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标回收在水质分析中的应用及回收率计算分析

加标回收在水质分析中的应用及回收率计算分析

四川省成都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四川成都611130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水质分析中加标回收的主要步骤、条件要求以及计算进行了详细分析,如果加标体积对加标水样中的浓度产生很大影响,可以直接使用公式对理论回收率进行计算。和真实回收率相比,结果偏低,并且偏低值和加标体积成正比例关系。另外,以加标前后被测组分的质量浓度变化量导出两个回收率计算公式。使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回收率和真实回收率一致,不受加标体积的影响,对水质分析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加标回收;水质分析;回收率;计算分析

1引言

水质分析在整个实验室的质量研究工作中处于关键地位,如果没有标准样品,准确测量加标回收率,对于提高实验室评价准确度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所谓加标回收分析,就是在同一个样品中加入标准物质,根据测定结果,然后再扣除样品测定值,计算回收率的过程。其主要步骤包括:取两份相同的试样,第一份测定原水样组分,在第二份加入标准物质,根据加标回收分析相关条件两份同时进行测定。回收率理论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在这个过程中,其条件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加标物的形态和待测物的形态相同,加标量与待测物含量相等或相近,当待测物含量接近方法检出限时,加标量控制在标准曲线最低浓度范围,如果待测组分的含量比较高,加标后的测定值不应该超过上限值的90%,加标量应小于待测物含量的3倍。为了保证实验条件相同,两份水样的测量应该同时进行。

进行加标的样品主要是由标准物质和原物质混合以后组成的,其溶液的总体浓度是由加标试样中的原物质和标准物质浓度之和,即加标试样测定值。加标试样中原物质浓度值为试样测定值,加标试样总体积中标准物质形成的浓度为加标量。

2理论计算公式的适用范围

为了方便,我们定义测定体积为不同试剂分步骤加入后进行测试前的体积。如果原物质溶液和加标样的测定体积一致,加入标准物质以后,和原物质本身溶液浓度相比没有变化,那么加标体积是多少,公式中的加标量和试样测定值不受影响,使用理论计算公式对回收率进行计算即可。对于理论计算公式,主要对以下三种情况适用:第一,如果加标体积很小,和试样体积相比几乎可以忽略;第二,实验时需要对样品预处理,然后对其体积进行重新测量;第三,把试剂加入到试样中以后,再定积到一个位置。

如果原物质溶液和加标样的体积不一致,加入标准物质以后,和原物质本身溶液浓度相比也不一致,对于公式中的试样测定值需要经过加标体积进行校正后,再换算为加标试样中原水样的浓度值,与此同时,加标量也需要进行校正。此时并不能使用回收率理论计算公式进行计算,需要对体积进行校正后,使用新的回收率计算公式进行校正。

3通过体积校正后的回收率计算公式

以加标前后的质量浓度变化为依据得出新的计算公式(1)为:

从表1中可以看出,使用公式(1)计算的回收率和实际回收率结果相同,加标体积对计算结果没有影响,如果使用理论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由于加标体积的作用,计算结果都比真实回收率低,随着加标体积逐渐增大,偏低值逐渐升高,从而对计算结果产生一定误差。因此,和试样体积相比,只有加标体积很小时,使用理论计算公式才不会产生偏差,一般情况下,V标/V样≤1%。如果使用公式(1)计算回收率,可以避免由于加标体积不同造成的误差,对绝大多数水质分析项目都比较适用。

通常情况下,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使用不同理论公式计算就会存在不同的偏差,如表2所示。如果V标/V样的变化范围为1%~10%,那么两种计算方法的偏差范围为2%~15%。

5加标方式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加标方式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方式就是在两份相同的试样中后加入标准物质,第二种就是在第一份中加入标准物质,使用原物质溶液进行定容后和第一份原物质溶液同时测定,使用公式(1)计算回收率。分析方法不同,加标方式就不同。对于第一种方式,主要针对绝大多数分析,对于第二种方法,一般在分光光度法中使用。对于分光光度法,如果使用第一种方式后就会产生负偏差,测得的加标体积比原物质溶液和标准物质溶液的测定体积偏大。

6结语

加标回收率计算主要在定容和加标两种操作方式顺序上有所不同。如果使用先加标后定容的方式,就忽略加标操作对试样体积的作用,比如试样在进行预处理过程中具有缩小体积的操作时,虽然先加标增大了体积,但是对样品进行重新定容以后不会对结果产生影响。与此同时,如果使用先定容后加标的分析方式,就应该考虑加标操作对试样体积的影响,在计算回收率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加标回收率,避免出现重复计算的情况。所以,如果要准确计算加标回收率,应该在适当控制分析条件的同时选择合适的加标方式进行灵活使用,从而掌握比较准确的计算方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S].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4:88-9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可溶性二氧化硅的测定硅钼黄分光光度法:SL91.1-1994[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5:35-37.

[3]刘莉.环境监测水质分析中加标回收实验回收率计算的研究[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05,15(2):73-75.

[4]张宪伟.水质检测中加标回收率的理论计算与问题探讨[J].天津科技,2013(3):32-34.

[5]任成忠,毛丽芬.加标回收实验的实施及回收率计算的研究[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6,32(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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