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宣传努力促进文化建设

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宣传努力促进文化建设

张兆国(友谊县文物管理所,黑龙江友谊155800)

摘要:文物是文化的物质遗存,具有独特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它不仅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历史唯物主义、爱国主义和科学文化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而且是文化、旅游产业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实现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和永续利用,将祖先留下来的珍贵文物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要抓住《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条例,学习条例,不断增强公民依法保护文物意识,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关键词:基层文物;保护;宣传;文化建设

中国境内文物历史悠久,品种数不胜数,但目前发现并保护的文物却少之又少。已经发现并已保护的文物姑且不计,自殷至清尚未发掘的地下文物、未普查登记的地上文物以及散存在民间的文物不知还有多少。中国文物流失境外屡有发生,究其原因有二,一是散存民间的或未登记在册的文物难以纳入保护范围,甚至无法介入保护;二是拥有文物的单位或个人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明知故犯,更有甚者因利益驱动无视法律约束,倒卖、走私珍贵文物。如何应对文物流失的现状,一直是令文物保护工作者头痛的事,特别在基层,简直防不胜防,防无可防,所存在的症结值得探讨。下面,本人就基层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谈些体会和看法。

1基层文物保护宣传的现状

文物保护宣传多见于省以上新闻媒体,大多媒体的宣传虽貌似覆盖面和受众面广,实则对基层宣传不到位,甚至毫无作用。以国家级报刊来计,依着它的发行量来看,基本宣传不到基层,而其发行区域又以大中城市为主,到县级或乡镇几乎为零。相比之下,广播、电视、互联网的触角倒能涉及到最基层,但实际情况也不乐观。广播的受众面最广,但眼下收听广播的比例又很小,照样做不到宣传到位。

目前,基层媒体虽然能够做到宣传到位,但地方县级新闻媒体所载内容却很少涉及到文物保护,有的甚至从不进行宣传。基层文物保护部门尽管有宣传的强烈意向,也为之努力操作,但效果都不尽如人意,这就造成基层文物保护宣传的缺失,后果是基层群众文物法律保护意识不能形成或淡薄,给文物贩子可乘之机,以致倒卖走私文物事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

2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意义

保护文物是一项公益性文化事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是公益性文化场所,让公众到这些场所参观游览,享受文化权利。通过参观,形象、生动的了解各种文物;了解中国古代文明,欣赏古代灿烂的文化艺术,学习和借鉴自己需要的知识或者休闲愉悦,陶冶情操;了解中国历史发展进程,增强爱国主义思想,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精神,从而提高公众综合素质。保护文物及其环境、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相关服务,维护公众文化利益。

随着文化保护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路和理念逐渐成熟,采取的具体措施也日趋理性和合理,质量也更加提高。文物保护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保护文物。因为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保护就是目的。

第二个目的,就是合理利用。这个利用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供专家学者及文物工作者作为资料,从中验证学术观点,发现新的问题,提出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论点或修正原有的结论。这些都是少数专业人员的事情。文物利用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对于我们这些广大的普通老百姓,我们也希望了解我国的历史与传统文化,我们也有兴趣领略和欣赏我国的历史遗存和名胜古迹。

在当今信息发达的时代,宣传媒体无处不在,电台、电视台、网络,还有大大小小各种报纸杂志铺天盖地,但是其中很少有宣传介绍文物的。我们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党和政府对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需要宣传,文物动态需要介绍,文物知识需要普及,文物保护需要全民参与,我们应当在宣传阵地上占有一定的位置。

3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任务

1992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为文博工作制定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文物是不可再生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留下的具有科学、历史、艺术价值的实物遗存。保护文物的目的在于使文物的生命无限延长,因此,文物保护是文博工作的首要任务。

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好文物的保护宣传工作,首先要坚持现行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文物必须归文物部门管理,而且根据所保护文物的级别,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能,这样才有利于文物的保护,否则将使国家珍贵文物遭到破坏。如山东曲阜的“三孔”事件和江苏徐州汉兵马俑被毁事件等,其发生看似偶然,实属必然。

究其深层次的原因:

一是没能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文物保护工作,在发展旅游经济中,对文物资源强调开发利用多,强调严加保护少;

二是在文物旅游改革探索中,没能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在文物保护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漏洞;

三是对文物管理单位重视不够,文化管理队伍不够健全,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现行的文物管理体制是有效的、正确的。现行的文物管理体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坚持,不能改变。

其次,要用法律的手段保护文物,要广泛宣传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大力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与文物保护意识。

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以政代法、以权代法、法人犯法的现象,给文物保护事业带来新问题,造成很大损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决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向各级领导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使各级政府和相关领导从宪法和法律的高度,从两个文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再次,要清醒地看到文物的保护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作为一个文博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有献身于文博事业的崇高思想,要有不断进取、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唯有如此,才能在文物保护工作上卓有建树,才能为弘扬祖国的优秀文化作出贡献。

4基层文物保护宣传的形式

实施宣传可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进行,不仅宣传发动群众,而且对倒卖文物行为也起到震慑作用。宣传载体既可以是公开发行的新闻媒体,也可以选择乡镇集市文艺形式,甚至利用乡村墙报,图文并茂,易知易懂。除了电子媒质、纸媒质、墙体媒质实施宣传,还可启动软媒质。对各类建设工地应重点进行宣传教育,为促使施工单位申请勘探的自觉性、主动性,可同时对立项审批部门进行宣传教育。这样,宣传的受众面大,效果也深入人心,在潜移默化中发挥宣传作用。

当然,除此之外,通过宣传教育,可以培养一批文物保护的“志愿者”,特别对车站、码头、货场等运输场所人员,还要对交通、建筑、矿山等涉及挖掘的单位进行重点培养,采取各种手段或奖励措施,促使他们宣讲文保、举报违法运输、倒卖、破坏文物的活动,最大限度预防文物流失,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5建设与培养文物保护的宣传队伍

加强地方文物宣传队伍的建设和文物宣传工作是目前最基础的工作。加大文物宣传的力度也是首当其冲的任务之一,文物宣传队伍要严格实行文物宣传岗位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还必须不断加强对文物宣传人员的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业务强、作风正的宣传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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