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汉魂[1]2012年在《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劳动和劳动价值是马克思经济思想的核心范畴。在马克思关于劳动的性质、意义、作用以及劳动与财富的创造及分配等的精深论述中,包含着丰富的劳动伦理思想。马克思的劳动伦理思想是其经济伦理思想的有机构成,彰显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光芒,也是指导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认识自己人生的意义和赢得自身解放的有力武器。当代中国,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日趋成为建设和谐社会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的背景下,系统地研究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发掘其不朽的精神内蕴和独特价值,总结其现代启示,既具有促进劳动伦理学、经济伦理学发展的重大理论意义,还具有为建设现代和谐劳动关系提供独特的理念依据和具体的理论指导的现实意义。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是以对劳动问题的时代反思以及继承、发展前人劳动思想为基础,历经长期且艰苦地探索,逐步成熟、完善的理论。马克思对劳动问题的关注始终贯通着一种浓厚的道德情怀:对人类劳动及其关系给予终极道德关怀与对不道德劳动及其关系的伦理批判可以说是马克思劳动思想的一体两面。马克思关于人类劳动关系发展规律的研究,关于通过劳动实现人的解放的揭示,实际也可视为是对劳动合道德发展,劳动关系和谐化发展“应然”要求的探讨。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自由人联合劳动的设想,实际也是关于合道德劳动及其关系的理想。马克思劳动伦理关系论涉及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其中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伦理关系是劳动伦理关系的核心。马克思的劳动义务论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基本义务是通过劳动为社会创造财富;国家的主要义务是承认、实现、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充分实现;资方应该履行保障工人劳动权利的义务;劳动集体的基本义务是为社会提供有用劳动的产品。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权利与义务分配作出了深刻的分析批判,指出不公正是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权利与义务关系分配的根本特征。其主要表现是:劳动者对资产阶级承担太多的劳动义务,有劳动能力的资产阶级却不承担劳动义务;资产阶级政府履行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是消极的,有限的。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包含着体面劳动的思想要素。体面劳动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现实实践形态,马克思体面劳动观体现为劳动者因劳动应体面,有劳动才体面,劳动者的劳动应是体面的劳动叁个方面。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不体面劳动予以了深刻的伦理批判,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劳动相对于其它剥削制度下的劳动具有一定的体面性,但是此制度的剥削性却从根本上决定了劳动者依然从事着不体面的劳动。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是对古希腊劳动伦理思想、古典政治经济学、古典哲学劳动伦理思想、小资产阶级和空想社会主义劳动伦理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实现了对庸俗资产阶级劳动伦理思想的系统批判。是人类劳动伦理思想发展史上最进步最科学的思想理论。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具有不朽的现代价值,现代劳动关系的种种问题使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实现了情景再现、灵魂复活。要更充分地发挥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现实指导意义,必须对其进行与时俱进地发展。
马唯杰[2]2016年在《劳动伦理研究》文中认为劳动伦理既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哲学基础和逻辑起点:“人因劳动而体面”;也是彰显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的价值基础和信念诉求。保障劳动者“体面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践行与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福祉增长相衔接的劳动逻辑,进而实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劳动意义,是共享发展视域下当代中国劳动伦理的现实要求和根本旨趣。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中国发展模式撼动了整个国际社会,赢得了与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1789年法国大革命、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崛起相媲美的“中国崛起”美誉。然而,尽管中国成为了一个既蕴藏着丰富的历史细节与文化细节,又承载着综合国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新型现代化国家,但要实现共享发展视域下的当代中国劳动伦理,让劳动成为人的体面、教养和幸福的生存法则,依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如何驾驭、掌控和突围“资本与劳动、效率与公平、需求与供给结构性失衡,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社会流动频率加快,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加大,地区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滞后,社会诚信缺失,全民安全焦虑,公平性不足与效率不高并存”的多重挤压围城,是建构当代中国劳动伦理体系无法回避的时代问题和必须遵循的现实逻辑。作为共享发展哲学基础的劳动伦理,不只是一个关涉财富创造与利益分配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劳资合作与广泛交往的社会问题,还是一个关乎人的全面发展与幸福生活的伦理道德问题。全文以建构共享发展理念下劳动伦理体系为主旨,透析我国当前劳动伦理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劳动要素、劳动过程、劳动价值等多维度揭示劳动的伦理意义,以求复归劳动应有的神圣性和伦理精神。全文共七个部分:引论以共享看待劳动,引出劳动伦理研究的现状、意义和本文的主要思路。第一章揭示出劳方与资方的利益博弈、公平与效率的目的纠结、劳动高尚与劳动者卑微之间的主体悖论等当前我国劳动伦理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基础,着重厘清劳动和劳动伦理的概念、内涵及形态,解读马克思以异化劳动为逻辑起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依归的劳动伦理思想。第叁章从劳动要素视角阐释劳动伦理,努力回答好“资本与劳动谁养活谁的问题”、“科技发展是对劳动的解放还是对劳动的抛弃的问题”、“管理是对劳动者的束缚还是自由的保障的问题”等。第四章以劳动过程维度分析劳动伦理,对职业选择的伦理审视、职业劳动的伦理向度、延迟退休的伦理检视等劳动者在劳动前、劳动中、劳动后叁阶段进行劳动伦理考量。第五章从劳动之于人价值实现程度的角度,对劳动自为与为他的价值两面性,劳动伦理所涉人的生存、生活、发展的价值梯次性,以及劳动与幸福、劳动与交往、劳动与生态等价值关系性,分别作出劳动伦理视角的解析。结语以“走向共享发展的体面劳动”为题,对本课题目标愿景进行总结展望。体面劳动是更具深厚伦理意蕴和深邃伦理精神的劳动伦理形态,倡导和实践体面劳动,就是要让共享发展理念真正落地生根。
蒋直平[3]2003年在《劳动伦理:一种权利与义务的伦理社会学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人在劳动过程中最终形成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劳动同样孕育了道德。不同社会、不同经济体制下劳动的性质和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早已引起经济学界广泛的研究并取得丰硕成果。然而,从伦理学的视角对这一思想加以研究则不多见。“劳动”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具有伦理意义。劳动伦理是社会伦理的基石和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图从人类最基本的活动——劳动的视角考量伦理,在全面分析劳动及其主体——劳动者之间各种关系的基础上,笔者发现,在劳动过程中,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是社会道德的基本运作模式,是社会道德全方位多维度的实践。劳动异化是道德异化的根源。并通过对劳动的道德关系中叁对矛盾:劳动义务与劳动权力、劳动职业与劳动职责、劳动所得与劳动所失的辩证论证,认为,没有基于道德感基础之上的责任感,任何劳动都将失去存在的社会价值。同时,本文结合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所出现的劳资矛盾、劳动保护、公平与效率等问题的讨论,由此推演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背景下新的道德观念的生成与发展,冀以从形而下的领域诠释道德样式,丰富伦理学的研究空间。
黄云明[4]2015年在《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哲学研究》文中指出马克思劳动哲学由劳动本体论、劳动辩证法、劳动历史观、劳动伦理思想组成。劳动本体论、劳动辩证法、劳动历史观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本体论、方法论、历史观基础,劳动伦理思想是劳动本体论、劳动辩证法、劳动历史观的伦理归宿。马克思运用劳动历史观对人类劳动伦理关系的发展变化规律进行了深刻揭示。劳动伦理关系随着人类劳动生产力和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而变化,随着劳动伦理关系的变化,人们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会发生根本性变化。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关系的形成以社会化大生产、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劳资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最主要的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形式上看似平等公正,但其伦理内涵实质上不平等、不公正。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关系的伦理实质是剥削和被剥削、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在生产更加社会化、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同时并存的基础上。剥削阶级作为阶级被消灭了,社会各阶层劳动者的关系是基本平等的关系,劳动者和资产者的界限相对模糊,劳动者可以拥有资产,资产者也参加社会劳动。劳资之间、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只是矛盾的性质是非对抗性的。处理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伦理原则应该是和谐有序。劳动是人类创造世界的行为,也是人类自我创造的行为。充分彰显劳动的价值,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利是马克思劳动人道主义的核心价值观。马克思运用劳动人道主义对资本主义进行了深刻批判。从哲学层面看问题,资本主义的主要弊端是劳动异化,劳动者的劳动不是肯定人,而是否定人,劳动者创造的越多,就越没有尊严。劳动异化的根源是私有制,要消灭异化劳动首先要消灭私有制。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矛盾,还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劳动异化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但是,从总体上来说,劳动者已经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体。社会主义建设要把劳动神圣、劳动者神圣作为核心价值观。维护劳动者利益,公平处理劳动者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原则。社会主义建设要把不断满足劳动者需求作为根本目标。天赋人权论是资本主义劳动制度的哲学基础,劳动者主权论是社会主义劳动制度的哲学基础。以天赋人权论为指导,资本主义劳动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自由市场制度和利润、工资、地租的分配方式是在此基础上设计的主要劳动制度,资本主义劳动制度的根本目标是维护资本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权利和对工人进行剥削的权利。以劳动者主权论为指导,社会主义劳动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国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劳动制度的主要规定。将劳动产品的分配、占有、使用和消费与生产劳动联系在一起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指向。马克思的劳动伦理思想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马克思极大推进了工人运动,促使资产阶级思想家和政治家关注他的思想,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进行了诸多方面的调整,使工人阶级的权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尊重和保障,当然,更重要的是马克思使社会主义运动从空想到科学,在他的思想指导下社会主义成为多个国家的现实社会制度。马克思的劳动伦理对人类道德哲学的进步也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杨杰[5]2011年在《基督教劳动伦理观及其影响》文中研究说明劳动是人类重要的实践形式,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基础。劳动不单是生产要素的组合和配置,更凝结着人类情感、需求,充满着道德的力量和人性的光辉。在人类文明史上,劳动伦理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西方文化中,《圣经·旧约》比较系统地以神学教义的方式阐释了劳动伦理。《旧约》记载了劳动早在创世之初就已经存在,神在造人的时候,就给人安排了劳动,并明确了劳动的责任感、工资的合理性等问题;《新约》中明确规定了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劳动是人的天职责等;新教的路德宗和加尔文宗分别阐述了上帝赋予了劳动的天职、财富观和服从神意的劳动分工观等。基督教劳动伦理观念充分体现在其基本的神学教义中,本文从研究基督教的教义梳理分析入手,并从中提炼和总结基督教中的劳动伦理思想,阐述了基督教中劳动伦理思想的理论来源及基本的理念表述,并对基督教的劳动伦理思想对西方社会产生的影响以及对现代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作出论述。
李斌峰[6]2011年在《劳动者法律人格研究》文中提出劳动者法律人格是劳动法的逻辑原点,也是价值原点,其所蕴含的伦理价值是劳动法体系建构和实施的目的所在。长期以来,劳动法领域对劳动者的研究更多地侧重于实践特性,工具主义的立场导致法律论证和政策分析难以区分,法的伦理价值难以清晰地体现,法律的权威性也逐渐消弱,而现实的后果就是劳动者主体客体化或者说劳动者人格的“物化”,富士康“十二连跳事件”就是一个真实的缩影。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是始于近代工业文明兴起后的工资劳动者或雇佣劳动者。从法哲学的角度来看,劳动者是自由意志在“客观性阶段”经“选择”后的定在形态,“劳动者”就是这个意志的“规定性”。劳动者“有限的自由意志”通过伦理精神把握自己的本质走向“单一的自由意志”,实现真实的自由,这种伦理精神就是劳动伦理,劳动者只有置于劳动伦理中才能上升到“劳动者人格”,才能超越有限性和规定性,实现现实的、具体的自由。劳动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劳动力的使用或消费,劳动更是人的存在和实现方式,揭示了人是否自由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自由,与劳动者的人格价值和自由发展紧密相连。劳动者人格与劳动力只能实现逻辑上的分离,而无法现实分离。劳动力商品化的极端演绎将导致劳动的异化或劳动者的“物化”,在劳动法领域就是劳动者主体性的缺失。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不是劳动力,而是隐藏着劳动者人格价值的劳动给付。劳动法律关系也不仅仅是财产价值的交换关系,还是基于劳动伦理之上的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人格信用关系。劳动伦理的实在层面就是“体面劳动”,贯穿于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是指导性原则。源于自然法层面劳动者人格与劳动伦理的统一,体面劳动与作为实在法层面的劳动者法律人格具有契合性,其价值目的就是劳动者。劳动法领域的劳动者法律人格不是区分主体的法技术工具,而是蕴含有劳动伦理精神的伦理型人格。劳动者法律人格的界定应更多地进行价值上的判断,而非囿于作为工具的法技术或形式推演,对其界定宜采取直接模式,建立以劳动者为价值目的的弹性认定标准,即在判断当事人是否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时,要对照劳动法的目的,即劳动者价值目的性,判断该当事人是否应该被认为是“劳动者”以及是否应该受到保护,在此前提下,确立劳动者法律人格的具体判断标准。劳动者的具体判断标准包括“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前者指年龄、健康和智力;后者主要指“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人格从属性”作为一般劳动者的判断标准,“经济从属性”作为非常态下劳动者的判断标准。劳动者人格价值的权利形态就是劳动尊严权。劳动尊严权不同于民法上的人格权,有其自身的独立性,是兼具积极性和消极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权利。劳动尊严权具有开放性和发展性,分为劳动就业权、劳动保护权和劳动发展权,上述权利还可以衍生出一系列子权利。雇主的义务不仅仅来源于劳动合同,也来源于劳动伦理精神。雇主的保护义务不能置于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的地位,其法律效力应该高于劳动者作为主给付义务的劳动给付,可作为劳动者主给付义务之抗辩。在实体立法设计上,保障并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应该作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或指导原则。在此原则下,确立劳动者职业尊重权、工作场所隐私权、反对职场性骚扰的权利等具体的权利形态。通过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职业心理安全卫生标准,重构劳动保障监察内容,坚持劳动规章程序性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并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等手段,建立劳动者人格利益的全面保护机制。
孙晓凤[7]2013年在《当前我国青少年劳动伦理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劳动伦理是一个受到全世界认同的普适伦理。加强劳动伦理研究既是新时期劳动创新的呼唤,更是中国伦理学界应该承担起的时代责任。其它伦理道德理论在我国已经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劳动伦理作为一个基本和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却很少被提及,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出于对社会前途和人们自身发展的要求,对劳动伦理问题应给予高度的关注。对于当今社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对人们进行劳动伦理的教育或许可以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一定的压力。青少年劳动伦理教育,是指针对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进行相关的劳动道德教育,即根据劳动道德原则和劳动道德规范,有组织、有计划地向青少年进行影响,使劳动价值准则深入人心,使他们自觉养成热爱劳动的意识和相应的道德文明行为习惯的一种教育活动。本文提出对青少年进行劳动伦理教育,就是希望能够提高青少年群体的劳动伦理思想和劳动伦理意识,就是要使人们在劳动关系及劳动实践过程中学会互相尊重,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劳动关系中的各种纠纷和矛盾,建构全新的伦理关系和精神品格。文章首先分析了劳动、劳动伦理的内涵和意义,劳动伦理教育的概念、内容及其特征、任务,然后在此基础上总结分析当前我国青少年劳动伦理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劳动伦理教育地位的边缘化,劳动伦理教育观念的狭隘化,劳动伦理教育内容的片面化,劳动伦理教育目的的功利化。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包括,理论界对劳动伦理教育研究的不足,社会转型期多元价值观的影响,用人单位对人力资源道德素质的忽视,学校教育中劳动伦理教育的缺失以及家庭对劳动伦理教育认识的偏颇。完善当前我国青少年劳动伦理教育,就要强化劳动伦理教育的研究,奠定家庭劳动伦理教育的基础,保障学校劳动伦理教育的地位,拓宽社会劳动伦理教育的渠道。
吴超[8]2013年在《社会主义劳动的伦理意蕴》文中指出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交换过程,是人以及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为人类社会创造了丰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由于物质生活中的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的膨胀和精神生活的空虚,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在社会生活中面临各种紧张。重新回顾和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伦理观,不仅可以丰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体系,使之适应时代发展的现实需求;还可以帮助社会主义的劳动者重新认识劳动,形成正确的劳动伦理观;更是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能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动力。劳动特别是社会主义的劳动,站在“异化劳动”的对立面,是真正自由、普遍的人的劳动,是劳动伦理本性的真正体现。本文立足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伦理观,联系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探讨社会主义劳动的伦理意蕴。社会主义的劳动使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成为可能,为真正的自由和解放创造了条件,为人的幸福生活的实现指明了方向。在发展过程中,劳动遵循功利原则、道德原则、自我实现的原则这叁个原则。功利原则是劳动的最基本属性的体现,是人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和精神基础;道德原则是劳动的社会属性的体现,是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自我实现的原则是劳动的发展属性的体现,是劳动者作为人的价值的最终实现。劳动的历史发展过程就是这叁个原则从低级到高级的衍变过程,叁个原则统一于社会主义的劳动中。
范利平[9]2012年在《当下中国劳资关系紧张的伦理分析》文中提出作为劳动力拥有者(劳方)和资本要素所有者(资方)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劳资关系不仅是经济利益关系、权利依附关系,而且是一种伦理关系,富有深刻的伦理意蕴。从伦理学的视域来考察,劳资关系是一种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契约关系,其伦理本质是公平正义、契约自由、平等合作和道德责任。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我国由政府主导、单一依赖国家立法和规制平衡劳资关系的模式越来越难以应对劳资关系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突出表现在劳资双方地位不对等、劳方权利保障不充分、劳资纠纷事件频发等方面。导致我国劳资关系紧张的伦理原因包括:劳动异化导致劳方主体性丧失,利益分化导致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失衡,制度缺陷导致社会公平正义缺失,传统文化制约劳资关系和谐。摆脱劳资紧张困境、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一种内在文化约束机制,伦理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尊重劳动、体面劳动、合理驾驭资本,是当下中国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基本伦理原则。
陈晓棠[10]2015年在《职业化农民:基于H市城郊都市农业劳动者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代农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资本、土地、劳动力等各种农业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和动态整合。城乡结合部的农业企业利用自身拥有的资本和土地进行农业市场的基础开发,并将其作为资源平台,吸引外来或本地劳动力承租农业设施、从事农业生产,从而建立起一种以“租地种菜”方式务农的就业模式。这种就业模式允许劳动者以组织外的身份,通过与组织建立的工作契约关系来占有组织内资源的使用权。本文将以这种方式参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劳动者称为都市农业劳动者,外来农民构成了这一职业群体的大部分,还有少部分是本地农民和市民。外来农民往往以举家迁居的方式流入城乡结合部,以半工半耕的代际分割与城市生活建立起联系,他们成为客观条件与主观愿望上都不太需要再次流动的长久移民。通过对外来农民经济行为、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的描述与分析,以及作为参照群体的本地农民的描述与分析,本文试图说明,我国基于户籍身份的城乡区隔在都市农业劳动者群体中已成模糊状态,本地、外来从业者并未截然分开但也没有保持密切交往,两者既具有同质性,又具有独立性,人员相互混杂是城乡结合部现代农业区更为真实的社会图景。这种模糊状态与其说是一种城乡区隔,不如说是个体化社会的个体间区隔。个体化是本文认识与理解都市农业劳动者群体的主要理论分析框架与观察视角,H市城郊东南农场的都市农业园是个案研究场所。文中探讨了该群体在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转型过程中,在快速城市化、工业化以及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在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体化进程中,实现自身利益诉求与社会行动选择的动因、能力与困境,进而描述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所经历的从身份化到职业化的历程,以及在这一历程中农民自我塑造与被塑造的方式,分析开放的现代农业劳动力市场对都市农业劳动者生产经营、社会流动、生活观念等方面的影响,观察社会个体在劳动就业取向、家庭与社会关系网络重构、大众消费意识转变上表现出的自主性与选择性,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城乡结合部这一“亦城亦乡,亦工亦农”的特殊地域空间内,不同社会群体间的矛盾冲突与利益重组,探寻商品型现代农业得以发展的内在逻辑,理解个体化进程中社会个体的行动策略,揭示社会转型、制度变迁与个人生活轨迹之间的关系。以往对农民群体关注的视角多集中在“叁农”问题的管理者、研究者立场,将农民视作被管理、被带动、被培训的对象,忽视了在农业市场化过程中农民表现出的理性与参与意识。农民更多被总结为文化水平与综合素质低、职业技能与就业、创业能力差、因循守旧、小富即安、自我封闭、抱残守缺等特征,这种在一定程度上可称之为“污名化”的过程极易直接或间接地造成对农民群体的标签化思维,影响对其客观真相性的认识。以受教育年限作为劳动力素质高低的认识忽视了体制外就业人员的劳动技能是依靠非正规教育途径获致的事实。尽管正规学历教育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的正向作用不可否认,但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都市农业劳动者并不是只具有生存理性的追求利益受损最小化的农民,还是追求效益最优化的经济理性劳动者。都市农业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取决于自我培训的程度与对职业期望的高低。不同程度的自我培训和高低不等的职业期望将都市农业劳动者分化成不同收入水平的劳动群体。那些具有持续的自我培训意识和较高职业期望的都市农业劳动者表现出的正是“底层精英”的特质。在向上流动的正常渠道长期处于不畅通的状态下,都市农业劳动者的社会化问题有可能转化为社会问题。作为一个新兴职业群体,其社会角色的塑造与被塑造仍处于社会变迁的历史进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社会角色的塑造与被塑造都表征着一种社会结构的秩序化,体现着一种社会安排。都市农业劳动者群体的结构化塑造与自我塑造是外在力量培育与个体积极参与的互动过程。所涉及的面向不仅有农业经济体制的革新、农业组织机构生产经营的市场化调整,还有都市农业劳动者在这一变迁中将新的就业机会与生活空间结合的适应性等问题。在我国城乡二元分割、就业体制内外有别的制度框架下,要实现城乡结合部农业劳动者的角色再造,还需要立足于现实社会基础,在梳理农用土地经营方式和农民劳动伦理的历史脉络中,理解新兴职业群体的利益诉求与社会行动逻辑。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研究[D]. 贺汉魂. 湖南师范大学. 2012
[2]. 劳动伦理研究[D]. 马唯杰. 苏州大学. 2016
[3]. 劳动伦理:一种权利与义务的伦理社会学分析[D]. 蒋直平. 中南大学. 2003
[4]. 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哲学研究[D]. 黄云明. 河北大学. 2015
[5]. 基督教劳动伦理观及其影响[D]. 杨杰. 黑龙江大学. 2011
[6]. 劳动者法律人格研究[D]. 李斌峰. 湖南大学. 2011
[7]. 当前我国青少年劳动伦理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孙晓凤. 曲阜师范大学. 2013
[8]. 社会主义劳动的伦理意蕴[D]. 吴超. 湖南师范大学. 2013
[9]. 当下中国劳资关系紧张的伦理分析[D]. 范利平. 苏州大学. 2012
[10]. 职业化农民:基于H市城郊都市农业劳动者的案例研究[D]. 陈晓棠. 吉林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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