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论文文献综述)
刘阳[1](2020)在《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研究》文中认为电子商务的不断普及和越来越受欢迎归功于电子科技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电子商务的主要部分以独特的交易模式出现在人们面前,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贸易模式,逐渐占据人们生活的主导地位。电子商务平台之所以可以在短时间内被接收并且广泛使用,原因是其在为我们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丰富了我们的精神世界。然而,电子商务平台却是喜忧参半,在电子商务平台逐渐普及的同时,信息安全的问题也逐渐涌现。淘宝、京东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在为用户的交易洽谈提供更多的渠道的同时,信息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所以,社会各界人士对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持有很高的关注度。电子商务平台中的信息安全不仅关乎到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所以,电子商务平台中的信息安全问题亟待解决。本文通过六个章节来阐述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研究。在第一章绪论中主要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学者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研究进行整合与梳理,确定了本文主要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向,明确具体研究内容以及所采用的方式。第二章主要对理论和定义内容进行阐述,包括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机制等,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重点—信息安全机制。在第三章中本文通过技术、法律、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意愿角度试图分析影响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的因素,构建模型为接下来的实证分析做准备。第四章主要通过数据分析软件SPSS25和SPSS AMOS对本文提出的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的影响因素模型进行了验证分析,并根据讨论结果提出了保护信息安全的方案措施。第五章为本文的重点,主要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机制进行介绍,通过对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构建目标、总体要求和其他有关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内容的描述,完成了本文最主要的内容:构建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框架,然后根据所构建的框架提出对策与建议。最后为文章的结论部分,总结了前面所研究的内容并重新对本文的创新点进行了描述,紧接着指出了论文的不足之处与自己对所研究领域未来的展望。本文以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研究为主要研究目标,分析了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的影响因素,依据电子商务平台不同的信息安全问题的种类并找出其相应的解决办法,改善了电子商务平台信息的安全性,从而促进电子商务平台以更快的速度发展。
孙博亚[2](2020)在《电子缔约规则研究》文中指出现今,电子交易飞速发展,实质性地改变了传统的市场交易模式,从交易规则视角观察,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电子交易需要新的交易规则,这必然对传统交易规则带来挑战,其中最主要的挑战体现在合同法领域。电子合同作为电子交易的首选形式,与传统的纸质合同比较,存在众多不同之处,许多新的法律问题不断显现,尤其是在合同缔结方面。以电子信息交换作为缔约手段,给传统合同订立领域带来革命性冲击,并从根本上打破了人们对于既有意义上缔结合同的认识,由于电子通信以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具有无纸化和电子化的特点,使得电子合同缔结的诸多环节与传统的纸面缔约存在本质区别,如果继续适用传统的缔约规则调整电子缔约,难免会出现捉襟见肘的尴尬局面,因而,对以规制合同缔结为核心的相关法律制度作出调整是十分必要的,故本文选择电子缔约规则作为研究对象,以期能为电子缔约规则的体系化建构尽一份绵薄之力。本文以电子缔约规则为着眼点和出发点,采用规范分析、法解释以及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坚持问题导向,遵循体系化探索的逻辑思路,立足于归纳分散于不同领域的电子合同缔约规则,并试图通过对相关规则的体系化整合及对比分析,以期达到对电子缔约规则进行调整、完善和改良的目的。本文的结构包括绪论、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正文部分共分为五章。绪论部分从阐述电子合同的基本理论中提出问题,并进而明晰如何从制度层面打开创制电子合同缔约规则的思路。绪论讨论的问题是电子缔约制度的核心和基础问题,讨论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本选题在当代法学理论研究中的重大价值。正文的五章以电子缔约规则为线索,分别从电子缔约意思表示规则、电子缔约主体认定规则、电子缔约的常规模式、电子意思表示错误规则以及电子格式条款缔约规则等方面对电子缔约规则进行了审视和梳理,在介绍和比较分析中,提出了本文的论题即电子合同缔约规则应当以调整、完善以及改良的思路进行制度设计。本文第一章围绕电子缔约意思表示展开讨论,集中探讨了电子缔约意思表示形式规则和电子缔约意思表示原件规则。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规则,因其直接关系到电子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故而引起各国的高度关注,并想尽一切办法设法使电子缔约意思表示视同为书面形式,以便消除电子交易的法律障碍,我国现行法也通过一定立法技术,使电子意思表示归属于书面形式范畴。但是电子意思表示所具有的独有特点即无纸化和电子化,决定了电子意思表示在事实上难以被传统的书面形式所涵盖,为此,本文从应然层面对电子意思表示究竟是否构成书面形式进行了深度分析,提出了未来合同立法对电子意思表示形式应当从协调各规则统一性视角作出进一步规定。至少在目前,应当基于电子意思表示无纸化特点,以及《民事诉讼法》增加电子数据证据类型的契机,从实体法层面明确电子意思表示的电子数据形式,以利于法律系统内部的协调与配合。针对电子意思表示原件规则,是电子意思表示书面形式的必然要求,因为数据电子信息通过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后,收件人收到的电子文本不具有唯一性,收到的电子文本永远只是原件的复制件,而电子意思表示构成原件的目的是为了以书证的证据类型运用于诉讼程序,基于目前证据类型的调整,有必要对电子意思表示原件规则做出改良,制定电子意思表示原件规则。本文第二章系统地论述了电子缔约主体资格认定制度,基于网络技术对法律主体本质的冲击与挑战,本章回答了电子缔约主体需要身份识别规则的深层次原因,着力探讨了未成年人的电子缔约能力判断问题和电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深度分析了缔约主体身份识别的两种主要方法即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对于未成年人电子缔约能力问题,在尊重与突破的进路中提出了调整思路。其具体调整思路包括:第一,进一步拓宽未成年人电子缔约能力的适用范围;第二,设置日常生活条款制度;第三,对于未成年人进行电子欺诈缔结的电子合同,应当依据电子合同的具体形态认定合同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通过对关于电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的不同观点进行了评述,指出在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电子人论具有合理性,在梳理缔约主体制度发展的历史脉络过程中,探究了赋予电子代理人法律地位的思想根源,从而为电子代理人以主体资格入法提供了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电子代理人制度的立法选择提出了建议,即将电子代理人缔约纳入合同法律规范的调整范畴,并从立法层面界定电子代理人的概念,明确规定电子代理人进行要约和承诺的条件,建立电子代理人行为后果归属规则。本文第三章的内容是研究重点之一,本章主要以电子要约和电子承诺为线索,在常规缔约模式下讨论电子缔约规则问题,由于电子要约与电子承诺呈现出明显的技术性,因此与传统要约和承诺规则不同,需要从理论上给予全新的诠释,以便于通过对传统规则的改良,创设新的缔约规则。本文认为,电子缔约一般规则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电子要约和电子承诺的效力认定问题,因而,本章是以电子要约和电子承诺的效力判定展开讨论的。主要回答四个问题:一是如何识别电子要约;二是如何确定电子要约与电子承诺的生效时间;三是电子要约与电子承诺能否撤回;四是如何判断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合意。针对以上四个问题的研究构成本章的全部内容。针对第一个问题,本文认为应当坚持《民法典》合同编确定的是否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标准,综合考虑信息发布者的主观意图,根据发布信息的实际情况,评价商品或服务信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约条件作出判断。针对第二个问题,本文首先对传统法律规范进行了解读和诠释,通过与相关国际组织的立法进行对比研究中得到启示,本文认为应采用规定数据电文发出与到达的时间以解决生效时间问题,同时基于公平分配风险的考虑,可以设立以检索时间为生效时间的补充规则,以解决电子要约与电子承诺没有进入指定系统的问题。针对第三个问题,通过综合分析和评述不同观点,本文认为,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立法者何以赋权给当事人是基于法价值考量,是一种法政策选择的结果,权利因客观实际情况,暂时不能行驶或行驶有困难,从来都不是创设权利考虑的因素,也不应该成为不赋权给缔约主体的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撤销或撤回电子意思表示是法律赋予发送人的一项权利,依据赋权规则,他人不得随意加以剥夺。至于权利人因客观实际情况,暂时不能行使或行使有困难,不应成为创设权利考虑的因素,也不应成为不赋权给缔约主体的原因。针对第四个问题,本文认为,合意达成的判断规则应围绕合意内容的范围边界加以解读,具体标准为:第一,对合同的必要条款达成一致;第二,当事人对必要条款有约定,以其约定内容进行判断;第三,受要约人不得就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本文第四章对电子缔约意思表示错误规则进行了研究,电子缔约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规范目的在于解决外在表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归责于表意人的问题,因我国没有设立意思表示错误规则,本文从司法实践入手,界定了电子错误的概念及涵盖范围,对电子错误的类型进行了划分,并主要考察了美国及国际组织的立法,提出了完善我国电子缔约错误规则的建议。通过对电子缔约错误类型的划分,以及对各国和国际组织的立法考察,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我国的电子缔约意思表示错误规则:第一,应当从立法层面界定电子错误的概念以及涵盖的范围;第二,应建立专门针对人为电子错误的规则;第三,在既有法律规范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自动信息系统错误规则;第四,应当规定电子错误的救济措施。本文第五章亦是文章的研究重点,本章以电子格式条款缔约为进路,系统地探讨电子缔约的非个别磋商规则。本章着重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电子格式条款缔约中的合意问题,即如何确保合意的充分性与真实性;二是如何突破电子格式条款缔约困境问题。关于第一个问题,本文认为,应当为网络消费者提供更加合理的机会以助其了解并理解条款内容,同时对电商经营者施以必要的条款说明义务,帮助消费者在明确条款含义的基础上,做出缔约选择,提升缔约合意度。关于第二个问题,应当通过进一步提升格式条款内容的显着性、赋予网络消费者撤回权、构建冷静期制度以及设置有限阅读义务等一系列措施予以解决。结论部分,基于对电子缔约规则的体系化整理,发现电子缔约区别于传统缔约的本质属性,是整合电子缔约规则的前提,因此,本章以“电子缔约的特质对法律调整的影响”为题对论文的结论进行了阐释,由于在电子缔约过程中,电子缔约主体之间的沟通是通过数据电文的交互活动实现的,由此导致缔约双方依赖电商交易平台的指引进行缔约活动,这使得消费者作出的缔约选择具有非理性的冲动特质,在这样的前提下,法律调整电子缔约及电子合同关系的策略,恐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向公私法协同调整的综合治理路径的转向。
朱彩虹(TECHOPHAT PORNWARIN)[3](2019)在《中泰两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互联网充当商务活动媒介这一网络技术应用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购物环境,还为商家带来了更广阔的产品市场。这一新型的交易方式在人们的日常购物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以致于消费者愈来愈倾向于通过网络销售平台来购买所需商品和服务。交易流程的电子化和数据化、交易平台的开放化和全球化以及交易成本的低廉化和透明化,这些优势均是传统商务所不能比拟的。从泰国当前的商品交易趋势来看,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人数逐年增加,但是泰国当前的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仍处在萌芽的阶段,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的同时,商家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也应运而生,如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商品有缺陷、接收的商品与商家描述完全不相同等,就会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因此,通过法律手段来规制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显得十分必要了。本文以泰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泰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分析入手,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侵权现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做出了法律分析,归纳了中泰现行法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不足,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以完善中泰两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在中国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各项工作的背景下,泰国政府也在积极倡导借鉴中国电子商务经验发展创新型经济。因此,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对中泰两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将有利于两国在法律制度分享经验、互通有无,为中泰两国未来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深入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王尚勇[4](2018)在《基于混合加密的电子商务数据安全研究》文中指出电子商务是与互联网技术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互联网技术的不断突破为电子商务的普及创造了基础条件,而在电子商务行业愈发火热的同时来自安全方面的威胁却敲响了警钟。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所依赖的传统上的加密算法已经不足以抵御现有计算机的超强破解攻击,这对于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面对愈发紧迫的形势,面对电子商务要求更高的安全需求,无论是虚拟货币的区块链技术,还是对原有算法的优化,混合加密体制思想的提出,都在为电子商务的安全而考虑。本文即是针对电子商务的核心问题数据加密而提出的加密算法的研究。当前电子商务系统中的数据加密主要是由对称加密算法与公钥加密算法来实现的,尤其是RSA算法的应用最为广泛。两者相比较而言,公钥加密安全性能更好但加密效率不高,而对称加密则与之相反。而768bit的RSA算法被强力破解标志着公钥加密算法的安全已经有些不足了。在这种情况下,基于电子商务的需求考虑,论文在对比当前应用较多的几种加密技术的基础上,采用混合加密的思想,提出了基于二维码的算法模型以及基于数字签名的算法模型,主要研究内容为:1.从电子商务的定义作为切入点,阐述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并由此引出当前乃至以后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安全问题,尤其是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问题。2.针对电子商务的安全威胁引出电子商务安全体系,对各个层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特别是针对信息加密部分作了重要的研究。3.对目前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技术(主要是加密技术)研究对比,对以对称加密与公钥加密为主的主流加密算法的加密思想以及特征作了详细的介绍,并提出了一种改进的ECDSA签名方案。4.对混合加密方案的设计思想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基于二维码的L-ECC加密算法模型以及改进的基于混沌与椭圆曲线的数字签名方案模型L-ECDSA,并对二者进行了性能分析。5.采用JSP技术设计了一个常用的电子商务系统,网上订餐系统,对其相关的开发技术进行了简要介绍,并以L-ECDSA模型对系统的签名性能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表明这种模型在安全性、抗伪造以及处理速度等方面都具有极大的优势。
张仕峰[5](2016)在《基于数字签名的移动支付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文中提出移动设备尤其是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快速发展,同时随着国内外3G网络的普及、4G网络的快速跟进、定点Wi.Fi的随处可见,移动互联网大潮也在日新月异的发生变化,这些都为移动支付的快速跟进提供契机和前提,也预示移动支付存在着不可以估量的潜力与价值。根据iResearch统计,移动支付的规模,从2012年至2014年的平均增速在70%以上,一方面得益于电子商务快速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因为移动支付的使用场景优势显着。可预期的是移动支付将成为主要的支付手段。与蓬勃的市场前景相比,当前的移动支付市场的应用产品明显存在着两级分化。以支付宝应用为依托的移动支付工具占据了市场的近七成交易量,已经形成绝对垄断态势,且随着主导地位的不断增强,对有业务重叠的同类企业采取禁用支付宝产品措施,因此研发一款可定制、安全可靠且可供用户自由选择的移动支付工具势在必行。本文在分析现有的移动支付技术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而结合公认安全的数字签名方案,设计并模拟实现可用于在线支付的移动支付系统—MPSBDS.该系统主要提供移动终端的在线支付功能、提供二次开发接口支持个性化定制、提供私钥的动态存储能力、提供移动支付应用的实时检测连接状态功能等,并将移动在线支付功能与电子商务平台相结合,表明支付功能的可用性。本文将从以下方面介绍移动支付系统的主要内容:1、提出混合签名方案以保证移动支付系统的信息安全。一方面选择当前公认安全的基于公钥的数字签名方案(RSA、ECC和JUNA):另一方面提出在系统运行的不同阶段使用不同的数字签名算法的混合签名方案,并对其应用场景、密钥生成和公钥交换分别作详细介绍。2、提出动态存储密钥方法以降低密钥泄露或被窃取的风险。在密钥管理方面采取“即用生成,自动销毁”的原则,将密钥中的私钥存储在程序运行时的内存中,程序结束后自动销毁,进而降低泄漏的风险,公钥存于数据库中,便于交换和后续校验。3、提出超长整数的并行化算法以提升数字签名的运算效率。由于移动终端的硬件配置的提升,尤其是处理器多核的出现,所以在实现数字签名算法的过程中,提出了超长整数运算的并行化算法,经实验可知,在超长整数的位数超过一定长度时,能够提高算法的运算效率。4、采用实时跟踪并反馈支付工具的连接状态以提升用户体验。由于移动支付对无线网络的依赖性,支付工具使用网络心跳检测技术,一方面便于用户及时掌握是否处于在线连接状态,增强用户对支付工具的交互体验;另一方面减少服务端的连接资源浪费。5、开放移动支付工具调用接口以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移动支付工具在设计时加入开源特性,只对其核心的支付业务做版本限制,以防止应用程序的碎片化,其余业务都可以由企业或团体进行二次开发;同时在实现过程中形成了公共调用的接口,以便不同系统可以形成统一的使用方式。6、模拟移动支付工具在网络购物中的使用以验证移动支付系统的现实可行性。最后,本文不仅对系统的不足之处予以说明,而且还进一步指出在下一阶段的研究重点以及工作目标。
潘丽红[6](2014)在《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文中认为数字签名技术是保障电子商务安全的核心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可以实现交易双方的身份验证、数据完整性判断以及不可否认性服务。文章从数字签名原理、签名过程、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展开研究。
彭蕾[7](2014)在《特殊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文中研究指明通过分析电子商务中的一些特殊安全需求,找出解决这些安全需求的特殊数字签名技术及相应的签名方案,介绍了这些方案的基本思想、签名过程和验证方法,以及在保障交易安全方面的安全特性,讨论了特殊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前景。
邵泽云,曹建英[8](2014)在《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通过介绍在数字签名技术中将信息发送者与信息传递结合起来,用以保障发送者所发送的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完整性,并可提供信息发送者的身份认证,以防止信息发送者对所发送信息的抵赖行为产生的实现过程,指出了数字签名的概念和意义,探讨了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并分析了数字签名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邹承志[9](2013)在《面向电子商务的数字签名系统开发及安全性评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随之出现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密码学的研究成果为数字签名技术的发展进步提供了基础。数字签名技术目前在互联网数据传输方面获得了极大的应用,它可以对电子文档添加该文档拥有者的签名信息,经过网络传输到达接收方后,根据该签名信息对发送方进行身份验证,从而实现电子文档信息的安全传输,有效地防止了通信实体的身份伪造和通信一方对通信事实的否认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贸易手段。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任何人都可以方便的无缝接入互联网,实现网络数据的共享,使得电子商务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电子商务数据传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问题变为一个非常突出、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为解决这些安全问题,数字签名技术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电子商务领域中,可以有效的解决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身份和信息的伪造、交易信息的非法篡改、交易一方对交易的不承认或否认等问题。本文介绍了数字签名技术的基本理论,在电子商务活动的应用以及安全性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MD5、RSA等经典数字签名算法,并对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分析。运用VC++语言开发实现了一个数字签名系统,并在电子商务中进行了应用。对数字签名系统进行了安全性评估,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改进方案。
于慧勇,刘当,宋云鹏[10](2013)在《思考电子商务安全中的数字签名技术》文中指出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进步,但由于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的时间不长,电子商务交易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把数字签名技术引入到电子商务交易中,能够提高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能,确保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行。
二、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论文研究的背景 |
1.1.2 论文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技术角度 |
1.2.2 法律角度 |
1.2.3 管理角度 |
1.2.4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2.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相关概念 |
2.1 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平台 |
2.1.1 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 |
2.1.2 电子商务平台的基本概念 |
2.1.3 电子商务平台的特点 |
2.1.4 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
2.2 信息安全的相关概念 |
2.2.1 信息安全 |
2.2.2 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 |
2.3 信息安全机制 |
2.4 本章小结 |
3.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的影响因素分析 |
3.1 电子商务平台中技术对信息安全的影响 |
3.1.1 信息存储安全 |
3.1.2 信息安全攻击 |
3.1.3 信息交流传递 |
3.1.4 用户普遍缺乏安全意识 |
3.2 电子商务平台中法律对信息安全的影响 |
3.3 电子商务平台中管理对信息安全的影响 |
3.3.1 技术远大于管理 |
3.3.2 管理过于片面化 |
3.3.3 没有完整的监督制度 |
3.3.4 缺少专门的管理人员 |
3.3.5 没有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策略 |
3.4 电子商务平台中信息安全保护意愿对信息安全的影响 |
3.5 案例分析 |
3.5.1 京东平台信息泄露事件 |
3.5.2 云集平台信息泄露事件 |
3.5.3 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风险分析 |
3.6 研究模型 |
3.7 本章小结 |
4.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 实证分析背景与分析目的 |
4.1.1 实证分析背景 |
4.1.2 实证分析目的 |
4.1.3 可行性分析 |
4.2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4.2.1 问卷设计 |
4.2.2 数据收集 |
4.2.3 数据处理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模型拟合检验 |
4.3.2 模型验证 |
4.3.3 结果分析 |
4.4 讨论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构建 |
5.1 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提出 |
5.2 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机制 |
5.3 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研究 |
5.3.1 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构建目标 |
5.3.2 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总体要求 |
5.3.3 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构建的内部保障体系 |
5.3.4 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构建的外部支持体系 |
5.4 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中所包含的内容和框架构建 |
5.4.1 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中所包含的机制 |
5.4.2 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框架构建 |
5.5 构建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对策建议 |
5.5.1 加强电子商务平台中的信息安全技术手段 |
5.5.2 强化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问题的法律约束 |
5.5.3 提高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
5.5.4 提升用户信息素养 |
5.6 本章小结 |
6.结语 |
6.1 研究工作总结 |
6.2 文章的创新点总结 |
6.3 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未来展望 |
6.3.1 研究局限 |
6.3.2 未来展望 |
附录:问卷调查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2)电子缔约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理论立场的预设 |
五、论文框架 |
第一章 电子缔约意思表示 |
第一节 电子缔约意思表示形式 |
一、电子缔约意思表示概念 |
(一)贸法会对电子缔约意思表示的界定 |
(二)我国法对电子缔约意思表示的界定 |
二、电子缔约意思表示法定形式 |
(一)贸法会的解决方案 |
(二)我国法的解决策略 |
三、电子缔约意思表示法定形式再思考 |
(一)电子缔约意思表示与传统书面形式不具有涵盖关系 |
(二)电子缔约意思表示具有与书面形式并列存在的规范价值 |
第二节 电子缔约意思表示原件 |
一、电子意思表示书面形式对原件的要求 |
(一)传统法律中的原件 |
(二)电子缔约意思表示要求原件的原因 |
二、解决电子缔约意思表示原件要求的立法例 |
(一)联合国的立法 |
(二)美国的相关立法 |
三、我国立法上的电子意思表示原件规则 |
第二章 电子缔约主体资格的认定 |
第一节 电子缔约人的主体性 |
一、电子缔约主体的双重属性 |
(一)电子缔约主体的自然属性:虚拟性 |
(二)电子缔约主体的法律属性:法律性 |
二、电子缔约主体真实身份的确认方法 |
(一)确认电子缔约主体真实身份的必要性 |
(二)确认的方法: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 |
第二节 电子缔约能力:以缔约主体资格认定为分析视角 |
一、自然人电子缔约能力的认定 |
(一)电子缔约能力的法律构造 |
(二)未成年人电子缔约能力的认定标准:传统与创新 |
二、企业电子缔约能力的认定标准 |
(一)认定依据 |
(二)关于企业缔约能力的实务解决现状 |
(三)我国关于企业电子缔约能力制度的立法完善 |
第三节 电子代理人 |
一、电子代理人概念 |
(一)含义 |
(二)特征 |
二、电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
(一)关于电子代理人法律地位的学说观点及评析 |
(二)电子代理人具有主体性的理论基础 |
三、电子代理人的行为归属 |
(一)电子代理人行为归属的立法 |
(二)电子代理人行为后果归属 |
(三)电子代理人缔约程序 |
四、我国电子代理人制度的立法思考 |
(一)现行立法缺陷分析 |
(二)美国《统一计算机交易法》的规定及借鉴 |
(三)我国的立法选择 |
第三章 电子缔约的常规模式 |
第一节 电子要约 |
一、电子要约基本问题 |
(一)电子要约的成立条件 |
(二)电子要约的识别与电子要约邀请 |
二、电子要约的特殊法律问题 |
(一)电子要约的生效 |
(二)电子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
第二节 电子承诺 |
一、电子要约的成立条件 |
二、电子承诺的方式选择 |
(一)我国法关于电子承诺方式的规定 |
(二)电子承诺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
三、电子承诺的发出与生效 |
(一)电子承诺的发出与承诺有效期的确定 |
(二)电子承诺的生效时间与地点 |
四、电子承诺的撤回 |
第三节 电子合同成立 |
一、电子合同成立概说 |
(一)电子合同成立的本质:合意的形成 |
(二)电子合同成立的外观要件 |
二、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一)电子合同成立时间 |
(二)电子合同成立地点 |
三、我国关于电子合同成立规则的不足与完善 |
(一)明确约定优先规则 |
(二)明确界定特定系统指当事人可以控制的邮件系统 |
(三)规定检索到达时间的适用规则 |
第四章 电子缔约意思表示错误 |
第一节 电子意思表示错误的司法实践—以网络标价错误为例 |
第二节 电子缔约意思表示错误含义 |
一、学界对电子缔约意思表示错误的界定 |
二、本文的界定 |
三、电子错误的类型 |
(一)人为电子错误 |
(二)自动信息系统错误 |
第三节 电子缔约意思表示错误的立法考察 |
一、主要国家的立法 |
(一)美国 |
(二)加拿大 |
二、国际组织的立法 |
(一)贸法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 |
(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英文简称PICC) |
(三)贸法会的《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 |
三、关于上述立法的评述 |
第四节 我国关于电子缔约意思表示错误的立法解决 |
一、关于电子缔约意思表示错误的法律救济 |
(一)人为电子错误的法律救济 |
(二)自动信息系统错误的法律救济 |
二、立法完善 |
(一)从立法层面界定电子错误的概念以及涵盖的范围 |
(二)建立专门针对人为电子错误的规则 |
(三)在《电子商务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自动信息系统错误规则 |
(四)设立电子错误救济规则 |
第五章 电子格式条款缔约 |
第一节 电子格式条款概说 |
一、电子格式条款的规范解析 |
(一)电子格式条款缔约方式简述 |
(二)既有法律框架下的格式条款:概念、特点及法价值目标 |
二、缔约语境下的电子格式条款 |
(一)电子格式条款的涵义 |
(二)电子格式条款的特征 |
(三)缔约视角下的电子格式条款类型 |
第二节 电子格式条款订入规则 |
一、合理提请网络消费者注意规则 |
二、网络消费者同意订入规则 |
(一)电子格式条款缔约中的合意本质 |
(二)合意的保障规则 |
三、电子格式条款订入的限制规则 |
(一)异常条款排除规则 |
(二)不得与个别约定条款相抵触规则 |
第三节 电子格式条款缔约的困境及突破路径 |
一、电子格式条款缔约困境 |
(一)消费者的认知局限与缔约策略选择的困境 |
(二)信息不对称与消费者知情决策的困境 |
(三)合意规则面临的困境 |
二、缔约困境的突破路径 |
(一)进一步提升条款内容的显着性 |
(二)构建冷静期制度给消费者以反悔权 |
(三)进一步完善电商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 |
(四)设置网络消费者的有限阅读义务 |
结论:电子缔约的特质及其对法律调整的影响 |
一、交易对象选择和缔约决策在电商平台限定的信息环境下进行 |
二、缔约对象主体资格和资信的审查完全由电商平台控制 |
三、缔约内容(基本条款)几乎全部由电商平台制定 |
四、法律调整电子缔约策略的可能转向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中泰两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中国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论文的内容结构及创新点 |
1.3.1 论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2 论文的结构及创新点 |
第2章 电子商务的基本理论 |
2.1 电子商务的概念及特征 |
2.2 电子商务的基本理论 |
2.3 电子商务的法律关系 |
第3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与理论 |
3.1 泰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
3.2 中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
3.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理论 |
第4章 中泰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 |
4.1 中国 |
4.1.1 电子商务法 |
4.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4.2 泰国 |
4.2.1 电子商务法 |
4.2.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4.2.3 电子商务注册法 |
4.2.4 个人信息保护法 |
第5章 泰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与中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协同 |
5.1 泰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 |
5.1.1 关于无注册的经营者问题 |
5.1.2 关于互联网交易和所有权转移问题 |
5.1.3 关于互联网交易风险负担问题 |
5.1.4 关于互联网商品广告问题 |
5.1.5 关于企业家的责任限制问题 |
5.2 泰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与中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协同 |
5.2.1 在电子商务法方面 |
5.2.2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 |
5.2.3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方面 |
5.3 中泰两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结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基于混合加密的电子商务数据安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电子商务安全研究现状 |
1.2.2 加密技术研究现状 |
1.3 论文研究内容 |
1.4 论文组织结构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电子商务及其安全技术 |
2.1 电子商务 |
2.2 电子商务安全威胁 |
2.3 电子商务安全技术 |
2.3.1 电子商务安全体系 |
2.3.2 认证技术和安全协议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加密算法与数字认证 |
3.1 加密算法 |
3.1.1 对称加密算法 |
3.1.2 非对称加密算法 |
3.2 数字认证 |
3.3 椭圆曲线密码体制ECC |
3.3.1 椭圆曲线下的数学基础 |
3.3.2 椭圆曲线定义 |
3.3.3 椭圆曲线的算法原理 |
3.3.4 椭圆曲线密码体制的应用 |
3.4 混沌理论与加密 |
3.4.1 混沌理论基础 |
3.4.2 混沌密码学 |
3.5 改进的ECDSA算法 |
3.5.1 常规的ECDSA方案描述 |
3.5.2 改进的ECDSA算法描述 |
3.5.3 改进ECDSA算法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混合加密算法模型与改进的数字签名方案模型 |
4.1 椭圆曲线与混沌加密方案设计思想 |
4.2 基于二维码的混合加密算法模型L-ECC |
4.2.1 关键加密算法的设计与实现 |
4.2.2 L-ECC混合加密体制的设计与实现 |
4.2.3 基于二维码的L-ECC算法模型性能分析 |
4.3 改进的基于混沌与椭圆曲线的数字签名方案模型L-ECDSA |
4.3.1 改进的L-ECDSA数字签名方案模型的设计与实现 |
4.3.2 改进方案L-ECDSA性能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网上自助订餐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
5.1 系统设计背景 |
5.1.1 Java语言介绍 |
5.1.2 JSP概述 |
5.1.3 开发环境简介 |
5.2 系统体系结构与设计原则 |
5.2.1 系统体系结构 |
5.2.2 系统设计原则 |
5.3 系统各模块设计 |
5.3.1 注册登录功能的实现 |
5.3.2 美食查询以及分类功能的实现 |
5.3.3 查看订单、美食购买功能的实现 |
5.3.4 后台管理功能的实现 |
5.4 系统测试 |
第六章 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5)基于数字签名的移动支付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移动支付研究现状 |
1.3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
1.4 论文结构 |
第2章 移动支付系统相关理论与技术 |
2.1 数字签名定义和原理 |
2.1.1 数字签名定义 |
2.1.2 数字签名原理 |
2.2 常用签名方案 |
2.2.1 RSA签名方案 |
2.2.2 ECC签名方案 |
2.2.3 JUNA签名方案 |
2.3 混合签名方案 |
2.3.1 应用自身的数字签名及验证 |
2.3.2 消息传递的数字签名及验证 |
2.3.3 账户绑定的数字签名及验证 |
2.4 网络通讯及心跳检测技术 |
2.4.1 网络通讯技术简介 |
2.4.2 使用Socket实现网络心跳检测 |
2.5 系统数据管理 |
2.5.1 移动支付App数据管理 |
2.5.2 电子商务平台数据管理 |
2.5.3 金融机构账户数据管理 |
2.6 二次开发接口设计原则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MPSBDS移动支付系统需求分析 |
3.1 系统总体需求 |
3.1.1 商品交易流程 |
3.1.2 对账与结算流程 |
3.1.3 安全相关流程 |
3.2 系统安全需求 |
3.3 系统功能需求 |
3.4 系统扩展需求 |
3.5 系统可行性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MPSBDS移动支付系统概要设计 |
4.1 系统总体结构设计 |
4.2 系统参与者及其职能 |
4.3 支付平台模块构成 |
4.4 电子商务模块构成 |
4.5 系统主要数据流程 |
4.5.1 支付订单数据流程 |
4.5.2 绑定账户数据流程 |
4.5.3 同步订单数据流程 |
4.6 系统主要时序流程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MPSBDS移动支付系统详细设计 |
5.1 系统E-R图 |
5.2 数据库关系框架及表设计 |
5.2.1 移动支付平台关系框架 |
5.2.2 移动支付平台相关数据表 |
5.2.3 电子商务平台关系框架 |
5.2.4 电子商务平台相关数据表 |
5.3 核心算法描述 |
5.3.1 数字签名相关算法介绍 |
5.3.2 超长整数并行化算法介绍 |
5.3.3 数字签名相关算法调用 |
5.4 关键程序流程 |
5.4.1 应用自身合法性验证 |
5.4.2 消息传递安全性验证 |
5.4.3 账户绑定安全性验证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MPSBDS移动支付系统实现 |
6.1 移动支付App实现 |
6.2 电子商务平台实现 |
6.3 支付平台服务端实现 |
6.4 支付平台相关接口实现 |
6.4.1 对接电商平台 |
6.4.2 对接金融机构 |
6.4.3 对接二次开发 |
6.5 系统相关数据结构 |
6.6 系统关键技术实现 |
6.6.1 系统密钥的存储管理实现 |
6.6.2 超长整数运算并行化实现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6)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数字签名的概念 |
2 数字签名的原理 |
2.1 数据加密技术 |
2.2 数字签名 |
3 数字签名的过程 |
4 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 |
4.1 交易双方身份的验证 |
4.2 数据完整性的判断 |
4.3 抵赖行为的防止 |
5 数字签名存在的问题 |
5.1 网络安全问题 |
5.2 认证机构需进一步完善 |
6 小结 |
(7)特殊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双重签名 |
2 盲签名[1] |
3 群签名[3] |
4 代理签名[5] |
5 结束语 |
(8)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数字签名的概念和意义 |
1.1 数字签名的概念 |
1.2 数字签名的意义 |
2 数字签名的过程 |
3 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主要作用 |
3.1 验证交易的数据完整性 |
3.2 验证交易双方的身份 |
3.3 防止交易中的抵赖行为 |
4 数字签名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
4.1 数字签名中存在的问题 |
4.2 应对我国数字签名应用中存在问题的策略 |
5 结束语 |
(9)面向电子商务的数字签名系统开发及安全性评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论文的主要工作 |
第二章 数字签名技术及电子商务安全性需求 |
2.1 密码学 |
2.1.1 基本概念 |
2.1.2 密码算法分类 |
2.1.3 对称和非对称密码技术的比较 |
2.2 数字签名的概念 |
2.3 数字签名的过程 |
2.3.1 系统的初始化 |
2.3.2 签名产生过程 |
2.3.3 签名验证过程 |
2.4 电子商务概述 |
2.4.1 电子商务 |
2.4.2 电子商务类型 |
2.5 电子商务系统对安全的需求 |
2.5.1 保密性 |
2.5.2 完整性 |
2.5.3 不可否认性 |
2.5.4 可用性 |
2.5.5 密钥管理 |
2.5.6 授权和认证 |
2.6 电子商务安全内容 |
2.6.1 客户机安全 |
2.6.2 通信信道安全 |
2.6.3 服务器的安全 |
2.7 电子商务安全威胁表现形式 |
2.8 电子商务安全体系 |
2.9 小结 |
第三章 数字签名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
3.1 开发语言简介 |
3.2 MD5算法的实现 |
3.3 RSA算法的实现 |
3.3.1 RSA算法的原理 |
3.3.2 大素数的存储和生成 |
3.3.3 四则运算 |
3.3.4 大数幂模与乘模运算 |
3.3.5 密钥的生成 |
3.3.6 加密过程 |
3.3.7 解密过程 |
3.4 数字签名系统 |
3.4.1 生成MD5摘要 |
3.4.2 对MD5摘要进行数字签名 |
3.5 小结 |
第四章 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及安全性分析 |
4.1 传统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运作流程 |
4.1.1 传统数字签名的流程图 |
4.1.2 传统数字签名的漏洞 |
4.2 安全数字签名的原理和实现 |
4.2.1 安全数字签名的原理 |
4.2.2 安全数字签名的实现 |
4.3 MD5算法安全性分析 |
4.4 RSA公钥密码体制的安全性分析 |
4.5 数字签名系统的安全性分析 |
4.6 数字签名系统的改进方案 |
4.6.1 数字签名系统的改进途径 |
4.6.2 DSA签名算法 |
4.6.3 椭圆曲线数字签名算法 |
4.6.4 数字签名系统的改进方案 |
4.7 小结 |
第五章 总结和展望 |
5.1 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思考电子商务安全中的数字签名技术(论文提纲范文)
1 数字签名技术的概述 |
2 电子商务的安全性能要求 |
2.1 电子商务的保密性能 |
2.2 电子商务的完整性 |
2.3 电子商务的有效性 |
2.4 电子商务的可靠性 |
2.5 电子商务的不可抵赖性 |
2.6 电子商务的可控制性 |
3 数字签名技术的理论基础 |
3.1 数据加密技术 |
3.2 公钥密码 |
3.3 哈希函数 |
4 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
4.1 数字签名可以验证电子商务中数据信息的完整性 |
4.2 数字签名技术可以验证用户的身份信息 |
4.3 杜绝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抵赖的行为 |
4.4 数字签名技术可以保证电子账单的法律效益 |
4.5 数字签名技术确保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
5 结语 |
四、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论文参考文献)
- [1]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安全机制的研究[D]. 刘阳. 黑龙江大学, 2020(04)
- [2]电子缔约规则研究[D]. 孙博亚. 吉林大学, 2020(08)
- [3]中泰两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D]. 朱彩虹(TECHOPHAT PORNWARIN). 天津大学, 2019(06)
- [4]基于混合加密的电子商务数据安全研究[D]. 王尚勇. 湖南科技大学, 2018(07)
- [5]基于数字签名的移动支付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D]. 张仕峰. 扬州大学, 2016(02)
- [6]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J]. 潘丽红.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14(12)
- [7]特殊数字签名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J]. 彭蕾.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14(10)
- [8]数字签名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J]. 邵泽云,曹建英. 农业网络信息, 2014(03)
- [9]面向电子商务的数字签名系统开发及安全性评估[D]. 邹承志. 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管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3(08)
- [10]思考电子商务安全中的数字签名技术[J]. 于慧勇,刘当,宋云鹏. 信息通信, 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