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方式

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方式

问:保险人应如何分摊重复保险的损失
  1. 答:我国《保险法》采用了按比例分摊责任,并且明确规定了责任分摊的原则和方式。
    《保险法》第40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比例责任分摊。不区分同时重复保险与异时重复保险,各保险人就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分摊法在理论上假设保险债务为可分之债,多数债务人(保险人)之间彼此无连带关系,各自按承保比例单独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主要分摊方式
    重复保险分摊的方式一般有: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顺序责任制。
    比例责任制
    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依比例分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承担的保险金额)×损失金额。
    独立责任制
    独立责任制又称限额责任制,是按照各保险人在无他保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金额作为基数加总得出各家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据此比例计算赔款的方法,即按各保险人单独赔付时应承担的最高责任比例来分摊损失赔偿责任的方法。独立责任又称限额责任,是在无他保的情况下,保险人按其承保金额所负的损失赔偿责任。
    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总额)×损失金额
    顺序责任制
    这是根据各保险人出立保单的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即先由第一个出立保单的保险人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赔偿,再由第二个保险人对超过第一个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损失部
    扩展阅读:
问: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1. 答:1、 重复保险分配原则是指投保人与多个保险人重复投保时,投保人的索赔只能在保险人之间分配,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损失金额。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由各保险人分担。保险总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这是重复保险中补偿原则的适用,防止被保险人因重复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
    2、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也是从补偿原则衍生而来,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但与财产保险业务中的重复保险密切相关。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合同的保险。重复保险原则上不允许,但事实上是存在的。原因通常是由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被保险人渴望更大的心理安全感。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情况告知各保险人。
    3、 重复保险分摊的方式一般包括:比例责任制、定额责任制和顺序责任制。比例责任制。各保险人应按保险金额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公式为:保险人责任=(保险人投保金额/所有保险人投保金额)×损失金额。
    4、 独立责任制。独立责任制度,又称限额责任制度,是在不投保其他保险的情况下,根据各保险人应分别承担的赔偿金额之和,按照各保险人应分担的比例计算赔款的一种方法,即按照各保险人分别赔付时应承担的最高比例分担损失责任。独立责任又称限额责任,是保险人在不投保其他保险的情况下,按照保险金额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公式为:一个保险人的分担赔偿责任=(一个保险人的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的独立责任总额)×损失金额。
    5、 顺序责任制。这是一种根据各保险人出具保单的顺序确定赔偿责任的方法,即出具保单的第一保险人在保险金额限额内进行赔偿,然后第二保险人在保险金额限额内对超过第一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损失进行赔偿,以此类推,直至被保险人的损失得到充分赔偿。这是按核保顺序分配的方法。
问: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1. 答: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意思是如果某个投保人向不止一个投保人重复保险时,投保人只能向保险人索赔,并且索赔的总金额不能够超过投保人损失的总金额。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实际上是补偿原则的分支,只能用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其目的是防止投保人通过多重保险牟利。
    重复保险原则主要分摊方式
    1、比例责任制:比例责任制指的是每个保险人根据总保险金额进行合理分配,各自赔偿损失;
    2、独立责任制:独立责任制指的是每个保险人在计算所需赔付的金额时,首先需要计算在没有他人共同赔付的前提下,个人需要赔付的最高金额,然后依照这一最高金额作为标准进行赔付;
    3、顺序责任制:顺序责任制指的是每个保险人按照个人出险的顺序来决定赔偿责任,第一个出险的保险人赔偿其额度内的最高金额,然后以此类推,直到总保险金额全部赔偿完毕。
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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