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轨道交通企业收入的税务影响之我见

“营改增”对轨道交通企业收入的税务影响之我见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就从营改增政策的主要内涵出发,探讨改政策对轨道交通企业收入的税务管理方面的影响,研究和分析营改增之后如何完善轨道交通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提出相关的建议,以期为为该企业的税务完善带来一定的借鉴意见。

关键词:“营改增”;轨道交通企业;收入;税务影响建议

营改增政策的重点提出,旨在避免各大企业内部重复征税的现象,体现了我国政府的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目前,营改增的具体措施影响已经逐渐深入并渗透到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表现在轨道交通企业的发展管理过程中,营改增政策对该企业的收入的税务方面造成一定的程度的影响。

一、营改增的基本内涵

营改增从字面意义上讲就是将企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而这两种税种从根本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就是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收负担和他具体收入的总数收入以及该企业生产成本中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有一定的关联关系,相互之间可以相互计算。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是用纳税人的总收入减去生产成本中可以想抵扣的增值税进项额度得出来的算数乘以相关的比例计算出最后得数。营改增政策实际就是将企业原来需要缴纳的一定项目的营业税额改成缴纳增值税,因此也可以这样说,营改增之后的增值税针对的是征收项目的增值部分,这样做能够减少重复增收纳税的现象发生。营改增实施之后的企业增值税变成了征收项目的增值部分,这样一来,可以大大降低出现重复增收纳税的情况的概率,从而对企业和征税部分也是一种避免错误的好方法。比如,一家企业在一年的时间里需要缴纳的年度纳税总额是3000万,一般来说,在进行对该企业应该缴纳的营业税额的计算时,征收的年度纳税总额需要根据一年的总营业税额和附加费用计算出应该具体缴纳的税金,但是在实施营改增后,就只需要对该企业销售出去的产品增值部分进行精确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金就好。因此,营改增的原则就是对企业提供的应税劳务及销售的应税产品的增值部分计征纳税额[1]。

二、营改增政策提出后轨道交通企业收入的税务影响分析

2.1对企业整体税负的影响

轨道交通企业设计的发展部分众多,涉及的计税方法也具有一定的差异,对于不同发展类型的企业其计算方式也各不相同。

有一些企业的发展模式是轨道建设、运营与资源开发三权分立,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其增值税由单独的运营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其在运营过程中可以取得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相对较少,但是在营改增政策的规范下,增值税的名义税率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此时如果再选用一般计税法来计算企业税金,则企业的实际税负承担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增加。

还有一些企业采用轨道建设、运营、资源开发一体化发展的模式,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因为这种发展模式的企业在发展运营过程中能产生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种类相对较多,而且这些项目的一些进项税又可以继续用来与资源开发、运营等应缴纳的销项税进行抵扣。在这种运营模式的轨道交通企业中,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法,其计算出的结果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但是如果采用简易计税法,企业的税负则和营改增政策实施前无甚区别,则不能有效的实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2.2对企业税务管理方面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在这种前提下,轨道交通企业此时选用简易计税法进行应缴税金的计算,此时则不需要对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认证,但是这样相关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并没有减少。但是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法,则需要对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需要开具发票并进行妥善保管等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强度会大幅度增加,另外,如果企业在每个月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的认证不准确、存在不均匀认证的情况,则可能会使轨道交通企业最终计算出来的应缴增值税数目出现不平衡的问题,为有效的规避这一问题,就需要财务工作人员对企业应缴税额进行科学的纳税规划,最大限度的保证企业相关项目的发展平衡和计算税金均衡,这一要求对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税务管理能力提出巨大的挑战。

三、轨道交通企业的税务建议

3.1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选择最适用的计税方法

企业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会逐渐形成适合企业发展、增加经济收益的企业发展模式,根据企业的建立发展时期和发展模式以及管理结构的不同,需要选择最合适的计税方式,以满足企业的最大利益化。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轨道交通企业应该充分结合自身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在满足营改增具体规范措施的情况下,梳理和完善企业各项经营项目,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计算企业可能承受的应该缴纳的税收负担,权衡各种因素,选择最适合轨道交通企业发展的计税方法,充分保证企业发展的利益最大化,将企业的税收负担和纳税成本降到最低限度。

另外,相关企业对营改增具体措施不明确、掌握不全面的地方,需要积极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和交流,积极寻求主管税务机关的相关意见建议,在充分考量和合理协商的情况下,选择最为合适的税务处理方法。或者,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企业的具体发展情况,根据自身企业难以独立解决的涉税问题,主动向税务机关进行反馈,积极主动寻求政府扶持,申请利用自身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旨在为轨道交通企业的发展创造出健康和谐的纳税环境,有效的规避纳税风险。

3.2根据企业发展目标选择恰当的产品供应商

通常情况下,很多轨道交通企业在进行产品供应商的选择时,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可能只考虑产品的性价比和质量问题,从而忽略了对供应商资质的考量。营改增政策颁布后,为企业对产品供应商选择方式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一些选择依据。为了有效的顺应和符合营改增具体措施,财务部门应该与企业其他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使企业上下各部门充分认识到能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达成一种共识,使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充分考量各种因素,包括产品价格、纳税人资格、品质、付款方式等,最大可能的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这样可以增加企业可抵扣增值税额,进而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

3.3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加强培训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力资源的技术支持和能力贡献,尤其在涉及众多技术基础的轨道交通企业,更需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知识技能培训和教育,特别是对营改增政策的学习。这需要使企业工作人员密切关注本企业的相关政策宣传和教育,使财务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营改增政策具体措施的变动情况,及时掌握最新资讯,并且能够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准确的找出适合企业发展的操作要点,以应对政策变动带来的发展变动状况。而且,在营改增政策的规范下,轨道交通企业的涉税业务会大幅度增加,为保证企业发展的有序性,需要企业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合作,加强交流,全力应对和支持财务部门的政策改变,在最短时间内调整好企业的发展状态,以最好的姿态来面对营改增为轨道交通企业发展到来的全新机遇[2]。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的具体实施,对轨道交通企业的发展来说,是一种全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是一项不小的挑战,因此,这就需要轨道交通企业根据实际发展目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好统筹规划,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最良好的纳税环境,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小丽.“营改增”对轨道交通企业的综合影响及应对措施[J].中国集体经济,2019(10):109-110.

[2]张薇.“营改增”对轨道交通企业收入的税务影响[J].财会学习,2016(18):1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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