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重大案件审理听证

税务稽查重大案件审理听证

问:经过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委员会审理的案件提出听证申请由哪个机关受理
  1. 答:1、经过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委员会审理的案件提出听证申请由稽查局机关受理。
    2、《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稽查局应当在内部审理程序终结后5日内,将重大税务案件提请审理委员会审理。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稽查局组织听证。
问:税务稽查局在什么情况下把案件移交给公安税侦大队?
  1. 答:税务稽查局按照征管法规定,专司偷逃骗抗税的查处,但稽查部门只是行政机关,仅对未够成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因此,我国刑法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属于够上了刑法,比如偷税按《刑法》第201条,就有两点规定,当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数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是偷税行为被处罚又偷税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如果税务机关未将已达上述标准的涉税违法案件移送的,就会被当成够成渎职行为处理。
  2. 答:税务稽查局把问题重大,涉嫌违法的案件移交给公安税侦大队。
问:国税局各职能部门有哪些
  1. 答:1)政治职能; (2)经济职能(主要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具体内容: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计划、方针、政策;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方案;协调地区、部门、企业之间的发展计划和经济关系;部署重点工程,特别是能源、交通和原材料工业的建设;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掌握和运用经济调节手段;制定并监督执行经济法规;管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等) (3)文化职能; (4)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5)使人人得到自由,平等职能
    对外职能
    (1)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2)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 (3)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
问:税务稽查听证会被检查人翻供该如何解决?
  1. 答:这就涉及了证据链确认问题,你们在稽查中忽略了(这也是非专业侦查员容易忽略的问题)。如果单位当初承认是销售货款,就应该将入库单、销售清单、出库单等调出检查,同时要确认收货单位。(一般企业要想隐瞒销售收入,都先隐藏销售清单、出库单等,但不会销毁,因为他们内部还要算账用。如果没有专业参谋指点,入库单一般是不会隐瞒的,因为他们想要扩大成本来应付税务检查)。只有这些都确定了,这条证据链才算固定了。
    从上述情况看,单位法人代表在听证会上说该笔款项是借款而不是货款,如果稽查机关找不到新的证据驳斥他,你们是没有办法的。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是货款的话,他怎么说是借款都是无意义的。
  2. 答:事实上税务机关已取得该公司的原始记录,下一步要到记录所对应的款项公司查证就可以了。
    口供需以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在充分的证据面前真相会得以还原。
税务稽查重大案件审理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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