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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政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它建成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其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巨大,无法估量。市政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其建设资金的来源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在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情况下,如何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尽可能多建设、建设好市政工程,为城市居民造福,就成了各级市政工程管理者和建设者必须努力和追求的方向。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造价;控制
一、前言
近年来,全国各地很多地方为了提高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纷纷进行了大规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的造价,在市政建设项目中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也是项目的主要控制目标之一。众所周知,市政工程均属干线型工程,且多处于市区内,影响控制因素很多,如地上及地下障碍物、交叉作业、施工作业点多且分散、工期短、质量要求高等客观因素,同时还涉及到政府部门行政指令等要求,所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工程投资,若处理不好,投资控制就很难圆满完成。
二、市政工程造价的问题和原因
1.全面成本管理的观念尚未形成。目前,对于造价管理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预结算上,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对其他阶段的控制显得薄弱。但事实上前期阶段的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
2.设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限额设计未得到全面推行。据统计分析,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可能性为40%~70%,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5%~25%。
3.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性大。工程项目应该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其工程造价的控制应该按批准的投资额度。但很多建设单位急于项目的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4.现场签证问题多。由于我国目前采取的是计量(监理)与评价(决算)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负责决算审核工作的造价工程师施工时一般不到现场,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这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
5.决算中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巧立名目,高套定额;虚设费用;提高计费标准,扩大取费范围。
三、有效控制市政工程造价的措施
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且噘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它都关系到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但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应在项目的建设前期,即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尤其是目前在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建筑市场与国际接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情况下,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意义就显得更重大。
1、项目建设前期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都注重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因为从表面现象上看,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格形成于施工招标投标阶段,而占造价比重最大的人、财、物的投入主要在施工阶段。但事实上,一个工程项目的决策是否正确,方案是否经济可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造价。一项数据表明,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达到80%。事实证明,市政项目前期投资估算的偏差是造成其投资效益低下、三超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由此可见,只有加强项目决策,建立项目优化评选,采用科学的估算,细致做好投资估算形成投资最高限额,才能有效遏止“三超”现象。
2、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有资料显示,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75%以上。合理科学的设计,可以降低工程造价10%,可见设计阶段是在项目投资规模确定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又一重要环节。设计人员在设计阶段要肩负起优化设计与有效控制造价两重担,才能控制造价,避免浪费。如某项排水工程,根据地质资料情况分析,在沟槽土方开挖后,采用原土分层夯实回填。就能保证上部路面基层的强度要求,但由于设计人员仅仅根据当地常规做法,考虑当年修路,就采用石灰土回填,这样就增加了不必要的回填费用。经过测算,一个采用素土回填只需200万元造价的排水工程,在采用石灰土回填后造价竟然增加了70多万元。可见在设计一开始,就应将控制投资的思想根植于设计人员的头脑中。设计阶段要通过设计方案竞标及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开展限额设计、采用合同措施等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做到技术与经济相统一。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要积极参与设计项目的投资分析,能动地影响设计,以保证造价的有效控制。
3.加强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1)工程招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两个方面。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非常严密而准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争议,也可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对于市政工程,由于工程材料所占投资比例较大,不可预见因素较多,所以编制招标文件及签订施工合同尤为重要。
(2)施工合同是工程决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的内涵。这对于市政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4.加强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及招投标阶段业已完成,其工程量已完全具体化。在此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相比其他要少一些,但足真正形成工程实体主要是在这一阶段,若控制不好,也会使投资失控。
(1)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施工前,要组织施工人员到现场踏勘,并对图纸进行会审和技术交底,避免施工中出现不应有的返工;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看是否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尽量减少合同外费用。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的工程量应不予认可。
(2)严格现场签证管理。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中经常性的工作,若管理不到位,就可能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这就要求驻地监理及甲方代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同时要经常到工地,做到“随做随签”,避免“一揽子”及日后签证。众所周知,市政工程合同外费用所占比例较高,所以要严格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定现场签订管理程序。
5、加强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该阶段是成本控制工作的最后阶段。根据合同、预算及费用定额、竣工资料、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法规,认真审核工程款。以政策为依据,对送审的竣工决算进行核实工程量,落实联系单签证费用,核实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或合同签订时的综合单价相对应,审核竣工决算总金额,使审核后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在竣工资料齐全、准确的情况下,工程造价的最终金额数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由其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公平、公正和具有法律效率。
四、结束语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把成本控制放在市政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即施工阶段。通过本文论述,可见城市市政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我们只有加强对每个环节的造价控制和审查,通过控制来发现项目投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投资管理的不断完善,提高政府财政投资效益。投资管理中应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的功能,并不断进行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管理制度。改革现行的定额计价模式,形成以量为主的企业定额系统,建立以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