伦理问题以及算法设计至完成阶段自我伦理定位。第三类是算法的施用主体即用户本身。作为算法的作用对象,同样作为数据的提供者,用户实质或多或少地参与到了算法完善的进程中。因此,用户对算法伦理失范风险的认知、感知以及应对反映着用户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来规避风险。本文的结果显示,即便用户能够感受到算法伦理风险,但为了满足需求,其仍旧会选择消极态度应对算法伦理风险。通过从处境性视角、规范性视角、存在性视角的分析,本文同样从此三视角出发提出相对应的解决建议,来促成合乎道德算法的实现。首先从处境性视角中,以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通过设计可习得道德的算法以及区块链技术予以辅助;其次从规范性视角中,参考西方经验,以外部法律规范以及职业道德规范对算法行为及结果进行约束;最后从存在性视角中,以对算法工程师的职业伦理培育、用户算法伦理知识教育以及企业伦理管理三方面为切入,从主体内部涵化正确的算法伦理观、道德观。总之,对算法在网络新闻传播领域伦理失范的分析,对算法伦理道德标准的构建,对算法各责任主体的伦理考察,都是当下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伦理研究的重点内容也是当下最为缺乏的内容。研究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具备公正性、预防性、尊重性、透明性、导向性算法的顺利实现。
二、经济报道应遵循经济规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经济报道应遵循经济规律(论文提纲范文)
(1)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刑事政策概念的诞生与演变 |
(二)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变迁 |
(三)功能主义刑法学的发展 |
三、研究方法 |
(一)既往研究方法的缺陷 |
(二)社会系统论方法的科学性 |
四、论文框架 |
第一章 刑法解释的功能主义取向之确立 |
第一节 相关概念厘清与界定 |
一、功能概念的厘清 |
二、功能主义概念的厘清 |
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术语交代 |
四、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品格 |
第二节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基础 |
一、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实践基础 |
(一)刑法解释的必要性 |
(二)刑法解释的实质化趋向 |
(三)司法裁判的后果考量 |
二、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方法论基础 |
(一)概念法学与功能主义解释龃龉 |
(二)目的法学与功能主义解释契合 |
(三)利益法学、评价法学促成功能主义解释 |
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基础 |
(一)功能主义解释内含罪刑法定需求 |
(二)功能主义解释兼顾合理性与合法性 |
第三节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对其他解释立场的超越 |
一、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立场袪魅 |
二、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的缺陷 |
三、功能主义解释的超越性 |
第二章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理论框架——基于卢曼社会系统论的尝试 |
第一节 社会系统论与刑法解释学的耦合 |
一、社会系统论的概念工具:自创生社会系统理论 |
(一)自创生系统理论与社会理论的耦合 |
(二)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 |
(三)系统与环境的关系:闭合运作与认知开放 |
二、刑法系统经由自我指涉的闭合运作 |
三、刑法系统经由结构耦合的认知开放 |
第二节 刑法系统结构耦合的媒介 |
一、法益作为刑法系统结构耦合的媒介 |
(一)既有若干观点检思 |
(二)法益概念作为结构耦合媒介之证成 |
二、法益相关概念辨析 |
(一)法益、利益与权利三者的关系辨析 |
(二)法益衡量与利益衡量的关系辨析 |
第三章 社会系统论视域下的刑法功能定位 |
第一节 传统刑法功能观述评 |
一、刑法功能与刑罚的关系 |
二、刑法功能观的分歧与反思 |
第二节 法益保护或行为规制作为刑法系统的附随效果 |
一、刑法系统功能与效果的区分 |
(一)功能与效果的混淆及其弊端 |
(二)功能与效果的区分标准 |
二、刑法系统的功能不是法益保护 |
(一)刑法在保护利益上的不周全性和可替代性 |
(二)法益保护不具有独立地位 |
三、刑法系统的功能不是行为规制 |
(一)社会系统与心理系统的区分与耦合 |
(二)从自然人到社会人:刑法视域下的人类图像 |
(三)从行为强制到行为预期强制:刑法功能的当代转变 |
第三节 刑法系统的功能是法规范确证 |
一、刑法系统功能的初步证成 |
二、法规范确证为何要通过刑罚来实现 |
(一)刑罚的正当性追问 |
(二)刑罚的象征性及其功能 |
三、法规范确证与正义的关系 |
(一)正义标准的社会化转变 |
(二)法规范确证与正义的内在一致性 |
第四章 利益衡量作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论证方法 |
第一节 利益衡量的必要性与需限制性 |
一、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
二、利益衡量方法需被限制 |
第二节 利益衡量需依托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 |
一、刑法解释应兼顾体系思考与问题思考 |
二、利益衡量与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的契合性 |
(一)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是功能性体系 |
(二)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为利益衡量提供思考框架 |
(三)利益衡量的主要应用场景 |
第三节 利益衡量的具体方法 |
一、利益识别:被考量的利益范围 |
(一)法外利益如何进入刑法系统 |
(二)不应被考量的利益 |
二、利益衡量的标准与操作 |
(一)利益衡量的标准 |
(二)异质性利益之间如何衡量 |
三、合宪性解释对利益衡量的约束 |
第五章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具体运用 |
第一节 正当防卫原理与要件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正当防卫原理的功能主义探寻 |
(一)正当防卫原理检讨 |
(二)正当防卫原理的研究进路反思 |
(三)法规范确证导向下的利益衡量 |
二、正当防卫要件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不法侵害的范围 |
(二)防卫过当的判断标准 |
(三)防卫意识的认定 |
第二节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 |
(一)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 |
(二)个人信息权的限缩解释 |
二、“个人信息”的功能主义解释 |
(一)“个人信息”的范围 |
(二)“个人信息”的合理分类 |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功能主义解释 |
四、“情节严重”的功能主义解释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2)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以湘教版选择性必修2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现状 |
1.研究背景 |
2.研究现状 |
(二)研究内容和研究意义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研究方法 |
2.技术路线 |
一、理论基础和概念界定 |
(一)理论基础 |
1.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 |
2.奥苏伯尔有意义学习理论 |
3.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 |
(二)概念界定 |
二、时事热点与选择性必修2 内容的关联性分析 |
(一)时事热点与课程标准的关联分析 |
(二)时事热点与教材内容的关联分析 |
(三)时事热点在湘教版选择性必修2 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
三、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应用的案例分析 |
(一)案例组成说明 |
1.案例来源与遴选 |
2.案例分析的目的 |
3.案例分析的视角 |
4.案例分析的方法 |
(二)案例分析过程 |
1.案例来源说明 |
2.案例分析过程 |
(三)案例分析启示 |
1.教学目标的设计方法 |
2.时事热点与教学内容的融合视角 |
3.时事热点与地理活动的结合方式 |
4.时事热点与教学评价的联结手段 |
四、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应用的案例设计 |
(一)案例设计的依据 |
1.依据课程标准与教材 |
2.依据时事热点的特性 |
3.依据BOPPPS教学模型 |
(三)案例设计的呈现 |
1.闽宁协作视角下的区域发展差异与因地制宜 |
2.粤港澳大湾区视角下的区域联系和区域协调发展 |
3.毛乌素沙地在陕西版图消失背后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 |
4.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产业转移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
5.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流域协作开发与保护 |
(四)案例设计的分析 |
1.案例中教学目标设计分析 |
2.案例中时事热点选择分析 |
3.案例中时事热点应用分析 |
4.案例中课堂总结设计分析 |
五、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应用的案例实施 |
(一)案例实施过程 |
1.实施准备 |
2.实施过程 |
3.实施评价 |
(二)案例实施启示 |
1.丰富融合时事热点与教学内容的手段 |
2.设计结合时事热点与内容线索的学案 |
3.充分预设时事热点中开放问题的生成 |
4.注重挖掘时事热点中深层思想的体现 |
六、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应用的案例设计策略 |
(一)教学内容组织的设计策略 |
1.立足课标选定时事热点主题 |
2.结合教材编排解构知识结构 |
3.优化时事热点创设教学情境 |
4.基于深度融合生成案例主线 |
(二)教学环节安排的设计策略 |
1.呈现基于地理学科核心素养的案例教学目标 |
2.巧用时事热点生活特性开展多样化课堂活动 |
3.整合乡土时事热点资源布置研究性课外任务 |
4.深挖时事热点育人功能策应多维度教学评价 |
七、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 |
1.分析得出时事热点与选择性必修2 内容的关联性 |
2.设计5 个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应用的教学案例 |
3.提出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应用的案例设计策略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2020 年上半年主要时事热点汇总表 |
附录2 时事热点与选择性必修2 内容联系性分析 |
附录3 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应用的案例分析汇总表 |
附录4 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应用的案例分析 |
致谢 |
(3)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评述 |
三、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三) 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难点与主要创新点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三)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理论探讨 |
一、相关概念阐释 |
(一) 党建、高校党建的概念梳理 |
(二) 质量、党建质量、高校党建质量的概念及衡量标准 |
(三) 全媒体、全媒体时代的概念与特点 |
二、全媒体与高校党建的内在逻辑关系 |
(一) 全媒体特征与创新高校党建工作理念具有高度契合性 |
(二) 全媒体技术与优化高校党建育人过程具有深度嵌入性 |
(三) 全媒体机制与增强高校党建体系合力具有广度协同性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理论基础 |
(一)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政党建设及教育的基本理论 |
(二) 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人关于高校党建的思想 |
四、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理论资源 |
(一) 教育学、传播学等相关理论 |
(二) 互联网发展及媒体融合的理论 |
第二章 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现实审视 |
一、高校党建工作的基本经验总结 |
(一) 高校党建工作的基本特点 |
(二) 高校党建实践的基本经验与启示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面临的现实挑战 |
(一) 传统党建机制不适应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新要求 |
(二) 高校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滞后于全媒体时代的新发展 |
(三) 发挥全媒体优势进行高校党建资源优化整合不够系统 |
(四) 运用全媒体技术推动高校党建创新发展的能力本领不足 |
(五) 传统的评价方式与现实的高校党建工作匹配度不高 |
三、全媒体给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带来新机遇 |
(一) 时空重塑的数字场景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创设新场域 |
(二) 共享动态的信息资讯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扩充新内涵 |
(三) 交互智能的网络技术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增添新平台 |
(四) 多维融合的媒介体系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拓宽新路径 |
第三章 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目标、原则及内容 |
一、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目标 |
(一) 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 |
(二) 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
(三)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原则 |
(一) 坚持先进性原则:始终树立走在前列意识 |
(二) 坚持人民性原则:始终牢记服务师生的宗旨 |
(三) 坚持革命性原则:始终坚持党建创新的高质量方向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内容 |
(一) 借力全程媒体实现党建信息整合共享 |
(二) 借力全息媒体实现党建情势实时监测 |
(三) 借力全员媒体实现党建组织精准覆盖 |
(四) 借力全效媒体实现党建措施智慧生成 |
第四章 优化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 |
一、优化机制是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前提 |
(一) 高校党建机制的内涵与功能 |
(二) 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机制优化构建的原则和要求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合力的生成理路 |
(一) 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合力的理论支撑 |
(二) 全媒体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合力的生成提供可能 |
(三) 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合力的生成理路特征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的构建进路 |
(一) 健全全媒体党建工作责任机制,规避影响机制合力发挥的风险 |
(二) 构建全媒体党建工作协同机制,强化机制合力效果 |
(三) 完善全媒体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奠定机制合力基石 |
第五章 整合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资源 |
一、整合资源是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核心 |
(一) 资源优化整合的必要性 |
(二) 资源优化整合的可行性 |
(三)资源优化整合的理论支撑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资源优化整合的现状分析 |
(一) 资源优化整合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二) 资源优化整合的原则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资源的优化整合路径 |
(一) 科学定位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目标 |
(二) 系统扩充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内容 |
(三) 充分激发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效能 |
第六章 创新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方法 |
一、创新方法是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抓手 |
(一) 方法创新发展的合理性 |
(二) 方法创新发展的可行性 |
(三) 方法创新发展的基本遵循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方法创新的现实要求 |
(一) 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工作方法的新变化 |
(二) 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方法创新发展的必要性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方法的创新路向 |
(一) 明确立足点,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 |
(二) 强化着力点,挖掘全媒体助力高校党建工作方法创新的关键要素 |
(三) 找准落脚点,满足新时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多元发展需要 |
第七章 完善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体系 |
一、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的模块结构与运行路径 |
(一) 系统构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体系的模块结构 |
(二) 积极探寻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体系的运行路径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的发展趋势与遵循原则 |
(一) 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体系的发展趋势 |
(二) 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需要遵循的原则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的改进策略 |
(一) 以育人为导向科学设置党建质量评价体系 |
(二) 以一线为重点增加基层质量评价意见权重 |
(三) 以奖惩为动力推动党建质量评价精准实施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成果梳理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的概念、类型与原则 |
第一节 处置权的概念界定 |
一、处置权的意涵 |
二、处置权的地位 |
三、处置权的双重属性解析 |
第二节 处置权的主要类型 |
一、处置权类型划分的依据与标准 |
二、三种基本处置类型概述 |
三、处置权类型化的意义 |
第三节 处置权的运行原则 |
一、职权法定 |
二、正当程序 |
三、监察独立 |
四、处置协同 |
第二章 人大体制下监委会处置权的宪法地位关系 |
第一节 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及协调 |
一、监委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关系界定 |
二、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 |
三、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协调机制 |
第二节 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及与处置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 |
二、监委会与检察机关的关系界定 |
三、监委会与检察院的职权衔接 |
第三节 审判中心主义下处置权与审判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下审判中心主义的宪法意义 |
二、监委会对审判人员实施监督的边界 |
三、审判机关监督处置权的方式与限度 |
第四节 监察独立原则下处置权与执法部门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独立原则下“执法部门”的意涵及地位 |
二、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关系界定 |
三、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衔接机制 |
第三章 建议型处置权的类型、范围与制度完善 |
第一节 监察建议的效力、范围及适用条件 |
一、监察建议的强制效力及与其他监察“建议”的区分 |
二、监察建议适用事由的合理限定 |
三、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范围 |
第二节 问责建议的定位、问题及法制完善 |
一、监察问责制度的基本定位 |
二、监察问责制度的供给不足及其问题 |
三、问责建议制度法制完善的具体路径 |
第三节 从宽处罚建议的定位、边界及司法审查 |
一、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的宪法意义 |
二、从宽处罚建议的合理定位 |
三、从宽处罚建议的范围 |
四、从宽处罚建议的制度整合与司法审查 |
第四章 处分型处置权的主体、范围与程序 |
第一节 双轨制处分体制下的处分决定主体及其关系 |
一、“政务处分—行政惩戒”之双轨体制的确立 |
二、双轨处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三、双轨处分体制下处分决定主体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 |
一、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概念阐释 |
二、“违法”作为政务处分事由的法理基础 |
三、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范围界定 |
第三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程序的构造 |
一、政务处分程序的功能与特征 |
二、政务处分的一般程序 |
三、政务处分的特别程序 |
四、政务处分的救济程序 |
第四节 问责决定的特征、功能及运行边界 |
一、问责决定的非独立性特征 |
二、问责决定的功能界定: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监督 |
三、问责决定的运行边界 |
第五章 移送型处置权的范围、程序及规制路径 |
第一节 移送审查起诉的范围界定与构成要件 |
一、移送审查起诉的内涵、价值及范围界分 |
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构成要件 |
第二节 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程序衔接 |
一、监察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阶段的立案衔接 |
二、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属性 |
三、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证据衔接 |
第三节 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的内部规制 |
一、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内部规制的必要性 |
二、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 |
三、强化层级审批程序的监督功能 |
四、完善监察机关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体系 |
第四节 检察院对移送案件的审查起诉 |
一、检察院对移送案件审查的价值诉求 |
二、监察规范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可适用性 |
三、检察院对移送案件予以审查的内容及后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第三方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的正义之维 |
第一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内涵及外延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的二元价值 |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实体与程序 |
二、法治政府建设遵循的正义标准 |
第三节 第三方组织外延与自然正义需求之契合 |
第四节 第三方组织内涵对共识正义条件之满足 |
第二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应有特征 |
第一节 客观特征 |
第二节 主观特征 |
第三节 行为与结果特征 |
第三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实践考察 |
第一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既有实践状况 |
第二节 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 |
一、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
二、政社合作型第三方组织的优势 |
第三节 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 |
一、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
二、政社分立型第三方组织的优势 |
第四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实践遭遇的问题 |
一、第三方组织的专业标准异化 |
二、第三方组织的营利手段异化 |
三、第三方组织的志愿性异化 |
第四章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的功能 |
第一节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三方组织的功能定位 |
一、协助政府全面履行职能 |
二、参与程序实现良性立法 |
三、监督政府严明公正执法 |
四、督促政府廉洁诚信行政 |
五、独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功能发挥之困境 |
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数量不足 |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作用领域单一 |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影响力有限 |
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促进程度低 |
第三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积极作用的制约因素 |
一、立法与现实之间的张力 |
二、历史观念的局限 |
第五章 打造理想的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 |
第一节 完善第三方组织基本法的设想 |
一、以功能发挥为导向更新第三方组织的监督管理立法 |
二、以提升治理能力为导向革新行政组织法相关规范 |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化拓展 |
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性 |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行为规则的程序度 |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程序性权利与义务规则 |
第三节 “第三方组织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促进法”的构建 |
一、第三方组织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激励规则 |
二、第三方组织加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的鼓励措施 |
第四节 第三方组织功能发挥之观念保障 |
一、创新民主科学的传播载体与传播形式 |
二、坚持党在政治主流价值传播中的领导权 |
结论与展望 共同推动和促进法治政府的早日全面建成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新媒体环境下滴滴企业危机传播与形象修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危机传播研究 |
1.3.2 企业危机传播研究 |
1.3.3 企业形象修复的研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案例分析法 |
1.4.2 内容分析法 |
1.4.3 文本分析法 |
1.5 研究思路 |
1.6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新媒体及新媒体环境下的危机传播研究 |
2.1.1 新媒体传播的特点 |
2.1.2 新媒体环境下危机传播的特点 |
2.2 危机传播的相关理论 |
2.2.1 阶段分析理论 |
2.2.2 形象修复理论 |
2.2.3 情境危机传播理论 |
2.2.4 媒体效能理论 |
第三章 滴滴企业的危机传播案例分析 |
3.1 企业介绍及事件回顾 |
3.2 滴滴企业的危机传播过程 |
3.2.1 危机潜伏期 |
3.2.2 危机突发期 |
3.2.3 危机蔓延期 |
3.2.4 危机解决期 |
第四章 滴滴企业的形象修复策略及效果研究 |
4.1 滴滴企业的形象修复策略 |
4.2 滴滴企业形象修复的效果评估 |
4.2.1 媒体效能 |
4.2.2 受众评论 |
4.3 滴滴企业形象修复的整体评价 |
第五章 新媒体环境下企业在危机传播中的形象修复策略 |
5.1 新媒体环境下企业在危机传播中应遵循的原则 |
5.2 企业形象修复的优化策略 |
第六章 总结 |
6.1 研究总结 |
6.2 不足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国内外智库评价研究的发展与聚焦 |
(二) 我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发展与聚焦 |
(三) 研究文献评述及进一步扩展的空间 |
三、核心概念 |
(一) 高校智库 |
(二) 高校智库评价的内涵 |
四、理论分析工具 |
(一) 治理理论及其应用阐述 |
(二) 第四代评估理论及其应用阐述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六、研究内容与研究创新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创新 |
(三)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
第一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及理论分析框架 |
一、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与制度环境 |
(一) 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 |
(二) 高校智库评价的制度环境 |
二、理论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 |
(一) 制度环境的诱导 |
(二) 治理主体协作的动力和基础 |
(三) 治理主体的多元诉求和资源互赖 |
(四) 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存在 |
三、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与解析 |
(一) 高校智库评价分析框架的构建 |
(二) 高校智库评价分析框架的解析 |
第二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问题审视 |
一、调研方案设计 |
(一) 高校智库评价现状的问卷设计 |
(二) 抽样方案与样本规模的估计 |
(三) 问卷的发放与数据收集 |
二、数据分析 |
(一) 问卷的描述性统计 |
(二) 问卷信度与效度检验 |
(三) 要素维度的相关关系 |
三、高校智库评价的问题表征 |
(一) 高校智库评价主体单一,降低评价指标体系的共识性 |
(二) 对高校智库分类评价不完善,降低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程度 |
(三) 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降低评价过程的公信力 |
(四) 评价结果应用不完善,降低评价功能的有效性 |
四、制约高校智库评价完善的内在机理 |
(一) 多元评价主体协同与合作的缺失 |
(二) 评价偏好不一致,价值冲突与价值均衡共存 |
(三) 制度规范的缺失,弱化智库评价的共识性 |
(四) 信息不对称,降低评价结果的科学及共享 |
第三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指标体系建构 |
一、响应式聚焦,树立高校智库评价导向 |
(一) 关注多元评价主体价值诉求 |
(二) 完善评价工具理性 |
(三) 遵循指标体系多维性及动态发展的规律 |
二、确定指标体系选取的原则 |
(一) 系统原则 |
(二) 直接指标和间接指标及特殊指标互为补充的原则 |
(三) 简明性原则 |
(四) 可操作性原则 |
(五)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三、指标体系初始集设置的阐释和说明 |
(一) 指标体系建立的程序 |
(二) 定量指标体系初始集的设置 |
(三) 定性指标体系初始集的设置 |
四、指标体系的问卷设计及相关描述性统计 |
(一) 指标体系的问卷设计 |
(二) 相关描述性统计 |
五、指标体系的实证检验 |
(一) 因子分析 |
(二) 定量指标体系的信度与效度 |
(三) 定量指标体系的修正 |
(四) 定量指标体系的权重确定 |
(五) 定性指标体系的筛选 |
六、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及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 |
(一) 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 |
(二) 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 |
第四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实证评估 |
一、评估标准的制定 |
(一) 评估表的制定 |
(二) 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 |
二、基于18所高校智库的数据采集 |
(一) 样本容量 |
(二) 样本选取 |
(三) 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
三、评估结果的比较及分析 |
(一) 总分及一级指标得分分析 |
(二) 二级指标得分分析 |
(三) 三级指标得分分析 |
四、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及提升的策略路径 |
(一) 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 |
(二) 高校智库提升的策略路径 |
结束语 |
一、研究总结 |
二、研究不足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高校智库评价现状的调查问卷 |
附录2: 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的论文情况及科研情况 |
后记 |
(9)论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关系研究综述 |
二、本文研究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 |
三、本文的主要观点 |
四、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关系基本原理 |
第一节 司法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司法的概念 |
二、司法的功能 |
三、司法权和司法程序 |
四、司法裁决 |
第二节 司法公正的原则 |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二、无罪推定原则 |
三、罪刑法定原则 |
四、罪刑相适应原则 |
五、得知被指控的性质和理由原则 |
六、由合格的法庭进行审理原则 |
七、被告人出庭和辩护原则 |
八、与证人对质原则 |
九、不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
第三节 媒体报道司法活动的正当性 |
一、媒体报道的权利根据 |
二、媒体报道是公众表达权的体现 |
三、媒体报道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 |
四、媒体监督是司法公正的保障 |
第四节 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的主要问题 |
一、信息环境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
二、媒体与司法的工作方式差异 |
三、媒体报道对法官的影响 |
四、假新闻对社会公众的误导 |
五、媒体报道对个人隐私的影响 |
六、媒体审判问题 |
第二章 司法公开问题研究 |
第一节 侦查和检察程序公开问题 |
一、侦查公开的范围 |
二、侦查公开的限制 |
三、检察机关逮捕程序公开 |
四、检察机关起诉程序公开 |
第二节 审判公开问题 |
一、立案公开 |
二、审判程序公开 |
三、审判结果公开 |
四、执行公开和审务公开 |
第三节 司法公开与媒体报道关系 |
一、司法公开与媒体报道关系的发展 |
二、媒体报道对司法公开的价值 |
三、司法公开在司法公正和媒体报道方面存在问题 |
四、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与媒体的关系 |
第四节 媒体对不公开审判的异议权问题 |
一、媒体对审前不公开听证程序的异议 |
二、媒体对不公开庭审的异议权 |
三、媒体对不公开的司法案件报道问题之思考 |
第三章 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关系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媒体报道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的作用 |
一、呼格案和赵作海案的基本情况 |
二、媒体关于两件案件的报道对完善司法体制的作用 |
三、从这两个案件看构建冤假错案的预防和救济机制 |
第二节 媒体报道对公正审判的影响 |
一、药家鑫案的基本情况 |
二、新闻报道和舆情在此案中的作用 |
三、药家鑫案件的法律分析 |
四、以药家鑫案为视角思考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关系 |
第三节 媒体报道对司法的纠偏作用 |
一、于欢案的基本情况 |
二、于欢案的法律和媒体报道作用分析 |
三、于欢案件中媒体报道对司法公正的贡献 |
第四节 媒体报道对司法公正的维护 |
一、8·27 昆山砍人案的基本情况 |
二、此案报道和舆论分析 |
三、此案中舆论对刑事司法实体公正的影响 |
四、此案对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影响 |
第五节 新媒体环境下舆论对司法影响 |
一、张扣扣案的基本情况 |
二、案件的舆情讨论 |
三、真相与对真相的想象 |
第四章 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关系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美国强调保护言论自由模式 |
一、美国的言论自由传统 |
二、美国司法对隐私权的保护与媒体报道的问题 |
三、司法对新闻媒体采访和报道权的保护 |
四、缄口令 |
五、对律师的言论限制 |
六、对司法人员的言论限制 |
七、与陪审团审判有关的限制 |
第二节 英国注重保障司法公正的模式 |
一、英国的司法公开 |
二、英国司法对媒体涉法报道的限制 |
三、英国处理新闻报道与司法关系模式的特点 |
第三节 欧洲国家媒体与司法报道关系 |
一、欧洲关于媒体与司法关系的文件 |
二、欧洲人权公约的规定和欧洲人权法院的实践 |
三、欧洲大陆国家关于司法和媒体关系的规定 |
四、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保密制度和救济手段 |
第五章 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体与司法关系 |
第一节 新媒体技术影响下舆论环境特点 |
一、新传播环境的特点分析 |
二、新传播因素在司法领域影响和体现 |
三、新形势下的司法信息公开工作的短板和不足 |
第二节 影响司法公正的新传播因素考察 |
一、新技术下庭审公开的边界 |
二、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传播的规制问题 |
三、对司法的匿名评论权问题 |
第三节 网络传播中公众领域问题 |
一、以奈特诉特朗普案看公众人物社交网络管理 |
二、媒体与公众平台的责任划分 |
第四节 媒体新环境下的被遗忘权问题 |
一、被遗忘权原理 |
二、被遗忘权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
三、被遗忘权保护的途径 |
四、被遗忘权保护对于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意义 |
第六章 改善媒体报道与司法关系的建议 |
第一节 构建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和谐关系初探 |
一、媒体报道与司法活动的合作基础 |
二、司法和媒体的共同任务 |
三、司法公正原则和媒体报道的兼容 |
四、构建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和谐关系有效做法 |
第二节 确立和完善媒体与司法良性互动关系的思路 |
一、正确认识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
二、以主流媒体为抓手营造良好的司法公正舆论环境 |
三、根据舆论建议促进司法公正 |
四、媒体与司法关系之协调 |
第三节 依法规制司法与新闻的关系 |
一、依法行使言论自由权 |
二、制定相关人员的职业准则 |
三、明确媒体在报道司法工作中的社会责任 |
四、司法机关对媒体报道限制 |
五、媒体的自我规制 |
六、新闻媒体的行业规制 |
第四节 媒体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 |
一、新闻侵权行为的界定 |
二、媒体报道侵权法律救济的原理 |
三、媒体侵权的法律救济的方式 |
四、新闻侵权的救济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10)中国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伦理研究 ——基于“三视角”理论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网络新闻传播领域智能革命的到来 |
二、网络新闻传播领域中算法伦理失范现实 |
三、传统新闻伦理规制不完善,新伦理框架尚未形成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文献述评 |
第三节 “三视角”理论及核心概念 |
一、“三视角”理论阐述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第四节 研究对象与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对象及基本任务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五节 研究内容及框架 |
第六节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及工具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应用概述 |
第一节 算法的历史变迁 |
一、作为数学实践的算法 |
二、以图灵机为载体的现代算法 |
第二节 网络新闻传播领域中的算法应用 |
一、新闻自动化生产应用 |
二、新闻的算法推荐应用 |
三、算法在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的其他应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处境性视角: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伦理失范现实 |
第一节 算法的伦理关涉 |
一、“伦理”与“道德”的概念 |
二、算法关涉伦理的两个维度 |
第二节 算法伦理失范的具体表现 |
一、算法制造信息茧房,群体极化现象加剧 |
二、算法扩大新闻圈“生态失衡”,价值观异化风险增高 |
三、技术神话下算法权益侵犯频发 |
四、算法认知存在缺陷,偏见与歧视屡见不鲜 |
五、算法权力兴起,技术赋权悖论凸显 |
六、算法商业目标浓重,触及非公正传播 |
第三节 为什么算法会伦理失范 |
一、算法伦理失范的理论究因:算法介入下新闻业“合理性”的偏移 |
二、算法伦理失范的诱因:商业化诱导算法逐利 |
三、算法伦理失范的归因:缺乏系统的算法规制体系,有空可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规范性视角:合乎道德的算法标准 |
第一节 公正性:弥合信息资源差别的需要 |
一、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的算法公正 |
二、算法的不公正传播——以搜索引擎“学术竞价”现象研究为例 |
第二节 预防性:虚假新闻及恶性内容传播的防范 |
一、为什么算法需要具备预防性 |
二、算法预防性的表现 |
第三节 尊重性:算法合法运行的基本条件 |
一、算法尊重性的伦理解读 |
二、算法尊重之一:对他人智慧成果的尊重 |
三、算法尊重之二:对用户隐私权的尊重 |
第四节 透明性:作为新闻透明组成部分的算法透明 |
一、新闻客观性:作为结果的客观 |
二、新闻透明性:从结果到过程的客观 |
三、作为新闻透明重要组成部分的算法透明 |
四、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透明的实现与反思 |
第五节 导向性:社会主义大众传播的必备条件 |
一、互联网时代前与后中新闻传播的导向性 |
二、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导向性的内容涵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存在性视角:算法各责任主体的伦理考察表现 |
第一节 算法设计主体:算法工程师的算法伦理认知考察及伦理水平测量 |
一、研究缘起及文献梳理 |
二、研究准备及问卷设计、发放 |
三、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工程师的算法伦理考察数据分析 |
四、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工程师的算法伦理考察问题发现 |
第二节 算法管理主体:算法媒介(类)产品经理的伦理考察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设计 |
四、分析 |
五、小结 |
第三节 算法施用主体:平台用户的算法伦理风险认知、感知及规避考察——以算法推荐资讯平台用户为例 |
一、研究缘起 |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问题 |
三、研究设计 |
四、描述性结论 |
五、影响用户算法及其伦理失范风险认知的因素 |
六、影响用户算法伦理失范风险感知与规避的因素 |
七、结论与发现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三视角”理论下中国网络新闻传播领域合乎道德算法的实现 |
第一节 处境性视角:以技术治理技术 |
一、设计可习得道德的算法 |
二、区块链:算法透明实现可能的重要技术支持 |
第二节 规范性视角:外部法律规范及职业道德体系设计 |
一、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伦理规范与政策设计 |
二、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设计 |
第三节 存在性视角:算法各伦理责任主体内部素养提升 |
一、算法伦理知识教育:新闻受众媒介素养提升的重要内容 |
二、计算机专业伦理教育:算法道德代码注入的重要途径 |
三、平台伦理管理:算法伦理环境构建的重要方式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讨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四、经济报道应遵循经济规律(论文参考文献)
- [1]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D]. 沙涛. 吉林大学, 2021(01)
- [2]时事热点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以湘教版选择性必修2为例[D]. 王彬彬.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1(08)
- [3]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研究[D]. 曹猛. 华中师范大学, 2021(02)
- [4]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D]. 陈辉. 东南大学, 2020(02)
- [5]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三方组织研究[D]. 李晶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新媒体环境下滴滴企业危机传播与形象修复研究[D]. 谢晓彤. 北京邮电大学, 2020(05)
- [7]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8]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D]. 郭瑞.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9]论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D]. 杨益航.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10]中国网络新闻传播领域算法伦理研究 ——基于“三视角”理论框架[D]. 袁帆.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