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立法思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水库,洞庭湖,航天,现状,盗窃罪,山民,公私。
立法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李瑞芳,王汉蒙[1](2019)在《关于教育惩戒权的立法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教育惩戒权行使如何恰如其分,单靠学校和教师在实践中进行摸索是无法根本解决问题的。如何避免过度惩戒,又能实现维护教育权利的目的,同时保护双方的利益,实现平衡。必须将教育惩戒权纳入立法内容,详细权力行使的规范,明确惩处的程序、方式和救济方式,从而在立法层面,完善教育法律体系,为教育实践做好制度准备。(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4期)
曾超[2](2019)在《船舶生物污垢未来立法思考及我国应对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船舶生物污垢是导致沿岸国水生物种入侵的重要因素,严重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影响人类健康,降低船舶能效,增加GHG排放。文中介绍了船舶生物污垢概况及产生的影响,阐述了IMO及其他国家关于船舶生物污垢立法状况,分析了IMO未来制定船舶生物污垢强制规定可能采取的立法措施,并对我国如何开展船舶生物污垢研究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海事》期刊2019年11期)
蔡佳钰[3](2019)在《“共签共债”下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法律概念。在"共签共债"的立法背景下,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诸多瑕疵,给司法实践带来不便。重构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制度,首先要认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特征、历史发展等基础理论;其次,重点剖析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制度完善的合理化建议。(本文来源于《普洱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斗拉[4](2019)在《监视居住制度的现状与立法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监视居住是针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2012年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该项制度进行了修正与完善,更加明显地突出了立法人道化。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要从多个角度出发解决问题,使其能够在实践中贯彻执行。本文阐述了监视居住制度的主要变革,分析了其实施现状,并从叁个方面探讨了现行监视居住制度的立法思考与完善,以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0期)
许小康,易鸣,韩鹏煜[5](2019)在《我国大型水库管理立法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依法治水的新形势下,大型水库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需根据水库特点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办法,高效、科学、安全地发挥其综合效益。在分析了国内外几座典型大型水库管理立法现状、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总结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内大型水库管理立法策略进行了梳理与分析。以保障水库的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在水库管理体制与机制、水库调度管理、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枢纽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本文来源于《水利水电快报》期刊2019年09期)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晏维友,张朝东,赵婕,靳宁[6](2019)在《信息时代诈骗犯罪防治及立法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诈骗犯罪手段、方式随着信息时代发展呈现犯罪主体产业化、侵害法益多元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发展地域化等新特征,其产生有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行业监管存在漏洞、被害人防范意识不强等多重原因,需要在完善刑事立法基础上,从技术保密措施提升、监测预警及网络支付平台建设、网络使用者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等方面加大防治力度。(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19年15期)
李铁军[7](2019)在《武陵山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化进程推动武陵山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然而在追求生产力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不适当的经济发展方式与模式,造成武陵山民族地区的生态困境,严重制约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仅需要每一个体的生态自觉和生态践行,更需要法律制度的外在约束。本文就武陵山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合作经济与科技》期刊2019年14期)
丁莎[8](2019)在《论洞庭湖湿地保护的立法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洞庭湖湿地是中国最大的一块淡水湿地,也是国际重要湿地之一。但由于自然与人为原因的相互作用,洞庭湖湿地面临着湖面和湖容缩小、湿地生态功能衰退、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危机,完善洞庭湖湿地的保护已成为我国立法任务的重中之重。《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是洞庭湖湿地保护的立法基础,但存在着缺乏整体性考虑、洞庭湖湿地保护立法体系不健全、监管与执法体制不合理等缺陷,不足以针对洞庭湖湿地进行整体有效的保护。因此,急需对洞庭湖进行专门立法,制定一部《洞庭湖保护条例》,并设置"湿地保护"专章,通过建立洞庭湖湿地综合监督管理与执法体制等途径来切实保护洞庭湖湿地,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本文来源于《环境与发展》期刊2019年06期)
刘权衡[9](2019)在《关于加大惩治盗采矿产罪力度的立法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盗采矿产罪的直接危害结果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侵占原处于国有矿产资源中的矿石,具有盗窃行为的本质特征,根据2016司法解释可以按盗采所得矿产品的价值定罪量刑,其惩治力度应相当于惩治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另一方面是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具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基本特征,根据2016司法解释可以按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定罪量刑,其惩治力度应相当于惩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本文来源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期刊2019年10期)
高国柱[10](2019)在《我国“航天法”框架设计的立法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将"航天法"列入第叁类立法项目,十叁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将其升格为第二类立法项目,目前"航天法"立法工作进入了全面加速阶段。在吸收借鉴以往立法研究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本文在考虑"航天法"的立法定位、调整对象、我国现有航天管理体制、解决现实和未来重大问题、融入航天相关战略和政策、我国航天活动所涉环节、立法的覆盖性、稳定性和前瞻性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航天法"的总体框架和章节设计,并对相关立法内容做了概括,供立法部门和社会各界参考。(本文来源于《地方立法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立法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船舶生物污垢是导致沿岸国水生物种入侵的重要因素,严重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影响人类健康,降低船舶能效,增加GHG排放。文中介绍了船舶生物污垢概况及产生的影响,阐述了IMO及其他国家关于船舶生物污垢立法状况,分析了IMO未来制定船舶生物污垢强制规定可能采取的立法措施,并对我国如何开展船舶生物污垢研究提出了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立法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1].李瑞芳,王汉蒙.关于教育惩戒权的立法思考[J].法制博览.2019
[2].曾超.船舶生物污垢未来立法思考及我国应对措施[J].中国海事.2019
[3].蔡佳钰.“共签共债”下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思考[J].普洱学院学报.2019
[4].斗拉.监视居住制度的现状与立法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9
[5].许小康,易鸣,韩鹏煜.我国大型水库管理立法思考[J].水利水电快报.2019
[6].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晏维友,张朝东,赵婕,靳宁.信息时代诈骗犯罪防治及立法思考[J].中国检察官.2019
[7].李铁军.武陵山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
[8].丁莎.论洞庭湖湿地保护的立法思考[J].环境与发展.2019
[9].刘权衡.关于加大惩治盗采矿产罪力度的立法思考[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9
[10].高国柱.我国“航天法”框架设计的立法思考[J].地方立法研究.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