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会授权内容的检视——《律师法》第46条的重构

律师协会授权内容的检视——《律师法》第46条的重构

论文摘要

律师协会是"自律"和法律授权结合的组织。《律师法》第43条表明,律师协会是"自律性组织",并在第46条为律师协会设定职责,但却没有明确标识《律师法》第46条职责中,法律授权和"自律"的界限。这就导致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律师协会的法律授权缺乏合法性、合理性基础。通过检视律师协会的授权内容,《律师法》第46条应当按照行业"自律"范畴和法律授权两种职责类型进行划分,而授权内容应当包括实习考核、制定行业惩戒规则和实施惩戒行为。基于此,律师协会才能实现法治基础上的自治,律师行业的发展也将更加健康成熟。

论文目录

  • 一、《律师法》授权内容确定的困境
  • 二、困境中的思考:“自律”与授权
  • 三、具体授权内容的确定
  • 四、结 语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经亚龙

    关键词: 律师协会,法律授权,自律,职责划分

    来源: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 2019年03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分类号: D926.5

    页码: 67-76

    总页数: 10

    文件大小: 16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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