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论文_李潇

导读:本文包含了霍姆斯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霍姆斯,纽约州,实用主义,言论自由,理查德,法学,叙利亚人。

霍姆斯论文文献综述

李潇[1](2019)在《“期盼家乡再现昔日的美丽与繁荣”》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到中部城市霍姆斯,总里程约162公里。随着叙利亚国内局势逐步趋向稳定,如今的公路交通已比此前战争时期畅通了许多。日前记者从大马士革驱车,一路上通过若干检查站、办理跨省手续,大约2个小时便来到霍姆斯市。“重建需要招商引资,但安(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9-08-02)

孟繁宇[2](2019)在《霍姆斯的法律经验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在1881年所出版的《普通法》被人称作是“美国人写过最好的法律书”,而在《普通法》的开篇就是美国法律界最着名的引语,同时也是霍姆斯“法律经验论”最为直接的表述:“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作为他坚持了25年的观点,“法律经验论”在美国的法律发展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文章从产生“法律经验论”的时代背景和思想渊源入手,研究该理论的内涵,分析其中“逻辑”和“经验”的含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最后根据其优点和局限性,结合我国的实践,“设身处地”地考量该理论对中国司法实践的现实意义。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章为绪论,该章简要介绍了文章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并概括性地阐述了文章的创新点。第二章介绍了“法律经验论”的产生背景,包括美国十九世纪末工业垄断的时代背景,以及当时盛行的兰德尔主义“逻辑论”的法律体系观,并由此引出霍姆斯提出“法律经验论”的导火索事件——与兰德尔对“投邮规则”的争论。第叁章主要阐述了霍姆斯“法律经验论”的思想渊源,首先是实用主义的哲学基础,其次是他面对问题时的批判主义精神,其中既有他对权威和先念的怀疑态度,也有他对法律上形式主义的批判。最后则是他结合以上几种思想对传统法律的科学观做出的改进,从而构建起一种具有“实用主义色彩”的全新科学观。第四章首先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法律经验论”中“逻辑”的内涵进行分析,同时指出霍姆斯反对的“逻辑”的具体定义是什么,接下来再对其主张的“经验”的具体内涵进行论述。最后总结了“逻辑”和“经验”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以此分析了该理论的局限性。第五章作为本文的创新点,首先分析了霍姆斯“法律经验论”对我国司法实践的理论价值,随后从叁个方面论证了该理论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可适用性。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提出“法律经验论”在我国的适用条件。(本文来源于《沈阳工业大学》期刊2019-06-03)

唐岫敏[3](2019)在《传记家的艺术:理查德·霍姆斯访谈》一文中研究指出受访者:理查德·霍姆斯,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首位传记学教授(2001-2007)、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英国剑桥大学丘吉尔学院荣誉院士。着有《足迹——浪漫主义传记家历险记》,写过雪莱、科勒律治、约翰生等人的传记。他的《好奇年代》是为科学家与诗人撰写的群传,荣获英国皇家学会科学图书奖和美国国家图书书评奖(非虚构类)。科学家传记《上穷碧落》(本文来源于《现代传记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袁博文[4](2019)在《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的言论自由思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是美国法律史中最伟大的法官之一。在他长达四十九年的法官生涯中,他写下了许多意义深远的判决意见,而其中最着名的部分集中在言论自由方面。他所提出的“明显而现实的危险”原则与“思想自由市场”理论在美国言论自由史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极大地促进了言论自由的发展。霍姆斯的一生是传奇的,他出生于贵族家庭,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也曾在战争中出生入死。他曾因为主张优胜劣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而饱受批评,又因为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成为自由主义者的偶像,拥有大批追随者。霍姆斯的言论自由思想是在不断变化的,而每一次的重要转变,都给美国言论自由的司法立场带来了深远影响。本文分为六个部分,通过分析霍姆斯所处时代背景和言论自由的理论背景,以他所审理的言论权利案件为线索,综合分析他的书信、演讲、个人经历以及他人的影响,系统地梳理了霍姆斯的言论自由思想。第一部分是19世纪美国言论自由理论。这一部分分析了霍姆斯言论自由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19世纪美国言论自由理论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是基于个体自由的言论自由观和基于政治自由的言论自由观,前者深刻地影响了霍姆斯的言论自由观。第二部分是霍姆斯早期的言论自由思想。“明显而现实的危险”原则与“思想自由市场理论”是霍姆斯言论自由理论中最引人瞩目的部分,然而在此之前,霍姆斯也裁判了不少关于言论权利的案件,反映了他早期的言论自由思想。霍姆斯早期关于言论自由的思考是初步的,主要遵循普通法原则和布莱克斯通的“有害倾向”标准,很少偏离法理学传统。有趣的是,霍姆斯曾另辟蹊径地用经济关系解释言论自由。第叁部分是“明显而现实的危险”原则。该原则自诞生起就引发了不少争议,而后在一系列言论权利案件的裁判中不断发展完善,逐渐成为保护言论自由的有力武器,在很长时间内被最高法院采纳为裁判标准,也对美国社会造成了深远影响。这一部分将从缘起、发展、争议与反思、影响与评价四个方面对该原则进行考察。第四部分是“思想自由市场”理论。该理论是霍姆斯对言论自由保护的另一大贡献。本部分将从“思想自由市场”理论的提出、理论争议、影响与评价叁个方面对霍姆斯的“思想自由市场”理论展开分析。第五部分是影响霍姆斯言论自由思想的因素。霍姆斯的言论自由思想产生于特定的时代背景,与战时美国对言论的管制息息相关,也反映了个人主义与实用主义哲学的特点。霍姆斯的从军经历和学术经历都对其言论自由思想的塑造产生了影响。此外,他的父亲老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英国哲学家密尔、形而上学俱乐部成员、汉德法官、查菲和布兰代斯法官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霍姆斯的言论自由思想。最后一部分是结论,总结了霍姆斯言论自由思想的形成历程与发展特点。(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9-05-20)

刘玉梅[5](2019)在《从霍姆斯译学构架看应用翻译人才培养》一文中研究指出霍姆斯译学思想及其构架的发展,为应用翻译人才培养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在此启发下,笔者基于应用翻译人才需求和核心技能要求,结合应用翻译人才培养现状中的问题思考,提出符合霍姆斯译学构架且满足市场应用翻译人才需求的"翻译-技术-管理"一体化的应用翻译人才培养路径。(本文来源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林家睿[6](2018)在《霍姆斯的现实主义法学观点及其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现实主义法学兴起于20世纪,现实主义法学,是西方法学领域的一种重要的法学思想,它同形式主义法学、实证主义法学、后现代法学等一起,构成20世纪西方法学的主要流派。英文翻译为legal realism,也称实用主义法学或法律现实主义。现实主义法学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它不仅表现为20世纪初期的反法律形式主义活动,而且形成了声势浩大的现实主义法律运动。从20-30年代正式诞生以后,一直延续到现在。不仅在美国有突出的表现,而且在欧洲大陆和北欧,都有其广泛的传播。(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19期)

富曾祎[7](2018)在《论霍姆斯实用主义法律观》一文中研究指出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开创了美国实用主义法学派,是美国法理学界一直被人讨论的伟大学者。霍姆斯的成就得益于他良好的受教育背景、独特的人生经历以及当时美国社会对实用主义的强烈需求。霍姆斯的实用主义法学思想通过对法律的起源、影响法律的外部因素以及法律普遍的预防目的的论述提醒着法律的研究者、适用者逻辑与经验之间并不互相排斥,而是各自发挥着自己的作用,经验作为法律生长的原动力固然十分重要,而逻辑作为法律推理的语言同样必不可少。霍姆斯又通过对同一词语在法律适用与道德领域上所表达的截然不同含义的现象分析,论证在司法实践中混淆法律与道德是一种危险的行为。霍姆斯法学思想的反传统性与实用性都使他成为美国法理学历史上现象级的人物,他的法学思想虽然无法避免地存在一些局限性,仍在当时加快了美国法理学前进的步伐,时至今日,他思想的开放性仍然提供着新的思路。(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大学》期刊2018-04-28)

田雷[8](2017)在《短意见的长历史——重读霍姆斯大法官在洛克纳诉纽约州案中的反对意见》一文中研究指出如果我能从战争中活着回来,我希望可以学习法律,以之为业,或至少作为一个起点。——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1861年7月2日写于哈佛毕业纪念册无论如何,这是我们宪法的理论。它是一种试验,正如生活的全部也是一种试验。每一年,甚至是每一天,我们都必须将命运押在对未来的预判上,但预判未来只能基于不完善的知识。既然这种试验就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在我看来,我们就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之心,切莫压制意见的表达,即便是那些我们憎恶的、甚至相信会导致倾覆的意见。——霍姆斯大法官,在艾布拉姆斯诉合众国中的反对意见(1919年)(本文来源于《师大法学》期刊2017年02期)

项婷婷[9](2017)在《“逻辑”与“经验”: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的反省——评《霍姆斯与法律实用主义》》一文中研究指出《霍姆斯与法律实用主义》一文阐述了霍姆斯"作为逻辑的法律""作为预测的法律"和"作为经验的法律"的法律实用主义思想,其核心思想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是经验",并论证了经验对逻辑的优先性。从这一思想寻找当今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这两种法学研究方法争论的答案,从而厘清两者的关系,促进社会的治理。(本文来源于《湘江法律评论》期刊2017年01期)

陈皓[10](2017)在《霍姆斯:司法说理的根据在于对法律的认识》一文中研究指出某些程度上,光环会遮蔽我们对人和事的正确看法。柏拉图区分了“知识”和“意见”,对人及其作为的客观认知,是我们应追寻的“知识”,而光环及其他评价则是人为的、主观的“意见”。没有人会质疑霍姆斯法官在美国法律史上的“伟大”——“伟大的异议者”“伟大的(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7-10-27)

霍姆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在1881年所出版的《普通法》被人称作是“美国人写过最好的法律书”,而在《普通法》的开篇就是美国法律界最着名的引语,同时也是霍姆斯“法律经验论”最为直接的表述:“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作为他坚持了25年的观点,“法律经验论”在美国的法律发展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文章从产生“法律经验论”的时代背景和思想渊源入手,研究该理论的内涵,分析其中“逻辑”和“经验”的含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最后根据其优点和局限性,结合我国的实践,“设身处地”地考量该理论对中国司法实践的现实意义。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章为绪论,该章简要介绍了文章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并概括性地阐述了文章的创新点。第二章介绍了“法律经验论”的产生背景,包括美国十九世纪末工业垄断的时代背景,以及当时盛行的兰德尔主义“逻辑论”的法律体系观,并由此引出霍姆斯提出“法律经验论”的导火索事件——与兰德尔对“投邮规则”的争论。第叁章主要阐述了霍姆斯“法律经验论”的思想渊源,首先是实用主义的哲学基础,其次是他面对问题时的批判主义精神,其中既有他对权威和先念的怀疑态度,也有他对法律上形式主义的批判。最后则是他结合以上几种思想对传统法律的科学观做出的改进,从而构建起一种具有“实用主义色彩”的全新科学观。第四章首先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法律经验论”中“逻辑”的内涵进行分析,同时指出霍姆斯反对的“逻辑”的具体定义是什么,接下来再对其主张的“经验”的具体内涵进行论述。最后总结了“逻辑”和“经验”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以此分析了该理论的局限性。第五章作为本文的创新点,首先分析了霍姆斯“法律经验论”对我国司法实践的理论价值,随后从叁个方面论证了该理论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可适用性。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提出“法律经验论”在我国的适用条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霍姆斯论文参考文献

[1].李潇.“期盼家乡再现昔日的美丽与繁荣”[N].人民日报.2019

[2].孟繁宇.霍姆斯的法律经验论研究[D].沈阳工业大学.2019

[3].唐岫敏.传记家的艺术:理查德·霍姆斯访谈[J].现代传记研究.2019

[4].袁博文.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的言论自由思想研究[D].山东大学.2019

[5].刘玉梅.从霍姆斯译学构架看应用翻译人才培养[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6].林家睿.霍姆斯的现实主义法学观点及其发展[J].法制博览.2018

[7].富曾祎.论霍姆斯实用主义法律观[D].黑龙江大学.2018

[8].田雷.短意见的长历史——重读霍姆斯大法官在洛克纳诉纽约州案中的反对意见[J].师大法学.2017

[9].项婷婷.“逻辑”与“经验”: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的反省——评《霍姆斯与法律实用主义》[J].湘江法律评论.2017

[10].陈皓.霍姆斯:司法说理的根据在于对法律的认识[N].人民法院报.2017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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