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初中国的能源安全与中外能源合作

21世纪初中国的能源安全与中外能源合作

罗晓云[1]2003年在《21世纪初中国的能源安全与中外能源合作》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70年代开始,能源安全这一课题引起西方发达工业国的重视,并被提升到国家安全的层面。近20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大。其中石油对外依赖度大幅度攀升,能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将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必须要保障能源的供应。 开展中外能源合作是确保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通过政治、外交和经济等多种途经,在21世纪初有重点地开展与一些能源资源国(地区)的能源合作,有利于我国稳定地获得能源供应和进一步实现能源来源多元化。此外,在地区和世界范围内开展与能源消费国的合作,不仅能促进共同的能源利益,而且有利于地区和世界能源安全形势。 因此,本论文从以下方面探讨了21世纪初中国能源安全形势和中外能源合作的可能性和现实前景: 1.探讨中国能源安全现状、开展中外能源合作的意义及可能性。 2.从世界能源分布特征和影响中国能源安全的综合因素考虑,指出开展中外能源合作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对象包括能源资源国与进口消费国。 3.分析影响和决定中外能源合作的综合因素。这些因素既来自于中国国内,也来自于合作国或地区,涉及能源、经济、政治和外交等多个层面。 4.探讨中国关于中外能源合作的原则、现状和对策。由于开展合作的对象不同,对不同的国家、地区和组织拟做具体的分析。 通过开展中外能源合作进一步维护新形势下的中国能源安全,不仅对中国的国家安全,而且对于稳定地区和世界能源安全形势都有普遍意义。

张姣[2]2016年在《“对外依赖性”和“战略自主性”:中国国际能源合作探析》文中提出本文研究的是国际能源合作的问题,本文从建国后国际能源合作战略历程入手,梳理出了四个不同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的合作重点,发现重点不同的每个阶段背后有一个相同的动因,那就是以摆脱能源的依赖性为目的。文章结合外部压力以及中国逐渐凸显的积极姿态,提出了“自主性”的概念,并认为以完全摆脱能源依赖性为目标的国际能源合作战略是中国未来国际能源的走向。本文用战略的分析框架,首先从内容的梳理入手,对建国后的中国国际能源合作战略梳理出了四个阶段,即“集体安全”的能源合作战略、“引进来”合作战略、“走出去”合作战略、“多元化”合作战略,每个阶段都比上一个阶段在合作领域和深度方面有所拓展;接下来文章剖析中国国际能源合作的动因,即高度的“依赖性”,在能源来源上的单一性依赖、来源地的集中性依赖、运输渠道上对海运的依赖、在价格机制上对国际市场的依赖,中国为了突破困境,逐渐采取主动的姿态;经历了四个阶段国际能源合作中国取得了一些合作成果,相对降低了依赖性,增强了能源安全,但短时期之内的依赖性不会得到根本的改变,同时中国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和大国战略的挤压,中国需要把握主动权构建中国易主导的能源话语体系,达到“自主性”的国际能源合作战略的目的。在未来,要求中国在国际能源合作中,加强能源话语体系建设:一方面,在能源领域开展替代能源合作,降低对单一能源的依赖;另一方面,构建规则体系,在金融领域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在区域合作上发掘中国易主导的两个区域的大国主导权,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推进“自主性”战略的实现。对中国不仅意味着在未来破解能源困局,也是在相互依赖的国际体系中作为消费大国的中国发挥主导权的必然趋势。目前“一带一路”的倡议为中国未来国际能源合作在金融机制和主导权共识上奠定了基础。中国作为世界能源消费大国和依存度超过百分之六十的国家,从“依赖性”走向“自主性”不仅是能源安全的重要一步,也是大国崛起的重要步骤。

邓慧艳[3]2007年在《中国能源外交战略及中日俄能源合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对经济起着基础性保障作用。但进入21世纪后,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中国能源资源和产业愈发不堪重负,石油对外依赖度迅速攀升,能源问题日益突出。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将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必须要保障能源的供应。开展中外能源合作是确保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使我国更加有效地开展能源合作,应从战略高度予以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外交战略,充分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手段为能源服务。中国通过政治、外交和经济等多种途径,在21世纪初有重点地开展与一些能源出口国(地区)的能源合作,有利于我国获得稳定的能源供应,进一步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化。关于能源合作的对象,本文以中日俄叁方共同合作探讨来取代对中俄合作和日俄合作的单独研究。中日两国都是能源消费大国,日本由于受自身资源禀赋的制约对能源有着更加强烈的诉求,加上中日间存在的历史积怨及日本对中国的戒备心理,所有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中日能源战场上硝烟四起,摩擦不断。中日对能源的争夺对双方的伤害都是极大的,增加了双方的能源使用成本,这从中日之间“安大线”“安纳线”的较量中可见一斑。为保障中国的能源安全,最大化中国的能源利益,在中国能源外交战略的指导下,应舍“中俄能源合作”而取“中日俄叁方合作”来避免中日对俄能源的低级竞争。本论文从以下方面探讨了中国能源外交战略及中日俄能源合作的可能性和合作方式:1.探讨中国的能源禀赋及利用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全面有效的能源外交战略。2.分析俄罗斯及日本的能源禀赋、能源策略及各自的能源外交战略。3.从地缘政治因素出发,分析中日、中俄能源合作的历史及现状,并指出影响和制约中日、中俄能源合作的障碍因素。这些因素既来自于中国国内,也来自于合作国,涉及能源、经济、政治、外交、历史等多个层面。4.从中国能源外交战略出发,探讨如何解决阻碍中日俄能源合作的障碍因素,并对中日及中日俄共同合作的可行性及合作领域和方式进行研究。能源之于中国经济就像大海之于一艘全速行驶的巨轮,保障中国未来的能源供应安全对维持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至关重要。制定有效的能源外交战略,并在此战略指导下开展中日俄能源合作,扬长避短,各取所需,互利共赢,这是目前中国能源外交追求和期望的,也正是本文的初衷所在。

刘锋[4]2013年在《俄罗斯东部地区油气资源开发与中俄能源合作》文中指出本世纪以来中国和俄罗斯都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与印度、巴西、南非一起被同称为“金砖国家”,在两国的发展过程中能源对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俄罗斯凭借强大的能源储备、大规模的油气资源出口实现了经济的稳定、复兴和增长。而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必须建立在稳定的能源保障基础之上,能源资源已经成为影响两国当前和未来发展的关键性因素。随着亚太地区能源消费能力的快速增长以及俄罗斯东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俄罗斯能源战略重心逐渐向东部地区转移,开发东部地区油气资源和发展对华油气合作已经成为俄罗斯重要的战略任务之一。俄罗斯东部地区油气资源储量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不仅可以满足俄罗斯东部地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还可以形成一定的出口能力。俄罗斯东部地区与我国优越的地缘经济条件,完全可以将该地区作为我国实施油气资源进口多元化战略的海外油气来源地之一。研究和探寻中俄能源在多变的国际及地区多边能源环境中的合作契合点,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不仅有利于两国的能源安全与稳定,而且对全球能源系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本论文的研究基于俄罗斯东部地区与中国地理相连,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具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具有与中国开展能源合作的天然的地缘优势。因此,论文在理论选择上借用了地缘经济学的研究视角,以地理位置、资源禀赋、资本投资、产业结构、油气贸易等因素作为基本地缘条件,结合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运用区域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分析和研究俄罗斯东部地区油气资源开发和中俄能源合作的问题。本论文共有7章,根据特点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叁章,其中第1章主要阐明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归纳和总结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状况,介绍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和论文结构安排,第2章主要介绍论文研究运用的基本理论,第3章则分析国际以及中俄两国的能源局势变化。第二部分包括第4章和第5章,主要介绍俄罗斯东部地区的油气资源以及开发战略和政策情况,其中第4章侧重于从资源禀赋的角度分析俄罗斯东部地区油气资源的分布、储量、生产、出口、运输以及加工的基本情况,是俄罗斯东部地区开展对华能源合作的地缘经济基础;而第5章则侧重于研究俄罗斯国家及地区的能源开发战略和政策,全面分析俄罗斯2030年前能源战略,并尝试提出东部地区能源发展战略及其主要内容和对外合作特征,同时研究了俄罗斯政府为推动东部地区油气资源开发采取的各类政策,最后分析了俄罗斯能源企业在东部地区油气资源开发及对外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第叁部为第6章,在总结中俄能源合作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两国在能源领域开展合作的地缘经济优势和中俄能源合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即为第7章,在前文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中俄能源合作的对策和建议,强调应该发挥中俄两国在能源合作领域的地缘经济优势,充分利用双方在地理位置、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互补性不断丰富和创新能源合作方式,此外,双方还应加强能源企业层面的合作。

潘楠[5]2017年在《有限遏制:美国对俄罗斯油气领域政策(1992-2017)》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冷战后美国如何运用有限遏制政策应对能源大国俄罗斯油气领域的发展变化,该政策具体体现在美国对俄罗斯油气领域上游勘探和开发环节的防御性遏制政策、对中游运输和储存环节的选择性遏制政策、对下游加工和销售环节的进攻性遏制政策上。冷战后美国国际能源战略大致可分为叁个阶段,即追求供应多元阶段、力争能源独立阶段和强化科技革命阶段。在上述叁个阶段内,因为美国国内油气政策走向、俄罗斯油气领域发展进程、国际油气体系演进状况均不同,所以各阶段美国针对俄罗斯油气领域政策也带有显着的差异性:追求供应多元阶段以参与俄境内油气开发和抢占俄罗斯周边即里海—中亚这块油气战略要地为主要目标,因此政策实施主要针对上游;力争能源独立阶段以防范俄罗斯借助油气对美国的欧洲盟友施加影响力为主要目标,因此政策实施主要针对中游;强化科技革命阶段以遏制俄罗斯成为能源超级大国为主要目标,因此政策实施主要针对下游。美国对俄罗斯油气领域的有限遏制政策有其独特的成因:其一,俄罗斯油气资源禀赋相对于美国具有绝对优势,因此美国对其上游环节采取了防御性遏制政策;其二,美欧关系政治属性较强和俄欧关系经济属性较强使两种关系形成了平衡乃至制衡,因此美国借此对其中游环节采取了选择性遏制政策;其叁,美国在金融领域相对于俄罗斯具有霸权优势,因此美国对其下游环节采取了进攻性遏制政策。美国对俄罗斯油气领域政策实施过程中,目标具有层次性,即从整体层面防止俄罗斯成为与之竞争的霸权国、从地区层面弱化俄罗斯对美国欧亚盟友的影响力、从双边层面抢夺对俄油气博弈主导权;手段具有结合性,即技术优势与能源外交结合、军事优势与地缘政治结合、经济优势与美元霸权结合;特征具有复合性,即政策目标稳定性、政策内容多变性、政策手段系统性。总之,冷战后美国对俄罗斯油气领域已经形成了一项不断发展演进的有限遏制政策。

耿利君[6]2008年在《能源的国际法律机制研究》文中提出本文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全球及我国的能源现状以及研究能源的国际法律机制的重要性与意义。第二部分是能源的国际法律机制概述,对能源的国际法律机制进行概念界定,并分析其特点和意义。第叁部分到第五部分是论文的主要部分。第叁部分在对全球性和区域性的能源国际法律机制进行定义、分析特点的基础上,对主要的全球性的和区域性的能源组织逐一进行具体分析。第四部分对世界主要国家的对外能源法律机制下了定义,分析了特点,并对美、俄、日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五部分在详述国际能源法律机制对我国的影响的基础上,为我国能源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笔者在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国际能源现状。认为国际能源的生产与消费中心分离的特征,全球能源的需求增长以及我国不容乐观的能源现状造成当今世界的能源问题,这也使得研究能源的国际法律机制具有了重要意义。之后笔者对本论文的主体部分作了概括的介绍。在第二部分中,首先阐述了其他学者对国际能源法律机制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能源的国际法律机制主要是指国际组织和国家调整处理涉及能源问题的国际法律规范、政策的总和。鉴于本文的篇幅,笔者在本文中所采用的能源国际法律机制的概念为国家及国际组织之间对于油气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合作的法律规范和政策的总和,以便于本文内容的深入分析。能源的国际法律机制有其自身的特点,这包括:法律规范的软法性特点,与其他法律制度的紧密结合性特点及与国家政策的紧密结合性的特点等。在本部分的最后,详细阐述了能源的国际法律机制对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军事发展的重大意义。第叁部分对全球性的和区域性的能源国际法律机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首先笔者认为,全球性和区域性的能源国际法律机制,是指全球性的或者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地区内部的及相互之间的关于能源的法律和政策的总和。他具有全球性、区域性及国与国之间的国际能源法律制度共存,以软法为主的特点。国际能源机构、石油输出国组织、八国集团和国际能源论坛是主要的全球性国际能源法律机制的制定者。国际能源机构国际能源机构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能源国际组织之一,是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内的一个独立的政府间组织。其最具特色的是“紧急石油分享机制”,并且实践证明该制度非常有效。石油输出国组织亦名欧佩克,具有自己相对完善的组织机构,在冷战时期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但如今其影响力在不断下降。由于石油危机的原因,能源问题也是八国集团的重点问题。其完整的组织协调机制和成员国的影响力使得八国集团的能源政策对世界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国际能源论坛的作用在于在产油国和消费国之间建立积极的对话机制,其对能源的经济一体化,能源的国际法律机制的发展有很大的积极推动作用。区域性的国际能源组织也是主要的能源国际法律机制的制定者,均在本组织区域内发挥着一定的作用。这其中包括:能源宪章、欧洲联盟、东盟及东北亚地区。东北亚地区并不是一个国际组织,但鉴于东北亚地区能源问题的重要性,东北亚各国能源合作的可能性及对我国能源供给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因此也对该地区国与国之间的能源法律机制予以分析。能源宪章是能源合作的专门性国际组织,其主要目的与任务是制定具有国际法效力的,尽可能考虑能源出口国、进口国和过境运输国能源利益的,发展欧亚地区多边能源合作的各种实施机制。欧洲联盟的能源法律与政策也是能源国际法律机构研究的一个重点。远在1952年的《巴黎条约》到21世纪的《欧洲能源安全绿皮书》,欧盟在成立前后的能源法律机制相当多,可分为基本法和从属法两大类,但是总体上看,欧盟的共同能源法律政策并未真正形成。东盟的自然地理情况、法律框架及能源资源情况决定了东盟的能源法律机制形成的基础。东盟已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能源安全战略,并成立了“东亚展望小组”专门对能源合作进行研究。在东北亚地区国与国之间的能源合作很密切。俄日、中日韩、中俄之间均有合作,形成完善的能源国际法律机制的利弊因素皆有。以至有学者提出东北亚地区可依照欧盟来推进自身的能源国际法律机制的建立。在第四部分中,笔者认为,所谓世界主要国家的能源法律机制,是指世界上主要国家对能源(本文主要指石油和天然气)的国际生产和消费等领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制度、条约或政策。其特点有二:国家政策与法律紧密结合的特点和能源与经济现状决定能源法律政策的特点。例如美国,美国的能源自然条件决定了美国的能源并不紧缺,但美国的超级大国的地位决定了美国必须要制定、实施相关的能源法律、政策来达到控制国际能源的目的。俄罗斯国际能源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与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及地缘政治情况分不开的,俄罗斯与美国、欧盟、里海和远东等地区均签署了国际协议来发展自身的能源经济。相与之下,日本作为资源极为匮乏的国家,则对内对外均加强了能源法律机制的建立工作。采取全方位的对外能源政策,与中东、太平洋地区、俄国均有能源方面的合作。第五部分也是最后一部分,阐述了能源的国际法律机制对我国的影响以及对我国能源立法上的建议。世界主要的能源国际组织及主要的能源生产及消费国均与我国有不同程度的密切联系。我国与其签订的法律文件相当多,并且在积极参与相当的能源方面的活动,为我国寻求海外能源供给。笔者结合我国国情及以上几部分的论述,为我国能源法律制度的建设提出叁点建议:第一,颁布我国的能源基本法,构建金字塔式的能源法律体系;第二,以国与国之间的能源合作为主,并以此推动我国参与区域性和全球性的能源国际组织。第叁,深入参与到重要的国际能源组织之中。

刘琴[7]2004年在《中国能源外交》文中研究表明能源(尤其是石油)是现代文明的物质基础和现代工业的“血液”。世界各国为保障其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能源在世界范围内展开激烈的斗争,甚至导致冲突和战争。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亚太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加速,其对世界能源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中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过去的10年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最大的10年,也是中国能源消费最多和石油进口直线上升的10年,2003年中国石油进口量达9100万吨,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如此巨大的石油进口量,使中国能源安全面临挑战。为保障能源安全,保证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中国针对世界能源地缘政治的特点,采用多元化的能源战略,在世界范围内开展一系列能源外交活动。中国领导人频频出访石油生产国,从中东的沙特到北非的苏丹,为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进行对外能源合作创造条件。中国能源外交卓有成效,石油进口连年稳步增长,经济保持高速健康的发展。随着中国现代化的经济发展战略部署的实现,中国未来对石油的需求也会更多,如何继续有效地开展能源外交,保证中国的石油安全已经成为中国和世界共同关注的话题。本文意在通过对中国能源外交的国际背景的分析、中国能源外交的实施和成果的总结,去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政策建议,以期为中国的能源事业和能源外交事业贡献微薄之力。

叶蓁蓁[8]2005年在《国际能源合作模式与中国的战略选择》文中认为能源安全是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谋求和平崛起的中国必然要以和平手段、以合作的方式来解决能源问题,包括:与其它石油消费大国合作、与石油出口国合作、与跨国石油公司合作以及参与国际多边能源合作组织等。国际能源合作不可回避的问题是:消费大国之间、消费大国与生产大国之间合作的动因与存在的阻力是什么?在两种因素并存的情况下,国家间合作是如何实现的?国家间能源合作有哪些有益的经验和值得总结的教训,形成了哪些典型模式? 能源安全包括叁个方面:供应充足、运输通畅、价格稳定。在今后叁四十年内,世界石油储量和生产能力是充足的,在没有大规模战争的情况下,即使个别产油国的生产中断,其造成的供应短缺也会迅速被其他产油国增加的产量所弥补;大多数石油运输线路是通畅的、安全的,在全球能源市场一体化的情况下,如果个别运输线路中断,有可能导致少数区域的石油供应出现短期不足,但灵活的世界市场可以通过其他线路为之供应石油。尽管供应的短期不足和运输线路的暂时关闭,都不会造成一个国家石油供应严重的持续短缺,但这两个问题都会引起油价大幅上涨,从而给许多国家造成损失。因此,在正常情况下,能源安全的核心问题是油价问题。 当代国际石油价格具有高度市场化、政治化、全球化、投机化的形成机制,与石油生产、消费、运输有关的各类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因素都会在国际油价上得到反应,因此,本研究提出了“国际油价供需方程”,将决定油价的供需因素分为四个方面:长期供应、长期需求、即时供应和即时需求。在油价的形成过程中,长期供应和长期需求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国际油价的市场基础,主要受到经济因素和市场力量的影响;而即时供应和即时需求则左右油价的短期波动幅度,主要受政治力量和心理因素的影响。 运用国际油价供需方程,本研究分析了1973年以来四次油价暴涨的原因和西方主要石油消费国的国际能源合作经验。与国家间在其他领域的合作一样,国际能源合作有其动因和阻力,通过发现和确认国家间共同利益目标的方式,将有助于调动合作动因,启动国家间合作。然后,通过共享信息、共同行动的方式深化国际合作。在成熟的国际合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国际制度有助于合作的稳定化。本研究结合历史经验分析了共同目标模式、共享信息模式、共同行动模式、国际制度模式和双边相互依赖模式等各种类型的国际合作,

岳树梅[9]2007年在《国际能源合作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国际能源合作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国际能源合作这一课题引起西方发达工业国学者的重视,但大多数仅仅从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外交学的角度进行研究。笔者目前尚未查询到学者从法学视角对此问题进行的探讨。中国也有学者通过政治学、经济学、外交学对国际能源合作加以探究,但从法学理论入手对国际能源合作的系统研究,目前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在国际能源合作的实践中,急需相应的国际能源合作组织与制度加以指导,需要学者从法学理论领域进行探索。本论文以国际经济法理论为基础,通过政治学、经济学、外交学等手段,站在全新的角度,通过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运用理论、实证、历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探讨国际能源合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构想出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原则、法律组织形式、法律制度等,同时提出了中国进行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对策。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章)对国际能源合作法律问题进行论述,现分述如下:第一章对国际能源合作进行概述。文章分析了国际能源合作的内涵,影响国际能源合作的经济、投资、人口、生态、技术、资源、法律等主要因素;探索了国际能源合作产生的基础——世界油气资源的有限性与不稳定性、国际能源合作促进未来全球能源的平衡、国际能源实践需要合作规则产生;阐述了贸易合作、协议合作及投资合作等国际能源合作方式;洞察出国际能源合作缺乏相应的硬性国际法律规则。国际能源合作趋势对传统的国际能源合作规则不断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国际能源合作本身又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冲突的变动过程。国家、超国家组织、政府间组织、跨国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以及个人等均涉入其内。其间,能源合作与反合作力量对比此消彼长,所有这些都决定了诸多国际能源合作规则难有永久的定式,较之以往更易发生变迁。本章的特色之处:强调了影响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因素,明确论证了国际能源实践需要合作规则。第二章对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实践进行分析。文章运用法学、经济学、政治学及历史分析法,对全球能源合作的法律实践,如:欧佩克、国际能源机构、能源宪章会议、八国集团会议、国际能源论坛、联合国会议进行了分析;对区域能源合作的法律实践,如独联体、里海-黑海地区、欧盟地区、亚太地区、上海经济合作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进行了分析;对能源的主要进口国法律实践,如美国、西欧国家、日本进行了分析;对能源主要出口国法律实践,如俄罗斯、波斯湾国家、北非国家、拉美国家进行了分析。从分析现存国际能源组织及主要的能源进出口国家能源法律实践中,探索出目前国际能源合作法律经验及存在的法律问题。本章的特色之处:分析了在目前缺乏全球能源合作统一的国际能源合作组织、法律机制的情况下,无论是现存的全球性的能源合作组织、区域性的合作组织、还是各能源输出国、能源进口国都仅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进行多边或者双边合作。提出了国际能源领域的法律问题,认识到只有通过对全球能源合作的法律体制进行重新探讨和构想这些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第叁章提出了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原则构想。提出能源主权原则、国际能源合作以谋共同发展原则、建立国际能源新秩序原则、能源安全原则、能源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国际能源合作应该遵循的法律原则构想。这些原则在国际能源合作中被赋予了全新的内容。本章的创新之处:提出了国际能源合作的五项法律原则,并对五项原则给予了全新的内容诠释。并指出这些原则需要更强有力的全球性的国际能源组织及领导机构才能够最终得到实施。第四章论证了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组织形式构建。分析了国际能源组织产生的原因及其在国际能源合作实践中的地位与作用。国际能源组织产生于社会分工的国际化,国际能源组织的功能不仅在于为有关成员国收集和传播能源信息,提供进行合作决策的场所,而且为其提供行政决策机制。目前,能源生产国、消费国、能源运输中转国都分别有自己的能源合作组织,但世界上缺少一个全球性的国际能源合作组织,只有通过构建国际能源合作组织,制定出相应的法律制度才能解决目前国际能源合作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本章的创新之处:找出了世界能源组织(WEA)构想的理论基础;同时提出了世界能源组织(WEA)的法律性质、法律职能、法律基础的构想。指出国际能源合作组织的构建是国际能源合作法律制度构建的前提,是全球能源合作法律制度存在的基础,是实现国际能源合作目标的法律形式。第五章论证了世界能源合作法律制度构建。指出国际能源合作法律制度相互依赖,关系密切。国际能源相互依赖导致的世界能源合作成本的存在,以及全球能源合作事务的管理,显现了国际能源合作法律制度构想的意义。本章运用法理学、国际法学、经济学、政治学、外交学的方法对国际能源合作法律制度的相互依赖、国际能源合作的成本、以及能源合作信息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国际能源合作法律制度产生的基础。构想出国际能源合作的世界能源组织(WEA)的统一法律规则框架、相应的制度体系、国际经济法属性、以及其争端解决机制。现存的国际能源合作更多的是照顾发达国家的利益。在国际能源合作中没有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能源组织,更没有相应的国际能源合作可遵循的法律规则。同时,应该注意非政府组织在国际能源合作法律制度中发挥的作用。本章的创新之处:构想出世界能源组织(WEA)的法律制度包括统一的法律规则框架、相应的制度体系、国际经济法属性、以及其争端解决机制。并就这些因素进行了系统地论证。第六章阐述了中国参与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思考。分析指出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许多国家所不具备的大国优势,中国当前又是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之一,促进国际能源合作是中国唯一的能源供需平衡途径,中国的能源合作要获得成功,必须完善中国的能源法。本章通过对中国存在的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问题的探究,在构建世界能源组织(WEA)统一法律规则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中国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应该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即能源主权原则、国际能源新秩序原则、能源安全原则、能源可持续发展原则。中国应该通过增强参与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意识、促进多边能源合作组织及法律制度构建、在构建WEA法律体制中发挥作用、中国能源法的构建要适应国际能源合作的需要等四个方面积极参与国际能源合作。本章的创新之处:提出了中国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应该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提出了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四个方面的措施。本论文从国际经济法的全新角度,阐述了国际能源合作的内涵、分析了国际能源合作的影响因素,探索出国际能源合作产生的基础;总结了现存国际能源组织的法律实践,寻找出国际能源合作的经验及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全球能源合作的法律组织形式——世界能源组织(WEA)的构建;对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原则和法律体系进行了系统的构想;对中国参与世界能源合作及能源法律制度进行提出了系统地对策。本论文在国际能源合作法律理论框架与体系上有多处创新,对以后国际能源合作法律实践提供了较好的启发和借鉴,为未来解决全球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问题提供了系统的理论分析。

杨志海[10]2008年在《中美能源安全博弈》文中研究说明能源是现代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最重要的物质,各国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与能源密切相关,能源安全深刻影响着当今国际政治的发展。能源分布不均、需求快速增长和政治渗透是能源安全产生的主要因素。围绕能源安全展开的国家间竞争能否产生合作的机会,能源博弈自主合作模型为中美两国开展能源合作提供了理论平台。中美作为全球能源消费主要大国,在能源领域存在着事实上的竞争。一方面中国经济快速发展需要能源支撑,另一方面美国担忧中国对能源的需求损害其自身能源利益,惧怕中国崛起对美国形成挑战。事实上,在全球能源储量丰富、供给相对平衡的情况下,中美需要共同开展能源合作,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的稳定,合作将有利于中美长远战略利益的实现。合作是中美能源安全博弈的明智选择。从合作的视野出发,中国能源战略应该在立足自身保障能源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开展国际能源合作的战略规划,这是确保中国能源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 21世纪初中国的能源安全与中外能源合作[D]. 罗晓云. 暨南大学. 2003

[2]. “对外依赖性”和“战略自主性”:中国国际能源合作探析[D]. 张姣. 外交学院. 2016

[3]. 中国能源外交战略及中日俄能源合作研究[D]. 邓慧艳. 东北财经大学. 2007

[4]. 俄罗斯东部地区油气资源开发与中俄能源合作[D]. 刘锋. 吉林大学. 2013

[5]. 有限遏制:美国对俄罗斯油气领域政策(1992-2017)[D]. 潘楠. 外交学院. 2017

[6]. 能源的国际法律机制研究[D]. 耿利君. 广西师范大学. 2008

[7]. 中国能源外交[D]. 刘琴. 外交学院. 2004

[8]. 国际能源合作模式与中国的战略选择[D]. 叶蓁蓁. 外交学院. 2005

[9]. 国际能源合作法律问题研究[D]. 岳树梅. 西南政法大学. 2007

[10]. 中美能源安全博弈[D]. 杨志海. 复旦大学. 2008

标签:;  ;  ;  ;  ;  ;  ;  ;  ;  ;  ;  ;  ;  ;  ;  ;  

21世纪初中国的能源安全与中外能源合作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