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自然资源保护需要有刑法的参与。我国自然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存在保护对象不周延、整体保护理念缺失、预防性导向不足、部门法衔接不畅等问题。结合新时期自然资源改革的具体要求,借鉴国外刑事立法的先进经验,深度挖掘刑事理论的发展,我国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刑事立法应当在理念上予以转变,突出生态价值,侧重预防和整体保护。同时,要适当扩充罪名体系,完善惩罚机制,让刑事立法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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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管亚盟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刑事立法,理念,生态价值
来源: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9年2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刑法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分类号: D924.3
DOI: 10.16619/j.cnki.rmltxsqy.2019.24.012
页码: 102-105
总页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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