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专利保护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专利保护,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局部,传统。
专利保护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李茵,柯尊丽[1](2019)在《传统中医药专利保护制度检视——以日本汉方药发展战略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中医药是我国的民族文化瑰宝,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在得到海内外广泛认可的同时,也伴随着无休止的知识产权被侵害现象。日本汉方药发展迅速,势头良好,其在专利保护方面的"专利网"战略、"1. 5次开发"仿制战略、"专利先行"战略、科技研发投入、专利成果转化等相关经验,不仅让我们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也为完善我国传统医药专利保护制度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本文来源于《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蔡琳[2](2019)在《智能算法专利保护的制度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智能革命的浪潮席卷全球,算法技术作为人工智能的"智慧"基础,其自主决策功能,使决策规则承担了秩序规范的作用。由于智能算法技术的高度专业性及决策过程的不透明性,智能算法尚处于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形成"算法黑箱"与"算法合谋",将算法法律的构建引至"限制"与"防控"的导向。然而,算法作为人工智能的"灵魂"技术,从根本上决定着智能社会、智能经济的发展,也决定着在世界智能革命的格局中,中国的话语主导和角色地位。因此,在算法规制的制度构建外,算法技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是法治回应智能革命命题中的应有之义。而现有着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法律能够给算法提供保护的制度空间十分有限,专利法以"公开换保护"的制度"机能"既能够防范"算法权力"的社会风险,也能够激励算法技术的发展。因此,研究算法专利保护的制度优势、算法可专利性客体的制度确认、可专利性的法理支撑及现有专利法律的制度协调,并提出算法专利保护制度建议,对算法技术的发展和智能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齐欣[3](2019)在《专利保护链接制度 释放创新药进阶潜力》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海南双成药业发布公告,公司一项仿制药的简化新药在美国专利挑战取得初步成功。海南双成已向美国FDA递交了PIV专利(与所申请仿制药相关的专利是无效的或仿制药不侵权)声明,同时向原创性的新药注射用比伐芦定上市许可持有人和专利持有人发送专利挑战的通知。按(本文来源于《医药经济报》期刊2019-07-11)
崔文君[4](2019)在《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图形用户界面是一种以形象的图形和简练的文字相结合的方式来显示的用于“交互”的操作界面。图形用户界面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逐渐攀升,我国对于图形用户界面的保护也正在经历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因此,对图形用户界面保护制度的研究具备现实意义。首先,根据对图形用户界面的由来、发展、特点以及对当前图形用户界面保护模式的分析,图形用户界面属于人类智力活动成果,并能给权利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是一种无形的财产。通过对图形用户界面保护模式的考察,在根本上排除了图形用户界面成为着作权法保护客体的可能性。其次,我国将图形用户界面纳入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之后,结合对我国图形用户界面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可以发现,图形用户界面与外观设计在性质、保护客体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性。最后,结合我国《专利审查指南》的修改草案,针对我国图形用户界面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应构建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并淡化产品对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保护的限定作用,以完善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体系,并对图形用户界面提供全面、准确的保护。(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9-06-02)
操龙升,赵景峰[5](2019)在《专利制度对区域技术创新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专利保护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首先根据专利制度对技术创新绩效的先行文献提出经验假设:比较温和的专利保护制度更容易促进技术创新发展。然后基于专利保护视角,运用随机前沿模型(SFA)和叁次函数的库兹涅茨曲线模型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采用1987-2013年相关统计数据,对我国专利保护水平与各区域技术创新绩效之间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专利制度处于温和状态下,其技术创新产生激励作用尤为明显,但随着专利保护处于严格期,反而有可能引发技术创新绩效下降。针对此结论提出一些富有创造性的建议,以期能为我国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来源于《中国软科学》期刊2019年05期)
邓建志,程智婷[6](2019)在《人工智能对专利保护制度的挑战与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人工智能的发明创造及其广泛应用,对现行专利保护制度提出了挑战。人工智能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问题,主要涉及发明人资格、专利权归属以及专利审查标准等叁个具体问题。就发明人资格而言,人工智能具有成为发明人的客观条件,但仅能享有发明人署名权。在专利权归属问题上,人工智能不具备成为专利权人的客观条件,但人工智能的所有者和应用操作者等参与主体可遵循"约定优先"之规则;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则按照他们对人工智能发明创造所作贡献的重要程度确定专利权归属:通常说来,人工智能的所有者因贡献最大,法律可规定其为专利权的优先获得者;若人工智能的应用操作者能证明自己也作出了实质性的重要贡献,则其可以成为专利权人或与人工智能的所有者一起成为共同专利权人。在专利审查标准方面,可适当提高人工智能发明创造的"专利叁性"审查标准,并引入"绿色性"标准作为其价值导向,以提高人工智能专利的质量水平。(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李青文[7](2019)在《域外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世界上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均相继建立了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通过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的研究可以发现,在局部的外观设计专利的客体条件、申请文件的要求、权利范围、侵权判定等方面,美国和欧盟的做法较为相似,日本和韩国较为相似,美国、欧盟和日本、韩国之间的差异较为明显。(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9年03期)
郭晓勇,段晓露[8](2019)在《论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专利保护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对遗传资源的强烈需求。遗传资源在各国分布不均衡导致"生物剽窃"现象大量出现,传统知识同样面临着外来公司商业化利用的问题。如何获取、利用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成为国际议题。为遏制"生物剽窃"现象,促进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原则的落实,大部分遗传资源提供国都在国内专利法中设立了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一些国家还设立了传统知识保护相关的专利制度。本文从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专利制度的设立背景谈起,探讨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国际规则,分析比较各国的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和传统知识保护制度,进而评析我国专利法中的相关规定。(本文来源于《专利法研究(2016)》期刊2019-02-01)
吴斌,苗彦妮[9](2018)在《中美专利法制度下互联网众筹创新的专利保护分析——以Quirky公司专利保护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Quirky公司的互联网开源创新模式与公开换保护的专利制度之间存在抵触。本文比较了Quirky公司创新模式在中美不同专利法制度下的保护效力,对我国互联网众筹模式的创新及其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8年12期)
贠雪妍[10](2018)在《大数据背景下商业模式专利保护制度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大数据"是一次具有颠覆性的技术创新,为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带来了无限可能,但商业模式专利保护制度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商业模式的创新发展。本文从国际形势、国内发展情况及商业模式的创造者叁个角度分析了对商业模式进行专利保护的必要性,提出了建立商业模式专利保护制度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智库时代》期刊2018年49期)
专利保护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智能革命的浪潮席卷全球,算法技术作为人工智能的"智慧"基础,其自主决策功能,使决策规则承担了秩序规范的作用。由于智能算法技术的高度专业性及决策过程的不透明性,智能算法尚处于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形成"算法黑箱"与"算法合谋",将算法法律的构建引至"限制"与"防控"的导向。然而,算法作为人工智能的"灵魂"技术,从根本上决定着智能社会、智能经济的发展,也决定着在世界智能革命的格局中,中国的话语主导和角色地位。因此,在算法规制的制度构建外,算法技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是法治回应智能革命命题中的应有之义。而现有着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法律能够给算法提供保护的制度空间十分有限,专利法以"公开换保护"的制度"机能"既能够防范"算法权力"的社会风险,也能够激励算法技术的发展。因此,研究算法专利保护的制度优势、算法可专利性客体的制度确认、可专利性的法理支撑及现有专利法律的制度协调,并提出算法专利保护制度建议,对算法技术的发展和智能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专利保护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李茵,柯尊丽.传统中医药专利保护制度检视——以日本汉方药发展战略为例[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
[2].蔡琳.智能算法专利保护的制度探索[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齐欣.专利保护链接制度释放创新药进阶潜力[N].医药经济报.2019
[4].崔文君.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研究[D].烟台大学.2019
[5].操龙升,赵景峰.专利制度对区域技术创新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专利保护视角[J].中国软科学.2019
[6].邓建志,程智婷.人工智能对专利保护制度的挑战与应对[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7].李青文.域外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比较研究[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9
[8].郭晓勇,段晓露.论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专利保护制度[C].专利法研究(2016).2019
[9].吴斌,苗彦妮.中美专利法制度下互联网众筹创新的专利保护分析——以Quirky公司专利保护为例[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8
[10].贠雪妍.大数据背景下商业模式专利保护制度探究[J].智库时代.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