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刑法价值的实现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刑法,价值,刑罚,社区,家庭,目的,修正案。
刑法价值的实现论文文献综述
万潮[1](2016)在《刑法谦抑性的内在价值及其实现——以《刑法修正案(九)》为契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的谦抑原则,作为刑法的一种精神和理念,它是现代刑法制度的价值追求。然而,从实践来看,刑事立法对诸多不法行为均采取犯罪化处理模式,导致刑法的谦抑性正逐步被搁浅。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亦是如此。本文拟从《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罪名透析当前刑事立法的困境,从而强调刑法谦抑性的内在价值,最后根据当前法治建设需要,对如何更好地重申刑法谦抑性理念提出相关建议,为实现法治中国梦做出必要性的理论基奠。(本文来源于《牡丹江大学学报》期刊2016年08期)
穆丽霞[2](2015)在《论我国环境刑法的立法价值取向及其实现》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刑法的价值定位在环境刑法的体系构建中起着重要的导向性作用。理想的环境刑法立法价值取向应坚持人与环境的和谐共赢、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并存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手段多元化。环境刑法立法价值取向的实现路径包括:改变环境犯罪在刑法中的地位,扩大环境刑法的适用范围,明确环境犯罪的基本客体是环境权益,从法定犯向自然犯转化,将过失危险犯规定为犯罪,引入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完善刑罚设置。(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5年01期)
单佳[3](2014)在《社区矫正与刑法价值的实现研究解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世界的角度出发,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得到了众多国家的认可与推广,它本身具有着禁刑无法比拟的优越性。目前,我国在世界法治发展的潮流下,不断寻求属于中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希望能够完全符合我国现有的刑法价值理念。我国社区矫正的价值走向以及实践取向等推动了我国刑法在资源上的合理配置,有效地降低了行刑的成本,最终强化了刑罚固有的效能。但是我国现有的社区矫正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何才能让其同刑法价值共同实现,需要每一位法律人士的思考与努力,争取让社区矫正能够得到不断完善,最终实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平衡,推动我国法律建设的发展与提高。文章将会从实际出发,系统的分析社区矫正与刑法价值实现的相关内容。(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4年29期)
周晴,周东方[4](2013)在《探讨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以刑法价值与刑罚目的的实现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认的刑事和解制度是司法实践的自发的制度创新,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符合各方的利益需求,同时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制度创新,刑事和解也契合了刑法价值和刑罚目的观,也符合轻刑化的时代思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来源于《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2期)
葛立刚[5](2012)在《社区矫正与刑法价值实现》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正、谦抑、人道是现代刑法的叁大价值目标,实现叁大价值目标离不开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等动态的法律运行环节。社区矫正的发展与演变伴随着刑法价值理念的转换。现代刑法价值对于社区矫正的催生作用,和社区矫正运行对于刑法价值实现的推动作用,是认识两者关系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在刑法价值视角下,我国应着力处理好社区矫正的惩罚性功能与恢复性功能的关系,并通过立法保障和制度设计引导社区矫正走向。(本文来源于《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2期)
贾晓彬[6](2012)在《浅谈刑法中家庭伦理的价值实现的制度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家庭伦理的价值实现在刑法中是以家庭法益作为理论的基础,是以认可公共权力的适度的介入为思想基础。家庭法益是以婚姻家庭制度为保障的生活权益,是以婚姻家庭制度本身为基础的法益保障。目前,在我国的刑法中,对家庭伦理价值的重视程度并没有其他国家重视程度高,主要表现为对侵害家庭法益的犯罪行为的执法不严,对婚姻家庭的保护不公以及忽视人性要求,总体来看,刑法对家庭的适用是缺乏家庭的感性认识,但其总体思路应当以家庭伦理价值为主要核心,适当遵循伦理道德的保护原则执行。(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2年11期)
葛立刚[7](2012)在《社区矫正与刑法价值实现》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正、谦抑、人道是现代刑法的叁大价值目标,对其实现离不开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等动态的法律运行环节。社区矫正的发展与演变伴随着刑法价值理念的转换。现代刑法价值对于社区矫正的催生作用,和社区矫正运行对于刑法价值实现的推动作用,是认识两者关系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在刑法价值视角下,我国应着力处理好社区矫正的惩罚性功能与恢复性功能的关系,并通过立法保障和制度设计引导社区矫正走向。(本文来源于《孝感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2期)
叶显[8](2012)在《社会转型时期刑法谦抑价值的意义和实现》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今的中国社会正处在剧烈的转型之中,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还是法律都处在持续而激烈的变化和发展当中。在刑事法律制度的改革和转型方面,需要警惕的是重刑主义的倾向,需要提倡的则是刑法的谦抑价值。刑法的谦抑价值乃是对重刑主义的抑制。重刑主义的产生与目前社会的现实有着密切的关系。基于此,笔者对于目前中国社会重刑主义倾向的成因进行了分析,提出刑法谦抑应当是现代刑法的一种价值,表明了刑法谦抑价值对于现今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并分析了如何在刑法学研究和刑事法律实践中实现谦抑价值的问题。第一部分,从刑事法角度总结了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所具有的特点:社会越轨现象丛生、社会控制弱化、社会阶层间的对抗激烈、话语权力主体的多元化、社会风险的广泛性和整体性、社会管理理念的相对落后。第二部分,总结和分析了当今中国社会重刑主义倾向在立法、司法以及社会舆论当中的体现,并分析了重刑主义倾向的成因。第叁部分,提出谦抑是现代刑法的一种价值,刑法的谦抑价值其实便是人类对秩序和自由的需求与刑法(刑罚)所固有的机能和属性之间的互动关系,并认为刑法谦抑价值与重刑主义之间的对立和冲突的背后其实是自由、秩序、正义叁中价值之间的冲突。第四部分,提出倡导刑法的谦抑价值对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来说,有着几方面的重要意义:对社会进步的推进作用、促进刑事立法和司法行为的合理化和科学化、刑事司法资源的节约以及社会宽容精神的培育和社会矛盾的化解。第五部分,提出刑法的谦抑价值在刑法学研究上,应当通过倡导“立体刑法学”的研究、坚持实质违法性理论以及严格限制风险社会观念对刑法学研究的影响来实现,而在刑事法律实践中,则应通过非犯罪化和轻刑化来实现。(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期刊2012-03-01)
王彩[9](2011)在《刑法形式解释论的价值及其实现》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解释与刑法典本身一样都关涉人权保障问题,刑法终极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刑法解释,在刑法解释立场方面的争论也越来越多。解释的立场不同,会导致解释的结论的不同,从而影响对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人权问题是各个国家都逐渐重视的问题,由于历史传统我国刑法解释有着实质解释的冲动,刑法在运行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的问题,出现了许多真实的具有争议的案例,在对这些案例进行讨论的过程中,各家均据理力争,现实的困境到了理论的探讨层面,在进行讨论的时候不能纯粹的进行理论的说教,同时必须要根据实例来进行探讨。本文分为四章,围绕着刑法解释的立场进行了探讨,提出当前我国法治环境下,刑法解释更应当严格遵循刑法条文的形式规定,提倡形式解释论。第一章刑法解释结论混乱的原因及其分析,指出了刑法解释混乱莫衷一是的原因或是立法语言的不周延和不规范、或是司法实践对罪刑法定原则下意识的曲解,或是来自有权解释机关的明文规定。并对刑法解释混乱的现状进行了理性反思,认为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解释的价值基础和最高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维护形式理性的追求,注定了形式刑法解释有其必要性。第二章刑法解释限度理论与内在机理的具体展开,首先,文章对刑法解释极易混淆的两个基本维度,即刑法解释的目标定位与刑法解释的限度理论进行了区分,指出前者解决的是刑法解释是不是应该与时俱进的问题,而后者则解决的是解释是不是严格遵循刑法条文字面含义的问题。其次,就刑法解释限度的各种理论学说进行了介绍及其评议。再次,结合案例指出了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由于推理顺序不同导致推理结论的不同。第叁章刑法解释立场分歧的进一步展开——罪刑法定原则下形式解释论的合理性分析,通过对罪刑法定原则下形式解释立场和实质解释立场在罪刑法定原则形式侧面和实质侧面理解、形式判断和实质判断的位阶关系、“可能文义”理解以及解释是否一定要有利于被告人四个方面的具体理论分歧进行了探讨,论证了形式解释论的合理性。第四章坚持形式解释论的补充性思考——刑法的漏洞填补及其方法运用,前一章主要是针对形式解释立场和实质解释立场的理论分歧进行了探讨,本章则结合具体案例进一步对二者在实践中分歧的具体体现——刑法漏洞填补进行了论证,即如何看待刑法漏洞及如何填补漏洞,并认为真正刑法漏洞只能通过立法修改方式进行完善,非真正刑法漏洞可通过刑法解释予以填补。另外,刑法形式解释立场下可以采用多种具体刑法解释方法,本文对几种主要的刑法解释方法及其运用进行了介绍。最后,提出了刑法形式解释方法运用应该遵循一定的刑法解释适用规则,即刑法解释方法运用的位阶规则和解释刑法用语规则。(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1-04-15)
吴大华,罗鹰[10](2009)在《刑事被害人补偿的理性思考——以实现刑法正义价值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一、被害人国家补偿的思想渊源梅因在《古代法》中这样写道:"所有文明制度都一致同意在对国家、对社会所犯的罪行和对个人所犯的罪行之间,应该有所区别,这样区别的两类损害,我称之为犯罪(climina)和不法行为(delicta),虽然我并不认为这两个名词在法律学上是始终这样一致应用的。古代社会的刑法不是‘犯罪'法;这是‘不法行为'法,或用英国术语,就是‘侵权行为'法。被害人用一个普通民事诉(本文来源于《犯罪学论丛》期刊2009年00期)
刑法价值的实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环境刑法的价值定位在环境刑法的体系构建中起着重要的导向性作用。理想的环境刑法立法价值取向应坚持人与环境的和谐共赢、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并存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手段多元化。环境刑法立法价值取向的实现路径包括:改变环境犯罪在刑法中的地位,扩大环境刑法的适用范围,明确环境犯罪的基本客体是环境权益,从法定犯向自然犯转化,将过失危险犯规定为犯罪,引入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完善刑罚设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法价值的实现论文参考文献
[1].万潮.刑法谦抑性的内在价值及其实现——以《刑法修正案(九)》为契入点[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6
[2].穆丽霞.论我国环境刑法的立法价值取向及其实现[J].法学杂志.2015
[3].单佳.社区矫正与刑法价值的实现研究解析[J].法制与社会.2014
[4].周晴,周东方.探讨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以刑法价值与刑罚目的的实现为视角[J].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5].葛立刚.社区矫正与刑法价值实现[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6].贾晓彬.浅谈刑法中家庭伦理的价值实现的制度构建[J].商.2012
[7].葛立刚.社区矫正与刑法价值实现[J].孝感学院学报.2012
[8].叶显.社会转型时期刑法谦抑价值的意义和实现[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
[9].王彩.刑法形式解释论的价值及其实现[D].华东政法大学.2011
[10].吴大华,罗鹰.刑事被害人补偿的理性思考——以实现刑法正义价值为视角[J].犯罪学论丛.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