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合约论文-叶淞文,傅凌玲,李军

并购合约论文-叶淞文,傅凌玲,李军

导读:本文包含了并购合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估值调整机制,不完全合约理论,并购,对赌协议

并购合约论文文献综述

叶淞文,傅凌玲,李军[1](2019)在《不完全合约理论视角下企业并购估值调整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对赌协议作为常用的估值调整机制,在投融资活动、公司并购活动等都有运用,在公司并购中,并购方更重视的是并购后带来1+1>2的溢出效应。然而实际案例中很多对赌协议的业绩承诺方常常会输掉对赌,以往此类研究一般仅从条款或被并购方的角度发掘对赌失败的原因,采用理论做系统分析影响对赌成败关键因素却较少。本文采用不完全合约理论框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公司并购案例中的对赌协议进行研究,分析导致对赌协议不完全的重要因素以及削弱协议不完全性可采取的对策,并总结相关经验和启示,以期对未来并购附加对赌协议提供借鉴和参考,使对赌协议真正发挥估值调整作用。(本文来源于《财会通讯》期刊2019年05期)

张洪,梁松[2](2014)在《商业银行跨国并购策略分析——基于合约理论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银行进行跨国并购时,并购主体合约主要受并购银行对被并购银行未来发展相关信息获取的影响。当被并购银行拥有不可验证的信息时,并购方对被并购方的价值估计往往会出现偏差。当被并购方拥有的信息可验证时,合约的均衡会有所差异,但仍不能保证完全有效地披露以使并购交易顺利进行。因此并购方还需要通过尽职调查来了解信息,两种情况的尽职调查都改善了合约的偏离程度,但是合约并没有实现最优。当被并购银行的管理层不了解自身的真实信息时,被并购方可能不会签订合约,所以从理论上看,管理层应该花费成本了解信息。(本文来源于《经济与管理评论》期刊2014年06期)

王力博[3](2014)在《基于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并购方式对企业价值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并购是指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一家企业通过获取其他企业的部分或全部产权,从而取得该企业控制权的一种投资行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并购正日益成为经济活动中的主要投资行为之一。作为实现并购的手段,并购方式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也在各方面不断加深。不完全合约理论(Incomplete Contracting Theory)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是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两大重要分支之一。长期以来,理论界普遍认为不完全合约理论的现实解释能力较强但模型过于抽象复杂。因此,运用不完全合约理论研究具体问题的文献在国内一直不多见。本文在对现有不完全合约理论进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将不完全合约理论归纳为四类模型;同时,以多维度分析视角将现有的并购方式进行重新定义,进而将重新定义后的并购方式结合不完全合约模型进行最终归类。最后以上述分类为基础对并购方式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展开分析。通过对发生在2008年-2012年5年间中国并购市场的并购事件进行筛选,借助计量软件对并购方式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又结合案例分析方式运用不完全合约理论解释了并购方式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的原因并提出了关于解决中国并购市场现存问题的一些建议。通过研究本文得出结论,不同并购方式的选择确实对企业价值产生了影响,并且这样的影响在企业产权属性不同的情况下显着性区分明显。中国的并购市场需要实现进-步的市场化改革才能进入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本文来源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期刊2014-05-01)

张建忠[4](2012)在《跨区域并购的一体化机制研究——基于不完全合约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根据不完全合约理论,同时借助钱德勒关于企业并购成功与否受企业组织能力影响的基本思想,并且假设异地并购的收益是本地和异地经理协调行动的函数,结果发现中国跨区域并购的一体化机制的形成取决于两地经理的双边协调努力,而地方政府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政策、合理的税收安排和可信的股权激励有助于跨区域大型公司的形成。(本文来源于《华东经济管理》期刊2012年01期)

李双燕,万迪昉[5](2010)在《基于控制权利益的企业并购支付合约选择模型》一文中研究指出构建了企业并购支付合约选择理论模型,从并购方控股股东角度出发考察在有控制权利益的情形下,企业对不同支付合约的偏好,包括现金、股票和现金加股票3种合约形式。研究发现,控制权利益的存在可以获得一个现金加股票的最优合约均衡解。在此基础上,模型分析了并购方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股权制衡度、目标方股权集中度、相对交易规模和行业关联度对并购企业合约选择偏好产生的影响:一方面,并购方控股股东出于对当前控制权利益的保护,对现金支付合约有明显偏好;另一方面,并购方出于对未来风险的规避,对股票支付合约有明显偏好。模型结论弥补了仅从实证角度研究的不足。(本文来源于《管理学报》期刊2010年10期)

刘安峰[6](2005)在《并购合约中限制谈判条款的法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介绍了并购合约中的限制谈判条款,并引用判例予以具体说明,分析了法庭所采用的商业评判标准和限制谈判条款的合理性,以及实际运用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全文分为引言、正文、结束语叁大部分。 引言部分介绍了国际上的并购简况和我国的并购简况,并用美国新桥投资公司收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说明了限制谈判条款的意义。 正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为并购合约中限制谈判条款的界定,介绍了并购类型、并购合同及锁定条款、限制谈判条款的概念、限制谈判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章为目标公司股东权利与收购公司契约权利的内在冲突,分析了目标公司股东权利、董事受托义务、董事会的股份价值最大化义务、董事会受托义务的判断标准;收购公司的契约权利、保护契约权利的目的、实现契约权利的途径;探讨了目标公司股东权利与收购公司契约权利的冲突、目标公司违约赔偿责任的限制、收购公司股东权利地位与目标公司股东权利相比而言的从属性。 第叁章为限制谈判条款的判例分析与评价。 首先介绍了叁个判例: 1、菲普道奇公司诉塞浦路斯艾迈斯矿业公司(Phelps Dodge Corp. v. Cyprus Amax Minerals Co.) 2、艾斯公司诉开托瑞公司(ACE Ltd. V. Capital Re Corp.) 3、艾克斯瑟通讯公司股东诉讼案(In re IXC Communications, Inc.’s Shareholders’ Litig.)(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学院》期刊2005-04-20)

并购合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商业银行进行跨国并购时,并购主体合约主要受并购银行对被并购银行未来发展相关信息获取的影响。当被并购银行拥有不可验证的信息时,并购方对被并购方的价值估计往往会出现偏差。当被并购方拥有的信息可验证时,合约的均衡会有所差异,但仍不能保证完全有效地披露以使并购交易顺利进行。因此并购方还需要通过尽职调查来了解信息,两种情况的尽职调查都改善了合约的偏离程度,但是合约并没有实现最优。当被并购银行的管理层不了解自身的真实信息时,被并购方可能不会签订合约,所以从理论上看,管理层应该花费成本了解信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并购合约论文参考文献

[1].叶淞文,傅凌玲,李军.不完全合约理论视角下企业并购估值调整机制研究[J].财会通讯.2019

[2].张洪,梁松.商业银行跨国并购策略分析——基于合约理论的视角[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4

[3].王力博.基于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并购方式对企业价值影响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4].张建忠.跨区域并购的一体化机制研究——基于不完全合约的视角[J].华东经济管理.2012

[5].李双燕,万迪昉.基于控制权利益的企业并购支付合约选择模型[J].管理学报.2010

[6].刘安峰.并购合约中限制谈判条款的法律分析[D].华东政法学院.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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