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非刑罚方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刑罚,方法,制度,环境,少年犯,社区,省区。
非刑罚方法论文文献综述
余陈燚[1](2019)在《和谐社会视野下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和谐社会呼吁更人性化的刑罚处理方式,非刑罚处理方式符合现代刑法理念,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联系紧密。我国刑法规定了六种非刑罚处理方法,其在适用中存在不足,应采用合理方式加以完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5期)
王靖林[2](2018)在《非刑罚处理方法的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刑罚轻缓化是当前世界各国刑事政策的发展倾向,也是刑罚进化的必然结果。非刑罚处理方法作为刑罚的有益补充,在教育惩治被告人,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实现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人权,是刑罚轻缓化的表现。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非刑罚处理方法的功效不能充分体现和发挥的原因有很多。但是从实践来看,一方面判处定罪免刑的案件较少,另一方面是在判处定罪免刑时,很少或者没有采用非刑罚处理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开,人民群众可以更加便利地了解我国的司法现状,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一种新的途径和方式,同时为通过公开的裁判文书进行相关研究提供了资源和渠道。西北五省区作为在经济、历史、文化、交通、政治上有着紧密联系的一个区域,其司法实践具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通过对西北五省区的非刑罚处理方法的进行研究能够发现一些共性的问题。通过对西北五省区非刑罚处理方法运用情况的分析,找到提高非刑罚处理方法运用的一般办法。研究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文章也是越来越多,不少文章对非刑罚方法的理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观点。从实务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章也有一些,但是对某一个地区连续时间段内非刑罚方法的运用情况进行分析的文章较少。本文对西北五省区的裁判文书中非刑罚处理方法的运用情况按照运用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的逻辑思路对非刑罚处理方法进行研究。中国裁判文书网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公开相关裁判文书,在实践中上述的裁判文书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中所占的比例较小,因此不会对研究基础的广泛性产生太大影响。在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对2014年至2016年西北五省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涉及非刑罚处理方法的裁判文书进行统计分析,分析非刑罚处理方法在裁判文书中的运用情况。第二部分则是根据第一部分分析的情况,总结非刑罚处理方法在司法实践及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一个部分则是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经验,提出能够促进非刑罚处理方法运用、提高非刑罚处理方法运用效果的一些立法和司法上的建议。非刑罚处理方法作为定罪免刑后的一种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理应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期刊2018-06-01)
李莎[3](2017)在《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适用规范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与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环境系统的平衡是支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经济快速发展的当前,相伴而来的是频频见诸报端的环境问题,受到破坏和污染的环境不仅危害到人身和财产安全,受损的环境也难以修复和弥补,人们逐渐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刑罚是环境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主要方式,然而,由于环境犯罪有其独特的特点,单靠环境刑罚显然不能满足制裁环境犯罪、救济环境权益的目的。国外开始逐渐探索和尝试使用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来预防治理环境问题,对于环境恢复和权益保障起到有效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治理方法,设置可以及时消除环境污染,补救和恢复破坏环境的的方法,例如用补种树木、修复林地、公益劳动等非刑罚处罚方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是,这些非刑罚处罚措施,主要依据法院、公安局等部门的指导意见、通知等实施,由于政出多门且各个地区规范具有差异性,因而在实践中出现处罚标准不一、处罚方法不同、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理论是指导实践的基础,由于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的探索实践尚缺乏法律理论支持,因此,本文就此展开研究,希望找出一条规范之路。本文从环境犯罪的特点切入,指出非刑罚处罚的必要性,以我国非刑罚处罚方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为基础,探讨在实践中所反映的问题,提出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的完善和规范化建议。具体来讲,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做了具体描述,从多方面说明其实施的必要性,结合恢复性正义理论、功利主义刑罚原则、刑罚谦抑性原则,论证此方法的可行性。第二部分主要从四个地方法院的实践案例入手,梳理非刑罚处罚方法适用上存在的问题,包括处罚依据上的不足和实践中的问题。第叁部分通过分析研究国外环境犯罪的治理方法,从法律规定、立法理念等多方面总结经验。第四部分通过结合非刑罚处罚方法在环境犯罪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方面提出了规范化建议。(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期刊2017-05-22)
张适清[4](2017)在《非刑罚处罚方法的基本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今世界刑法现代化进程中,刑罚的民主化、人道化、轻缓化日益被人们所重视,人们不再认为刑罚是实现刑事责任的唯一方式,而是去寻找一些新的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达到替代刑罚、同时又能补偿刑罚所具有的负面功能的目的。在探索新方式的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非刑罚处罚方法的存在价值,并在司法实践中开始运用。就其本质而言,刑罚和非刑罚两者之间并不冲突,反而是相辅相成的。刑罚改革的目标是改变我国“厉而不严”的刑罚体系结构,非刑罚措施制度是追求对法益的保护(包括犯罪人的权利和受害人的利益),非刑罚处罚方法的研究对我国刑罚改革具有很好的辅助作用,刑罚改革的系统多元化的要求也为非刑措施的发展提供了制度需求,两者具有相通性。因此,我国应当在肯定非刑罚处罚的刑罚性的基础上,完善非刑罚处罚制度,构建完整的刑罚反应体系,使刑罚和非刑罚共同发挥作用,实现犯罪治理的目标。论文主要分为导论、正文、结论叁个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分为四个章节。第一部分概述分析了非刑罚处罚方法的理论基础。非刑措施的理论基础是我国实现建构非刑制度、丰富刑罚体系的理论指导。文章从犯罪治理观念、刑罚个别化思想等角度分析非刑罚处罚方法的理论基础,明确非刑罚处罚的强大优势。第二部分阐释了非刑罚制度的性质和目的。该部分的创新在于,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从刑罚性与非刑罚性两个看似矛盾的角度探讨非刑罚处罚制度的性质,通过对刑罚目的的辩证阐释,得出非刑罚处罚措施的性质也应包含刑罚性,且应当将刑罚目的界定为对法益的恢复。第叁部分重点阐述了现存非刑罚处罚方法的体系和种类。通过分析国内外的非刑罚制度,可以看出我国现存制度在立法、适用上都存在缺陷。第四部分探讨了非刑制度的进路。虽然在法典中规定了非刑罚处罚措施,但是那些条文较为零散。秉着建立和完善非刑罚处罚制度的原则,论文从刑罚目的的重构、刑罚反应的体系化和刑事政策叁个角度分别探讨了非刑措施的完善途径。(本文来源于《昆明理工大学》期刊2017-05-01)
李云飞[5](2015)在《论我国的非刑罚处罚方法》一文中研究指出非刑罚处罚方法是对犯罪人予以的刑罚以外的其他处罚方法的总称。非刑罚处罚方法是刑事制裁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刑事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非刑罚处罚方法就其自身的价值来说,在于其符合非监禁化、非刑罚化以及轻刑化的要求,同时,非刑罚处罚方法对犯罪被害人的利益予以考虑,追求一种秩序的恢复,体现着一种恢复性的司法理念。我国的非刑罚处罚方法规定在刑法第37条,具体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本文关于非刑罚处罚方法的研究划分为叁个部分。第一部分对非刑罚处罚方法的概念予以明确,同时对其历史渊源进行追溯,并将其历史发展阶段划分为多样化以及轻缓化两个阶段。第二部分对刑法设置非刑罚处罚方法的依据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叁个方面,分别为法理依据,刑事政策根据以及法律依据。第叁部分对非刑罚处罚方法的主要立法模式进行横向比较,同时对我国非刑罚处罚方法的适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非刑罚处罚方法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刑法完善建议。非刑罚处罚方法的研究在于更好地把握其在刑事制裁体系中的地位,其对于轻微犯罪人的处理能够实现刑罚所不能取得的效果,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不可缺少的。(本文来源于《贵州大学》期刊2015-05-01)
李猛[6](2015)在《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非刑罚处罚方法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以外的处理方法,即对犯罪分子适用,但不具有刑罚性质。非刑罚处罚方法的运用是在不适用刑罚处罚方法为前提,但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其犯罪情节、造成的后果都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然而刑罚所含有的要素和基本特征,又决定了其自身的束缚性和限制性,即不能彻底的、完全的根除环境犯罪,恢复和补救生态系统平衡。目前,刑法规定的大多法律条文都是在运用刑罚处罚方法惩治环境犯罪,现在我们探讨运用非刑罚处罚方法进行惩治环境犯罪问题。在惩治环境犯罪的案件中,要根据犯罪分子造成的具体危害后果,提倡适用非刑罚处罚方法,从而一方面既能达到惩罚犯罪分子的目的,又能彰显刑法的谦抑性,另一方更能维护法律权威,实现法律的价值。目前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方法的结构和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有必要对其进行立法完善和细化。因此全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犯罪中非刑罚处罚方法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目前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问题进行梳理,包括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现状,分别从立法层面、司法层面进行考察;对于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即从立法理念、适用原则、种类、执行方面四个方面进行考量。第二部分对于域外非刑罚处罚方法在环境犯罪领域中的立法和实施现状进行探讨,分别从立法理念、适用原则、设置体制及规则方面的进行考量;借鉴域外非刑罚处罚方法惩治环境犯罪案件的长处和优势,弥补我国刑法中现有的非刑罚处罚方法的不足,加大惩治环境犯罪的处罚力度,维护人类长远生存和社会持续发展。第叁部分完善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的思考。主要从重塑我国环境犯罪的立法理念、优化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适用原则、加强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与刑罚处罚方法的衔接、细化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基本种类这四个方面进行思考,构建多层次处罚体系,丰富非刑罚处罚方法的种类和方式,进一步使非刑罚处罚方法在环境犯罪领域中趋之于完善。(本文来源于《华中师范大学》期刊2015-05-01)
黄美强[7](2015)在《非刑罚处罚方法价值新探》一文中研究指出非刑罚处罚方法作为控制犯罪的一种方式,具有诸多重要的价值。非刑罚处罚方法不仅有助于引导整个社会转变犯罪观念和刑罚观念,而且是一种有效率惩罚犯罪的方法,更为重要的是,它在提高人权保障质量上具有重要价值。此外,非刑罚处罚方法对于提高犯罪惩罚效率和保证刑罚体系开放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安阳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1期)
周倩[8](2014)在《和谐社会背景下的非刑罚处罚方法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周倩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14年4月和谐社会背景下的非刑罚处罚方法探析李祥金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和谐社会背景下的非刑罚处罚方法探析计:学位论文40页评阅人:指导老师:李样金学院院长:隋卫东学位论文完成日期:20(本文来源于《山东建筑大学》期刊2014-04-01)
韩露[9](2013)在《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问题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并成为人类社会现代化发展的新挑战,如今,这一问题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环境犯罪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刑罚方式和非刑罚方式,由于刑罚方法自身具有不可弥补的缺陷,因此,国外发达国家将非刑罚处罚方法与刑罚方法结合起来使用,以此来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是一种惩治和预防环境犯罪的手段,它以犯罪人符合环境犯罪构成要件为前提,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之外的方法,达到弥补刑罚手段不足、预防环境犯罪再发生以及恢复被破坏的环境的目的,它主要包括教育性的处罚方法、民事性的处罚方法和行政性的处罚方法。国外发达国家对于环境犯罪早已开始积极地寻找合适的制裁方法,在世界刑法改革趋势的推动下,有些国外发达国家已经逐步探索出比较系统、详细的非刑罚处罚方法,诸如德国、巴西等国的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规定得比较详细。与国外相比,我国规定的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种类单一、内容单薄,在适用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因此,我国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司法经验,加快完善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的体系,使其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而促进自然环境的恢复。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弥补了刑罚功能的不足,突破了“重刑主义”思想的枷锁,是报应刑主义与目的刑主义刑法思想论战的产物,不仅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思想,而且符合世界刑法改革的趋势。由于世界各国立法模式各不相同,对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的规定也存有差异,因此,本文结合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并对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的现状加以分析,从立法理念、适用原则、种类设置及适用方面对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浙江农林大学》期刊2013-06-10)
张明仪[10](2012)在《非刑罚处罚方法的改革与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刑法》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太少,在遵循罪刑相当及刑法谦抑原则的前提下,借鉴国外成熟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对我国的非刑罚处罚方法进行探索与改革,对于教育挽救被告人、稳定家庭与社会大有裨益。 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我国的社区矫正工(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12-11-14)
非刑罚方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刑罚轻缓化是当前世界各国刑事政策的发展倾向,也是刑罚进化的必然结果。非刑罚处理方法作为刑罚的有益补充,在教育惩治被告人,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实现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人权,是刑罚轻缓化的表现。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非刑罚处理方法的功效不能充分体现和发挥的原因有很多。但是从实践来看,一方面判处定罪免刑的案件较少,另一方面是在判处定罪免刑时,很少或者没有采用非刑罚处理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开,人民群众可以更加便利地了解我国的司法现状,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一种新的途径和方式,同时为通过公开的裁判文书进行相关研究提供了资源和渠道。西北五省区作为在经济、历史、文化、交通、政治上有着紧密联系的一个区域,其司法实践具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性。通过对西北五省区的非刑罚处理方法的进行研究能够发现一些共性的问题。通过对西北五省区非刑罚处理方法运用情况的分析,找到提高非刑罚处理方法运用的一般办法。研究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文章也是越来越多,不少文章对非刑罚方法的理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观点。从实务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章也有一些,但是对某一个地区连续时间段内非刑罚方法的运用情况进行分析的文章较少。本文对西北五省区的裁判文书中非刑罚处理方法的运用情况按照运用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的逻辑思路对非刑罚处理方法进行研究。中国裁判文书网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公开相关裁判文书,在实践中上述的裁判文书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中所占的比例较小,因此不会对研究基础的广泛性产生太大影响。在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对2014年至2016年西北五省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涉及非刑罚处理方法的裁判文书进行统计分析,分析非刑罚处理方法在裁判文书中的运用情况。第二部分则是根据第一部分分析的情况,总结非刑罚处理方法在司法实践及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一个部分则是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经验,提出能够促进非刑罚处理方法运用、提高非刑罚处理方法运用效果的一些立法和司法上的建议。非刑罚处理方法作为定罪免刑后的一种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理应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非刑罚方法论文参考文献
[1].余陈燚.和谐社会视野下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J].法制博览.2019
[2].王靖林.非刑罚处理方法的运用[D].甘肃政法学院.2018
[3].李莎.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适用规范化研究[D].华侨大学.2017
[4].张适清.非刑罚处罚方法的基本问题[D].昆明理工大学.2017
[5].李云飞.论我国的非刑罚处罚方法[D].贵州大学.2015
[6].李猛.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5
[7].黄美强.非刑罚处罚方法价值新探[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
[8].周倩.和谐社会背景下的非刑罚处罚方法探析[D].山东建筑大学.2014
[9].韩露.我国环境犯罪非刑罚处罚方法研究[D].浙江农林大学.2013
[10].张明仪.非刑罚处罚方法的改革与探索[N].江苏经济报.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