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从过去近40年的行政法历史看,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判断标准经历了"直接利害关系标准""行政相对人标准""法律上利害关系标准"和"利害关系标准"四个发展阶段。在"刘广明案"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判例中,没有发现有引入保护规范理论的判例,法院判断"利害关系"时,要么采用"直接联系论",要么采用"实际影响论",其判断标准都偏向于主观性,因而难免个案中法院判断方法上的任意性。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刘广明案"引入域外法上的"保护规范理论",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形塑了一个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判断结构,即:公法规范要件、法定权益要件和个别保护要件。这个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判断结构淡化了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判断标准的主观性,同时增加了其可操作性。
论文目录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章剑生
关键词: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利害关系,保护规范理论,行政诉讼
来源: 中国法学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分类号: D925.3
DOI: 10.14111/j.cnki.zgfx.2019.04.013
页码: 244-264
总页数: 21
文件大小: 215K
下载量: 4259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论文; 利害关系论文; 保护规范理论论文; 行政诉讼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