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智人[1]2004年在《中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策略研究》文中认为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在中国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还显得十分稚嫩,研究符合中国国情的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策略成为本文的主要论题。 首先,论文对信用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并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阐述了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重要性。其次,文章对银行职员和普通居民的调查问卷进行了统计分析,了解了中国公民信用需求的现状,分析了目前金融机构对信用信息的需求。最后,文章总结了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经验教训和中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力图找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
王丽颖[2]2005年在《重复博弈:信用合作的逻辑路径选择》文中研究指明信用问题不仅是经济理论研究中的新领域,也是现实经济运行中遇到的重大难题。论文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指导,借鉴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研究成果,对重复博弈条件下的信用合作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为分析和解释有限理性前提下的人类信用行为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和有效的解决途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济主体信用行为的博弈过程不仅是信息的博弈,更是利益的博弈,信息结构和利益结构是决定重复博弈能否形成和博弈均衡结果的重要因素和依据,是信用合作形成的基本约束条件。市场主体在单次博弈中,缺乏长远预期,倾向于利用自身信息优势谋求利益最大化,从而产生失信行为,重复博弈能够改变双方的信息结构和利益结构,对博弈双方形成可置信的承诺和威胁,有效地遏制机会主义行为,形成信用合作的共同信念。因此,要从根本上消除失信,必须构建有效的信号传递机制、信用激励机制和信用约束机制,这既是重复博弈的基础和有力保障,也是信用合作形成的充要条件。
冯亚丽[3]2009年在《从建行YB分行信用卡风险管理实务探析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信用卡作为一种先进的新型支付工具,集储蓄、汇兑、转账结算、自动转存和消费信贷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是商业银行为了最大限度吸收存款、追求利润、提高市场竞争力,而以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为依托推出的一种全新的金融电子产品,因其诸多优点而倍受市场和客户的青睐。作为一种盈利性产品,信用卡已经成为国内外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银行传统业务获利的空间在不断缩小,加之我国在应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经济背景下政府正在花大力气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相信信用卡业务势必会更加突显其在银行业中的价值和地位。然而,作为高收益的产业,也必然会伴随高风险。随着信用卡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信用卡风险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信用卡在给个人理财、企业经营和政府宏观管理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平衡信用卡收益和风险这天平的两端,如何解决信用卡风险背后深层原因之制度缺陷,都成了当前商业银行面临的难题。因此,通过对YB建行信用卡业务和风险管理实务的分析,探讨我国目前信用卡风险防范的相关法律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对于有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无疑是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对促进YB建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策略选择也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的。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出发,联系笔者所在单位YB建行的信用卡风险管理实务,综合运用定性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法等来对YB建行的信用卡风险管理模式以及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研究探讨我国当前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度缺陷,并由此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促进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笔者还将本着学以致用的治学态度,从工作实际出发提出在法律制度健全完善过程中YB建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策略选择建议。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是对信用卡及其风险管理理论的概述,首先简要介绍信用卡的含义及交易基本原理,其次介绍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并结合国内外关于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研究现状,详细阐述信用卡风险的含义、特征和分类,指出信用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第二章通过对YB建行信用卡业务及风险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之实务进行分析研究,以案例为依托,结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找出信用卡风险管理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从而引发对当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缺陷的思考和分析。第叁章具体从立法体系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缺陷来分析说明我国银行信用卡业务在立法层级、个人信用制度、担保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瑕疵,在详细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得出健全完善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第四章主要是基于前述分析研究结果提出完善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重点对立法层级、信用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和担保制度的健全完善提出笔者的意见。最后一章,则是介于法制建设过程是个循序渐进且较难掌控和预见的过程,因此结合实际,提出改进和优化YB建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现状的应对策略,通过对实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促使YB建行在法制建设进程中掌握先发优势,做到一步领先,步步领先,在残酷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在信用卡业务发展中领跑当地同业。
彭杏芳[4]2008年在《基于信息不对称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研究》文中提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作为一种重要的住房金融工具在个人消费贷款中占据较大比重,且贷款额度在不断增长。在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上,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导致金融机构面临着较大的风险。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逐渐意识到风险的危害性,学术界对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作了大量研究,但国内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分析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研究比较少。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推行对风险的防范可以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还必须加以完善;同时,实施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进行住房金融工具创新;完善抵押担保保险制度是控制和防范抵押贷款风险的重要举措。本文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出发,首先介绍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现状及风险状况;接着详细分析了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类型,并深入研究信息不对称对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影响;最后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规避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策略。
阮丽华[5]2005年在《网络广告及其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网上交易以其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发展中的新的增长点。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由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的减少,广告的作用更加突出。与传统广告相比,网络广告使信息的获取和反馈更为及时、准确。不仅省去了传统广告信息传递所需要的大量时间,而且形式多样,可以同时传递文字、声音、图像,具有很强的交互性,能准确地统计网络广告浏览的人数。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网络广告中存在虚假信息,影响了消费者对网络广告的信任,影响网上交易的效率。本文针对互联网环境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及对网络广告的信任问题,运用市场营销、消费者行为学、决策科学和信息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面向企业营销的网络广告信号传递的有效性问题。本文重点对网络广告中的信任问题,以及基于网络广告的产品价格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网络环境的特点,研究了网络广告的沟通特征,并给出了网络广告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调查分析了互联网用户对网络广告的评价。根据不同文化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对信任的影响,分析了网络广告对网上交易及信任影响的成因,构建网上交易信任模型; 提出建立网络广告信息发布者身份确认制度,通过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并使之与身份证制度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建立网上交易信任制度,从而解决网络广告和产品信息发布者的虚假身份问题,提高网络广告的可信度。运用经济学原理分析了网络广告的信号传递过程,构建网络广告传递产品质量信号模型,分析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消费者对网络广告所传递的产品质量信号的不同反应,生产高质量产品的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广告发出别人难以模仿的质量信号。提出增强网络广告的质量信号,提升网络广告可信度的策略,提高网上交易的效率。根据网络环境下价格不对称竞争的特点,通过网络能够及时了解竞争者的产品价格和广告策略,并能快速作出反应。通过实证分析,证实在网络环境下价格信号
韩冰[6]2005年在《信用制度演进的经济学分析》文中指出信用是有史以来人类社会交往行为中,最为重要的行为规范。信用制度更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制度之一,它与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并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变化着自己的不同形态。制度演进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利益主体能够决定的,而是一个社会博弈的过程。从这种意义上看,信用制度演进实际上是由无数个博弈均衡点贯穿而成的一个逻辑路径,它是群体选择的结果。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论为指导,借鉴当代西方历史比较制度理论和演化经济理论,同时汲取社会学的理论成果,深入探究了信用制度演进的历史逻辑脉络和机理,并坚持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实证分析了我国信用制度的演进与创新。该研究宽口径、大交叉,把信用制度与产权、技术、法律以及文化和社会联系起来综合考虑,尝试在更大的范围内建立一个一致性的信用分析框架。
李颖[7]2005年在《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信用是维系正常社会经济关系的纽带,个人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通过采集、发布个人资信情况,规范、约束当事人的信用行为,对于发展个人信贷市场、制定市场交易规则、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以及开发个人信用征信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个人信用却缺失明显,严重阻碍了市场进步与经济发展。近年来,国家已开始重视信用建设,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已成为我国发展信用经济、建立国家信用体系的迫切要求。 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复杂。当前,国际上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主要有两种模式,分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私营征信模式和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公共征信模式。这两种征信模式,有各自的特点,适合于不同的国家和社会背景。 目前,在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的问题上,可谓众说纷纭,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应该采取美国的私营征信模式,另一些人则认为公共征信模式更适合于中国。实际上,一个国家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模式,与该国的社会背景、文化传统等因素是分不开的,应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来建设我国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当前国内有关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研究,大都局限于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某一方面,缺乏对构建征信体系作全面的系统的研究,而且研究的范围主要是在金融领域,特别是银行业对个人信用征信的需要。但是,国际上在个人信用征信方面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金融业,而是全社会个人于社会的联合征信。因此国内的研究现状不足为本论文提供讨论和研究的空间。 本文的主要创新在于。以借鉴国外经验和评估我国个人信用征信现状为基础,对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进行总体设计,提出了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发展的阶段性战略和目标模式,对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法律制度、监管机制以及标准化建设,均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议。
张周[8]2003年在《信用信息共享和中国征信模式选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信用在现代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但是我国的信用体系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信用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本文从信用的基本概念和特性出发,分析了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用缺失和供给不足等问题。提出授信者之间的信息共享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种有效方法。 通过建立一个银行和借款人重复博弈的声誉模型,分析参与人在一次博弈和重复博弈之间的差异。我们发现在重复博弈的条件下,声誉机制就开始发生作用了。其中事先的平均违约率是一个影响信贷关系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到银行对信用申请人的判断,从而影响信贷行为的发生。尽管如此,违约率降低到一定程度仅是信贷行为出现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违约率降低可以减少对损失的担忧,以及机会主义收益的诱惑,但是即使是没有违约也无法完全消除机会主义收益的诱惑;随着违约率的增加,对损失的担忧对于决策的影响越来越大,直至成为主要的影响因素。 客户信息作为银行私有信息的价值就在于这些信息能够产生信息租金。信息租金的大小与市场份额,及其优质客户的数量成正比。这表明信息租金是银行对其优质客户剩余的“榨取”。正因为如此,信息租金为银行带来超额利润,并且在与外来银行的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 但是本地银行占有信息租金的前提条件是银行之间没有信息共享。如果通过信息共享,各个银行获得同样的信息,将会通过竞争而获得行业平均利润,于是信息租金重新回到客户手中,提高整个信用市场的贷款水平。信息共享能够实现信用市场上的帕累托改善。 通过理论模型,以及美国、英国以及意大利等国家银行环境和征信机构发展历程证实:信息租金成为决定银行是否参与信息共享体系的一个重要变量。竞争激烈则共享程度降低;竞争缓和则共享程度提高。 如果没有信息共享,那么银行将获取其客户的剩余,将导致借款人不再努力,从而使信用市场崩溃。如果仅仅是银行之间的分散式的信息共享,需要客户之间相互沟通信息以确保各个银行是诚实的,而客户没有这样做的激励,使得这种模式不能持续。信息共享的信用局方式可以通过银行支付一定的成本,确保银行之间的相互信任,从而使得信息共享能够实现。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现实中,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方式大多以征信机构的方式存在。 研究征信机构的运作首先要区分公共征信机构和私营征信机构。公共征信机构的首要职能是金融监管,而私营征信机构是为授信者提供信用决策信息服务。
杨晓霞[9]2005年在《旅游信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旅游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正在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现实生活中,“旅游信用危机”已开始显现,特别是旅游企业的失信引发了大量的旅游投诉,极大地阻碍了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旅游信用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旅游局要求旅游行业应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尽快搭建旅游信用体系框架。在实践中,某些地方旅游管理部门和一些行业协会已经开始着手进行旅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期工作。少数学者对此课题也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但总体来看,对该课题的研究还处于起始阶段,缺乏全面、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因此,旅游信用问题研究已成为当前我国旅游业发展中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新课题。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旅游学科体系和信用理论的完善,而且可以为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有助于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有助于促进我国“信用经济时代”的到来,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而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文的分析过程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经济学一般规律。在对有关信用基本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论文首先对旅游信用的一些基本状况进行研究,然后重点对政府、旅游企业和旅游个人这叁个旅游信用主体行为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其行为边界界定、失信表现及其失信原因分析;最后提出解决旅游信用问题的对策,即进行旅游信用制度建设。 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旅游信用理论来源研究。旅游信用研究属于社会信用体系中的行业信用体系研究范畴,其研究起始于信用研究。因此,论文对与研究相关的信
张璐[10]2013年在《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行为及规制的经济学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范围广泛,内容复杂,它是国计民生问题、是政治问题、同时也是社会发展问题。对于正处在经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食品安全问题的合理解决尤为重要。20世纪中后期以来,食品安全事件在世界范围内屡屡爆发,不仅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重大的伤害,也加重了消费者的心理负担,为了提高本国食品的安全水平,各国政府纷纷致力于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对食品生产的整个过程实施质量管理。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尚缺乏系统性,学术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重点集中于从外部环境入手,对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条实施全程监管。而针对食物链条上的利益相关者行为研究并不多,缺乏对消费者、食品企业、政府等利益相关者行为的研究,将不能很好的掌握消费者需求、食品企业意愿、政府监管实施效率等影响食品安全法规实施效率的关键因素,结果将导致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效率低下。在这个背景之下,从消费者行为、政府行为及生产者行为入手,对食品市场利益相关者行为策略空间进行深入剖析,探索食品安全市场高效率的监管模式,最大程度的保障食品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本文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对食品链条上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界定,进而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对食品链条上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政府、食品企业、消费者的行为要素、行为模式以及行为的发展与变异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指出,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在食品链条上的种种行为表现,不仅由其内在行为要素驱动,更有着特定的制度基础。在这种内在行为驱动和外在制度基础的双重作用之下,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能够被现有的制度体系所包容,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溢出制度框架的行为。本文采用了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选取了消费者群体较为集中的超市作为调研地点,通过访谈、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300份调查问卷作为整个研究的素材。作为解释性和分析性的研究,本文没有把建立新的理论模型或创建新的理论作为研究的目标,而是将现有的理论结合全新的资料去解释和分析新的问题——切实掌握政府、消费者、食品企业行为的规律性,为食品安全市场高效率的监管做出具有创新性的解释。研究发现,高效率的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努力实现政府、消费者、食品企业叁位一体。本文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点:第一、研究视角的创新将整个食品市场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系统进行研究。食品市场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个体,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对食品安全市场的监管,不能孤立的、片面的针对某一个环节或者某一方面进行。本研究采用了系统工程的办法,将整个食品市场作为一个主体,所有的参与者都成为食品市场的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都存在着极大的相关性,其中政府、食品企业、消费者是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在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的同时,应当积极处理好叁者之间的关系。此外,通过对食品市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内部博弈分析,有效地提出了食品安全市场体系的运行机制、奖惩措施、绩效评价等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第二、研究框架创新食品安全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形态之下,食品安全有着不同的内涵,他与特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通过厘清食品安全、安全食品、食品质量、食品卫生之间的概念,为食品安全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食品安全的实现是由食品市场上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决定的,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政府、食品企业、消费者这叁个主要利益相关者,食品这一具有特殊属性的物品,决定了单纯依靠政府、食品企业、消费者任意一方面的努力都不可能决定食品安全水平,在市场机制下,食品安全水平是由政府、消费者、食品企业共同的努力实现的,因此,要想实现高效率的食品市场监管,必须要先研究这叁者的行为方式以及叁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第叁、政府部门与消费者之间相互监管才能实现监管效率最大化在现实生活当中,每一个政府部门其实也是经济学上的“经济人”,在选择每一次行动的时候,都要充分考虑实施这些行为所耗费的成本以及所带来的收益。政府部门在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最终确定实施规制的频率和规模,如果预期实施行动的收益大于成本,那么政府部门将趋向于增加监管频率,扩大对假冒伪劣产品查处的范围,如果预期实施行动的收益小于成本,那么政府部门将趋向于减少监管频率,缩减对假冒伪劣产品查处的范围;对于消费者来说,政府部门的监管策略选择直接影响到食品市场上安全食品供给,若食品企业得知政府监管的频率及规模降低,那么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生产企业将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产出损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因此,消费者组织应当及时关注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市场的监管策略选择,在发现有食品安全隐患的时候及时向政府部门举报,只有在消费者与政府部门相互合作的情况之下,也就是实现了监管“监管者”的时候,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的效率才能达到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中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策略研究[D]. 茅智人. 南京理工大学. 2004
[2]. 重复博弈:信用合作的逻辑路径选择[D]. 王丽颖. 吉林大学. 2005
[3]. 从建行YB分行信用卡风险管理实务探析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D]. 冯亚丽. 西南财经大学. 2009
[4]. 基于信息不对称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研究[D]. 彭杏芳. 华中师范大学. 2008
[5]. 网络广告及其影响研究[D]. 阮丽华. 华中科技大学. 2005
[6]. 信用制度演进的经济学分析[D]. 韩冰. 吉林大学. 2005
[7]. 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研究[D]. 李颖. 同济大学. 2005
[8]. 信用信息共享和中国征信模式选择研究[D]. 张周. 复旦大学. 2003
[9]. 旅游信用研究[D]. 杨晓霞. 四川大学. 2005
[10]. 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行为及规制的经济学分析[D]. 张璐. 陕西师范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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