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276000)
摘要:社会工作作为解决社会问题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在当下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社会工作的理念、技术和方法已经逐渐介入家庭暴力防治和研究中。因此,我们应当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相应的社会支持,从而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
关键词:社会工作;家庭暴力;介入研究
一、受暴妇女现状
在人们的印象中,家是一个温暖的代名词,它似乎永远都是我们感到挫败时人生的避风港和享受天伦之乐的地方。家庭是建立在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以直接面对面的互动方式结合而成的一种首属群体。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也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婚姻关系是一个家庭形成的最主要的纽带,在家庭中,存在一个核心社会关系,就是夫妻关系。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它像是一颗存在家中的“毒瘤”,不仅破坏了家庭的幸福,而且还对家庭成员造成了身体和精神的摧残。在一个家庭中,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必然影响夫妻感情。当妻子无法受其丈夫的暴力时,以选择离婚、离家出走、甚至以暴抗暴等途径摆脱遭受的暴力,致使家庭破裂、毁灭。然而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比较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家庭暴力的处理难度。
在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中显示,我国有24.7%的妇女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其中,个人明确表示曾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占5.5%。根据调查数据我们可以得知,家庭暴力问题已不是传统观念中的家庭内部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家庭暴力时时刻刻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所以我们应该对家庭暴力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消除家庭暴力,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已是我们每个人肩负的责任。
二、社会工作者对受虐妇女提供服务的原则
1.社会工作者应具备帮助受助者使受虐妇女改变和克服性别僵化的技能。
2.社会工作者应当承认文化背景对女性生活的强影响,包括权力、制度、结构、种族、社会分层等。
3.案主自觉原则
(1)认同受助者都有自我决定的权利,对自己所面临的问题负有抉择的责任;
(2)工作者应鼓励受助者参与解决问题的活动,增强其力量,使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3)工作者要耐心的培养受助者自决的能力,即应求助者对自己的需求和满足需求的方式。方法作出决定。
4.给受虐妇女增权,提升其自信心。增权是一个持续的、反复的过程。由于每个受暴人的家庭环境、资源和困境不同,帮助受暴人制定出对个人有意义的增权目标,并进一步协助其修改其增权目标和行动计划。持续地评估进展。
三、社会工作机构介入家庭暴力所面临的困境
(一)社会支持网络尚未建立
社会支持网络分为正式与非正式的社会支持。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主要是指来自于个人的非正式社会网络,包括家人、朋友、亲戚、邻居等;而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则指来自社会系统的支持,如司法、公安、学校、医院、社区、各类民间组织等。对于家庭中婚姻关系的社会支持系统,大都包括个人、家庭、社区等资源。我国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主要侧重于协助服务对象建立非正式支持网络,但在服务项目的运作中并未能充分动员公安、法院、医院等重要主体。即使建立一定的联系,也以联合开展宣传教育为主,未建立信任、互助的关系。
(二)大多数人还没有认识到家暴是犯罪行为
长久以来,“家丑不可外扬”、“男主外女主内”、“清官难断家务事”等思想意识使家庭内各项事务几乎被界定为个人私事,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很多家庭暴力受害者会采取忍耐的态度来面对家庭暴力问题。加之女性的生理柔弱性、社会地位弱势性和社会分工家庭化因素,使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表现出较少反抗性与较多文化、经济和家庭关系的顾虑。即使邻里发现此事,也只当夫妻吵架,不愿插手去管。目前,家庭暴力问题越发严重,每年因家庭暴力的离婚事件就能占据全国离婚事件的四分之一。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反家暴,有法可依。然而很多人对此仍不甚了解,认为家庭暴力是私事,不会去管别人家的家事,以至于当被发现时为时已晚,造成严重后果。
四、对反家暴社会工作提出的建议
(一)设立家庭暴力防治机构,由专业社会工作者负责
从全国范围看,除广州省外,所属社区的专门的家庭暴力干预机构还没有建立。在家庭暴力发生后,有条件的社区可以派出专门的协调人员(专业性不高)进行干预。在反家庭暴力体系中,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挂靠在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或者街道(社区)购买由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家庭暴力发生之后社区能够采取相应的介入措施,与社区支持系统相辅相成,快速有效地解决有关问题。
(二)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在社区中,我们可以运用以下方式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在黑板报、公示栏登载有关反家庭暴力的常识;印发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小册子;定期召开家庭座谈会、讲座,以了解社区内的家庭暴力情况及开展宣传教育;聘请一些有闲暇时间并愿意发挥余热的社区积极分子,加入到家庭暴力防范的宣传活动中,结合我国社区的特色宣传,让反家暴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重视受暴妇女之间的互助关系,协助成立互助团体,帮助她们脱离疏离和孤立状态,共同努力实现增权目标。第五,妇女庇护所不仅在个人和人际层面进行增权,更要在社区层面进行增权。妇女庇护所的舍友可以成为社区增权的中坚力量。社区的参与可以为妇女庇护所提供多样的资源,同时亦能在社会上共同发声,倡导零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