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省金融会计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名单(论文文献综述)
董博[1](2019)在《中国人才发展治理及其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才问题历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理论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关注的重大问题。选择研究“人才发展治理”问题,主要基于以下时代背景:一是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全球人才竞争变革。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已经逐步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为创新驱动。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由于人才资源的稀缺性,全球范围内的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这些竞争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薪酬、待遇、平台的比拼,而日益成为全方面、系统性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较量。二是治理理论的出现引发对人才发展路径的反思。治理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兴起以来,被应用于各类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与此同时,人才发展格局正在改变,政府不再是推动人才发展的唯一责任主体,市场经常性在人才配置中出现失灵,社会组织蓬勃兴起开始参与人才发展事务,人才也以独立的姿态成为推动人才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些促使我们必须用治理理念去重新审视人才发展问题。人才发展已经踏入治理时代。三是破解人才发展实践难题需要构建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我国人才发展面临着国际人才竞争力不足、区域人才发展不平衡、面向未来的高端人才开发体系不成熟三大挑战,需要用开放包容的制度、运行高效的模式、科学规范的机制解决,这些都是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四是党管人才体制加速人才发展治理进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作出一系列讲话、批示和指示,体现出丰富的治理思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如何构建适应创新驱动要求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推动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成为当前我国人才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特别是2016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做出“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部署,为人才发展治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指明了方向,人才发展治理开始在更广范围内受到关注。这些重大变革趋势,凸显了人才发展治理的重要性,为人才发展治理创造了条件。本研究有两方面意义:一是在理论上,用治理理论思考人才发展问题,梳理人才发展治理形成脉络、概括人才发展治理特征、提出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应然框架,丰富和拓展了治理理论的研究范畴。二是在实践上,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出发,系统分析我国人才发展治理案例,概括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实践困境,尝试提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构建路径,对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践具有参考借鉴意义。本研究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和实地调研等方法。一是通过查阅文献,对人才发展治理的概念和研究现状进行综述研究,确定研究重点,梳理理论基础。二是对不同地域、不同制度、不同发展基础的12个国家人才发展实践进行梳理和对比,从中寻找人才发展治理基本规律。三是深入3个省的15个县市的农村、园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实地走访、访谈座谈等,选择重点人才发展案例进行“解剖麻雀”式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构建路径。本文除去绪论和结论共分四章:第一章“人才发展治理概念阐释和理想愿景”。基于对有关概念产生背景和发展脉络的梳理阐述,对本研究涉及的人才、人才发展和人才发展治理三个核心概念进行深入阐释和界定,对人才发展治理的整体特征进行初步描述,提出了多中心布局、多层次结构、多关系网络的人才发展治的理想愿景,使研究问题范畴更加精准。第二章“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国际借鉴”。一是依次剖析对人才发展治理研究有支撑作用的人力资本理论、创新理论和治理理论,探讨阐述这些理论对于丰富人才发展治理理论和指导人才发展治理实践的作用和意义。二是梳理、回顾、对比12个国家人才发展实践历程,挖掘国外人才发展过程中的治理思想。三是从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等四个维度,归纳国外人才发展治理基本要素特征。最后,对世界主要国家人才发展治理共性经验进行概括,从中寻求对人才发展治理的规律性认识。第三章“人才发展治理的中国探索和理论反思”。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才发展治理孕育发展历程进行概括,对4个人才发展典型案例和东北J省人才发展治理实践进行案例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遇到的治理目标不明确、治理体制不顺、治理环境不优等实践困境,以及我国人才发展治理面临的适应人才自由全面发展需要、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适应构建世界命运共同体需要等4方面趋势要求。第四章“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框架和建构路径”。在前面研究基础上,提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应然构架,对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建设目标、机制构成进行概括。并进一步阐述了构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路径,从夯实运行基础、强化能力建设、完善方式手段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本文创新之处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从人才自身、人才资本和人才事业三者共同发展的视角提出“人才发展”的概念。学者们对“人才”概念研究论述得较多,但对于“人才发展”少有探讨。研究中在对人才发展概念发展过程进行梳理、对历史上与“人才发展”内涵相似、使用语境相近的有关概念进行比较基础上,跳出基于“人才发展”语义层面的理解,提出人才发展是“包括人才自身发展、人才资本增值、人才事业进步在内的诸多公共事务的总和”的概念。这一概念的界定有助于准确确定“人才发展治理”的研究范畴。二是从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能力和治理结构等4方面概括了世界主要国家人才发展治理的特征。通过将人才发展置于治理视角下进行探讨,从人才竞争战略、人才培养开发、人才引进、人才法律法规等4方面,对不同地域、不同制度、不同发展阶段的12个国家人才发展实践,进行系统梳理和对比分析,概括出治理主体多元与协同、治理方式法制与规范、治理能力现代与科学、治理结构立体与高效等人才发展治理规律性特点。并从操作层面对政府主导的宏观决策机制、畅通的跨部门合作机制、人才资金投入多元化机制、市场化运作与国家战略有机结合、全链条人才开发体系等5方面经验做法进行阐述。此前没有学者对人才发展治理的特点和经验进行概括。三是用治理理论对中国人才发展实践进行剖析,对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孕育发展阶段进行划分,并通过案例分析概括了当前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主要理念和方法。在文献研究基础上,将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产生发展过程概括为“基础积累期”“雏形出现期”“格局加快构建期”和“体系形成期”4个阶段。并通过文献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人才争夺战降温”“区域间人才平衡发展”“推动人才科技成果转化”“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等4个国家层面、区域层面、单位层面人才发展治理实践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从中概括出政府间合作、推动政府角色重塑、公共服务市场化、多中心治理等治理理念和治理方法,从而对我国人才发展实践困境和趋势要求进行了科学判断,对于科学客观判断我国人才发展治理状况具有一定意义。四是提出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框架和构建路径。基于对国际和国内人才发展治理实践的分析,对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是什么”“怎么办”问题进行阐释,将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概括为以“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为目标,由“党委统筹的领导机制”“政策引导的运行机制”“市场配置的动力机制”“依法治国的保障机制”构成的网络化治理,并对建设目标和机制构成进行深入阐述。在此基础上,系统论述了通过深化改革、优化生态、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加强监测评估等策略加快构建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张杰[2](2017)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北伐战争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实现对中国形式上的统一。政权的巩固使高等教育的发展有了较为稳定连续的政策,而不再像北京政府时期,教育政策常因政权更替而具有间断性。但另一方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战争、经济危机和自然灾害等种种因素,又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本文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高校学生管理为研究对象,充分结合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背景,从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和救济帮扶政策等角度阐述该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的改革实践,以期对高校学生管理的历史演变、内容范畴、方法举措、历史地位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研究,从而力图从根本上去把握该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的基本内涵与变化规律。本文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高校学生管理,是国民党政府在高等教育领域实践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论,系统培养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自我管理能力,以增强国民党对青年学生的管制力,并向社会输送具有“共和精神”的大学毕业生的重要途径。党化教育和训育,旨在强化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政治化、系统化、制度化的党义教育课程和训育管理举措,使“三民主义”理论和国民党党义的灌输融入学生日常管理。高校训育机关围绕训育目标,依照训育原则,组织实施对学生的训练、教育,试图让学生时时处于国民党的思想控制之下,目的就是让学生认同国民党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观念,进而认可国民党的统治地位。自治组织的管理和操行的培养,旨在规范大学生的操守行为。高校学生自治组织主要有学生自治会和学生团体两种组织形式。学生在组织活动和参与活动的过程中,锻炼了能力,学习了知识,联络了感情,但过度的学生自治权力有时又对学校日常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各专科以上学校制订操行考查规程,随时考查学生的操行,并评定等级或酌予操行成绩,将其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条件之一,借此达到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的目的。学生资助和就业管理,旨在帮扶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学生。抗战时期,许多大学迁移至西部,产生了大批流亡大学生。政府为适应战时各方面人才的需求,并争取这部分青年向国民党政府靠拢,先后制定了奖学金、贷金、公费以及战区学生优待等资助措施,同时社会各界也纷纷伸出援手,捐资助学。高校一方面积极向政府请求补助,另一方面也设立本校奖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发起筹款运动,多渠道筹措资金救济学生。南京国民政府中后期,在政治、经济、教育以及学生个人主观选择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面临严峻形势。一方面,经济不景气,许多企业面临破产倒闭,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疲软;另一方面,高校的招生结构和课程体系的不合理,以及学生就业指导的缺乏,使毕业生的职业素养与社会需求脱节。此外,社会用人机制不科学和大学生职业期望值过高,也是造成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重要原因。政府为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成立全国学术工作咨询处,开办毕业生就业训导班,高校亦成立职业介绍机关,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但没有达到治本的效果。综观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高校学生管理概貌,一些教育家摒弃封建教育观念,积极引入西方教育理论,在管理中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学生管理思想的进步性,促进了中国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的新陈代谢。但另一方面,在国民党的独裁统治下,高校沦为统治阶级教化学生的工具,导致高校学生管理带有浓厚的“管制”色彩。官僚作风的束缚,管理制度的欠科学性,管理机制的被动性以及经费支持的不力,制约了高校学生管理的发展。
徐娟[3](2013)在《我国弱势高校的发生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上世纪末开始的高等教育大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结构与特性。我国高等教育系统在一跃而成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系统的同时,其内部分化也日益加剧。根据伯顿·克拉克对高等教育系统等级形成类型的划分,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等级结构主要是以声望为基础形成了不同的地位等级。而这种声望的获得更多是国家行政力量主导、控制的结果。近几年,我国的高等学校数已经接近系统容量的极限。目前的在校生规模大约只能供2000余所的高等学校维持正常运转。这就决定了必然有一批高校陷入生存和发展困境,并沦为弱势高校。这种高校的出现已不是个别现象,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弱势高校已经形成了一个群体,覆盖面不断扩大,薄弱程度不断增强。这些弱势高校普遍表现出计划内招生指标难以完成、缺乏资金艰难运转、毕业生就业率低和就业质量差、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管理落后等典型特征。弱势高校的存在会影响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稳定性。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取决于社会结构为其设计的制度环境所具有的容量。在中国的社会结构条件下,我国形成了高度集中统一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行政控制的资源配置机制,制度环境掌握着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象征资本的分配权,将弱势高校置于三类资本的边缘位置,使得弱势高校的生成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在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和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支出两方面,制度环境对不同地区和不同高校间经济资本分配显示出较大的差异。在国家行政权力逐渐收缩的现实背景下,精英大学处于“圈子”的中心,而弱势高校则渴望进入圈子内,形成一种中心与边缘的结构。同时,被贴上不同标签和没有被贴上标签的高校被建构成了一个个分离的群体,孕育出一种象征资本。没有被贴上标签的弱势高校,会因象征资本的缺失而越来越形成一个具有较多相似性表征的群体。制度环境在弱势高校形成中的作用机制是强制性的,而这种强制机制并非直接发挥作用,而是通过资本分配作用于弱势高校,因此是一种弱意义上的强制机制。在这种激励机制的影响下,不少弱势高校陷入了合法性陷阱。在弱势高校形成的过程中精英大学对其施加的影响、控制不可忽视。重点大学制度、重点学科建设制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制度这三大重点建设措施保证了精英大学拥有各种资本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使其成为游戏规则的建构者。规则的建构者与被建构者是资本分布状况的表征。在高等教育场域中,对于精英大学来说,规则成为一种精英大学用于规制其他高校行为的资源。规则的真正作用,一方面是直接决定行动,另一方面是对高校的生存环境进行建构。由于本身就具有模仿潜质的弱势高校成为被建构者,当其面临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不确定性时,它就选择模仿精英大学的办学方式。模仿机制就成为精英大学建构的逻辑规则在弱势高校中的实践方式。除了制度环境和精英大学的影响外,弱势高校自身的策略选择也是造成其陷入困境的一大关键因素。弱势高校的非理性组织行为主要体现为信息不对称中的机会主义、组织结构的无序化倾向、角色混沌下与区域利益的分离以及“位置感”缺失。这些非理性行为诱发普通大学组织功能异化,进而产生了无组织力量。无组织力量的增加使一所普通大学组织走向生命的老化阶段,逐渐沦为弱势高校。在实践中弱势高校的组织演化有两种类型:超稳定型和灭绝型,Y学院和W学院可能属于前者,H学院可能属于后者。任何一个固定的大学组织,只要它不可能向新的结构转化,那么功能异化必然全部表现为无组织力量的增加。由于缺乏负反馈调节机制以定期清除积累起来的无组织力量,因此,弱势高校的非理性行为使其走向老化进而演变为弱势高校将变得不可避免。对于一种功能,总能找到一种对应的组织结构;相反,对于一种结构,则对应着多种功能,即同一结构的多功能性,其中能够决定组织存在的是维生结构。从系统哲学的角度看,大学组织演变为弱势高校是由于功能异化产生的无组织力量破坏了自身的维生结构。大学的维生结构由资源子系统、组织子系统和大学精神子系统功能耦合而成。维生结构的瓦解,使得大学一旦沦为弱势高校就很难扭转局势,因此具有不可逆性。
王延强[4](2013)在《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 ——以国立大学为中心》文中提出学生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学校培养人才的关键。抗战时期,为维持高等教育的正常运转,各高校形成了一整套相对成熟的学生管理制度,为该时期高等教育的恢复与发展奠定了基础,其经验与不足都为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与参考。招生管理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学生管理的第一步。抗战时期,随着时局的变化,国民政府教育部在总结战前大学招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规范、统一标准起见,展开了招生管理的改革与探索,从而使该时期成为近代大学招生史上的重要变革阶段,影响了之后海峡两岸高校招生制度的发展,实为中国高教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教学管理是整个学生管理,乃至学校管理的核心,亦是衡量一所大学水平的关键指标。抗战时期高校课程的规范、统一教材的编订,使各校有了统一教学标准与内容。以学年制为基础的选修、学分制的实施,培养了学生广博、专精的扎实学术基础。严格的考查制度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极大提升了高校教学质量,为战时及以后社会各项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根据“德智体三育并重”的教育方针,训育在战时亦得以重视和加强。该时期,训育标准的制定、训育组织机构的成立及完善、训导人员的遴选,使训育制度最终确立并进一步强化。由训导处主持,以入学教育、课程教学、导师制、情景教育及党团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训导网络亦在该时期形成。其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克服了战前一些高校“重智育、轻德育”的局面,且对战时高校学生道德品质、民族精神的培养与凝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于此同时,国民党亦借机加强对高校意识形态的强行灌输,致使训育成为控制学生思想的工具,从而导致其功能异化,并因此遭到众多高校教师与学生的抵制而收效甚微。作为提高高校学生身体素质和国防意识及技能的体育、军事训练,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抗战爆发后,为培养国防后备力量,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进行国防教育,国民政府极为重视高校体育课程的开设与军事训练的进行,各校也努力筹备各种体育、军训设施,为学生提供锻炼机会。该时期高校体育、军训课程的设置及其要求的提高,适应了战时环境的需要,有利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为学生在艰难情况下坚持学业提供了体质保障,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国防意识及技能,为造就后备军事国防人才做了准备。作为高校的重要文化现象,抗战时期,各大学的学生组织风起云涌,非常活跃,各校学生组织或以共同学习为目标,或因相同兴趣、爱好而结合,抑或为抗战建国一同走出校园,服务社会,从而成为该时期的一道靓丽风景线,为战时大学增添了活力,亦为战时学生发展提供了活动空间。为救济大批经济来源断绝的战区学生及非战区经济困难学生,战时各高校基本形成了由贷金制、公费免费、奖学金、勤工助学及其它辅助方式组成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在尽量扩大受助面的基础上,为战时学生求学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为尽量给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和身体基础,该时期各高校亦积极重视对学生生活的管理,并极力将提供生活服务、加强学生管理和注重学生日常生活的养成教育相统一形成了具有战时特色的高校学生生活管理制度。学生就业管理,是高校学生管理的最后环节,其实施状况,直接影响高等教育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抗战时期,为促进大后方社会建设及前线各项事业顺利进行起见,国民政府着手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统筹规划,逐步形成了以检验分发、征调征选为主,融政府统筹分配、学校和社会组织介绍及个人谋生等形式于一体的就业网络,力图实现最大限度地就业安置,为抗战建国发挥了高等教育的独特价值。
《中国会计报》编辑部,整理[5](2010)在《2010年中国财会大事记》文中研究说明走过才知喜忧,驻足方启睿思。 2010年,中国会计人一路豪迈,铿锵而过,经历风雨,更得成长。驻足回望,我们有理由自豪,更有底气骄傲。因为,我们的脚步稳健,身后留下坚实的脚印。 新的十年即将到来,“十二五规划”亦将开启,一幅宏伟的蓝图就在眼前,?
柴瑞娟[6](2009)在《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农村金融历来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国有商业银行的撤离,农村信用社经营的低效等等因素都使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供需严重失衡。为解决此问题,迫切需要完善农村地区当下的金融体制。村镇银行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2006年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截至2009年3月,全国已有村镇银行97家,而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2000家,也即凡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村镇银行。然而值得关注的是,村镇银行运行2年多来,尽管其整体态势良好,但仍然有一些矛盾与问题暴露出来,如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设立方式和投资比例限制等致使村镇银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主发起银行制度及其衍生的股权结构失衡及村镇银行独立性问题突出,治理结构存在严重欠缺,存款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位等等。从发展现实来看,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空前,立法层高度支持,村镇银行还必会进一步发展壮大,那么,究竟村镇银行是否有助于农村金融难题的解决,其发展前景和空间如何,是否会步以往四大商业银行撤离农村的后尘,对现在村镇银行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如何解决,如何进一步促进村镇银行的良性、稳健发展以求解农村金融难题,对于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十分必要。本文也正立基于此,试图对这些问题求解一二。本文共计六章,框架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村镇银行存在价值论:村镇银行设立必要性与发展可行性。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对村镇银行在现行法上的概念、特征与性质进行了分析,指出在现行法上,村镇银行是一种采用股份制的微型金融机构,具有投资主体宽泛、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比例严格限制、公司治理结构简化、设立地域和业务严格限制等特征;从性质上看,虽各界曾有过政策性银行还是商业性银行的困惑论争,但从设立依据、经营目标和经营原则、经营业务等方面分析,其仍为一种商业银行,只是具有相应的自身特殊性。第二节依次对村镇银行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的异同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三节主要对村镇银行存在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鉴于以往立法和决策层在农村金融改革问题上相关政策的多变性、摇摆性和试错性,此次推出村镇银行的做法,也遭受到了不少的质疑。笔者认为,对此问题要客观理性的看待,而不能带有先入为主的主观偏见。针对质疑村镇银行设立的必要性和存在价值的观点,本文从农村金难题求解需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政策性金融三者合力解决且商业性金融是不可或缺的一条求解途径这一理论角度,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空洞化这一现实基础入手,论证了合理制度设计下的村镇银行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在解决了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的问题后,第四节则更进一步依次从村镇银行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农村经济与金融需求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民间资本供给充足、农村地区盈利空问充裕等角度论证了村镇银行发展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并指出基于以上因素的存在,相关制度设计合理科学之下的村镇银行不会步以往四大商业银行撤离农村的后尘。第二章,实证论: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与困境研究。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立基于对我国村镇银行的个案和宏观两个层次的调查和分析,概览了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第二节总结了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呈现的一系列特征及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发展极为迅速,颇有燎原之势;投资主体多元化,以本地城市商业银行为主导;注册资本规模都远远超过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所设置的最低限;主发起银行绝对控股现象突出;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设立区域都选择了县(市),只有极个别的村镇银行选择了乡(镇)等。第三节详细分析了村镇银行发展中所遭遇的困境,主要有: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设立方式和投资比例限制等致使村镇银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主发起银行制度致使村镇银行股权结构失衡且独立性欠缺,治理结构存在严重欠缺,存款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位等。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除需要有政府政策支持这一外在推动力外,村镇银行法律制度设计的健全和完善才是最根本的途径。故必须从村镇银行的设立入手,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投资主体范围、各投资主体投资比例、设立方式及设立模式等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对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支农性制度、市场退出的保障机制——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等一一进行分析,从而试图对村镇银行的整体制度设计进行反思与重构。本从接下来的行文思路,正是遵循这一路径而进行的。第三章,村镇银行发展定位研究。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主要对关于村镇银行定位的争论进行了概述。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是一个多层次的问题,其既包括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也包括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和性质定位。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实际上包括三个层次的问题:其一,在行业定位上,是单纯定位于农业,还是亦将工商业包括其中;其二,在具体的客户群体上,是单纯定位于农民,还是亦将其他职业的群体包括在内;其三,更进一步的来讲,在农民这一客户群体内,是将中高收入群体作为自己的主客户群,还是将中低收入群体作为自己的主客户群。对于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学界素有不同的主张;在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上,很多学者主张为解决以往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虹吸”和转移情况,有必要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做法和经验,将村镇银行的经营区域严格限制在一定的区域之内,从而从根本上封堵资金转移的可能性,但反对者坚持,如此则将直接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降低其抗风险能力,危及存款人利益和社会安定,且这种限制也于法无据,是对村镇银行经营自由权的侵犯,其直接造成的市场分割,也有违反现行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之虞;关于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与农村金融的关系问题,各界一直存有争议。这种争议,也同样发生在了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问题上。有学者认为“商业性”和“支农性”是直接对立的,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同时,亦要求其承担支农重任,明显是勉为其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故如果要求村镇银行有助于解决农村金融困境难题,就不能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性金融机构,而只能是合作性金融机构或者政策性金融机构。第二节主要对村镇银行发展定位的国际经验借鉴进行了分析。农村金融难题或者说低收入区域和阶层的金融难题,并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世界各国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均存在类似的问题,故为更明晰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进路,借鉴其他国家在解决相关问题上的经验,确有必要。其中美国社区银行、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澳大利亚Bendigo社区银行以及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发展,都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启示:市场定位上都注重向中低收入底层和产业倾斜,区域定位上则要充分结合本国国情,性质定位上均为具有一定互助色彩的商业银行。除此外,还对澳大利亚Bendigo社区银行所采用的银行特许经营模式于我国的可适用性进行了分析。第三节集中于探讨我国村镇银行的应然定位:鉴于农村金融空洞化现象严重,且很多地区金融服务甚至完全空白的现实,村镇银行在市场定位上应覆盖农村地区大部分的经济主体,在保证盈利性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将一定限度的低收入阶层也纳入客户群体范围;为防止农村资金外流旧剧重演,保证资金“来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银行体系,使其层次分明、专业化分工合理,以及充分利用其地缘人缘、经营方式灵活和易于获得社区内客户的“软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求解农村金融难题,在区域定位上,应将村镇银行定位于社区银行。更进一步地,鉴于银行规模与其抗风险能力的正相关关系,而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则需要对村镇银行的规模进行相应的限制,故对村镇银行的跨区域经营问题,在条件成熟的条件下,可适度放开,但这种跨区,也只限于在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的地区。在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问题上,本文认为应将其定性为商业性银行。农村金融难题的解决要依靠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政策性金融的合力,鉴于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即农业发展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即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村信用社,虽然后者已经偏离了合作本质)均已存在,再重复构建政策性或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必要性已不大,故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性银行较为合适。而且如此定性也是有着足够的理由和论据支撑:农村金融空洞化和农信社运行的垄断性以及低效性,都使得农村的商业性金融需求远未得到满足,而且从农村经济发展和金融需求的新特征来看,农村地区的盈利空间不容置疑,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银行并不会危及其商业可持续性。第四节集中于我国现行立法对村镇银行的定位及其完善。现行立法限制了村镇银行的跨县经营,也似有将村镇银行定位为社区银行之意。但将“社区”范围界定为“县域”,在现实中遭到了质疑——受制于当地经济总量和狭小的市场,能否保证村镇银行的盈利不无疑问。故既要保证本土化社区化,又要顾及规模效益,笔者认为,放宽到省则失之过宽,本土化社区化无从体现,故放宽到市,采取单一银行制,允许一家村镇银行在市域范围内开设分支机构,较为合适。社区银行要求投资主体具有广泛性的特征,故应将募集设立也作为村镇银行的设立方式之一。与此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出于强化村镇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计,应将村镇银行的设立门槛抬高,调高其最低注册资本。第四章,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研究。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对村镇银行的投资主体范围进行了研究。现行法上村镇银行投资主体范围虽然较为广泛,但也并非毫无限制,如对政府是否可为投资主体,其语焉不详;虽允许各类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但对如何充分调动其投资积极性,亦无规定。村镇银行运行中,备受资金匮乏和公信力较弱的困扰和制约,而要缓解资金难题和增强社会信赖度,就必须增强资金规模。在公开上市、发行债券等扩充资本的路途不通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只能选择拓展投资主体范围以增资扩股。控股城市商业银行而致城市商业银行问题丛生的前车之鉴使政府投资入股饱受诟病,但村镇银行肩负着支农的公益性重任,帮扶村镇银行走过最初发展的难关,则相应的也就成了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入股村镇银行,一来可以拓宽资金来源,二来可以直接增强村镇银行公信力,当然,这种政府入股,必须只是暂时性的,而且是缓退性的——即随着村镇银行经营状况的好转和日渐走上正轨,政府投资必须分阶段退出。孟加拉乡村银行强制贷款者储蓄和投资的机制对于缓解村镇银行运行中放贷容易吸收存款难状况不无借鉴意义,其既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下农村贷款担保机制的限制瓶颈从而具有强化担保的功能,亦可增加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而更进一步要求借款人购买村镇银行股份,从借款人身份变身为村镇银行股东,从而将村镇银行变成借款人自己的银行也不失为一条具参考价值的途径。在村镇银行的投资主体中,企业是最为引人注目的,无论是银行企业,还是普通企业,都是村镇银行投资主体中的主角,故关于此两者,笔者将在后文主发起银行制度和投资比例限制章节中详细论述。在自然人投资主体中,有两类主体值得格外注意:一是有志于创业的金融业务骨干;二是有志于办金融并愿意“转行”、将全部或极大部分资本从工商业中转移出来,投入金融业的工商企业主。对于前者应充分发挥其在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中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对于后者,鼓励其积极投资的同时,也应构建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关联交易等加以防范。第二节对实践中争议较大的主发起银行制度的存废进行了分析。主发起银行制度虽具有利于村镇银行专业化运作、强化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增强村镇银行的公信力和信誉度等积极效应,但与此同时也衍生了一系列问题:因主发起银行缺乏而致使村镇银行无法设立;隐性的将很多民间资本拒之门外限制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背离了村镇银行的设立初衷;导致村镇银行的其他投资者对经营管理漠不关心,造成村镇银行独立性欠缺,大股东过度控制等现象。有鉴于此,应对主发起银行制度予以废除。第三节对民间资本投资严格限制的现行规定进行了分析。通过对我国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历程和立法变迁回顾,并进一步分析了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利弊之争,进而认为在银行业整体范围内,鉴于民间资本的信用风险及其风险转嫁、关联贷款风险、产融结合潜伏的巨大风险等因素,确应对成立完全民营化的银行予以谨慎对待。但对于设立于金融服务远远供不应求的农村地区的村镇银行,应放开民间资本投资比例限制,实现村镇银行的完全民有民营化——投资农村金融较之在城市开办民营银行,利润空间的差异直接致使其吸引力大减,同时也就将很多有圈钱动机的企业挡在了门外,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村镇银行发展的安全性。对村镇银行完全民营化后所产生的问题,如村镇银行投资人甄选问题,村镇银行人才瓶颈与运营专业化问题,村镇银行完全民营化后的风险问题,该节也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第五章: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紧承上文对村镇银行放开投资比例限制的观点,更进一步地对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进行了研究。针对现实中村镇银行股权高度集中而致村镇银行沦为主发起银行的附属或分支机构的现状,该节分别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对股权高度分散、股权高度集中及股权适度集中三种模式的利弊进行了分析:股权高度分散虽可在股东间产生制衡机制,但各股东各自均试图“搭便车”而基本放弃其对公司经营进行参与和监控的权利与职责,极易出现内部人控制。股权高度分散所产生的问题上,我国也不乏其证,典型的如我国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股权高度集中模式下,大股东虽具有限制管理层牺牲股东利益的经济激励及能力,但由于缺乏有力的约束和制衡,极可能出现控股股东以牺牲小股东利益为代价为自己谋取利益的现象,现实教训如长期困扰我国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城市商业银行中国有资本过度控制问题;而在相对集中型的股权结构中,相对控股股东的存在,使得达到股权制衡的目的——通过各大股东的内部利益牵制,达到相互监督、保护所有股东权益。在现实例证方面,以服务优质中小企业为市场定位、运行良好的浙商银行和台州商业银行,其股权结构就充分体现了股权相对集中的原则。故,无论是理论角度还是实践角度,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都是公司最有效的股权结构,在股权相对分散基础上的相对集中或控股,是村镇银行股权结构的最优选择,至于具体的比例限制。可考虑单一投资主体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20%左右。鉴于公司治理直接关乎银行的运营成败,本章第二节对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进行了研究。现行立法中对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规定过于随意与简化,其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为任意设置机构,典型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架构并未完整的搭建。本节以商业银行自身的特殊性如资本机构的特殊性、委托代理关系复杂、信息不对称严重、银行体系具脆弱性传染性和失败的负外部性等为分析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逻辑起点,对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认为较之一般的公司治理,银行的公司治理更应注重存款人利益的维护,更应注重风险控制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在此基础上,本节进一步分析了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规定对现行其他立法如《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冲突和违反,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的第一步,是必须遵从现行《公司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弥补现行立法中对存款人利益保护不足的缺陷,设置代表存款人利益的董事和监事席位。第六章,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构建。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针对困扰农村金融机构多年,村镇银行在运行中亦亟需解决的商业性与支农性的冲突与平衡问题进行了研究。由于现行法上关于支农性的相关规定依然过于原则化,具体操作性的缺乏,直接削弱了这些规定的实际意义,如何制定具实际操作性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在此方面,美国《社区在投资法案》中强制性要求银行机构必须为其所在的社区提供信贷支持,而且其中一部分必须贷给社区的中低收人人群,并以此作为在审批金融机构注册、参加存款保险、设立分支机构、设备或者进行兼并收购活动时批准或拒绝的主要考量因素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谈到商业性与支农性的问题时,有一个思维惯性是广为存在的,即商业性与支农性是完全对立的两极,支农性是无盈利可言的,甚至可以说,“支农性”直接等同于“亏损性”,支农业务完全背离商业性的追求。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有必要澄清这个认识误区。商业性与支农性并非完全对立,在农村经济得到良性发展、农村城镇化加速以及农民收入多元化的当下,这种将“支农性”与“亏损性”直接划等号的观点,就更是难以说其是正确的。当然,某些支农性业务确实可能会有损村镇银行的商业性,鉴于商业可持续性是村镇银行生存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故在研究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的时候,需要避免的一个误区是过于强调其支农性,甚至强调其全盘支农性。为实现推出村镇银行制度的初衷,在保证村镇银行盈利性的同时,也必须对其支农性作出具体的、明确的规定。借鉴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立法经验,有必要明确规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当以保证村镇银行的盈利性和商业可持续性为前提)必须针对本市内的三农客户,特别是要对中低收入农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额、发放笔数、贷款分布和占该机构在本社区贷款总额的比例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并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对各村镇银行满足所在区域内贷款、服务需求的程度进行评价。与村镇银行支农性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如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要不要也强制性地规定其农业信贷比例,要求其担负一定的支农责任?在奉行自由竞争理念的美国,其尚且通过《社区再投资法》强制性要求参加联邦存款保险体系的几乎所有银行机构等,均有义务采取持续和积极的步骤满足当地社区的信用需求,且其中一部分必须贷给社区的中低收人人群。故从投资的社会责任以及社会公平正义角度出发,似乎并无不可。如此必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国的农村金融难题,但此项规定涉及面甚广,推行阻力可料而知的艰难,但客观而言,也不失为一条很好的解决信贷歧视、实现信贷公平的办法。第二节则对村镇银行至关重要的配套制度——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研究。村镇银行国家信用担保的缺失,村镇银行要顺利的市场退出以及市场退出中的存款人利益保护等都亟需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驾护航。鉴于各界对我国当下构建整体性的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是否成熟尚存有激烈论争,官方态度亦并不十分明朗,故在我国构建整体的存款保险制度至今仍遥遥无期,而村镇银行的发展又时不我待,故对村镇银行先行构建存款保险制度,极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本节进一步对组建由中央、各省政府及村镇银行共同出资型存款保险机构、强制性投保方式的采用、差别存款保险费率的实行以及限额赔付制度的实行进行了分析。
薛文彬[7](2009)在《中国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拟采用理论归纳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本文分五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从概念和法律特征两个方面来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简单概述,重点分析了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特征。第二部分,分析了独立董事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地位。具体包括了公司治理结构概述、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和法律功能、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引入历程三个方面。第三部分,首先,挑选了我国两个交易所的十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我国现在的独立董事制度进行实证分析。在本部分,以这十家公司2006、2007、2008年三年年报中公开的独立董事信息为基础,从人数及比例、提出异议情况、基本情况统计、履行职务情况、报酬统计、大股东持股比例统计等六个方面进行分析,为后面的研究提供了数据支持。其次,介绍并分析了独立董事的三个典型案例。第四部分,通过分析第三部分提供的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了独立董事存在的法律权责不明、独立性难以实现、知情权得不到保障以及行权受限的问题。第五部分,从制度的内在设计和运行的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改进完善提出对策。从功能定位、理顺与监事会关系、选任制度、薪酬制度等方面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科学的内在设计。外部环境部分包括优化股权结构和建立完善法律环境两个方面。
王彦平,栾海[8](2008)在《甘肃省金融会计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五次学术交流会召开》文中认为2008年10月10日,甘肃省金融会计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五次学术交流会议在兰州隆重召开。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及各市
穆中杰[9](2008)在《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是有关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的研究,共分七个部分展开论述:绪论。20世纪50年代中期,上海市法学会开始酝酿成立。经过积极努力和多方活动,上海市法学会于1956年12月30日举行了成立大会。起初,上海市法学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发展对外交流,对上海法学乃至全国法学发展都起到积极作用。1957年6月之后,上海市法学会的正常发展不断受到严重干扰。1962年1月,上海市法学会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1966年6月,“文革”爆发,上海市法学会停止了活动。第一章上海市法学会的活动恢复及其发展。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法制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下,1978年8月,停止活动长达十二年之久的上海市法学会终于恢复活动,重新开始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而不断努力。1979年5月,上海市法学会召开了第三次会员大会,并第二次变更会名。此后,上海市法学会又召开5次会员(代表)大会。尽管这5次会员(代表)大会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召开的,但却有着共通之处:它们都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它们都以践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职责;它们都结合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改学会章程;它们都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健全了上海市法学会组织。1984年,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变更会名。第二章上海市法学会组织机理的历史变迁。上海市法学会自恢复活动以后,无论是会员的人数还是会员的结构都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在不同的时期,上海市法学会章程关于会员入会条件与退会情形、会员权利与义务都有着不同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上海市法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从会员大会发展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也在不断变迁。理事会的历史变迁主要表现为历届理事会的人数和结构的变化、理事会改选原则的变化、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变化、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变化等方面。常务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也随之发生历史变迁。在恢复活动以后,上海市法学会专业研究组织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90年代以前的重建与新设、90年代的发展、新世纪的新设和重建热潮。上海市法学会在不同时期设立的专业研究组织,尽管有着不同的设立程序,但总体上来说,它们还是有着共同的规律。第三章上海市法学会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中国法学会成立以后,上海市法学会成为其团体会员,在业务上开始接受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员会及市司法局的许多工作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到上海市法学会中去,上海市法学会享有对他们进行管理的权力。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现在。1983年以后,上海市法学会在行政隶属上归口于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司法局代为管理。上海社联与上海市法学会的关系由行政上的隶属与被隶属关系、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演变为纯粹的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进入新世纪以后,上海市调整了管理上海市法学会的领导体制,明确上海市法学会由上海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联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这些单位对上海市法学会进行了不同的双重性定位。上海市法学会在其实践活动过程中,围绕人民团体、学术团体、教育团体的属性,不断调整和发挥其社会功能。第四章上海市法学会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上海市法学会主办或曾经主办的法学期刊共有四个,即《法学》、《民主与法制》、《上海法学研究》、《东方法学》。它们有着诸多的共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学术活动是上海市法学会产生影响的最重要路径。自恢复活动后至1980年上半年,上海市法学会的工作主要是恢复和健全组织,初步开展学术活动。1980年下半年以后,它的学术活动进入了正常发展阶段。此外,上海市法学会在为法学研究提供服务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还通过创办法律咨询公司、举办律师事务所等营利性活动,为上海市法学会拓宽了经费来源渠道,弥补活动经费上的不足,扩大了上海市法学会的社会影响。第五章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中的几个问题。上海市法学会之所以发生历史变迁,是因为它有着属于自己的变迁动力。在历史变迁过程中,上海市法学会表现出如下变迁规律:上海市法学会随着共和国法治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不断体现共和国法学会组织政治统率法律的特色;专业研究组织随着共和国法学的发展而逐渐增多;上海市法学会的运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但是上海市法学会在历史变迁过程中也出现了亟需解决的问题。根据时代要求,上海市法学会要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应注意坚持进行改革。结束语。通过考察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我们发现它有着旺盛的生命力,正在沿着法学学术团体的方向发展和攀登。
孙大权[10](2005)在《中国经济学社研究(1923-1953)》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经济学社于1923年创立,到1953年结束。是在马寅初、刘大钧主持下,以留美归国经济学者为主,集合全国政、学、商各界上层分子组成的经济学术团体。学社作为民国经济学界的英美派,其学术和思想居于当时社会的主流和中心地位,在民国时期产生了广泛影响,并影响到新中国的人口论。这一重要经济学术团体,今日学界对之却了解甚少。本文在广泛收集各种原始文献的基础上,对中国经济学社的活动和思想等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考察。 20世纪20年代前后,中国形成了以留学生为主体的经济学者群体,他们参加或组织的学术团体在各地广泛成立,为中国经济学社创立奠定了基础,1923年11月,清华留美归国的经济学者刘大钧、陈长蘅等人与燕京大学英籍教授戴乐仁等共同创立了中国经济学社,其最初目的是为社员提高经济学教学和科研水平服务。1924年马寅初等人加入后,学社宗旨改变为:发展中国经济学术和改进中国现实经济。这一改变,适应了社会需要,导致了学社的长足的发展。 在马寅初、刘大钧的积极领导下,中国经济学社由北京市的一个小团体,向天津、上海、美国等地扩张,到1927年11月,学社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学界的中心组织。在此之后,马寅初等人开始了大量吸收商界和政界社员,学社的组织与影响就进一步向社会各界延伸。同时,学社开始了艰辛的基金筹募,并取得了较大成效,到30年代中期,学社拥有杭州房产一处,南京地皮14亩,基金20万左右。然而由于抗战的爆发,中国经济学社的发展势头受到重大打击,虽然学社继续在重庆聚集社员,坚持发展,但学社的基金由于通货膨胀不断贬值,社员的政治立场也出现了重大分化,特别是马寅初被软禁后,学社发展进入后期,走向衰落,一直到1953年正式结束。 中国经济学社一年一度最重要的集体学术活动就是举行年会,前3届年会在北京举行,主要是社务会议。第四届年会在上海召开,确立了进行社务会、学术讨论会、讲学会、各种宴会以及参观游览等多种活动。在1927年至1936年间,学社在杭州、青岛、广州等地举行了10次年会,每次年会都受到了经济学界、政府、工商界以及社会舆论的关注与支持,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在1938年至1943年学社总部西迁重庆后,还召开了三次有影响的年会。同时,中国经济学社还举办了多种学术事业,如:出版丛书,创办社刊,建立中国经济统计研究所等等,发表了被经济学界公认的一批优秀学术成果,特别是刘大钧主持完成的中国第一次工业普查,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中国经济学社骨干社员马寅初、刘大钧、卫挺生、何廉、唐庆增、顾翊群、潘序伦等人的经济思想,在基本经济理论方面有明显的共同特点:关于经济哲学:主张“不激不随”的经济发展观,既反对激进的马克思主义(不激),又批判保守的传统封建思想(不随),并为资本主义进行辩护:在价值论与消费、生产、交易、分配论等方面,主要是受英美的马歇尔、克拉克等新古典经济学的影响,而不是王亚南所说的主要受奥国派影响;在研究方法方面,注重实证和统计方法。 在应用理论和政策主张方面,他们多在切磋和争论中相互影响。关于统制与放任:1932年10月,武育干最早提出了在中国实施统制经济的主张,社员多主张在保留私有制前提下,由政府联合工商界上层统制全国经济。在统制经济理论流行时,顾翊群运用哈耶克理论批判了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主张市场经济,运用比较优势论批判了贸易保护主义,主
二、甘肃省金融会计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名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甘肃省金融会计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名单(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人才发展治理及其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内容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人才发展治理的概念阐释和理想愿景 |
一、人才发展治理核心概念阐释 |
(一)人才 |
(二)人才发展 |
(三)人才发展治理 |
二、人才发展治理的理想愿景 |
(一)多中心布局 |
(二)多层次结构 |
(三)多关系网络 |
第二章 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基础和国际借鉴 |
一、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基础 |
(一)人力资本理论 |
(二)创新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二、国外人才发展实践历程 |
(一)北美及大洋洲发达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二)欧洲发达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三)亚洲发达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四)金砖国家人才发展实践 |
三、国外人才发展的治理要素特征 |
(一)治理主体:多元与协同 |
(二)治理方式:法治与规范 |
(三)治理能力:现代与科学 |
(四)治理结构:立体与高效 |
四、国外人才发展的治理经验 |
(一)政府主导的宏观决策机制 |
(二)畅通的跨部门合作机制 |
(三)人才资金投入多元化机制 |
(四)市场化运作与国家战略有机结合 |
(五)全链条人才开发体系 |
第三章 人才发展治理的中国探索与理论反思 |
一、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孕育发展历程 |
(一)新中国成立后(1949-1978 年):基础积累期 |
(二)改革开放后(1978—2000 年):雏形出现期 |
(三)进入21 世纪后(2000—2012 年):格局加快构建期 |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现在):体系形成期 |
二、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典型案例分析 |
(一)人才争夺战降温案例:政府间合作 |
(二)区域人才平衡发展案例:政府角色重塑 |
(三)推动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公共服务市场化 |
(四)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案例:多中心治理 |
三、人才发展治理的地方实践:以中国东北J省为例 |
(一)J省人才发展治理背景及基础 |
(二)J省人才发展治理实践历程 |
(三)J省人才发展治理成效 |
(四)J省人才发展治理遇到的挑战 |
(五)J省人才发展治理的理论思考 |
四、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实践困境与趋势要求 |
(一)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实践困境 |
(二)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趋势要求 |
第四章 中国人才发展治理的体系框架和建构路径 |
一、中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建设目标 |
(一)科学规范 |
(二)开放包容 |
(三)运行高效 |
二、中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机制构成 |
(一)党委统筹的领导机制 |
(二)政策引导的运行机制 |
(三)市场配置的动力机制 |
(四)依法治国的保障机制 |
三、中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建构路径 |
(一)夯实中国人才发展治理运行基础 |
(二)强化中国人才发展治理能力建设 |
(三)完善中国人才发展治理方式手段 |
结论 |
一、主要观点 |
二、主要创新 |
三、未尽研究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致谢 |
(2)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方法与基本框架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的历史演变 |
第一节 高校学生管理的酝酿 |
一、历史背景 |
二、初步发展 |
第二节 高校学生管理的全面发展 |
一、各项管理措施协同推进 |
二、管理内容进一步拓展 |
第三节 高校学生管理的衰微 |
一、战后重建分散了高校精力 |
二、高校学生管理的弱化 |
小结 |
第二章 党化教育:高校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 |
第一节 “党化教育”的发展历程 |
一、确立阶段 |
二、调整阶段 |
三、衰弱阶段 |
第二节“党化教育”的组织机构与课程安排 |
一、组织机构 |
二、课程安排 |
第三节 开展“党化教育”的辅助手段 |
一、加强对共产主义的防范 |
二、在学生中发展国民党员 |
第四节 “党化教育”的评价 |
一、“党化教育”是国民党“以党治国”的政治手段 |
二、“党化教育”扼杀了学生的自由精神 |
小结 |
第三章 训育:高校学生的道德教育与管理 |
第一节 训育体系的构建 |
一、训育目标与原则 |
二、训育制度与组织 |
第二节 导师制 |
一、实施动因 |
二、方法措施 |
三、各校推行的差异化 |
第三节 个案研究——以国立暨南大学为例 |
一、训育组织的演变 |
二、训育特色 |
第四节 训育成效与问题 |
一、训育成效 |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
小结 |
第四章 自治组织:高校学生的能力培养与管理 |
第一节 学生自治组织机构 |
一、学生自治会与学生团体 |
二、学生自治组织的功能 |
第二节 学生自治组织的运行机制 |
一、经费 |
二、工作机制 |
第三节 校方对学生自治组织的监管 |
一、制度约束 |
二、工作指导 |
三、行政管控 |
第四节 学生自治组织的评价 |
一、学生自治组织发挥了育人作用 |
二、过度自治对高校学生管理造成了困扰 |
小结 |
第五章 操行:高校学生的行为教育与管理 |
第一节 操行的培养 |
一、仪式教育塑礼仪 |
二、入学训练助适应 |
三、宿舍管理营舍风 |
四、学业管理促学风 |
五、服务社会践责任 |
第二节 操行的考查 |
一、考查操行的目的 |
二、操行的考查制度 |
第三节 操行的奖惩 |
一、奖励措施 |
二、惩戒措施 |
第四节 操行培养与管理的评价 |
一、积极意义 |
二、存在问题 |
小结 |
第六章 资助:高校学生的生活救济与管理 |
第一节 高校学生资助的动因 |
一、流亡学生的需求 |
二、争取青年的政治目的 |
第二节 政府的资助政策 |
一、中央政府的资助政策 |
二、地方政府的资助政策 |
第三节 社会各界的援助 |
一、国际组织与个人的援助 |
二、国内组织与个人的援助 |
第四节 学校与学生的自助措施 |
一、校方的资助举措 |
二、学生的自发筹款 |
第五节 学生资助的评价 |
一、学生资助的作用 |
二、学生资助的不足 |
小结 |
第七章 就业:高校学生的职业教育与管理 |
第一节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
一、毕业生就业的职业类型 |
二、毕业生就业的专业对口情况 |
三、毕业生供求不平衡 |
第二节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难问题 |
一、严峻的就业形势与职业运动的爆发 |
二、就业困难问题的影响因素 |
三、学界对就业困难问题的研究 |
第三节 政府的就业扶助措施 |
一、成立全国学术工作咨询处 |
二、开办毕业生就业训导班 |
第四节 高校的就业管理措施 |
一、安排学生实习 |
二、职业指导与职业介绍 |
小结 |
第八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的评析 |
第一节 高校学生管理的特点 |
一、“生本理念”的零星体现 |
二、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
三、方法措施的管制性 |
四、不同高校学生管理发展的不平衡性 |
第二节 高校学生管理的缺失 |
一、官僚作风束缚 |
二、管理机制被动 |
三、制度有失科学 |
四、经费支持不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录 |
致谢 |
(3)我国弱势高校的发生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缘起 |
1.2 研究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4 文献综述 |
1.5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6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2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与高等教育系统的发展趋势 |
2.1 高等教育大众化与高等教育系统分化 |
2.2 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容量与地方高校的发展空间 |
2.3 本章小结 |
3 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弱势高校群体 |
3.1 弱势高校群体现状描述 |
3.2 弱势高校群体的典型特征 |
3.3 弱势高校群体对高等教育系统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4 制度分析:制度环境在弱势高校形成中的影响 |
4.1 制度环境生产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象征资本 |
4.2 经济资本的贫乏者:国家重点建设政策拉大了重点高校与非重点高校之间的差距 |
4.3 社会资本的守望者:国家行政权力逐渐减弱背景下的中心——边缘结构 |
4.4 象征资本的被边缘者:制度环境对合法性秩序的重建 |
4.5 制度环境对弱势高校的作用方式:弱意义上的强制机制 |
4.6 本章小结 |
5 结构分析:精英大学在弱势高校形成中的影响 |
5.1 精英大学资源垄断的隐蔽性 |
5.2 精英大学建构高等教育场域的逻辑规则 |
5.3 合法性机制的动态演变:社会价值观与逻辑规则的同构 |
5.4 精英大学建构的逻辑规则在弱势高校中是如何实践的:模仿机制 |
5.5 本章小结 |
6 行动者分析:弱势高校自身策略选择的影响 |
6.1 制度化的意外后果:信息不对称中的机会主义 |
6.2 组织结构的无序化倾向 |
6.3 角色混沌下与区域利益的分离 |
6.4 弱势高校“位置感”缺失 |
6.5 弱势高校的非理性行为产生无组织力量,进而诱发功能异化,使组织走向生存困境 |
6.6 本章小结 |
7 弱势高校发生机制的综合分析 |
7.1 弱势高校发生过程的机理描述 |
7.2 弱势高校发生机制的本质探讨:大学组织的系统哲学 |
8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附录 2 论文的技术路线图 |
附录 3 “211 工程”高校办学规模 |
附录 4 全国历年参加高考人数和录取人数统计1977-2012 年 |
附录 5 2010 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在高校分布情况 |
附录 6 调研访谈提纲 |
附录 7 主要访谈对象统计表 |
(4)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 ——以国立大学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评述 |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
四、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之处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章 抗战时期高校招生管理 |
一、由统一招生到多元招生方式的演变 |
(一) 统一招生政策的确定及其实施 |
(二) 多元化招生的探索 |
二、特殊学生招生政策及其概况 |
(一) 先修班的设置及其管理 |
(二) 转学生、借读生 |
(三) 同等学力及其它 |
三、抗战时期高校招生管理的特点及评析 |
(一) 选拔性与救济性的双重目的 |
(二) 各校严格把关,当好“守门员”角色 |
(三) 政府导向作用加强,招考方式变动频繁,形式多样化 |
第二章 抗战时期高校教学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教学管理的举措 |
(一) 规范大学课程,编订教科书 |
(二) 选修课制与学年学分制的实施 |
(三) 严格考核机制 |
二、抗战时期高校教学管理的特点及评析 |
(一) 注重精专与广博的结合,利于学生合理知识结构的形成 |
(二) 注重严格考核,形成优良学风 |
(三) 重视战时及民族特色课程的开设,为抗战服务 |
第三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训育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训育制度的完善与强化 |
(一) 训育标准的颁布 |
(二) 学校训育机构的完善 |
(三) 训导人员的遴选 |
二、抗战时期高校学生训育方式与内容 |
(一) 开展入学教育 |
(二) 课程教学 |
(三) 实施导师制 |
(四) 情景教育 |
(五) 党团及其它政治团体之活动 |
(六) 其它 |
三、抗战时期高校学生训育管理的特点及评析 |
(一) 训育体系:倡导系统化、网络化 |
(二) 训育内容:党国不分,政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混淆 |
(三) 训育实施:政府与高校训育理念的冲突 |
第四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体育、军训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体育管理及其发展 |
(一) 高校体育训练的相关规定及管理机构的完善 |
(二) 战时高校学生体育组织形式 |
二、抗战时期高校军训及其管理 |
(一) 军训目标及机构 |
(二) 军训的实施 |
三、抗战时期高校学生体育、军训的特点及评析 |
(一) 战时高校体育、军训管理的弊端与不足 |
(二) 战时高校体育、军训实施的积极意义 |
第五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组织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校内学生组织及其活动与管理 |
(一) 学生自治会 |
(二) 学生社团 |
二、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社会服务组织及其活动与管理 |
(一) 以抗战为核心的后方学生组织 |
(二) 以社会服务为核心的后方学生组织 |
(三) 学生战地服务组织 |
三、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组织及其活动的特点、意义 |
(一) 战时高校学生组织的特点 |
(二) 战时高校学生组织及其活动的意义 |
第六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经济资助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经济资助的内容与类型 |
(一) 贷金制 |
(二) 公费、免费 |
(三) 奖学金 |
(四) 勤工助学 |
二、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经济资助的特点及评析 |
(一) 战时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的特点 |
(二) 战时高校学生资助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
(三) 战时高校学生资助的意义 |
第七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生活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学生食宿管理 |
(一) 膳食管理 |
(二) 宿舍管理 |
二、抗战时期高校学生卫生健康管理 |
(一) 战时学生健康状况及其原因 |
(二) 战时高校为保障学生卫生健康采取之措施 |
三、抗战时期高校校园安全管理 |
(一) 战时大后方高校被毁概况 |
(二) 战时高校安全防护举措 |
四、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生活管理的特点及评析 |
(一) 积极重视,多方参与 |
(二) 倡导学生自我管理 |
(三) 生活管理制度化 |
第八章 抗战时期高校学生就业管理 |
一、抗战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其形式 |
(一) 检验分发,统筹规划 |
(二) 征调 |
(三) 从军——战时特殊就业 |
(四) 其它 |
二、抗战时期高校学生就业管理的特点及评析 |
(一) 重视政府管理职能 |
(二) 发挥学校核心作用 |
(三) 社会职业介绍机关积极参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本文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存在价值论:村镇银行的存在必要性与发展可行性 |
第一节 村镇银行之概念与性质 |
一、村镇银行在现行法上之概念与特征 |
二、特殊商业银行:现行法上村镇银行的性质界定 |
第二节 村镇银行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之界分 |
一、村镇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之辨析 |
二、村镇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之辨析 |
三、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之辨析 |
四、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及农村资金互助社之辨析 |
五、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辨析 |
第三节 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论证 |
一、关于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的论争 |
二、关于农村金融难题求解途径的纷扰论争 |
三、商业性金融是求解农村金融难题的一条不可或缺途径 |
四、合理制度设计下的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困境的求解途径之一 |
五、农村金融空洞化的现实:村镇银行存在的必要性基础 |
第四节 村镇银行发展可行性论证 |
一、村镇银行的比较优势分析—兼谈四大国有银行撤离农村的原因 |
二、农村经济与金融需求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村镇银行发展空间分析 |
三、民间资本供给充足:设立村镇银行资金支持可行性分析 |
四、农村地区盈利空间充裕:村镇银行盈利可行性分析 |
五、密切相关的两个问题:农民信用与贷款担保难题 |
第二章 实证论: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与困境 |
第一节 概况分析: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
一、总体概况: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
二、实例考察:我国村镇银行运行的个案探悉 |
第二节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特征及对农村金融的影响 |
一、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凸显的特征 |
二、村镇银行的发展对我国农村金融的影响 |
第三节 村镇银行发展中凸显的难题与困境 |
一、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 |
二、设立方式和投资比例限制等致使村镇银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 |
三、主发起银行制度致使村镇银行股权结构失衡且独立性欠缺 |
四、治理结构存在严重欠缺 |
五、存款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位 |
六、所存在的其他问题 |
七、政策支持与法律制度的完善:解决村镇银行发展难题的途径 |
第三章 村镇银行发展定位研究 |
第一节 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之惑 |
一、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之惑 |
二、区域性抑或跨区性银行: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之惑 |
三、商业性、政策性抑或合作性银行: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之惑 |
第二节 村镇银行定位的国际经验借鉴 |
一、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概述 |
二、特许经营模式下的澳大利亚Bendigo社区银行 |
三、孟加拉乡村银行发展概况 |
四、启示之一:各国模式的差异与共性 |
五、启示之二:银行特许经营模式在我国的可适用性 |
第三节 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 |
一、覆盖农村大部分经济主体: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 |
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 |
三、商业性银行: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 |
第四节 现行立法对村镇银行的定位及其完善 |
一、我国现行立法对村镇银行的定位 |
二、"社区"的范围界定 |
三、"社区性"的直接要求:发起设立不应是唯一的设立方式 |
四、密切相关的问题: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 |
第四章 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研究 |
第一节 村镇银行的投资主体范围研究 |
一、关于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的现行规定及其问题 |
二、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可行性分析 |
三、强制贷款者储蓄或投资可行性分析 |
四、关于企业和自然人投资主体 |
第二节 主发起银行制度存废之辩 |
一、主发起银行制度的确立及其积极效应 |
二、问题丛生:主发起银行制度的负面效应探析 |
三、经营专业化和股权多元化:主发起银行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对民间资本投资严格限制的反思 |
一、对民间资本入股村镇银行严格限制的现行规定 |
二、我国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历程和立法变迁回顾 |
三、更为深层的思考: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利弊之争 |
四、村镇银行应为完全民有民营银行:村镇银行投资制度的完善 |
五、与村镇银行完全民营化相关的问题及其解决 |
六、一点总结:村镇银行的具体设立应因地制宜 |
第五章 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
第一节 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 |
一、问题的提出:村镇银行股权高度集中的现状 |
二、理论分析:股权结构模式的分类探讨 |
三、现实经验:各类股权模式的利弊与借鉴 |
四、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村镇银行应然的选择 |
第二节 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制度之检视与完善 |
一、过于随意与简化:我国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现状 |
二、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分析 |
三、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立法与现行其他立法的冲突 |
四、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构建 |
一、商业性与支农性之冲突:困扰村镇银行的难题 |
二、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借鉴 |
三、需注意的一个问题:商业性与支农性并非完全对立 |
四、商业性与支农性之平衡: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的完善 |
五、更进一步的思考:其他金融机构的支农性责任 |
第二节 村镇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先行构建 |
一、村镇银行的特性与存款保险制度先行构建的必要性 |
二、一种探索性的观点:对村镇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先行构建 |
三、村镇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先行构建的思路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樱花树下的家 |
(7)中国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独立董事制度理论阐析 |
第一节 独立董事的相关理论 |
第二节 独立董事的法律特征 |
第二章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
第一节 公司治理结构概述 |
第二节 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和法律功能 |
第三节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 |
第三章 我国独立董事实证调查研究 |
第一节 对十家上市公司最新三年年报分析 |
第二节 典型案例介绍及分析 |
第四章 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不足 |
第一节 独立董事法律权责不明 |
第二节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难以真正实现 |
第三节 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和行权受限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独立董事制度的内在设计 |
第二节 改善独立董事运行的外部环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数据资料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筹委会法学组的成立及活动 |
(一)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筹委会法学组的成立 |
(二) 法学组关于上海法学研究力量的调查 |
(三) 法学组关于上海开展法学研究的意见 |
二、上海市法学会的筹备概况 |
三、上海市法学会的成立及意义 |
(一) 上海市法学会成立大会的举行 |
(二) 首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举行与研究计划的制定 |
(三) 上海市法学会成立的历史意义 |
四、上海市法学会早期学术活动概况 |
五、上海市法学会早期对外交流活动概况 |
六、上海市法学会的顿挫 |
第一章 上海市法学会的活动恢复及其发展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动因 |
一、经济发展的动因 |
二、政治发展的动因 |
三、思想解放的动因 |
四、文化发展的动因 |
五、法制发展的动因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过程 |
一、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准备工作 |
(一)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要求的正式提出 |
(二) 上海市法学会恢复活动的主要准备工作 |
二、上海市法学会理事扩大会议的召开 |
三、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会员大会的召开 |
(一) 第三次会员大会的召开经过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会名再次变更的原因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在1979 年以后的发展 |
一、上海市法学会在1979 年以后的发展概况 |
二、1979 年以后的历次会员(代表)大会共通之处 |
(一) 它们都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二) 它们都以践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主要职责 |
(三) 它们都结合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改章程 |
(四) 它们都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健全了上海市法学会组织 |
三、上海市法学会第三次变更会名的原因 |
(一) 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影响 |
(二) 法学自身发展的影响 |
(三) 中国法学会一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的影响 |
第二章 上海市法学会组织机理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会员队伍的历史变迁 |
一、会员队伍的变化概况 |
(一) 会员人数逐年递增的趋势及其原因 |
(二) 会员结构的合理性趋势及其广泛化 |
二、会员条件的历史变迁 |
(一) 会员入会条件的历史变迁 |
(二) 会员退会情形的历史变迁 |
三、会员权利义务规定的历史变迁 |
(一) 会员权利义务规定形式的历史变迁 |
(二) 会员权利义务规定内容的历史变迁 |
第二节 领导机构的历史变迁 |
一、最高权力机构的历史变迁 |
(一) 从会员大会到会员代表大会 |
(二)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式的历史变迁 |
(三) 最高权力机构地位与职权的历史变迁 |
二、理事会的历史变迁 |
(一) 理事会成立的历史概况 |
(二) 理事会组成结构的历史变迁 |
(三) 理事会改选原则的历史变迁 |
(四) 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历史变迁 |
(五) 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历史变迁 |
三、常务理事会的历史变迁 |
(一) 常务理事会成立的历史概况 |
(二) 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的历史分析 |
(三) 常务理事会任期和职责的历史变迁 |
(四) 常务理事会会议召开方式的历史分类 |
四、学术委员会的历史变迁 |
第三节 专业研究组织的历史变迁 |
一、专业研究组织的设立及其变迁 |
(一) 专业研究组织在90 年代以前的重建与新设 |
(二) 专业研究组织在90 年代的成立概况 |
(三) 专业研究组织在新世纪的设立热潮 |
二、专业研究组织设立规定的历史变迁及个案分析 |
(一) 专业研究组织设立规定的历史变迁 |
(二) 法医学研究会的设立及其职责 |
(三) 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的设立及其职责 |
三、专业研究组织的一般运作状况及个案分析 |
(一) 专业研究组织的一般运作状况 |
(二) 专业研究组织运作状况的个案剖析 |
第三章 上海市法学会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与有关单位的历史关系 |
一、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法学会的历史关系 |
二、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及司法局的历史关系 |
三、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社联的历史关系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双重性社会功能的历史变迁 |
一、上海社联关于上海市法学会功能的双重性定位 |
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上海市法学会功能的双重性定位 |
三、上海市法学会的双重性在登记问题上的影响 |
(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上海市法学会登记 |
(二) 上海市法学会及其所属专业研究组织均免予登记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在实践中对社会功能的调整 |
一、上海市法学会在法治实践中对人民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台湾地区对人民团体概念的理解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人民团体属性的历史分析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人民团体属性的内在要求 |
二、上海市法学会在法学实践中对学术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上海市法学会与以学术为主业的社会团体 |
(二) 上海市法学会与繁荣法学研究的学术团体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地区的法学学术团体 |
三、上海市法学会在法制宣传中对教育团体属性的调整 |
(一) 法治精神与法学教育的中心任务 |
(二) 法学会组织与法学教育 |
(三) 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法学教育战线 |
第四章 上海市法学会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不同时期主办的法学期刊比较研究 |
一、上海市法学会主办法学期刊的历史概况 |
(一) 《法学》与《民主与法制》的历史渊源 |
(二) 《上海法学研究》的历史概况 |
(三) 《东方法学》在新世纪的创办 |
二、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期刊共同之处 |
(一) 它们都体现了上海市法学会的工作目标 |
(二) 它们都提倡理论联系实际 |
(三) 它们都积极探寻法治 |
三、上海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期刊不同之处 |
(一) 它们办刊的定位不同 |
(二) 它们选材的内容差异比较大 |
(三) 它们产生的社会影响不同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学术活动的历史变迁 |
一、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变迁 |
(一) 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概况 |
(二) 1978~1984 年9 月学术活动的突出之处 |
(三) “刀把子”风波始末 |
二、1984 年10 月以后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一) 1984 年10 月~1987 年6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二) 1987 年7 月~1991 年8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三) 1991 年9 月~1996 年12 月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四) 1997 年1 月以后学术活动的历史概况 |
三、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的突出之处 |
(一) 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次数频繁、学术质量较高 |
(二) 1984 年以后的学术活动体现了当代上海的城市精神 |
(三) 1984 年以后学术活动体现了打造上海学术品牌意识 |
第三节 1978 年以后其他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一、服务法学研究工作 |
(一) 搭建科研工作的平台 |
(二) 搭建成果转化的平台 |
(三) 展示研究成果的窗口 |
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
(一)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历史概况 |
(二) 陈丕显支持推广的《三桩讼事》 |
(三) 彭真题写书名的《法律常识要览》 |
(四) 为迎接行政诉讼法实施的《中国行政法词典》 |
三、上海市法学会其他影响路径的历史变迁 |
(一) 振兴经济法律咨询公司的历史变迁 |
(二) 上海涉外经济法律咨询中心的历史变迁 |
(三) 上海市第七律师事务所的历史变迁 |
第五章 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中的几个问题 |
第一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动力 |
一、现代化建设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二、依法治国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三、改革开放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四、社会需求在上海市法学会变迁动力中的地位 |
第二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规律 |
一、上海市法学会随着共和国法治的进步而不断发展 |
二、上海市法学会的历史变迁不断体现共和国法学会组织政治统率法律的特色 |
三、专业研究组织随着共和国法学的发展而逐渐增多 |
四、上海市法学会的运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
第三节 上海市法学会的变迁趋势 |
一、上海市法学会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一) 上海市法学会的功能定位问题 |
(二) 上海市法学会的管理体制问题 |
(三) 上海市法学会机关的管理问题 |
二、上海市法学会改革应注意的基本问题 |
(一) 改革是个过程 |
(二) 改革必须协调 |
(三) 改革必须方向正确 |
(四) 改革必须务实 |
(五) 改革必须讲究方法 |
(六) 改革必须借助外力 |
三、上海市法学会改革应注意的具体问题 |
(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有关精神 |
(二) 加强理事会职业要求的建设 |
(三) 开展法学会运作模式的研究 |
结束语 |
附录一:1957 年1 月—1966 年6 月的主要学术活动 |
附录二:1978 年以后的主要学术活动 |
附录三:上海市法学会历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10)中国经济学社研究(1923-1953)(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第一章 中国近代经济学的发展与中国经济学社的创立 |
第一节 20世纪20年代前后学习经济学与商科专业的留学生群体的出现 |
一、学习“法政”的留日学生群体 |
二、经济学留欧生群体 |
三、程度高的经济学留美生群体 |
第二节 中国近代经济学的发展 |
一、经济学教育的发展 |
二、经济学科学研究机构的建立 |
三、经济着作、期刊的出版发行 |
第三节 民国初年各种经济学术社团的出现 |
第四节 中国经济学社的创立 |
一、中国经济学社的成立 |
二、中国经济学社发展方针的制定 |
第二章 中国经济学社的组织发展与基金筹募 |
第一节 中国经济学社组织的演变 |
一、北京时期的组织演变 |
二、上海、南京时期的组织发展 |
三、重庆时期的组织演变 |
四、中国经济学社组织活动的结束 |
五、中国经济学社社员构成分析 |
第二节 中国经济学社的基金 |
一、北京时期的基金筹募 |
二、上海、南京时期的基金筹募和使用 |
三、中国经济学社基金的破产 |
第三章 中国经济学社的学术活动与举办的学术事业 |
第一节 举行年会 |
一、北京时期的三次年会 |
二、1927年第四届上海年会 |
三、1928—1931年杭州、南京、无锡、宁波年会 |
四、1932—1935年杭州、青岛、长沙、广州年会 |
五、1936年上海年会的举行与1937年福州年会的筹备 |
六、重庆时期的三次年会 |
第二节 中国经济学社举办的学术事业 |
一、出版书籍 |
二、创办刊物 |
三、举办的其他学术事业 |
第三节 中国经济统计研究所的成立 |
一、中国经济统计研究所的成立及维持 |
二、中国经济统计研究所的主要学术工作 |
第四章 中国经济学社的主要经济思想(上):基本经济理论与研究方法 |
第一节 “不激不随”的经济发展观 |
一、反对马克思主义 |
二、批判传统经济思想 |
三、辩护资本主义 |
第二节 价值论与消费、生产、交易、分配论 |
一、价值论 |
二、消费论 |
三、生产论 |
四、交易论 |
五、分配论 |
第三节 分析工具与研究方法 |
一、运用西方经济学分析工具 |
二、注重经济实务研究 |
三、实证研究与统计方法 |
第五章 中国经济学社的主要经济思想(下):应用理论与政策主张 |
第一节 统制经济(计划经济)论与自由放任论 |
一、中国经济学社与统制经济思潮的兴起 |
二、中国经济学社关于统制经济的主要思想 |
三、顾诩群、唐庆增的自由经济论 |
第二节 财政思想 |
一、财政问题是中国经济学社关注的重点 |
二、卫挺生等人的“超然主计与联综组织”论 |
三、姚庆三对凯恩斯财政学理论的传播 |
四、马寅初等人的战时财政论 |
第三节 货币金融思想 |
一、银价跌落时期的货币金融思想 |
二、银价爆涨时期的货币金融思想 |
三、抗战初期维持法币汇价的讨论 |
第四节 劳资协调论与人口控制论 |
一、劳资协调论 |
二、人口控制论 |
第六章 中国经济学社的影响 |
第一节 中国经济学社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 |
一、中国经济学社是中国经济学界的中心组织 |
二、中国经济学社是中国经济学术着作界的主力军 |
三、中国经济学社的成立是中国经济学发展史上的划时代事件 |
第二节 中国经济学社对国民党政府经济政策的影响 |
一、中国经济学社强烈的干政愿望 |
二、社员大量进入政府经济立法和决策机关担任要职 |
三、社员多次参加全国财经会议 |
四、社员的经济政策建议被国民党政府采纳的实例 |
五、学社提倡的经济思想对国民政府经济决策的间接影响 |
第三节 中国经济学社与工商界的合作与互动 |
一、工商界对经济学知识和经济学者的重视 |
二、工商界对中国经济学社的支持 |
三、经济学者成为工商界的代言人 |
四、经济学者为工商界的发展出谋划策 |
第四节 中国经济学社对新中国人口思想的间接影响 |
附录一、中国经济学社社员简历表 |
附录二、中国经济学社社员着述表 |
参考文献 |
本人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声明: |
致谢: |
四、甘肃省金融会计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名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人才发展治理及其体系构建研究[D]. 董博. 吉林大学, 2019(10)
- [2]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D]. 张杰. 苏州大学, 2017(04)
- [3]我国弱势高校的发生机制研究[D]. 徐娟. 华中科技大学, 2013(10)
- [4]抗战时期高校学生管理研究 ——以国立大学为中心[D]. 王延强. 西南大学, 2013(02)
- [5]2010年中国财会大事记[N]. 《中国会计报》编辑部,整理. 中国会计报, 2010
- [6]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D]. 柴瑞娟. 武汉大学, 2009(09)
- [7]中国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理论和实证研究[D]. 薛文彬. 兰州大学, 2009(01)
- [8]甘肃省金融会计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五次学术交流会召开[J]. 王彦平,栾海. 甘肃金融, 2008(10)
- [9]上海市法学会历史变迁研究 ——以1978年以后的发展为对象[D]. 穆中杰. 华东政法大学, 2008(04)
- [10]中国经济学社研究(1923-1953)[D]. 孙大权. 四川大学, 2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