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金业论文-魏浩成

我国基金业论文-魏浩成

导读:本文包含了我国基金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内部治理,强化监管

我国基金业论文文献综述

魏浩成[1](2016)在《我国当前证券投资基金业现状、问题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基金行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基金种类越来越多,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为金融市场的完善亦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本文在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介绍之后,指出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依然存在基金品种单一,监管体系不健全以及管理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整,独立性差等问题。并且进一步指出要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强化监管职能,鼓励基金产品创新化、多元化,以及提高基金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参股等途径来解决问题。(本文来源于《现代商业》期刊2016年27期)

王茜[2](2016)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的飞速增长,我国的证券投资金融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然而由于起步慢发展程度低等诸多原因,我国的基金业在法律监管、选择空间等方面存在存在准多问题。可以预期的是,证券投资业将在短时间内在数量和规模上取得了巨大的突破。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与之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业也将会一并得到提携,基金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空间将会被无限放大。我国应在完善基金治理结构,合理规避风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要加快建设脚步,为基金市场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提供保障。(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期刊2016年09期)

赵学毅[3](2016)在《偏股基金18年年化收益17.47%超大盘1.3倍》一文中研究指出7月13日,博时基金迎来了18岁生日,至此,我国首批5家基金公司(国泰基金、南方基金、华夏基金、华安基金、博时基金)已全部“成人”。那么,18年来,基金的股票投资业绩如何?来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自开放式基金成立以来至2016年6月末,(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6-07-11)

仝浩辉[4](2015)在《新形势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创新发展的思路》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对于改善证券市场格局、促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基金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新形势下,基金业在未来发展中必须突破瓶颈,实现与国家经济实力相匹配的发展地位和发展水平。(本文来源于《山西财经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S1期)

孙晓[5](2015)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市场结构对绩效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1998年3月23日,开元和金泰等5只证券投资基金成立,这是我国有史以来成立的第一批证券投资基金。这批基金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始走上规范的基金发展道路。发展至今,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资产规模获得迅速扩大,这加速了中国基金业由初始发展阶段向快速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跨越,人们越来越多地将储蓄资金拿出去投资。尽管如此,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而且西方的发展模式和成熟理论经验并不完全适用于我国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各种问题和困难。因此,若想拉近我国与西方国家之间的距离,解决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是必然的。如今,我国基金业的大壁江山已被开放式基金占有,而股票型开放式基金又是开放式基金的主流,因此,对股票型开放式基金进行研究,对我国基金业的规范快速发展和健康良性发展是有意义的。本文基于产业组织理论,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市场结构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然后重点选取市场集中度和市场份额这两个方面,做出市场结构对于基金绩效的影响的相关实证研究。本文选取2004—2013年10年时间为样本区间,以年度为时间单位,选取35只相对具有代表性的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为样本,样本总数为350。首先采用两种集中度——绝对集中度和相对集中度对市场集中度进行衡量,每种集中度分别用基金总份额和基金净资产总额来计算,通过计算结果发现,10年来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市场集中度一直在不断地下降。随后,本文分别以绝对集中度和相对集中度分类,构建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别利用固定效应模型、随机效应模型和混合回归进行回归分析,并采用F检验、Hausman检验及LM检验对叁个模型进行适用性的检验,来考察对市场结构与绩效的影响,从而验证传统共谋假说和有效结构假说在我国的适用性。得出结论,不论以哪种集中度来衡量市场集中度,市场集中度与基金绩效都是显着正相关的;但市场结构与基金绩效之间却并不存在像有效结构假说所描述的关系,二者无显着关系;GDP增长率和上证综合指数增长率都对基金绩效有显着的正向效应。最后,综合前文研究得出结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符合传统共谋假说,当提高市场集中度时,基金的绩效也会随之提高;有效结构假说不适用于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市场,市场份额的变化无法带动基金绩效的相应变化;国内经济发展越好,越有利于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离不开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发展越好越有利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表现。针对以上研究,本文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简政放权,构建竞争性的市场结构;优化基金公司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改革基金管理费收取模式;推动证券市场的改革与发展,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5-03-19)

王维[6](2014)在《如何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也得到了爆炸性的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的新问题。本文首先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简要分析,随后揭示了现阶段证券投资基金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最后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和建议,以期能够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业的风险管理。(本文来源于《科技经济市场》期刊2014年07期)

马婧妤,涂艳[7](2014)在《证监会造境基金业创新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基金行业创新发展将全面提速。昨日,以“加快建设现代资产管理行业”为主题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4年会”在京举行。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在会上表示,基金业已具备进一步创新发展的良好基础,加大力度健全完善有利于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监管制度,是当前证券期(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4-06-17)

王晓珊[8](2014)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老鼠仓”法律规制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基金经理秘密建“老鼠仓”,“暗箱操作”现象屡屡被媒体曝光。基金“老鼠仓”危害极大,不仅会侵害基金投资者的财产利益,影响基金管理公司的信誉和整个基金行业的长期发展,更会扰乱正常的证券市场和金融秩序。证监会一直对“老鼠仓”行为秉持严厉打击的态度,从事“老鼠仓”证券违规交易,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近年来被查处的“老鼠仓”案件,与早期的案件相比,呈现出新的特点,使用手法更隐蔽、涉案金额更大、违法的基金经理更年轻。基金经理从事“老鼠仓”行为屡禁不止,反映了我国在对证券投资基金业“老鼠仓”的法律规制方面存在不足,亟待完善。2012年,我国修订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该法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为导向,对旧法作出了重大修改。该法适当放开了基金从业人员及其利害关系人从事证券交易的限制,或对“老鼠仓”行为产生影响。在新的资本市场环境下,有必要就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老鼠仓”现象的法律规制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的完善意见。本文首先对“老鼠仓”进行概述:介绍了“老鼠仓”的概念,并将本文的研究对象定为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老鼠仓”行为;分析“老鼠仓”行为运作流程——参与决策并获得信息、低位买入、拉升股价、高位接盘,为研究基金“老鼠仓”的法律性质奠定基础;从对基金投资人、基金公司和基金业、证券市场叁个方面,概括“老鼠仓”的危害。在对“老鼠仓”进行法律规制的过程中,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一直存在争议,国内外司法实践采用的学说也不尽相同。我国现行的对证券投资基金业“老鼠仓”的法律规定,散布于法律法规中。本文对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归纳列举,总结我国执法机关对基金经理“老鼠仓”的处罚状况。通过研究,分析我国现行法律规制在哪些方面尚存在不足。国外许多国家的投资基金发展较早,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规制体系,其中,以美国、英国、日本最具代表性。在总结美国、英国、日本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规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分析我国应从哪些方面借鉴外国经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方式,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自律性规则,构建允许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的合理机制。本文在最后部分,综合前文的观点,梳理出证券投资基金业“老鼠仓”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第一,构建民事赔偿机制,加大刑事处罚力度,以提高违法成本,威慑违法违规的“老鼠仓”行为人,防范于未然,遏制“老鼠仓”行为的发生。第二,我国在对基金投资者索赔问题的法律规制上,民事法律缺位,应完善相关民事法律,使受到损失的基金投资者能够通过民事诉讼和证券仲裁的渠道的到法律救济。第叁,强化基金公司的内部监管和其他外部监管制度。第四,结合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提出允许基金从业人员进行证券交易行为问题对“老鼠仓”行为的影响,并作法律分析。(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4-04-10)

盛璐璟[9](2014)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老鼠仓”行为法律规制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老鼠仓”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利益输送行为,是对于信赖义务的违反,在基金从业人员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冲突中产生。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不断加大对“老鼠仓”的打击力度,直至《刑法修正案(七)》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列入刑法的规制范围,对“老鼠仓”行为进行了最严格的处罚。随着新《基金法》的实施,我们应当看到其对基金从业人员在证券投资方面放开,转而针对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的进步,这与境外发达国家的许多做法类似,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目前我国对“老鼠仓”行为法律规制的缺陷。笔者通过对我国现有法律制度的分析,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提出完善我国“老鼠仓”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对“老鼠仓”行为的概念进行本文的界定,阐述了具体的构成要件和表现形式,分析了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与内幕交易行为的区别,进而提出规制“老鼠仓”行为的必要性。第二章以表格的形式总结了截至目前为止我国“老鼠仓”处罚案例的具体情况及该违法行为的最新特点。第叁章笔者对目前规制“老鼠仓”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指出了在《证券法》、《基金法》、《刑法》等法律规范中的不足与漏洞以及目前就“老鼠仓”行为提出民事赔偿的困难。第四章着重介绍了其他国家和地区对“老鼠仓”行为的法律规制体系,包括美国、英国及香港地区的法律法规,总结出我国法律中可以借鉴的地方。第五章对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老鼠仓”行为法律规制机制提出建议,包括完善目前有关“老鼠仓”行为的立法,加强基金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完善我国相关责任追究机制,并且,着重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等。(本文来源于《复旦大学》期刊2014-04-09)

张云云[10](2013)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绩效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兴起于1992年,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证券市场上的主力机构投资者。政府大力发展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的初衷是稳定股市,虽然关于基金能否减少股市剧烈波动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歇,但不可否认的是基金的投资行为和绩效直接影响到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文以100只开放式股票型基金16个季度(2008年1季度至2011年4季度)的季度报告数据为样本,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行为和绩效评价进行研究。首先第一章介绍本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简单阐述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历程;第二章对国内外基金交易行为和绩效评价的相关文献进行回顾;第叁章阐述行为金融理论对动量交易行为产生过程的分析,为本文的实证研究提供理论支撑;第四章对基金绩效评价指标方法进行评述。第五章实证分析是本文的重点。首先对样本数据的选取和筛选进行介绍;接下来采用目前主流的ITM动量测度模型对样本基金的交易行为进行测度,发现基金仓位的调整变化与个股滞后1到2季的表现没有显着联系,反观期内动量行为却非常显着;由于期内动量行为可能是羊群行为造成的,接下来利用CCK模型对样本期间的羊群行为进行检验,结果显示期间并没有显着的羊群行为,从而基金期内动量交易行为的结论具有可信性;最后,本文采用詹森指数对样本基金的绩效进行评价,同时对基金经理的选股择时能力利用T M模型进行测度,结果显示基金期内动量交易行为使基金的业绩表现优于市场,基金经理人具备一定的选股择时能力。最后第六章对目前我国基金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评述,并就如何规范基金业的发展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华东交通大学》期刊2013-06-30)

我国基金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经济的飞速增长,我国的证券投资金融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然而由于起步慢发展程度低等诸多原因,我国的基金业在法律监管、选择空间等方面存在存在准多问题。可以预期的是,证券投资业将在短时间内在数量和规模上取得了巨大的突破。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与之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业也将会一并得到提携,基金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空间将会被无限放大。我国应在完善基金治理结构,合理规避风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要加快建设脚步,为基金市场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提供保障。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我国基金业论文参考文献

[1].魏浩成.我国当前证券投资基金业现状、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6

[2].王茜.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J].商业经济.2016

[3].赵学毅.偏股基金18年年化收益17.47%超大盘1.3倍[N].证券日报.2016

[4].仝浩辉.新形势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创新发展的思路[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

[5].孙晓.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市场结构对绩效的影响[D].西南政法大学.2015

[6].王维.如何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J].科技经济市场.2014

[7].马婧妤,涂艳.证监会造境基金业创新发展[N].上海证券报.2014

[8].王晓珊.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老鼠仓”法律规制探析[D].华东政法大学.2014

[9].盛璐璟.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老鼠仓”行为法律规制初探[D].复旦大学.2014

[10].张云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绩效研究[D].华东交通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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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金业论文-魏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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