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军[1]2009年在《环境生产要素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产业革命以来,全球性环境危机愈演愈烈。传统主流经济学过分强调物质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实践中的厂商核算和国民经济核算存在环境缺失性,使得物质和能量在经济系统和环境系统之间呈现明显单向流动性,对环境恶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继市场失灵之后,行政性环境管理手段在实施中也遇到了失灵问题。当前,人类对环境的资源意义认识正在逐步加深。着眼于生产活动必然产生排放物,占用一定的环境容量,或者说消耗一定的环境自净能力的角度,环境资源有了新意义。为了区别传统的自然资源,可以称其为环境生产要素。它是以改变自然环境构成物质的成分、数量和结构为代价参与到决定生产可能性曲线位置和形状的生产要素。参照国内外最新理论发展和先进经验,运用函数工具和数学模型,分析了环境生产要素理论条件下的厂商均衡影响和要素组合与替代效应;设计论证了总量控制条件下的环境生产要素市场,并对其供给和需求模型进行分析;提出由现在的环保局经职能扩展建成系统的环境生产要素管理部门,专司环境生产要素的市场供给量、配售指标、消耗量的测定,以及二级市场交易调控、价格指导和政府干预,从制度建设、组织体系、关键因素和市场运行模式等层面对环境生产要素市场进行设计;在环境生产要素理论总体框架和市场制度基础上,探讨了环境生产要素供求过程中的宏观经济调控意义。环境生产要素理论对经济核算的绿色化具有突出和明显的意义,文章阐述设计了新的厂商核算和国民经济核算绿色化改造方案。环境生产要素交易还可以实现资金从经济系统自动向环境系统的流动,为环境改良改造提供经费。这种环境补偿机制是市场化的,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大大简化补偿对象和补偿数量的确定过程,明显提升补偿资金到位的效率,扩大环境补偿的实现范围,提高环境补偿的合理性。
张艳阳[2]2006年在《基于环境会计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环境会计发展到了今天,虽然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中都有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要建立成熟完善的环境会计理论体系并将其成功运用于实务,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由于环境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的不完善,尤其是缺乏科学的定量方法及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使得需用货币计量、披露的环境资产与负债、环境成本与收益等信息缺乏可操作性的方法。传统的会计理论认为会计确认与计量应当遵循一定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对会计确认与计量行为的基本约束,各项标准都适用于一切确认与计量事项的判断。作为会计学的一个分支,环境会计不可避免也面临着确认与计量的问题,而目前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的难点正是:在将环境资源入账的过程中,应该遵循怎样的确认与计量标准?由于会计确认与计量的标准是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推导出来的,它有助于形成会计报表各种要素的定义,用以解决编制会计报表的各种问题。因此上述问题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问题:既环境资源有如何的特征?这些特征如何影响到环境会计的确认与计量?如何解决这种影响及具体措施是什么?本文从环境资源的自然与经济特性入手,分析其难以确认与计量的经济学原因,提出用排污收费与排污权交易两种方式解决环境资源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问题,给会计确认与计量提供制度平台。然后通过对比得出结论,排污权交易制度无论从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效果还是提高会计确认与计量的科学性与可靠性角度讲都优于我国长期实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并随后介绍了排污权交易具体运作中的若干问题,同时文章中指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实施仍然存在环境与技术上的困境,如要大面积推广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孟祥松[3]2016年在《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政府激励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引起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直接构成了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威胁;在国际上,为应对全球变暖,欧美国家对中国碳排放提出减排要求措施。因此,面临国际减排压力和国内生态环境恶化的威胁,政府迫切需要制定有效的政策缓解这一状况。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发展期,对于环境资源与能源的需求仍在上升,有必要对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政府激励政策进行深入研究,探明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影响因素及各利益相关方博弈策略选择,在此基础上优化环境成本内部化政策,从而为中国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政府激励政策设计与实施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参考。从经济学的研究角度看,环境资源与能源具有公共产品性,由于长期过度消耗而产生的环境成本的不到补偿,大量的外部环境成本不断沉积,导致环境资源的市场配置失灵。要想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可以运用界定产权和政策激励的方式,使企业承担的成本相等与社会成本,从而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论文从理论和实践两大方面构建基本的研究思路,并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有机结合起来。首先,定位于基础研究,重点研究环境成本内部化与政府激励政策的基础理论。通过理论梳理,在对外部环境成本环境成本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影响因素,揭示政府激励与环境成本内部化建设的辩证关系,着重研究政府激励推动环境成本内部化建设的利益相关方的博弈。其次,定位于应用研究。重点研究政府激励推动环境成本内部化建设的作用,包含政府激励推动环境成本内部化建设的微观与宏观途径与方式等内容,借鉴欧盟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政府激励政策的经验,提出环境成本内部化政府激励政策的完善建议。按照上述写作思路,本文的主要内容如下:1)对环境成本内部化及政府激励政策进行了界定;通过外部性理论的经济学分析及资源价值理论解析,论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开展意义;进而在此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性规制理论分析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政府激励政策,得出市场机制无法调节外部环境成本的内在化,需要政府测算环境承载力,并据此设计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激励政策,刺激企业主动进行内部环境治理,消除环境成本的外部性影响。2)对中国环境成本内部化政策的演变梳理探究中国环境成本内部化激励政策应用中的问题与不足。中国的环境成本内部化政策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但中国环境成本内部化机制和政策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缺乏系统性和整体的连贯性,在宏观全局和战略高度真正发挥调控和规范约束作用的环境成本内部化激励政策尚未形成,致使发展经济过程中,超环境负荷的外部环境成本不断增加。针对影响中国外部环境成本产生的主要变量,对STIRPAT模型进行了扩展,建立了外部环境成本影响因素计量的模型,利用中国的1990—2014年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人口规模水平影响最大,碳排放强度影响最小;城市化水平和环境吸纳能力对环境成本无显着影响。针对产生外部环境成本的显着影响变量,提出了在人口规模约束下对于外部环境成本加以内部化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环境规制、外贸政策、排污权交易、环境技术效率和公众环境意识。3)实施环境成本内部化的目的是促使企业成为外部环境成本承担者,从而解决由于环境成本的外部性产生的环境问题。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主体变得更加多元化,动力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本文第五章对环境成本内部化利益相关方进行博弈分析,在讨论越界环境成本内部化问题时,分别建立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只有两个国家参与的相邻国家越界环境成本内部化博弈模型;国家范围内的环境成本内部化中,分别构建了政府与企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博弈模型。得出全球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需要通过建立约束机制;国内的环境成本内部化,要求中央政府应尽快制定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的导向作用。4)环境成本内部化政策是决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对生态文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世界经济的发展中,欧盟的许多成员国都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在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实施中有很多成功的经验。本文第六章对欧盟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政策实践的分析,找出了中国在环境成本内部化政策在税收激励、生态补偿激励、排放权交易方面存在的差距及可借鉴的经验。5)在环境成本影响因素和环境成本内部化利益相关方的博弈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环境成本内部化激励政策应用中的问题,借鉴欧盟环境成本内部化激励政策的经验,提出在完善环境成本内部化政府激励政策的建议,包括:激励导向的环境成本内部化制度、价格激励政策、税收激励政策、生态补偿激励政策和排污权交易激励政策。
庄碧兰[4]2009年在《我国排污许可证交易财务影响及其相关会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治理污染的环境管理手段,将市场机制运用于环境资源的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排污许可证的交易,降低污染治理成本,有利于环境保护。由于排污许可证交易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排污许可证交易在我国逐渐展开,特别是2006年以来,排污许可证交易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各试点地区开始建立市场交易平台,制定交易办法。排污许可证交易会对企业产生财务影响,企业将面临如何对排污许可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因此,本文围绕排污许可证交易的财务影响和相关会计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本文共六章。第一章阐述了研究背景和研究目标,并对对排污许可证交易会计处理的文献进行回顾。第二章主要对排污许可证交易的产生、原理、理论基础以及排污许可证交易会计的理论基础进行探讨。第叁章对我国排污许可证交易的最新发展状况进行阐述,并分析我国排污许可证交易的特征和对企业产生的财务影响。第四章在借鉴传统财务会计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排污许可证交易的实际情况,对排污许可证的会计确认、计量进行详细的分析。第五章结合案例阐述排污许可证的会计记录和披露。本文除了对传统排污许可证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还结合案例对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下的排污许可证会计处理进行介绍,CDM项目的排污许可证交易过程有其特殊性,其具体会计处理应进行一定的调整。第六章,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论文的贡献和不足。笔者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排污许可证交易的会计问题进行研究,希望能对我国排污许可证交易的会计理论有所贡献。
郑志丹[5]2009年在《排污权交易会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地影响到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环境保护已经被列为与“和平”、“发展”并重的当今世界的新主题。企业作为污染排放主体,对此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环境污染的外部性却使得有效协调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这一工作变得异常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专家学者们经过研究提出了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市场手段,将市场机制充分地运用于环境资源的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排污权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国际范围内的广泛开展,我国也加入了研究行列,并获得了巨大成功,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就包括排污权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鉴于此,本文重点围绕这一问题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详细地分析:第一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并对国内外有关排污权交易的研究成果做以简单回顾;第二部分从排污权的产生入手,对排污权交易的定义、分类、经济学理论依据及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较全面的阐述;第叁部分对排污权交易的初始分配及定价进行了初步探索;第四部分对排污权交易的会计核算理论基础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披露等具体会问题进行了深入而详细的研究,并对排污权交易的纳税问题作了一般性探讨;第五部分结合以上研究成果以及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设计案例,进一步明晰排污权交易会计处理。最后一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提出本文不足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
蒋洪强, 王飞, 张静, 周佳, 程曦[6]2017年在《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思路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的基础核心制度,要求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制度应围绕排污许可制度的思路进行相应调整和改革,以确保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精简合理和有机衔接。本文结合最新改革形势,研究提出了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并紧密融合改革思路框架,从实施范围、排污权确定、排污权取得、排污权监管、排污权记载、排污权清算、排污权交易等方面设计了改革要点,进行了方案的优劣对比分析,提出了建立法律法规保障基础、完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与企业环境会计核算制度、创新以许可证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等改革方案实施的建议。
冯叶[7]2009年在《火力发电企业环境成本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有关发电企业的污染排放在我国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在电力市场环境的影响下,我们能否将环境污染的成本纳入发电总和的成本里,将会影响发电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企业有了市场竞争力,就会大大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同时也给电力系统带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本文基于对火电企业污染现状及排污措施进行分析,并运用环境经济学理论,结合现阶段我国火电行业的生产状况以及相关的经济政策、经济法规,对目前我国的火电企业的环境成本构成及各项成本的不同类型进行了具体的估算,从而有效地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火电企业环境成本估算模型。在本文中,通过某火电企业的日常生产数据及算例验证了模型的有效性,充分论证了我国现阶段排污收费标准远低于环境损失成本,排污收费未能完全补偿排污所造成的外部环境损失,并对我国的火电企业环境经济政策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及优化方法。
辛利利[8]2012年在《论控制企业污染排放的一种重要方式》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自然资源破坏、环境污染加剧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1995年我国政府提出可持续发展并将其列为两大治国战略之一,并在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和政策中对环境保护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在战略实施和政策执行方面却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偏差,导致效果很不理想。近年来,由于我国自然生态环境的先天脆弱再加上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我国环境问题对于经济的负效应日益凸显,经济发展与环境和资源的矛盾日益尖锐,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障碍。不可否认,目前人类发展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是人类自身造成的。人类经济活动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数量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开发资源的速度超过了资源本身及其替代品的再生速度,致使环境质量下降,环境问题不断加剧,造成了目前人类发展所面临的困境。环境经济学家认为:经济活动的外部不经济性(即经济外部性的负效应)是造成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对于解决经济外部性引起的环境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路径:一种是主要通过政府直接干预来解决环境问题的庇古手段,主要包括税收、补贴、押金—退款;另一种是主要通过政府借助市场机制来解决环境问题的科斯手段,主要包括私人合约、排污权交易。其中,排污权交易是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机制对环境资源进行配置,以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从而达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因其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上十分有效,排污权交易越来越受到环境经济学家的青睐,并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我国部分省市也开始建立排污权交易试点,对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进行排放总量控制。然而,我国在排污权交易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不仅体现在市场机制尚未成熟、监测机制还不健全、法律制度仍不完善,排污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的积极性也成为制约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发展的重要因素。当我们从微观角度考查企业动机、行为目标和利益关系时就会发现,将排污权交易与环境会计进行耦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发挥排污权交易对污染排放的控制作用。在排污权交易的条件下,企业通过精确地计算环境成本,利用成本效益原则来衡量是否值得冒着接受罚金的风险去违规操作(或购买排污权),或追加投资以实现清洁排放从而出售排污权,使得企业的外部环境成本得以内化。因此,排污权交易与环境会计的耦合可以,激励企业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继续投资以实现清洁排放,对环境问题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文章在对经济外部性及其内部化、排污权交易以及环境会计的相关理论进行阐述的基础上,主张将排污权交易这种近年来被认为行之有效的解决外部性问题的环境经济管理手段,与环境会计耦合起来,建立一种控制企业污染排放的机制,将排污权所带来的收益以及企业排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纳入到企业的财务核算中,使企业在进行经济决策的同时也考虑环境效益,从而更有效地控制企业排污,以解决我国现今日益尖锐的环境问题。最后,文章选取2010年沪深两市重污染行业共159家企业的年度报告,并对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意识、内容、合格程度、质量四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我国在环境会计发展的起步阶段存在的问题,并对环境会计在与排污权交易的耦合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冷云霓[9]2015年在《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无限制地利用自然资源发展生产,并毫无顾忌地将工业废物排向自然。拯救地球,实现人与自然、当代人与后代人可持续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与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大量与环境活动有关的交易或事项。传统管理会计在企业管理理论、管理方式上的缺陷已严重威胁了内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管理模式的建立。环境管理会计是从传统管理会计中衍生出的一门新兴的,具有蓬勃发展势头的学科。在我国的法治社会中,要保证环境管理会计的长期推行,必然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引导、推动和保障。因此,构建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势在必行。然而,目前我国对于环境管理会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应用上,很少将其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本文从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角度出发,以环境管理会计成本管理阶段、投资决策阶段、业绩评价阶段中包含的法律制度为研究重点,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探寻我国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的协调路径。论文主要分为六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为导论部分,简要介绍了本篇文章的研究背景、国内国外的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环境管理会计概述。首先简要介绍了环境管理会计产生的背景、环境管理会计的内涵、特征,其次对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进行界定,阐明了其定义以及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关系。笔者认为,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是规范环境管理会计行为所形成的规则的统称,主要包括环境管理会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准则、标准、指南、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间接涉及环境管理会计的法律规定。第叁,阐述研究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在理论上有利于实现环境管理会计理论与法学理论的整合,实践上能够保障企业环境管理的有序进行。第四,明确了环境成本管理、投资决策和业绩评价是环境管理会计的叁个重要阶段。第叁部分:建立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的缘由及理论基础。指出之所以要构建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是因为其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基础上的,进而得出结论,构建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刻不容缓。第四部分:环境管理会计成本管理阶段的法律制度。主要从环境成本核算制度、环境成本控制制度两方面进行讨论,指出环境管理会计成本管理阶段法律制度的不足,主要有成本计量形式单一,缺乏环境成本核算领域的专门人才,环境成本控制制度缺失等,并提出完善我国环境成本核算制度和环境成本控制制度的措施,如明确企业环境成本核算的原则;制定可操作性环境成本会计准则和实施细则;政府制定激励政策,加大科技投入;完善、落实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第五部分:环境管理会计投资决策阶段的法律制度。企业在投资决策之前,必须就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环境管理会计投资决策阶段必须树立环境产权观,明确环境自然资源权属,防止投资决策偏差;必须使环境的直接责任者——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因此笔者主要通过投资决策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企业环境责任制度叁个方面完善环境管理会计投资决策决策阶段的法律制度。第六部分:环境管理会计业绩评价阶段的法律制度。本部分首先介绍了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含义以及国外经验,通过国外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经验借鉴,完善我国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包括明确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法律基本原则;推进环境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制度建设;选择合适的环境管理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其次以清洁生产审计制度为例,发现我国企业环境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陈翔[10]2008年在《企业排污权交易会计研究》文中指出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新的治理企业污染的市场手段,将市场机制充分地运用于环境资源的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排污权的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尝试。随着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的逐渐展开,企业将会面临如何恰当地对排污权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鉴于此,本文重点围绕排污权会计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分析。本文主要运用规范性研究方法和案例研究方法来探讨排污权交易会计的相关问题。具体来说,首先从排污权的产生入手,对排污权相关的经济学理论依据、排污权的分类以及排污权交易会计的理论基础进行全面探讨。然后,在前章的基础上对排污权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而后,通过案例,在借鉴会计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排污权的实际情况,对某企业排污权交易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最后是对全文的总结。笔者希望通过本文对排污权会计领域的初步研究,能对我国排污权会计理论与规范的发展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 环境生产要素管理研究[D]. 李利军. 天津大学. 2009
[2]. 基于环境会计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D]. 张艳阳. 北京交通大学. 2006
[3]. 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政府激励政策研究[D]. 孟祥松. 河北大学. 2016
[4]. 我国排污许可证交易财务影响及其相关会计问题研究[D]. 庄碧兰. 厦门大学. 2009
[5]. 排污权交易会计问题研究[D]. 郑志丹. 兰州商学院. 2009
[6]. 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思路研究[J]. 蒋洪强, 王飞, 张静, 周佳, 程曦. 环境保护. 2017
[7]. 火力发电企业环境成本研究[D]. 冯叶.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09
[8]. 论控制企业污染排放的一种重要方式[D]. 辛利利. 河南大学. 2012
[9]. 环境管理会计法律制度研究[D]. 冷云霓. 山东师范大学. 2015
[10]. 企业排污权交易会计研究[D]. 陈翔. 中南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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