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秀(鄂东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黄冈438000)
摘要: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由于受传统教育理念的影响和企业“逐利”动因的制约,“顶岗实习”中存在诸多的问题,致使顶岗实习流于形式。笔者研究了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从现实出发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顶岗实习能更加健康地发展。
关键词:顶岗实习问题对策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是“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国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这是我国新时期高职院校尽快地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育人之路。与传统的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相比,现在高职院校一般采取的是“2+1”教育模式,即学生在校前两年接受较为全面的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训练;第三学年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外实训基地进行顶岗实习,在岗位上实施实践教学环节,从事某一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工作,以此强化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能力。顶岗实习的质量直接影响到“2+1”教学模式改革的成败,笔者通过学习中央文件,吸收省内外一些高职院校在顶岗实习中的做法、经验及教训,结合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的情况,浅析了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问题。“工学结合”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因此要求与所学专业有联系。但是许多专业无法找到与其对口的实习岗位,相当一部分学生的顶岗实习就成了简单的打工过程。企业出于企业知识产权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不愿意让实习学生知道企业的核心技术,部分企业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让学生去站生产流水线,去跑推销、做业务。如会计专业,由于会计工作的特殊性质,会计专业的学生很难到企业的会计岗位顶岗实习,学生只好同商贸类专业的学生一样,到一些商业企业、大型超市去做营业员。诸如以上种种状况,直接导致高职大学生实习跳槽频繁,甚至出现多次更换实习单位,使实习效果大打折扣。
2.企业需求与教学计划不适应问题。根据高职院校的教学计划,顶岗实习主要集中在三年级进行,在学生半年左右的实习期满后即需要回校参加考试,撰写实习总结和毕业论文,参加毕业答辩。而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其生产经营用人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不同的用人单位有不同的用人高峰和规律,一般是生产型企业是按市场订单而生产,生产经营很不均衡,有淡旺季之分,学生刚上岗时订单多,产品要得急,需要日夜加班而得不到休息,一旦订单没有跟上就可能出现停止实习的情况。如受2008年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许多企业停工待产,学生只好返校,而学校是按统一的教学计划行事,中途回校一切就会乱套,上课住宿都成问题。同时,如果单纯为了满足企业的用人要求,那就意味着要改变原有的教学计划,必然导致人才培养方案的缩水,故难以接受企业的这种随意的要求,这就导致了“我用人时你不给,你送人时我不要”的尴尬局面。
3.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不到位问题。顶岗实习的学生尽管还属于“在校生”,但他们在顶岗实习时,事实上已经踏入了社会,顶岗实习过程完全不同于在校园里学习,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差异较大,没有得到用工企业特殊的保护和关爱,在安全生产、执行操作规范、上下班交通、业余生活等方面缺乏保障措施。实习中用人单位始终是居于主动地位,掌握着用工和工资大权,他们认为能接收学生实习就已经尽到义务了,不管你是在校学生还是农民工,只要你到了企业,在拿企业的工资,那就是一样身份的员工,同等对待、同等安排生产工作。但实际劳动保护待遇又不如企业的老员工,企业不愿意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给我们的学生予以特殊性的关照,一旦学生出现了工伤事故,要做到依法依规处理起来是非常麻烦的,而且难以真正按劳动工伤事故赔偿落实到位。
4.管理力度与保障措施有欠缺问题。在新形势下,每个高职院校需要顶岗实习的学生众多,一批接着一批,加之由于学生顶岗实习的种种难处,不少学校、不少专业的学生顶岗实习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放羊”现象。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学生的顶岗实习过程,应该既有学校的实习指导教师跟踪服务,又要有企业的师傅传帮带指导。但事实上,学校有时精力不足、师资不够,反映在实习过程就是管理力度不够,有时只是派老师将学生送到就回校,有的是一个老师要负责几个实习点的学生,精力完全不够;而顶岗实习学生太多,企业也没有可能安排专人指导,甚至于刚到企业放下行李就安排上岗作业,结果大多数学生的顶岗实习基本上处于“放羊”状态。由此给学生带来如下问题: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疏导、排解而产生无助感、挫败感;由于经验不足,技术不熟练,缺乏自信,不适应新的工作,与企业的管理人员人际关系不协调,只有封闭自我,讨厌眼前的顶岗工作;生产工作任务及劳动工作的强度大大超过原有的想象,与在校学习完全不同,差别太大,出现身体不适,身心俱疲,只有请假回家,甚至有很多的学校出现了实习生只到岗上了几天班,就私自回家或转厂的现象。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顶岗实习的工作,为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二、探索的对策建议
顶岗实习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依赖于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更要依赖于企业的积极性,要及时总结新经验,大胆突破旧体制、旧观念的制约和局限,探索一条具有高职特色的顶岗实习之路。
1.深化改革,健全机制,为顶岗实习提供制度保证。首先,要制度创新。高职院校应制定顶岗实习工作细则、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顶岗实习检查与评估制度等,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模式的实践中,都要有相应的配套机制与机制创新。要明确学校、企业各自在顶岗实习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及义务;要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制度规定,来鼓励支持参与顶岗实习的师生,有效落实表彰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教师;推行顶岗实习按时间分段、按内容分层、按方向分岗、校内外结合设岗的运行机制;同时要建立学校与企业相结合的顶岗实习质量监督与考核机制。其次,要加强教学改革。高职院校要构建以就业为导向、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根本任务的教学体系,以综合性教学设计为基础,从实际出发,根据工作过程对职业人的需求和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将学校教学与校外实习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科学的设计,通过深化教学改革使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能够满足市场对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2.创新手段,灵活多样,为学生搭建优质服务平台。其一,学校应根据专业的不同、校企合作方式的不同以及用人单位需要的不同,错位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教育部关于“实习不少于一年”的规定,职业学校可以方法灵活、形式多样地加以落实。比如,分单元、分阶段实习,短期实习和顶岗实习相结合,实行“1+0.5+1+0.5”模式等。其二,实习按专业来设计,顶岗因岗位而变通。不同专业应有不同的实习方式,同样,不同专业的顶岗实习可以也必须因专业性质而变通,不宜“一刀切”。比如,做不到顶岗实习的专业(如会计、彩色印刷等专业)可以采取“跟岗实习”、“跟班实习”、“帮班实习”等;有条件的师傅带徒弟,没有条件的也可以师傅做、学生看。要一切从实际可能和实习效果出发,因专业而异,因地区而异,因岗位性质而异。
3.全员参与,深度融合,拓展校外顶岗实习途径。学生顶岗实习的载体是校企合作的平台,全院师生都有责任和义务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校企良性互动,提高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一,学校可与校外实习企业结成对子共同开发科研攻关项目,开展共同设计产品、试验与研究,共同参与国家或省里的重点工程建设;学校主动为企业开展各类技能人员培训以及有针对性地为企业需求进行科技服务,从而增加企业对学校的深入了解,拓宽实习岗位和渠道。其二,学校领导要做好与实习单位主要领导之间的沟通合作,建立与企业不定期沟通机制,保证各种问题及时解决;在学生实习期间,组织相关领导和专业教师不定期到实习单位了解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实习岗位、实习内容情况;向学生了解实习中的困难、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以提高实习效果。其三,实习途径多元化。有些专业,企业很难同时安排大量学生顶岗实习,同时,很多学生也不愿意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因此可以将学校推荐与学生自找实习单位相结合。这样既可以利用学生家长丰富的社会资源,扩大学校的实践教学基地,拓展实践的地理空间范围,又有利于将毕业实习与就业有机结合,促进学生顺利实现就业。
4.校企联手,专兼结合,建设优秀实习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是学生顶岗实习的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的能力及责任的大小高低,直接影响着实习的质量及效果。首先,学校要选择那些在校思想品行、业务能力、育人作风均过得硬的老师去从事带队工作,尽量配“双师型”教师。这些教师在实习过程中要全程式跟随,同吃同住同在岗,在管理工作中不能有丝毫的懈怠,经常逐一的清查学生在生产岗位的出勤情况和晚上休息的归寝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其次,可聘请一批校外实习企业的兼职老师,在学生生产工作中给予指导协调与沟通,从而有利于校方与企业的及时联系,有利于学生在顶岗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及时处理。
5.配套法规,出台政策,为顶岗实习保驾护航。顶岗实习缺乏必要的法律与政策保障,是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的最大隐患。政府有关部门应针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保障性措施,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有序、有效。国家应及时出台相关法规与政策,促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对职业院校的投入,补贴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的支出,降低改革成本。同时,资助高职院校进行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改善实训条件,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二是加大对企业的投入。对接纳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应给予税收优惠和资金补贴,以调动企业吸纳学生实习的积极性。三是国家应该完善有关政策,对职业院校学生因实习和实训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参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由于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并不与实习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不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因此如果在校生在实习中受伤,就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笔者在此建议国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恢复对在企业实习的学生的伤亡事故给予补偿的有关规定,并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个人在实习期间的法律责任,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保障企业、学校、学生三方的利益,使顶岗实习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2]刘景忠顶岗实习“放羊”现象不容忽视[J].中国教育报,2011,06。
[3]何七荣周巍张东升工学结合过程中实习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