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律师协会是"自律"和法律授权结合的组织。《律师法》第43条表明,律师协会是"自律性组织",并在第46条为律师协会设定职责,但却没有明确标识《律师法》第46条职责中,法律授权和"自律"的界限。这就导致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律师协会的法律授权缺乏合法性、合理性基础。通过检视律师协会的授权内容,《律师法》第46条应当按照行业"自律"范畴和法律授权两种职责类型进行划分,而授权内容应当包括实习考核、制定行业惩戒规则和实施惩戒行为。基于此,律师协会才能实现法治基础上的自治,律师行业的发展也将更加健康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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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经亚龙
关键词: 律师协会,法律授权,自律,职责划分
来源: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 2019年03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分类号: D926.5
页码: 67-76
总页数: 10
文件大小: 16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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