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法律论文_邢媛

导读:本文包含了林业法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林业,法律,林业大学,法律制度,植树造林,经济,可持续。

林业法律论文文献综述

邢媛[1](2019)在《低碳经济时代提高林业经济效益的政策法律机制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林业经济的发展与低碳经济时代的发展相契合,低碳经济时代下,中国林业经济法律机制尚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国林业发展。论述了我国低碳经济时代林业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林业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高林业经济效益的政策法律建议,为促进林业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林产工业》期刊2019年11期)

赵爽,窦琳[2](2019)在《林业碳汇权质押融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林业碳汇权作为新型财产权利,具有可交易性与适质性,具备质押融资的可行性条件。以其设质有利于林业碳汇项目顺利开展,促进碳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推动绿色信贷,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林业碳汇权设立质权不仅在理论上可行,也是现实之需,应明确林业碳汇权的法律地位,从出质人及其责任、质权实现时间和方式以及质权登记与公示方面完善林业碳汇权质押融资的法律制度。(本文来源于《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张博,刘翠翠[3](2019)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以东北林业大学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法学教育、司法考试与司法实务的脱节性日益凸显,现今法学学硕类相关教育体制已经日渐理论化、学术化,这使得法学类专业化人才无法即时性投入到司法实践中,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严重脱节。法律硕士这一培养方式应运而生。秉持着以培养实践型人才目标的这一新兴培养方式在十余年的变革与发展中颇具成效,但仍存在着培养不能的相关问题。应当从改变课程模式、变更师资结构等多种角度去解决现存相关问题,以提高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实务型人才培养的预期目的。(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叶天一,周鑫,黄艳[4](2018)在《发达国家城市林业发展法律实践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阐述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城市林业发展的立法、执法和公众参与实践,分析发达国家城市林业发展法律实践对我国的启示:科学、严谨的法制是城市林业发展良好的必要前提;建立权威的专门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直接调控和管理是解决国家环境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高投入和民众参与支持是城市林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指出我国现阶段城市林业正处于"破坏与建设相持"的新时期,尚未制定规范城市林业建设的法律制度,通过分析发达国家城市林业法律实践,可借鉴其成功经验,避免走其误区。(本文来源于《林业调查规划》期刊2018年06期)

仪律北[5](2018)在《林业碳汇交易的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全球温室效应的日益严重,减缓暖温室效应成为全球国家备受关注的内容。林业碳汇具有减缓温室气体浓度的作用,所以其具有的价值非常的可观。为了改善现在的环境问题,我国以及其他国家都积极采用了林业碳汇交易项目。但中国关于林业碳汇交易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针对我国的林业碳汇交易的法律制度进行研究,进而提出有效的措施,以供参考。(本文来源于《中国林业经济》期刊2018年06期)

陶文娟[6](2018)在《我国林业碳汇交易市场法律规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渐成为国内外共同关心的焦点。如何有效减缓温室效应带来的不利影响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之中不可避免的应对性问题。国际方面,在召开系列国际环境会议中,通过《京都议定书》为代表的国际性环境规范文件,重点论述人类活动如何影响环境以及如何应对全球气候严重变化影响,旨在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承担原则方式给予各国以差别环境治理承担义务;国内方面,经济迅猛发展背后不可避免的带来环境污染问题,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我国自2020年后就要承担巨大的节能减排义务。针对我国二氧化碳已经跃居世界排放首位,国家颁布政策、制定措施积极应对刻不容缓的二氧化碳排放问题,本文基于以上研究背景,主要围绕林业碳汇产品进行市场交易内容,以法律视角规制林业碳汇交易市场为目的展开具体研究。全文以四章脉络形式层级性展开对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法律制度较为全面的探讨。引言部分主要论及文章写作背景、研究基本思路与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文章写作目的。第一章:林业碳汇权和林业碳汇交易的概念界定。本章节主要按逻辑层次递进性地对林业碳汇权和林业碳汇交易的概念、特征做基本界定。第二章:我国林业碳汇交易市场发展及法律规制的现状分析。本章节主要围绕我国目前开展的林业碳汇交易项目的发展现状分析为切入点,引申出对我国林业碳汇交易项目的规制现状分析。第叁章:我国林业碳汇交易市场规制的问题分析。本章节主要提出林业碳汇交易市场法律规制中存在的前提障碍、林业碳汇交易市场制度的风险分配与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和完整的配套制度设计等问题。第四章:我国林业碳汇交易市场法律制度完善的对策建议。本章节主要针对本文第叁节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相对应的对策建议,以明确林业碳汇交易市场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为研究逻辑起点,进一步针对林业碳汇交易市场前置障碍对策研究,最后提出林业碳汇交易市场法律配套制度设计及框架体系设计。(本文来源于《贵州大学》期刊2018-06-01)

林雅静[7](2018)在《构建森林可持续管理的林业碳汇法律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森林在固碳减排、改善气候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各种举措中,林业碳汇是国际气候谈判进程中确立的合法减排方式。从“造林、再造林”的CDM机制到“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通过森林保护和森林可持续管理增加林业碳汇储量”的REDD+机制,气候变化国(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报》期刊2018-04-09)

刘胜[8](2018)在《林业职称改革法律途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对当前林业职称评聘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分析,提出了林业职称改革法律途径。通过对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法制化管理,特别是对林业专业人员职称评聘实施法制化管理,旨在减少职称管理中的人为因素干扰,进一步保障劳动公平。首先,通过立法确定劳动公平基本原则;其次,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法,依法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特别是职称评聘管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公平;再次,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学术能力认定规范,科学合理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学术能力。(本文来源于《吉林农业》期刊2018年06期)

时儒梦[9](2018)在《林业法律制度完善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林业在持续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亟需解决的问题,诸如相关森林法律制度中森林生态价值缺位、粗放的林业发展方式以及宜林地面积不足等。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都是实现森林生态价值不可或缺的途径。因此既要完善相关森林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手段保障林权的充分实现和林业的良性发展。同时,也不能忽视林业市场化的巨大潜力,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林业发展,根据科斯定理解决森林资源的外部性问题,通过明晰产权,使难以交易的外部成本或利益进入森林资源的可交易市场体系,进而实现森林的生态价值。(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7期)

谭格格[10](2018)在《我国林业碳汇交易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人口总数的增加、经济的快速增长、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逐年增加,从而引发严重的环境问题,各种危害频发。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冷害等灾害性极端天气频发,整个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荒漠化程度不断加剧,罕见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机会增加,等等。因而,采取各类措施减缓温室气体效应,成为国家开展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林业碳汇具有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减少温室气体浓度的生态服务价值功能,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问题上有着独特优势。发展林业碳汇交易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林业碳汇交易从技术上开辟了降低节能减排成本的路径,促进了林业资源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合理转化,符合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京都议定书》已经把林业碳汇作为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途径。目前,国际上林业碳汇交易项目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国作为新兴发展中大国,是林业碳汇商品的主要输出国,理应加入世界林业碳汇发展的浪潮。林业碳汇项目的发展既改善了生态环境,又为林业碳汇的业主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如何在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增速的前提下以较低成本和负面影响进行减排,从法律角度对林业碳汇交易进行探究,促进林业碳汇交易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全文总共分成五章,对林业碳汇交易的法律制度展开了较为全面的探讨,主要论及林业碳汇交易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现状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完善林业碳汇交易的法律对策。第一章林业碳汇交易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探讨并分析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对林业碳汇的研究成果,为本文的撰写提供法律依据。第二章林业碳汇交易的概述。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林业碳汇的概念、林业碳汇交易的概念及特征,本文首先界定了林业碳汇的概念,而后提出了林业碳汇交易的概念,总结了林业碳汇交易独有的特征。第叁章我国林业碳汇交易的现状存在的法律问题。本章分析了我国林业碳汇交易的现状,找到我国林业碳汇交易存在的法律问题存在的林业碳汇交易相关立法缺失、产权主体界定不清、交易市场规则不明、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缺失、中介机构参与程度低、林业碳汇交易监管缺失等问题,最后根据存在的问题,在第四章相应地提出了完善我国林业碳汇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本文来源于《东北林业大学》期刊2018-03-01)

林业法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林业碳汇权作为新型财产权利,具有可交易性与适质性,具备质押融资的可行性条件。以其设质有利于林业碳汇项目顺利开展,促进碳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推动绿色信贷,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林业碳汇权设立质权不仅在理论上可行,也是现实之需,应明确林业碳汇权的法律地位,从出质人及其责任、质权实现时间和方式以及质权登记与公示方面完善林业碳汇权质押融资的法律制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林业法律论文参考文献

[1].邢媛.低碳经济时代提高林业经济效益的政策法律机制构建[J].林产工业.2019

[2].赵爽,窦琳.林业碳汇权质押融资法律问题研究[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张博,刘翠翠.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以东北林业大学为例[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4].叶天一,周鑫,黄艳.发达国家城市林业发展法律实践及启示[J].林业调查规划.2018

[5].仪律北.林业碳汇交易的法律制度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18

[6].陶文娟.我国林业碳汇交易市场法律规制研究[D].贵州大学.2018

[7].林雅静.构建森林可持续管理的林业碳汇法律机制[N].中国环境报.2018

[8].刘胜.林业职称改革法律途径探讨[J].吉林农业.2018

[9].时儒梦.林业法律制度完善探究[J].法制博览.2018

[10].谭格格.我国林业碳汇交易法律问题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8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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