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势力论文_记者,戴小巍,通讯员,朱芳红

导读:本文包含了宗族势力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宗族,势力,村民自治,敲诈勒索,有期徒刑,村委会,村落。

宗族势力论文文献综述

记者,戴小巍,通讯员,朱芳红[1](2019)在《利用宗族势力长期称霸当地》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朱芳红)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甲等8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罪名的家族式“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官团队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根据庭审进展,有针对性地转换讯问策略,(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2-30)

金昌波,赵军,王颖[2](2019)在《依法严惩农村以宗族势力为主的恶势力》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海口5月20日讯 (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赵军 王颖)东方市板桥镇白穴村的欧色雄利用村干部身份和宗族势力,横行乡里,为非作恶,最终换来10年刑期。结合该案,省高院就农村以宗族势力为主的恶势力案件的确定及危害性进行分析,建议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本文来源于《海南日报》期刊2019-05-21)

周易茗[3](2019)在《刍议农村宗族势力影响村民自治的特点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农村宗族势力及影响源远流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同时在管控宗族势力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当前,宗族势力影响村民自治仍然存在,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村民自治作为农村基层治理基本方式,核心是村委会选举和村委会履行职能。消除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负面影响,必须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村民自治法律制度入手,固牢根本,综合施策。(本文来源于《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赵红旗,胡洋,陈洋[4](2018)在《俩村民组长借宗族势力敲诈勒索》一文中研究指出李某敏、李某清分别担任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两个村民组的组长,二人依托其家族人员多、势力大,经常纠集一起,以阻止他人施工相威胁,在村里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逐渐形成了以李某敏、李某清为首的宗族恶势力。《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商城县人民法(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8-08-04)

聂清如[5](2018)在《消除宗族势力影响 搞好村委换届选举》一文中研究指出自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以来,一些农村的宗族势力常常凭借人多势众,阻碍村委班子选举“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贯彻执行,使一些村民对村委班子换届选举采取抵触或消极对待的态度,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宗族势力的根源及现象在我国(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报》期刊2018-02-05)

周珩,李涛[6](2017)在《村民自治立法对村落宗族势力的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村落宗族势力是指宗亲、姻亲之间通过不断的生活与生产过程中帮扶与往来而逐渐形成的利益统一、有意图的寻求达成具体目标的群体所具有的影响力。在乡村社会系统中,扎根于乡村社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组织具有天然的优势,能够迅速建立起认同关系,有效整合乡村资源,实现对乡村社会的组织化控制。村落宗族文化能够弥补国家治理中公权力过于强硬的不足,对宗族内部纠纷、矛盾能够起到调节的作用,从而协调农村人际关系。村落宗族文化对国家治理影响的消极方面是造成村落宗族势力的扩张。村落宗族势力在对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协调和配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阻挠和影响,制约着村落基层民主制度的开展和推进。村民自治立法对村落宗族势力的规制主要分为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两个方面。现阶段的村民自治立法对于村落宗族势力的规制难以发挥有效作用,无法很好地抑制村落宗族势力对于村民自治的不利影响。村民自治立法直接针对宗族势力影响的条款过少。在有关近亲属的规定方面所规制的层面较窄,村民自治立法中间接针对村落宗族势力影响的条款的约束力不强。应从人数较多,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和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几个方面来界定宗族恶势力。完善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法律规范,规范民主选举行为。细化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法律规范,保障民主管理权利行使。积极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村民自治权受到侵犯的救济途径。(本文来源于《知与行》期刊2017年07期)

李涛[7](2017)在《论村民自治立法对村落宗族势力的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村落宗族势力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村落宗族制度的复兴和蔓延而形成的以血缘以及姻亲关系为纽带利益相对统一的群体,村落宗族势力的形成伴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二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村落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制度有着双重的影响,其积极影响主要在村民自治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为村民提供经济互助、协调农村人际关系、满足村民的公共情感和心理需求、丰富村民的日常文化生活、增强政府的公共权威以及为村民提供社会保障等;而村落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消极影响则主要体现在宗族成员为本宗族谋取利益对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等村民自治活动的违法干预,阻碍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因此,为了村民自治制度的顺利实施,有必要对村落宗族势力进行适当的规制。我国的村民自治立法在"近亲属"、"民主选举"等方面对村落宗族势力进行了间接的规制,但是这些相关规定未直接指向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约束力不强,作用不显着。只有细化法律规范,提高村民自治法律的指向性和明确性,同时吸收宗族规范,挖掘宗族行为规范的现代法治价值,并坚持立法与普法相结合,才能更好的规制村落宗族势力,弱化其对村民自治制度的消极影响,转为推动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实施。(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7-05-18)

蒋明琪[8](2017)在《河源农村宗族势力对基层民主选举的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主要以河源市为例,通过对河源市的农村宗族势力对基层民主选举的影响现状,并且通过对宗族势力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得出叁部分研究结论:第一部分,河源宗族势力发展主要经历了叁个阶段:鼎盛时期、宗族的低迷时期;宗族复兴时期。第二部分,宗族势力对选举的积极影响以及消极影响。宗族势力对基层民主选举的积极影响主要包括:各个宗族势力相互制约,提高村民选举的公正性;宗族之间存在制衡关系,使得基层选举实现良性竞争;宗族势力可以对选举形成有效监督。宗族势力对基层民主选举的消极影响主要包括:一些宗族势力利用暴力事件,对民主选举形成干扰;宗族势力干涉基层民主选举进程;宗族势力干涉基层民主选举结果;宗族势力盛行,打击非宗族村民参加选举的积极性;侵犯非宗族人员的选举权。第叁部分,利用和削弱宗族势力在基层民主选举中积极和消极作用;充分发挥宗族势力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的积极作用;以多个候选人的方式来削弱宗族势力的负面影响;加强基层政权组织的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制定健全合理的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规程;正确看待宗族势力,防止“一竿子打死”。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帮助河源市实现民主选举的目标。(本文来源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期刊2017-05-01)

黄艺娜[9](2016)在《宗族势力的消长与清初地方秩序的重建——以福建漳州碧溪、玉兰宗族械斗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清代闽粤台乡村宗族械斗频发,深刻影响地方社会秩序。本文利用民间收集的珍贵文献资料,复原雍正叁年发生在九龙江北溪流域碧溪、玉兰两村的宗族械斗及其善后处理的历史,探讨清初闽南家族势力的消长对地方社会秩序的影响。清初人口的剧增和家族的兴衰,导致了资源分配不公、宗族矛盾激化。为了争夺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宗族械斗频发。清代闽南家族势力严重挑战国家权威,对清代中后期社会秩序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来源于《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5期)

蔡文栋[10](2016)在《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宗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纽带,它通过宗族活动等方式把一个家族的成员牢牢的凝聚在一起,我国的传统社会也是一个以宗族为本位的社会。这一社会组织形态,在我国历史上存在了上千年之久,最早可见于原始社会,当时的人们为了同严酷的自然环境做斗争而按照血缘亲疏关系结合在一起,组成了中国最早的家族。宗族势力在我国的不同历史阶段发挥着不同的重要作用,对人们的影响至深至远,直到近代,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在农村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对整个社会实行高度的集权控制,宗族势力作为落后的、腐朽的、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其在社会上几乎消失殆尽。但是,伴随着改革开放,人民公社退出历史舞台,国家对农村控制力的减弱,宗族及宗族势力又如春天的小草一般春风吹又生。文章通过选取鲁西南地区H村为个案研究,综合运用社会学等研究方法,来阐述宗族势力对于村民自治的影响。宗族势力在新时期的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重修家谱、操纵基层民主选举、宗族械斗、宗族聚吃成风、宗族祭祀活动兴起、修缮祠堂等。而其发展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如:村民宗族观念根深蒂固、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公共资源的有效供给不足、乡村治理模式的改变等方面。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积极地影响表现在:宗族势力的互助功能有助于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宗族势力有助于维持农村社会的稳定、宗族势力可以对村民自治形成有效的补充。消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破坏乡村法治、影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阻碍农村的现代化进程。文章的最后尝试性的提出了解决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影响的对策建议:加强对宗族内核心人物的培养与引导、规范宗族势力与民主选举的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弱化宗族势力的影响、加强基层政权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以充分发挥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积极作用,化解其消极影响。(本文来源于《中国矿业大学》期刊2016-05-20)

宗族势力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海口5月20日讯 (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赵军 王颖)东方市板桥镇白穴村的欧色雄利用村干部身份和宗族势力,横行乡里,为非作恶,最终换来10年刑期。结合该案,省高院就农村以宗族势力为主的恶势力案件的确定及危害性进行分析,建议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宗族势力论文参考文献

[1].记者,戴小巍,通讯员,朱芳红.利用宗族势力长期称霸当地[N].检察日报.2019

[2].金昌波,赵军,王颖.依法严惩农村以宗族势力为主的恶势力[N].海南日报.2019

[3].周易茗.刍议农村宗族势力影响村民自治的特点及对策[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

[4].赵红旗,胡洋,陈洋.俩村民组长借宗族势力敲诈勒索[N].法制日报.2018

[5].聂清如.消除宗族势力影响搞好村委换届选举[N].中国社会报.2018

[6].周珩,李涛.村民自治立法对村落宗族势力的规制[J].知与行.2017

[7].李涛.论村民自治立法对村落宗族势力的规制[D].内蒙古大学.2017

[8].蒋明琪.河源农村宗族势力对基层民主选举的影响研究[D].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7

[9].黄艺娜.宗族势力的消长与清初地方秩序的重建——以福建漳州碧溪、玉兰宗族械斗为例[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10].蔡文栋.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6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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