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建设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

试析建设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100039

摘要:随着我国各项基础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增多,诸多企业纷纷投入到建设工程中,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建筑企业想要在众多的企业中立足脚跟,需要不断增强综合实力,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工作及有效防控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因此文章重点就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展开分析与论述。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随着我国各项基础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增多,诸多企业纷纷投入到建设工程中,基于此,建筑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为确保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建筑企业需要不断增强综合实力,有效防控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因此,建筑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工作,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大力维护自身合法经济利益和权益。

1、工程合同概述

1.1工程合同概念及分类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

广义上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EPC总承包合同(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目前我国推行项目管理采用的最主要的一种模式。

1.2工程合同法律地位和作用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依法订立的工程合同,受法律保护。工程合同的作用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协调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的主要依据;是解决工程合同争议的主要依据。

1.3工程合同风险识别与防范

工程合同风险识别与防范是工程合同设立、履行到有效期满全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合同风险识别是工程合同风险防范的基础。在工程合同设立阶段,主要通过工程合同审查的方式,识别工程合同风险,并通过合同谈判的方式防范风险。在工程合同履行阶段,主要通过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识别工程合同风险,如当事人履行工程合同的态度和能力,工程合同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等。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意识强的当事人(或投资主管部门),通常采用对工程合同跟踪检查、审计等方式,及时识别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

2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2.1合同是解决双方争议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的签订,主要目的是对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充分维护。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内容,就会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直接影响,根据合同规定条款,违约的一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造价合同规定违约方必须通过经济补偿方式类满足另一方的补偿需要。合同中的违约条件以及违约责任同时也为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提供了基本保障。

2.2合同能够影响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建筑工程造价合同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各方都必须在合同约定内容的基础上,自觉履行自身权利与义务,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2.3合同管理贯穿工程造价全过程

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内容来讲,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就是根据施工图开展施工管理工作,从而将施工图转变成建筑实体的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等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由此可以看出,合同管理贯穿了建筑工程造价全过程。

2.4合同管理涵盖造价与实施等各个方面

合同签订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建筑工程承包方式与合同价款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计量管理以及结算管理,以及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施工任务的基础上,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避免发生经济纠纷等。

3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

3.1合同模式对工程结算产生的影响

合同的价款被确定之后,一般是不容易调整的,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业主的要求外,业主要求增减项目工程量或者是变更设计,施工方需要承担所造成的价格和施工量方面的风险。通常业主与施工方之间签订的固定总价合同,其需要建立在工作范围明确和施工内容固定的基础上,如果工程项目的施工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就不能采用固定总价模式进行计算。在该种情况下,如果业主强行使用固定总价模式,对于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都需要施工方承担,合同条款也真正失去了作用,也就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也不能从根本上控制质量。

3.2合同的签订过程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是按照投招标文件来签订的,很多业主在项目工程的投招标阶段,由于实际的投招标工作较紧张,很容易忽视了对投招标文件的重视,忽视了投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部分。例如,有些业主与施工方签订合同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报价是浮动的,中标的人不能及时响应招标文件,在签订合同时,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合同中有关施工的内容划分不明确,会增加工程后期的造价和成本,项目工程的工程周期较大,施工管理的过程也是相对比较复杂,合同施工管理中,需要在合同中严格划分施工范围,分清施工现场的责任,明确各自的施工任务,如果合同中有关施工范围的划分不够明确,出现重叠的内容,会导致施工双方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给施工管理造成很大的困扰,在保证工期内,会增加工程造价。

3.3合同变更条款造成的合同执行纠纷

项目工程的施工过程,很容易受到一些主观因素和客观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就需要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项目工程的施工周期长,工程量较大,需要变更的项目工程量也较大,很容易影响到项目工程的造价。在通常情况下,合同中有关项目工程的条款不明确,变更的内容和程序规定模糊,在实际的项目工程施工中,变更的量和价格方面的确认都会缺乏一定的依据和标准,会导致项目工程竣工后结算中存在很多的纠纷,投资成本也会失控。例如,管道线路施工合同约定中,合同价格不会因为合同中各项内容的改动和变化而发生调整,业主认可的线路发生变化,没有对“价格变化”进行定量分析,导致合同执行缺乏客观依据。另外,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不严格执行变更程序,不及时对合同变更情况进行跟踪,根据《标准施工合同》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方面的相关要求,变更内容需要在14天内由相关的施工单位上报相关的工程量和价款,业主和监理单位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确认。控制好项目工程的变更也是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需要业主能够对项目合同的变更有效控制,在施工现场了解项目工程变更的情况,做好现场的确认工作,积极做好审核,保证后期工程的结算不会出现较大的问题。例如,一些业主对合同变更工程不能及时进行核算,会使部分隐蔽工程的工程量不能被有效核实,导致结算时双方发生较大的争议,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加。一些合同中约定了“经业主认可,一些线路发生重大变化”,能够调整合同价格,但是其中的“重大变化”并没有对“重大变化”进行定量,导致合同的执行缺乏一定的客观依据,会影响后期造价的核算,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4建筑工程造价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

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总纲,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都要体现在合同上。只有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时刻保持高度的风险意识,才能在合同双方发生严重分歧时,有效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是由合同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所决定的。

一是将风险防控机制尽早引入项目管理体系中,使项目管理处于“受控”状态,最大程度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各级管理人员均应了解建筑工程项目法律风险防范的相关知识,适应法律风险防范建设及运作执行上的需要。法律风险存在于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而其又具有相当的潜伏性和隐蔽性。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风险一旦出现,将给项目乃至于企业带来沉重打击,造成无法弥补的灾难性后果。因此,要将风险防控机制尽早引入项目管理体系中,使项目管理处于“受控”状态。

二是招标文件的评审。拿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投标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招标文件评审,由各职能部门对相应管理职责提出评审意见,主要针对招标文件中工期、安全、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结算条件、施工环境、材料设备供应、交工验收及税收等风险因素进行评审;再由招标投标部门收集汇总评审意见,组织评审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风险因素,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制定相应投标策略。同时招投标部门要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部门立项、施工许可手续、资金状况等其他重要信息。对于相对明确的风险,要通过澄清文件让业主给予澄清。

三是合同谈判阶段风险管理。投标过程要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反复与招标单位进行磋商再做出相应承诺,合同文本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标准示范文本合同书,往往条款不全、不具体、无针对性,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如果不修改,合同一旦签订,施工单位会面临较大风险。对于关键合同要组成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再次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必要时组成专业的谈判小组。在谈判策略上,承包人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谈判双方中合理分配,这就要求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免责条款,否则业主就可以以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为由,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害拒绝补偿,并引用免责条款推卸法律责任,使承包人蒙受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且明确。总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管理具体规定,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礼有节的谈判尤为重要。

四是合同履约动态管理。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进行,从而达到有效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五是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合同漏洞。工程合同履约的双方,业主在反索赔行为中处于居高临下的不平等地位,其合同主体的强势性,使得业主反索赔的获利性比承包商要有利得多,因为根据FIDIC条款,业主可以从工程进度款和有关保函中直接扣减金额,使承包商处于反索赔的不利地位。因此,结合上述业主反索赔类型可以看出,合同漏洞给承包商执行项目带来了巨大的困扰。规避业主反索赔最重要的策略就是从根本上将业主反索赔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即从合同前期阶段仔细研究合同内容,避免合同漏洞,减少对自身不利的条款,如果无法避免不利条款则可以考虑在报价中设置不可预见费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业主反索赔情况。

总之,我国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多元化的项目,因为整个项目进展过程中,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合作建设,使得众多参与主体都共同地重视项目之中工程造价的问题。在这样一种发展趋势之下,需要执行有效的专业化的合同管理工作,严谨缜密地控制项目工程造价,与此同时对合同的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有一个加强的作用,全面贯彻降低风险的意识。

参考文献:

[1]邹继维.国际工程造价及合同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9(09)

[2]郭俊红.招投标模式下如何管理合同和控制工程造价分析[J].四川水泥,2019(03)

[3]成玥明.建筑工程招标阶段计价方式与合同管理对造价的影响分析[J].智能城市,2019,5(03)

标签:;  ;  ;  

试析建设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