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问题的经济学研究

农民负担问题的经济学研究

常伟[1]2003年在《农民负担问题的经济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既是对于农民负担问题的经验研究,也是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论探索。作者希望这种研究有助于改善农民生活状况。 本文全文共36500字,全文分为导论、正文和结论叁部分。 正文第一部分:农民负担的合理性问题 本部分介绍了税费和农民负担的含义,探讨了农民负担合理性的界定标准,并指出哪些负担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哪些负担的合理性较弱。 正文第二部分:中国的农民负担问题 本部分通过对新中国农村经济史的考察研究了当前农民负担问题的历史渊源,并对于农民负担制度的构成内容和特点做了相关分析。 正文第叁部分:农民负担问题的原因分析 本部分从分析乡村中农民、乡村干部和政府的关系入手,分别就重工业化战略、部门行为、政府管制、财政制度以及政治体制失范、数字腐败、政府规模膨胀与农民负担的关系做了有关分析,并指出农民负担问题的实质是对于农民财产权利的侵犯。 正文第四部分:农民负担问题的对策探讨 本部分分别从农业税制改革、地方债务问题、教育制度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以及转换政府职能、合理配置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建立廉价政府等对策的现实可行性问题做了相关分析,最后指出只有通过运用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

叶文辉[2]2003年在《中国公共产品供给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需要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调整,政府的经济职能就是为民众和企业提供公共产品。论文在系统总结和借鉴西方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基础上,对中国城市公共产品、农村公共产品、西部开发中的公共产品供给实践进行了分析,探讨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改革路径。 公共产品具有受益的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两个基本特征。公共产品供给存在搭便车的可能性,导致价格机制在公共产品配置上的失灵,这就需要政府供给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最优供给的一般判别标准是每个人对公共产品效用的主观评价之和正好等于公共产品生产的客观机会成本,这样政府对某种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原则是,该产品在边际产量上能收到的边际税收之和等于其边际生产成本。投票就是通过政治市场提供公共产品的主要形式,也是民主社会显示个人对公共产品偏好的主要形式。公共选择理论采用自我利益法来分析公共选择者(选民、政治家、官僚等)的行为。从公共选择理论对各种公共选择问题进行的实证研究中可以发现,现实中存在的任何一种公共选择方式,都难以实现公共产品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这样在通过政治制度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出现了“政府失灵”。西方的分权理论都立足资源配置即地方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论证了财政地方分权的必要性(或优势)、合理性、形成最优规模的地方政府(或地方社区)的可能性。 新中国的财政体制经历了长期的制度变迁。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推动了政府财政体制向公共财政制度的变革。中国的公共财政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公共性与平等性;弥补市场失灵;透明性和法治性。为社会大众和厂商有效供给公共产品是政府的经济职能。当今财政体制的缺陷表现为财政职能的错位和越位,导致了许多严重的后果,所以应立足于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经济职能进行公共支出结构的优化和改革,构建公共产品多元化供给格局。 城市社会中单位供给公共产品的体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改革。针对城市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供求矛盾导致的“择校”问题,可通过价格机制和教育券等市场手段调节教育资源的供求。根据城市公共产品的不同性质,城市政府应探索多元化的供给形式,区分公共产品供给与生产,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城市公用事业的市场化和政府公共服务生产方式的创新。 “叁农”问题实质上是个庞大的涉及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的系统工程。农村税费问题的解决必然涉及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根本变革,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形成、变迁与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当今的“费改税”与历史上几次重要农村税费的改革有许多相似性,也就有着许多的局限性。“费改税”只是在现有城乡二元格局下农民与基层政府间的利益调整和税费的规范,并非关于农民负担问题的治本之策。当前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是现行的财政制度安排。围绕农村税费和农民负担各相关利益主体在进行长期的博弈。农村税费体制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革,化解城乡二元财政结构,最后过渡到取消农业税和实行城乡统一税制。同时应对基层政府事权进行合理调整和推动县乡级政府再造。 新中国成立以前很长的历史时期,乡村公共产品一直沿袭与乡绅治理制度相应的供给体制。在人民公社时期,中国政府对农民进行了高度的组织动员,用劳动力对资金最大限度的替代方式,利用农民自身力量实现了乡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提高。改革后,农村大多数公共产品仍沿袭制度外供给体制,由农民筹资来提供。农村在中国公共产品供给的城乡二元格局下,基层政府承担的事权与可用税收收入极不对称,收入相对低下的农民要承担大量的公共设施的建设费用、支付乡村义务教育的公共开支,形成了严重的农村税费问题,也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与城市反差极大。在农村税费体制向城乡统一税制变迁的同时,上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应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事权进行调整,更多承担义务教育和基础设施的供给责任,统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在上级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财力支持增加的同时,应推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创新,形成多元化的有效供给格局。 西部的相当一部分地区是中国的生态保护区,西部的生态保护是全国性公共产品,在西部开展的生态保护工程应建立激励相容的经济机制。西部社会经济存在许多的特殊性,出现了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严重不均衡,也导致了许多社会经济后果,所以应适应西部社会经济发展和现实要求对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安排进行调整。

胡志平[3]2010年在《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文中认为中国正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型,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而中国公共服务的供给却是赶不上公众之需求,导致公共服务的供求矛盾成为中国近年来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而其中的中国农村公共服务的供求矛盾尤为突出。经过了30年来的改革开放,城乡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叁农问题”日益凸显,如何解决“叁农问题”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当前其解决的途径正逐步转向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目标。当前中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仅没有与城市实现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而且在供给结构和地区结构上也存在非均衡供给的现象。纵观国内外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体制机制方面,而且单从经济学或公共管理学的视角进行研究,没有融合经济学与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的政治经济学视角进行分析,特别是对中国农村公共服务的非均衡供给的机理涉及较少,而这恰恰是中国农村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的前提。由此,中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研究有待深入,需要一个更加综合的分析视角加以扩展与深化。本论文正是针对当前对改善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存在迫切的社会需要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又面临的困境以及学理上存在研究农村公共服务非供给的一定缺陷而展开的,力求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学理上需要一个梳理,公共产品还是公共服务,两者是否指同一个意思?(2)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特征事实表现在那些方面,有何经济效应?(3)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是否一个短期现象还是一个长期问题,是否仅仅是一个财政问题?其存在的政治经济逻辑机理是什么,即宏观政治经济逻辑与微观政治经济逻辑是什么?(4)基于对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特征事实以及政治经济逻辑机理的梳理与分析,如何改善中国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提出实现从非均衡走向均衡的政策建议?按照以上思路,本论文内容包括以下七章:第一章为导论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选题背景与意义、研究内容与框架、研究方法与创新点。主要对有关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国内外的学者的研究进行了文献梳理并加以评析,发现其中有待分析的视角,构成本文研究的起点。第二章是本文分析的理论基础,对什么是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区别等问题进行了理论上的回答,并按照与基层政府行为的关系对农村公共服务进行了新的分类;同时就有相关的公共服务供求均衡模型、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治理理论进行了梳理,就本论文的主要概念进行了界定。第叁章,对什么是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进行了概念界定并分成了叁种基本类型:中国农村公共服务不仅与城市之间存在巨大差异的城乡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类型Ⅰ,同时农村公共服务存在提供不足的总量非均衡供给类型Ⅱ;而且农村公共服务同时存在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的状况,即结构非均衡供给类型Ⅲ。以此为起点,详细阐述了这叁种非均衡供给类型的特征事实,依据其具有的经济效应并对其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四章,既然农村公共服务存在叁种非均衡供给,对农村经济社会很不利,为何会一直存在呢?这就是必须深入分析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政治经济逻辑,本论文尝试借鉴政治学概念中的政治合法性概念,在对流行的财政压力决定中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变迁的观点进行反思的基础上,从政治合法性的角度分析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叁种基本类型的体制变迁,回答了政治合法性基础转变与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关系,从而进一步说明了中国农村公共服务的非均衡供给存在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内涵。第五章,从政治合法性视角解剖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问题是一种宏观透视,缺乏一种微观机理分析,因而本章从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相关利益主体的博弈视角出发,运用政治经济学模型分别对叁种非均衡供给类型进行了分析:运用公共政策的压力集团模型分析了城乡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形成的政治经济机理;借鉴博弈模型分析了总量非均衡供给形成的政治经济机理;运用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和公共服务政治市场模型分析了结构非均衡供给形成的政治经济机理;因而认为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是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深层次原因,而财政压力并不是其根本原因。第六章是对策篇。按照第叁、四、五章的逻辑分析结论,实现中国农村公共服务的均衡供给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本章认为要实现从非均衡走向均衡发展的中国农村公共服务必须从宏观、中观、微观叁个层次进行体制机制的再架构;提出了在宏观上要从战略上根本改变城乡关系、地区关系和提供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中观上就是政绩考核制度的改变,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和公共服务型财政体制,在微观上实现提供模式从单中心向多中心治理模式的转变的政策设计与途径。第七章,结语与展望本文的主要的结论:1、公共服务并不是完全等于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包含了权利与政府职责的内涵,公共服务是同时具有公民权利、政府职责与公共产品特征,是政府为实现公民权利和承担政府责任而向居民提供的具有公共产品性质或因社会发展而成为公共需求的产品与服务,不仅包括物质形态的产品也包括无形的服务,是有形与无形的统称。2、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可以分成叁种基本类型:非均衡供给类型Ⅰ:城乡非均衡供给;非均衡供给类型Ⅱ:总量非均衡供给;非均衡供给类型Ⅲ:结构非均衡供给;同时农村公共服务具有收入效应和消费效应,说明改善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具有重要意义。3、政治合法性是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宏观政治经济逻辑机理。政治合法性基础的转变导致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产生与变迁,而财政压力或者财政分权不是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根本原因,根源在于中国政治合法性基础的演变上,因此改变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状况单靠县乡财政体制的完善是不够的,还需要国家从根本上改变国家与农民的关系。4、利益主体的博弈是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微观政治经济逻辑。中央政府、基层政府、农民叁个主要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偏离了最优均衡,基层政府困难或财力不足并不是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主要原因,因而改变中国各个行为主体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合理的利益关系才是改善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微观途径。5、中国农村公共服务从非均衡走向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不仅需要提供机制的改革,更需要从从宏观、中观、微观叁个层次进行体制机制的再架构,才能够完成这一宏大目标。这是本文的一个政策结论。

窦祥铭[4]2013年在《现代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中国的经济改革已走过30多年的峥嵘岁月、城市的国企改革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之后,农村的经济社会走向便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议题。中国的农业往哪里去?中国的农村向何处走?中国的农民会在未来几十年内变成什么样子?这些纷繁复杂的“叁农”问题都与一个最为本质和最为核心的问题——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息息相关。因此,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合理界定和安排农村土地产权,构建一套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就成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必然。实证研究是治经济史的基本方法。本文以皖西北太和县为研究对象,对该县1947年以来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作了多面向、多层次的研究,除绪论与结束语之外,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主要就1947—1956年太和县农民所有制阶段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及其绩效作一简单回顾,指出土地私有化本身与社会制度、社会形态和意识形态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在设计合理的情况下,它与社会主义制度和公有制是可以兼容并存的。第二章主要就1956年以来太和县集体所有制阶段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更及其绩效作一简要梳理,指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选择最根本的还应是激励机制的选择,完全以意识形态为目标的农村改革往往并不能达到其预期之目标。第叁章主要从农民对土地所有权认识、土地调整、土地征收、农民负担、土地流转、乡村治理这六个方面入手去发掘和分析太和县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缺陷,指出太和县农村发展所依托的是一个相对弱势的产权——集体产权,这也是太和县乃至全国“叁农”等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但本章也辩证地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太和县的农村土地产权结构一直在沿着不断强化农民土地产权的方向演变,国家在土地政策指向上更多地指向了农民,呈现出不断强化农民土地产权之特征。第四章在前叁章研究的基础之上,充分汲取国外典型国家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学界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思想精华,提出近期太和县及全国可以考虑维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现状,通过强化农民土地产权而“淡化”农民集体所有权,进而使农村土地成为农民个人的真正财产。最后文章指出,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已成为主流的当今中国,尽管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似乎已经大大下降,但我们仍然无法回避“土地是中国最大政治”的社会命题。因此,对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研究,不仅是为了解决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也在于促进中国政治的良性革新与健康发展,以实现国家的富强繁荣、社会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李本军[5]2005年在《“叁农”问题与政府行为》文中认为“叁农”问题,即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其中,农民问题引申出在乡务农农民问题与进城务工农民工问题。“叁农”问题的产生,既有其内部因素又有其外部因素,既是历史因素的积淀,又有现实的原因。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和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其解决的程度和速度制约着中国发展的程度和速度,怎样解决好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解决叁农问题依靠政府之手和市场之手,在当前中国,叁农问题的解决既要依赖市场之手,更要依赖政府之手。政府在“叁农”问题的解决过程中的角色至关重要,叁农问题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格局必须长期坚持。本文就政府在“叁农”问题中的行为进行深入研究,探讨政府如何行为才能更好地破解“叁农”问题。具体来说,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四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回顾与评析与本研究相关的文献,阐述本论文的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和研究理论与实际意义,然后界定了“叁农”问题、政府行为、城市发展原罪和“东营模式”几个基本概念,明确研究对象。 第二部分主要研究政府在“叁农”问题中的行为。首先分析我国“叁农”问题的总体状况及形成“叁农”问题的主要根源,指出“叁农”问题形势严峻,“叁弱”远未强化,表现为经济贫穷、社会事业滞后、权益得不到保障等“五短缺五不公”,这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平,也导致了效率损失。而二元制度是这些问题存在的最关键的因素。其次,本文论述了政府行为在解决“叁农”问题中的作用和角色。“叁农”问题的产生中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责任模糊、政府角色错位、政府管制的资源配置不合理、管制过度与管制失效并存、管制成本过高等因素是引发“叁农”问题的重要原因。要想彻底破解“叁农”问题,政府应改变以前的“以农补工”“以农养城”的模式,进入到“以工哺农”“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实施“多予、少取、放活”政策,逐步启动公共财政政策,走统筹城乡的发展道路。本文为此提出了叁个阶段,为“叁农”问题的解决构建了发展方向,并指出政府在“叁农”问题上最重要的作用是制定惠农政策,建立和完善制度,解决制度缺失造成的种种问题。 第叁部分主要是实证研究。本文利用来自于国家和地方的统计资料以及实地收集的资料详细分析了东营解决“叁农”问题的模式,即“东营模式”。首先,描述了东营“叁农”发展的总体状况,其次介绍了“东营模式”的主要内容——“叁免五通五保五救助”,以及东营突破“叁农”经济社会困局的其他举措,包括农民培训工程、人才科技信息体系建设、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农村市场管理改革、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金融活动创新、创建小康文明村等。最后评价“东营模式”的效果,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得出仅仅依靠减负免税或者增加财政支农投入并不能够持续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和消费增加。指出,“东营模式”立足于解决农村资金、人才、信息技术、文化、基础设施贫困,立足于促进城乡教育、医疗、就业、户籍和社会保障的公平,目的就是为了补偿城市发展原罪,实现城乡共同发展。此外,论文还介绍了解决“叁农”问题的其他模式——“非农化”为主的模式、农民工平等待遇模式、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模式以及失地农民保障就业模式,并将他们与“东营模式”进行了比较。 第四部分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得出本论文的结论,并进一步提出破解“叁农”问题的政策建议:以政府为主突破二元困局;以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为主要手段;以努力增加农民福利为主要内容;以城市(地级市以上)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体等。

黄小晶[6]2002年在《农业产业政策理论与实证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课题是在国家农业产业政策不断完善和产业经济学科科学发展的背景下,从农业产业政策的实践出发,从大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技术、资金、劳动力、土地等资源配置以及区域布局、国内外关联等角度,以农业产业政策与农业发展的互动关系为切入点,提出了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取向,初步形成和发展了政策理论。全文共分9章,主要运用一般均衡和局部均衡比较等理论,实证、规范经济学研究等方法进行探讨,对农业产业政策实施绩效、农村需求结构、就业结构、农业生产要素和布局、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国际化等命题以及对策建议作了比较全面深入的评析。本课题研究主要有以下创新观点:①初步搭建了农业产业政策和结构理论框架,设计了政策和结构体系图;②延伸了“农业”概念外延,提出了“大农业”的构想;③提出了农业产业经营组织再造和创新的公司化发展方向,设置了农业产业化、公司化发展模式图和产业化公司模型图;设计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良性循环图和农业资金投入效益模型图;④提出了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行内外贸一体制的观点;⑤建立了农业保障体系参照图,建议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乡镇、私营企业和“叁资”企业发展;⑥剖析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区域布局、科技创新、农产品市场体系;⑦提出了加大农产品物流配送的整体思路;⑧提出了农业支撑体系新观念及扩大政府支农范围、重构农业保险体系、扶持弱势群体的政策建议。

何建春[7]2010年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对我国“叁农”问题研究的深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和政府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和研究的热点话题。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农村公共产品问题研究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其中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研究是一个重要的内容。本文试图在吸取和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采用制度环境—制度安排—制度绩效的研究框架,对新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作进一步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论文由六个章节构成,其结构安排是:第一章是导论。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意义以及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并重点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简要的综述。第二章主要是对本文研究的两大理论基础——农村公共产品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进行概述,其目的在于为论文的研究构建概念体系和理论分析框架。第叁、四、五章是本文研究的主体部分。在这叁章中,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按照历史顺序,分别就人民公社时期、家庭承包制时期和农村税费改革后这叁个不同阶段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和绩效进行分析和考察。第六章是论文的结论部分。基于全文的分析,本文得出如下基本结论:(1)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大致经历了人民公社时期、家庭承包制时期和农村税费改革后等叁个历史发展阶段。概括地说,这叁个不同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囿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国家财政很少有资金支出用于农村公共产品建设,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农村公共产品主要依靠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制度外筹资为主的方式提供;实行家庭承包制以后,尽管农村公共产品仍然采用制度外筹资方式提供,但和人民公社时期相比,制度外筹资对象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变为农户,农户由此成为费用的直接承担者;农村税费改革后,基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开始实施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政策,与此同时,对于部分村级农村公共产品实行“一事一议”制度。(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制度,它是对国家与农民、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之间利益关系的反映。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的实质就是对上述叁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进一步说,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就是要调整上述叁种利益关系,并按照公共财政的公平、均等化的要求,将国家财政资源在城乡之间进行合理配置,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均衡发展。(3)不同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形成与制度安排是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结果。从我们讨论的叁个历史阶段来看,每一个历史阶段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安排都是受制于政府偏好和国家发展战略,而每一次国家发展战略的转变都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和政策的演变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方式主要是强制性变迁。诚然,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形成中诱致性制度变迁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不过,它不具有普遍性。(4)政府最初选择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会对后来的制度变迁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就本文的研究来看,从人民公社到家庭承包制时期,尽管农村制度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在这两个阶段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都采用制度外筹资为主的制度。进一步来说,即便是在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国家开始实行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政策,但“一事一议”从本质上仍然是采用制度外筹资筹劳提供农村公共产品。

于静波[8]2003年在《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体系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中国农民的问题正以“增收难负担重”的现状凸现出来,成为困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难题,这是一个有几千年农业传统的国家向现代化平稳过渡阶段最艰巨的任务。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农民低而不稳的收入与沉重的负担形成强烈反差。在农民增收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减轻农民负担就更为迫切。本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及其配套体系的研究,为进一步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提出可供选择的政策建议,使农民负担具有透明性、确定性和可控性,从而解决现阶段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研究现阶段中国农村税费改革问题必须审视历史上重要的并税制改革的演进过程,从中找出其独特的发展轨迹。本研究在对历史上的税费改革成果进行梳理分析后指出,这些改革最终都没有跳出“黄宗羲定律”,未能避免重回税赋繁重的窠臼。同时,对近年来我国农业税费制度改革的探索及其有效性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指出其存在的制度缺陷。 我国农村税费制度创新是一个典型的经济政治过程,那么研究农民负担问题就不能不把它置于深刻的社会背景下进行分析。本研究从宏观制度背景、传统分配体制积弊、农民负担的外部性、农民合作及反对成本、农业税收替代机制、税外负担的征收成本等方面对农民负担过重并日渐隐性化、复杂化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农民对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分析判断农民负担合理性的重要依据之一。本研充从农民对负担的经济承受能力入手建立数学模型框架进行分析,并引入社会学“生存理性”的理论,对农民的心理预期及承受能力进行综合判断,并确定一个现阶段农民在经济上能承受、心理上能认同的合理负担界限,并以安徽省为例,对农民的负税能力进行了实证分析。 本研究在以安徽省为代表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背景下,深入分析了我国农业税制的不科学性,并对税改的基本框架和取得的初步成效进行了总结,指出农村税费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的阀值,关键看能否逐步消除改革过程中的抗逆性影响。本研究在分析农村税费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基础上,构建了不同条件下基层政府与农民之间行为选择的博弈框架。同时引入塞尔指标,运用大量的实证数据,对税费改革后不同地域、不同收入水平、不同耕地水平农民群体的负担差异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从制度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视角,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和边际效用原则,对税费改革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对不同利益主体的社会福利状况进行评价,对改革的公平性及对农民规避不合理负担的能力进行了探讨。 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不是简单的“并费为税”,而是一场复杂、深刻的社会变革,所触及和牵动的相关领域的改革内容十分广泛。这项改革能否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改革的内容能不能得到相关配套措施的呼应和配合。本研究从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乡村债务治理以及村级民主政治的生成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索,并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论证。 从历次农村税费改革的经验看,往往难以回避短期见效快、长期巩固难,改革启动易、防止异化难的问题。本研究在安徽省的试点实践基础上,对农村税费改革异化可能性及改革前景进行了基本判断,借鉴国外相关税费制度的经验和启示,引入数学模型进行分析,提出农村税费改革如何与若干重大问题相衔接与祸合。着重探讨了解决不同收入、不同消费偏好背景下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问题,提出“一事一议”的完善措施;如何建立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如何使税费改革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祸合相融以及如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问题。最后依据农民负担区域性、层次性的特点,设计出现阶段及未来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分步实施模式框架。 本研究的特点是采取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综合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前沿理论所构造的分析框架是同类研究中的重要成果,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学术价值,也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刘远翔[9]2010年在《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的进步、农村的发展以及农村居民的生产与生活都离不开公共物品的供给。始于1978年的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农业生产的激励机制,释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村居民完成了由生产者向生产经营者的转变,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农业经济的增长。但自1984年以后,中国农村出现了长期的以农业发展缓慢、农民负担过重、收入相对下降、农村社会问题突出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叁农”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多,除了制度变迁所引起的经济结构调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引入动摇和瓦解了集体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公共物品集中供给的制度安排,而新的供给制度又没有在改革中迅速地建立起来,从而导致中国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停滞,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步,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不对称,与城市公共物品的发展反差巨大。农村公共物品的长期低水平供给,导致农村居民私人成本大大提高,收入增长缓慢,严重制约了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因此,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公共物品供给问题是一个经济学基本理论问题。西方传统经济理论的观点是“公共物品”应由政府供给,例如以亚当·斯密、约翰·穆勒、萨缪尔森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都持此观点。而科斯、戈尔丁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则认为公共物品可以通过市场来提供。除此之外,以丹尼尔·卡尼曼、费农·.史密斯为代表的实验经济学家则通过实证证明了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的存在。而布鲁贝克尔、斯蒂格利茨、蒂布特等则对公共物品的社区供给进行了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学术界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的研究并不多见,从2000年开始,随着“叁农”问题逐渐成为热点问题,国内专家学者们开始从多学科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进行研究。他们分别从制度诱致性变迁、社区供给、非营利组织供给、多元供给等角度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所应采取的对策做了大量研究。但是,已有关于农村公共物品的研究系统性还显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在对现有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有关研究进行整理分析基础上,依据经济学理论进一步系统深入地研究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现实来看,现阶段中国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仍然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不相适应,与国际上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当前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总量上的不足以及供给结构的不合理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必然会使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进一步恶化,影响到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阻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经验教训,改革完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提高供给效率,对今后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及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运用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等基本原理、最新研究成果及基本研究方法,结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的基本理论、农村物品供给的历史演变、农村供给的基本特征,农村供给的现实状况、突出的矛盾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最后本文用了较大的篇幅针对现阶段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所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角度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政策建议,以期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理论体系的探讨和形成有所贡献。本文主要是从实证角度研究中国农村公共物品及其供给制度的。通过分析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基本理论,本文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历史、现状、突出的矛盾和当前的改革以及产生的制度安排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并针对中国现阶段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为合理和完善的政策建议。本文力求从以下叁个方面进行创新:研究内容上的创新。不同于已有研究在分析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时主要以政府和市场为主要分析对象,本次研究在考虑政府与市场作用的同时,还论证了社区集体供给以及农村居民自愿供给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上的作用。并针对农村公共物品的特点和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每一种供给方式的自身特点及可能出现的失灵与不足,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把握,来研究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有效途径和机制体系。研究视角上的创新。在中国现阶段,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受到历史、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基于此,本次研究在分析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的时候,一方面主要通过经济学理论从公共选择、公共福利等多学科角度加以分析论证,另一方面也通过合理借鉴社会学与历史学等其他学科的优秀研究成果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获得较为开阔的研究视角,使研究内容更加丰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本文使用系统分析、矛盾分析和比较分析相结合的多种研究方法,用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做规范经济学分析,以期在研究和论述过程中将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理解和解析得更加细致与透彻,从而形成一套合理有效的解决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的制度、机制体系及相应的方式方法体系。本文包括六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导论)主要阐明论文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对现有研究文献进行综述,整理有关公共物品的基础理论架构,对论文将要涉及到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理论的发展状况形成一个全面而细致的认识。其中对国外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西方主流经济学家对公共物品的认识以及对公共物品供给方式和供给制度安排的相关理论论述上。而对国内相关理论的研究则重点放在国内学者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制度成因分析、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安排研究以及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改革与对策性研究等方面。在本部分的最后提出了论文的研究方法与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第一章)主要用来阐述公共物品与农村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供给的基本理论。通过对公共物品与农村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供给制度基本理论的研究,就公共物品和农村公共物品的定义、内涵、特征和分类做出解释,阐述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第叁部分(第二章)主要是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历史演变进行分析。对建国初期到1979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至现今等不同时期的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其相应供给制度进行研究,分析了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迁移状况,论述了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与供给公共物品效率间的内在机制与联系,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影响因素及其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影响。第四部分(第叁章)主要是对现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特征加以研究。这部分主要考察了制度因素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所起的作用及影响。第五部分(第四章)主要是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现实进行分析。分析现阶段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状况及其在新时期的新发展、新问题,并对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六部分(第五章)主要是在前文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制的理论和实际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制存在的问题,从政府、市场、农民个人和非盈利机构及个人社会捐赠等方面出发,提出了促进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政策建议。

张宏艳[10]2004年在《发达地区农村面源污染的经济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面源污染是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要应对的难题。对于人多地少的发达地区来说,城市越发展,农村的土地、森林、水系和村落等资源的价值越珍贵,虽然农村作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功能弱化了,但它可以为城市提供生态服务、景观服务和居住服务等新的服务。然而,当前我国发达地区农村面源污染情况严重,农村价值正受到破坏和抛弃,与严重的面源污染形势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现有的环境命令——控制管理体系无力应对面源污染,工程和技术治理措施效果也不理想。鉴于这些问题,本文希望通过从经济学角度进行研究,对当前困扰我国发达地区的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找出深层次原因,并且提供防治面源污染的新思路。 与国外的面源污染相比,我国的面源污染问题具有很大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和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等层面的很多不合理性分不开的。而这些问题也恰恰反映了我国农村的经济制度和管理体制、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还依然存在某些制度缺陷,造成的结果是农村出现了边缘化的趋势,被排除在发展主流之外,农村的多元化价值得不到认可和保护,而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好处更多的被城市获取,农村承担了更多的成本,面源污染的加剧正是这种农村边缘化的一种反映。 面源污染问题还凸现了政府驾驭市场的能力不足。为了控制面源污染,政府必须改变传统的干预角色,创建那些市场缺失的动因,并纠正几十年来增长取向导致的市场扭曲,让市场价格能够反映社会和环境成本。政府要利用经济手段和激励机制控制社会生产中的过物质化倾向,消除那些不利于环境保护、资源恢复、和再循坏的规章,使生产者或消费者行为朝着有利于环境友好的方向发展。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未来发达地区的农村经济应该从产品经济转向服务经济,并就面源污染问题的解决进行对策讨论。农村地区要扮演为都市提供各种服务功能的角色,这也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拓展农村发展空间的一条绿色通道。在城乡一体化的框架中,农村要利用它的自然资本创造并体现出景观价值、传统文化价值,维护城市环境质量的价值,保护生物多样性,体验、娱乐、教育等方面的价值。在消除二元结构的条件下,城市化的程度越高,这类服务价值也越高。因此,面源污染的治理不能局限于技术思路,上马一些工程,而是特别需要改变造成农村边缘化的制度和机制,使农村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得到承认和保护。

参考文献:

[1]. 农民负担问题的经济学研究[D]. 常伟. 安徽大学. 2003

[2]. 中国公共产品供给研究[D]. 叶文辉. 四川大学. 2003

[3]. 中国农村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的政治经济学分析[D]. 胡志平. 复旦大学. 2010

[4]. 现代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实证研究[D]. 窦祥铭. 南京师范大学. 2013

[5]. “叁农”问题与政府行为[D]. 李本军.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5

[6]. 农业产业政策理论与实证探析[D]. 黄小晶. 暨南大学. 2002

[7].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研究[D]. 何建春. 江西财经大学. 2010

[8]. 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体系研究[D]. 于静波. 华中农业大学. 2003

[9]. 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研究[D]. 刘远翔. 武汉大学. 2010

[10]. 发达地区农村面源污染的经济学研究[D]. 张宏艳. 复旦大学.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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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问题的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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