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性根据论文-贾元

正当性根据论文-贾元

导读:本文包含了正当性根据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预防性监禁,特殊防卫,人身危险性,社会防卫

正当性根据论文文献综述

贾元[1](2019)在《预防性监禁制度的理论基础与正当性根据——从传统刑法理论到现代风险社会》一文中研究指出预防性监禁理论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中都有体现,主要用以规范累犯、性犯罪人、恐怖犯罪人等再犯率较高、难以矫正的行为人。我国在201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规定的安置教育措施实际上就反映了预防性监禁理论的思想。在这样的立法背景下,对预防性监禁制度的理论基础与正当性进行全面的探讨十分必要,有利于我国立法下一步对性犯罪人等多次犯罪的行为人引进本制度进行规制。预防性监禁制度以特殊预防和刑法个别化原则为出发点,从社会防卫要求和人身危险性中找到适用的正当性根据,并能有效应对风险社会对刑法提出的新挑战。(本文来源于《理论月刊》期刊2019年07期)

赵洋,李文燕[2](2018)在《土地征收行政公益诉讼的正当性根据及制度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土地征收的司法性审查机制难以有效监督土地征收中的行政违法行为,更无法保障土地征收的公益性目的。行政公益诉讼作为客观诉讼,不同于以私益救济为根本目的的普通诉讼。保障公益征收的目的,监督政府的征地行为,强化检察监督与司法审查的原则,实现人权保障的价值为土地征收行政公益诉讼提供了正当性根据。构建我国土地征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赋予检察机关和特定社会组织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资格;确立土地征收行政公益诉讼可诉范围的识别依据;设立以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和社会组织的诉前通知为模式的诉讼前置程序。(本文来源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赵星,秦瑞瑞[3](2018)在《刑罚正当性根据的新思考:报应为主的综合论之提倡》一文中研究指出刑罚正当性根据是刑法理论的基础性问题,它直接影响着犯罪的划定与刑罚的制定、适用与执行。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都将"报应"和"功利"作为刑罚正当性理论的两大基本元素。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刑罚正当性的学说主要有报应与预防结合的二元论、分刑种分阶段综合论、报应与特殊预防统一论等。这些学说均存在着一定的理论问题,很难被充分落实和实现。我国当前认为刑罚应具备报应目的的观点及对于报应在刑罚目的中的地位的态度,都还是以预防为主报应为辅的思想。刑罚正当性基础以报应论为核心有其理论的合理性,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观存在着诸多的理论漏洞并难以克服。报应为主的综合论才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最佳选择。以报应为主的刑罚目的观在立法上的明确可以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本文来源于《江汉论坛》期刊2018年03期)

邹宇[4](2017)在《预备行为实行化的正当性根据——以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为契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法总则第22条确立的预备犯普遍处罚原则不论行为对法益的抽象危险程度对预备行为均采取"一刀切"的态度,具有明显不合理性。而预备行为实行化则进行相应筛选使具有处罚必要性的预备行为独立成罪,其以二元的结果无价值不法论为根基,不仅是对风险社会预防型刑法的回应,亦是对法律拟制技术的贯通,对刑法打击犯罪起到重要作用,但同时预备行为实行化也存在突破刑法谦抑性的法治风险。本文以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为契点,在肯定其合理性的基础上,对该罪的特殊问题进行合理解释,以避免司法实践中可能踏入的误区。(本文来源于《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7年04期)

王振[5](2017)在《物种入侵行为犯罪化的正当性根据之检视》一文中研究指出人类从一开始就是在社会的共生系统中存在,而且这是人类生存的唯一形式。在今日的风险社会中,物种多样性的生态安全的重要价值,其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必然应成为随着社会发展而带来的必需刑法上的承认与保护,应当纳入法益的范畴。通过刑法来规制有意引种这种累积的损害生物多样性的行为,其根本目的并不是通过刑法来处罚这样一个造成微小结果的行为,而是旨在维护并强化公民对"社群公益负责"的观念,其更多的是对公民非给付公共善的责难,最终达到保护脆弱的人类共生环境的目的。因此,刑罚权的发动具有正当性。(本文来源于《四川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5期)

莫宸屏[6](2016)在《报应、功利与刑罚的正当性——刑罚正当化根据之并合理论的提倡》一文中研究指出经过流变的报应理论,具有限定刑罚的积极意义,但是容易造成刑罚的浪费;功利理论具有预防犯罪、轻缓刑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容易造成为了预防犯罪而罚及无辜的现象。两者都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刑罚正当化的根据。以并合理论作为刑罚正当化的根据,具有逻辑的妥当、现实的印证、学理的支撑等优势。在并合主义内部,应当选择以报应划定刑罚上限,然后充分考虑预防目的的并合类型。同时,并合理论也应具体落实于刑罚的制定、裁量和执行中。(本文来源于《研究生法学》期刊2016年06期)

王胜华[7](2017)在《“预备行为实行化”立法的正当性根据——基于刑法第120条“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开启了"预备行为实行化"立法的先河。"预备行为实行化"将原本不予处罚的"预备行为"拟制为"实行行为"对待,从而实现了暴恐预备行为的独立可罚性。"预备行为实行化"立法是有正当性根据的。现实层面上,暴恐预备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现实可能性和敌视法规范的刑事不法;政策层面上,事前防范比事后打击更有利于反恐;法理层面上,回应型法、预防型法和安全型法都要求反恐视线必须前移,从而预防恐怖主义犯罪的发生,回应公民严惩恐怖主义的诉求,实现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安全与稳定。(本文来源于《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3期)

胡慧君[8](2016)在《论“赔偿从宽”量刑情节正当性之根据》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规定一再肯定了加害人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对量刑具有影响,司法实践也普遍将赔偿作为从宽处罚的量刑情节,引起了社会各界关于"花钱买刑"的质疑和讨论。赔偿能否作为量刑情节,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应是为其找到正当性根据。从理论依据、现实需求、文化基础、形势政策等角度分析赔偿作为从宽处罚量刑情节的可行性。(本文来源于《新余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5期)

周钟敏[9](2016)在《基本权利限制理论正当性的根据》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是权利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基本权利保障的一个部分,也是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文章以黑格尔法哲学自由理论的重新解读为前提,通过权利与自由之间内在逻辑的自我证成,运用黑格尔自由理论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进行探讨,以期从理论的深层次上揭示基本权利限制理论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为其实践提供足够的理论支撑。(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家》期刊2016年06期)

王焕婷[10](2016)在《刑法立法的正当性根据——一种历史维度上的观照》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立法的正当性根据分析作为一个宏大的系统命题,需要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视角地展开。现代民主社会主权在民以及代议制之宪法思想,赋予人民代表代表人民立法之主体资格。市民社会的兴起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治国家的刑权力,判断行为是否应受刑罚处罚和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其价值判断主体——社会主文化群依据其利益欲求进行衡量的结果。法律本位的历史变迁要求实现国权主义刑法向民权主义刑法的转变;刑法保护法益的最后手段性决定刑罚的内缩性而非扩张性。适中的犯罪圈与刑罚是人类社会宽容精神在刑事法领域之具体化。罪刑法定原则实质上的明确性和内容的适当性确保刑法实体内容的合理性。这些要素缺一不可地成为刑法立法正当性的基本元素。(本文来源于《江汉学术》期刊2016年03期)

正当性根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现行土地征收的司法性审查机制难以有效监督土地征收中的行政违法行为,更无法保障土地征收的公益性目的。行政公益诉讼作为客观诉讼,不同于以私益救济为根本目的的普通诉讼。保障公益征收的目的,监督政府的征地行为,强化检察监督与司法审查的原则,实现人权保障的价值为土地征收行政公益诉讼提供了正当性根据。构建我国土地征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赋予检察机关和特定社会组织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资格;确立土地征收行政公益诉讼可诉范围的识别依据;设立以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和社会组织的诉前通知为模式的诉讼前置程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正当性根据论文参考文献

[1].贾元.预防性监禁制度的理论基础与正当性根据——从传统刑法理论到现代风险社会[J].理论月刊.2019

[2].赵洋,李文燕.土地征收行政公益诉讼的正当性根据及制度构建[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3].赵星,秦瑞瑞.刑罚正当性根据的新思考:报应为主的综合论之提倡[J].江汉论坛.2018

[4].邹宇.预备行为实行化的正当性根据——以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为契点[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7

[5].王振.物种入侵行为犯罪化的正当性根据之检视[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7

[6].莫宸屏.报应、功利与刑罚的正当性——刑罚正当化根据之并合理论的提倡[J].研究生法学.2016

[7].王胜华.“预备行为实行化”立法的正当性根据——基于刑法第120条“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考察[J].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

[8].胡慧君.论“赔偿从宽”量刑情节正当性之根据[J].新余学院学报.2016

[9].周钟敏.基本权利限制理论正当性的根据[J].社会科学家.2016

[10].王焕婷.刑法立法的正当性根据——一种历史维度上的观照[J].江汉学术.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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