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当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公共图书馆法定呈缴立法,现有的法定呈缴制度中仍然存在呈缴本范围不明确、呈缴义务主体和接受主体设定不规范、呈缴条件设定不统一且呈缴规范有待完善、法律责任规定不合理等问题。因此,我国应立足于公共图书馆法定呈缴制度的现状,借鉴国外图书馆法定呈缴的立法模式和经验,由国务院制定统一的《公共图书馆法定呈缴本缴送管理条例》,规范公共图书馆的法定呈缴活动,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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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王星星,刘霜
关键词: 公共图书馆,法定呈缴,立法模式,法律责任
来源: 图书馆工作与研究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信息科技,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图书情报与数字图书馆
单位: 中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国家文化法制体系研究”(课题编号:15ZD03)研究成果之一
分类号: D922.16;G258.2
DOI: 10.16384/j.cnki.lwas.2019.12.001
页码: 5-9
总页数: 5
文件大小: 1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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