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企业兼并文化整合模式与选择理论及其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胡宏雁[1](2020)在《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到单边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国际投资规则和格局变化使得企业并购中知识产权获取与利用呈现出复杂化的状态,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日益增加,不可避免要涉及到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价值评估与转移等环节的法律问题,研究知识产权与跨国并购之间的关系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重点分析了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认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和知识产权国家安全审查等方面问题。本文从跨学科的视角,运用经济学与法学相关理论对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进行理论论证与实证考量,以期为我国企业和政府如何应对外资为获取知识产权而进行的并购提供有益指导。厘清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基本原理与主要法律问题,是文章的逻辑起点和分析前提。其一,在界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的基础上,总结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独有特点。其二,通过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不完全专属性与激励性阐述,分析知识产权纳入投资的经济特殊性。由知识产权资本的评价可能性、转让可能性分析知识产权资本的适格要件。其三,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和知识产权对并购投资实践影响的实证分析,探究知识产权获取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其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文章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在既有文献基础上,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各阶段相伴而生的相关的法律问题归结为: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考量、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及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既有平等主体也有国家层面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过程并不是仅仅考量知识产权“是什么”,更应该考虑在其司法管辖权内知识产权潜在的权利扩展,即“可以做什么”。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从而减少潜在并购风险,并为确定合适的并购价格奠定基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中各方主体不尽责将导致合同、公司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层面的责任问题,涉及到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违反重大事项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律师等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中的违约和侵权等方面责任,分清各方责任保证知识产权调查的尽职、审慎地进行。知识产权资产具有可评估性,评估是了解目标方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手段,科学的估值能为并购出价提供决策依据。知识产权的特质决定了其评估方法选择的独特性,其价值受到不同于其他资产的法律因素影响。论文首先分析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满足企业的战略发展、交易定价、税收设计、融资及法律诉讼等诸多领域现实需求,探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必要性。其次,剖析传统价值评估方法,结合知识产权资产具体情况,探究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评估方法的选择。最后,结合并购具体情形,探究影响不同知识产权类型价值评估的法律因素考量。同时,注意考察跨国并购中的价值评估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参考性。评估对象限于此次并购中目标方的知识产权,评估针对本次跨国并购而进行,评估具有参考而不是决定作用,不能将知识产权评估值等同于成交价。反垄断审查与规制已成为重大跨国并购能否进行的重要决定因素。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的交叉具有历史与现实性,识别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垄断行为,基于相对利益平衡原则分析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利益问题,探究如何对专利、着作权、商标滥用进行反垄断规制和救济是关键因素。此外,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还事关企业存亡和国家安全问题。具体而言,以获取专利为目标的并购可能引发的科技安全问题,基于着作权的并购可能引发文化安全问题,与商标品牌密切相关的并购可能引发的产业安全问题。分析与应对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垄断和知识产权转移引发的国家安全问题,需要平衡并购方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并购投资目的与东道国利用外资并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必要,加强国家安全审查,以期在相对利益平衡中促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良性发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不仅事关企业知识产权获取,更是事关国家的整体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经济与法律活动。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中国完成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战略转移。并购投资方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投资方式选择,其中获取知识产权成为中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重要驱动力。但是,一些发达国家以反垄断、国家安全审查之名大行投资保护之道,使得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运行艰难。同时,“引进来”过程中,来华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利用并购中形成的市场优势破坏有序的市场竞争,利用并购获取中国企业稀缺的知识产权资源并引发国内知识产权层面安全问题,需要中国构建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和国家安全审查的防火墙。中国要在创新驱动中提升“走出去”的能力,在完善规则中提高“引进来”水平,积极参与新一轮投资规则重构,并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重构中的话语权。
于丽春[2](2020)在《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文中研究表明在组织活动中,通过合作能够提升组织效率、服务质量,而合作缺失,则会带来服务质效的下降。政府组织亦如此,即政府部门间合作与否会对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升治理能力加以解决;其次,发展经济的压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满足公众需求;最后,信息化的推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打破传统的“碎片化”运行模式。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政府逐步加强对政府部门间合作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大部制”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式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但没有形成顺畅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对高效推动特定跨部门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推动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容易带来机构林立,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性、内生性不足等问题。并联审批是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产生、发展的一种促进审批效率提升的运行方式,外在形式上,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微观切口;内在本质上,并联审批通过流程优化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避免了组织机构变动和新的机构设置,有助于形成长效性、内生性的合作机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必要切口。所以,基于现实问题与实践考量,本研究聚焦并联审批这一运行方式,对其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分析。那么,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这构成了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与合作困境共存,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探索有助于破解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难题。在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场域内,政府部门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经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应对以上挑战的必然选择。合作需求是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逻辑起点,其形成源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实现更高效率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形成合作需求的直接原因;第二,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以获得更大效用,是形成合作需求的深层原因。虽然,政府部门间合作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和实践中的需求,但是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常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产生合作困境。主要体现在“权责壁垒”使政府部门间整体性价值缺失、增加沟通成本、阻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使审批流程破碎、审批标准不一,导致合作执行难。那么,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为何?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是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前者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自利”导致部门间目标各异、政府部门的“利他”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后者表现为,分散化审批、流程破碎、信息不畅致使部门间行动不一致。但分化的组织结构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其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其次,并联审批作为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微观且必要的切口,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并联审批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相对成熟阶段,其发展历程中体现了各政府部门从简单的联合办公逐步转化为相互合作的过程。进一步地,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之中。第一,并联审批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政府自身改革因素,以及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经济社会因素,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也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社会方面。政治方面,并联审批是产生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目的在于提升政府的审批效能;经济社会方面,并联审批是相对于串联审批的一种高效运行的审批方式,强调各审批部门的共同推进;基于以上方面,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并联审批的执行过程,强调一个部门或者窗口向申请人收取申请材料,通过后台并联式运行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送达审批结果。为达此要求,并联审批基于组织载体进行集中审批、以优化流程为运行前提、以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从而有利于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从最终效果来看,并联审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表现为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增进了公共价值。但是,政府组织结构的分化不可避免、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调和,这决定了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限度。最后,为了化解合作困境,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需要对政府部门间的目标和行动进行一致性协调。第一,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宏观背景下,跨部门行政审批中的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并联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制度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通过组织、流程和技术三个方面,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组织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组织载体;流程方面,审批流程的整体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运行前提;技术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技术支撑;以此为基础,并联审批促进了传统上以政府部门为核心的“职能驱动型”服务模式向以审批流程为核心的“流程驱动型”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通过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并联审批促进了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本文最后一章,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对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进行验证。第一,从合作需求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引发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但是,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存在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即“权责壁垒”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导致合作执行难;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在于相关部门间的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分化的组织结构则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第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已经从简单的部门联合办公转化为部门间的相互合作,与此同时,从其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来看,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形成、行动一致生成的优势;并且,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因分化的组织结构使其具有一定的限度。第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以及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具体包括组织载体、运行前提和技术支撑。综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包括生成机理和深层诱因两个层面;第二,并联审批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面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不同层面,其有效性与有限性并存;第三,基于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构建的分析框架,能够对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解释,而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是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路径。
谢勇[3](2020)在《A公司初创期成长问题研究 ——基于企业战略选择视角》文中指出近些年来,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在国家政策的有效引导下,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民营企业活跃在军民融合领域市场,有效的激发了市场潜能;另一方面,传统军工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正在不断发展战略,谋求转型升级,加快军民融合的步伐。与此同时,随着近几年团队创业的火热,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创新创业的大潮当中,创业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一般来说,创业公司的大规模出现能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但是由于初创企业自身实力有限,同时很难化解市场风险,由此,初创企业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战略,从而保持创业企业长久稳定的发展。总结企业发展的规律来看,不同的企业会经历或部分经历初创、成长、成熟、衰退等阶段。在不同的企业发展阶段,企业发展状况和呈现特征不尽相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也不相同。作为军民融合企业之一的A公司,其具有典型的初创企业特征,那么,A公司如何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求得生存,并且通过市场判断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最终实现企业发展?以上问题是任何一家初创企业都必须要面临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企业战略选择理论研究成果,阐述了初创企业、战略选择等相关概念理论,通过实地调研A公司,对处于初创期的A公司在财务、组织、营销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接着,具体产生了 A公司在初创期存在的问题以及战略优化路径。本文认为初创企业发展状况与企业战略具有相关性。初创期的A公司在企业发展方面呈现着经营模式存在着客户单一、缺乏战略规划问题,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财务监督不到位、财务管理集中、财务过程不规范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着忽视团队管理、团队目标不明确、团队授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产生这样问题的主要是战略制定、财务管理以及组织机构等方面原因,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战略思路不清晰、财务管控不到位、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结合企业战略选择理论,本文认为,需要从战略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完善。具体做法一是明确企业发展战略,包括积极开拓外部市场、提前规划未来发展战略。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包括建立健全的财务内控系统、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流程规范管理。三是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领导者转变观念、制定团队发展目标。本文希望能够通过研究,为我国大量的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家在进行成长管理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高锐[4](2020)在《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来,随着一系列“严监管”政策的出台和执行,各类金融风险呈现收敛可控的局面,中国金融杠杆率得到了有效控制,金融体系总体稳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再次凸显出来。为应对这一问题,中国政府正在通过各项举措缓解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但又出现政策持续放宽导致的局部领域杠杆率快速回升的问题。为什么“防风险”政策和行动会加剧民营企业融资的难度?而随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和举措会再度引发风险?从公共治理学科的视角看,“防风险”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不能实现平衡的根本原因在哪儿?回答这些问题,需要解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涵,给出推动“防风险”背景下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答案。本文通过研究认为,防控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间的矛盾,其本质上是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之间的矛盾,其根源在于政府金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无法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要求。二者的协调本质上涉及金融体制结构改革、政府经济金融职能重新定位、政府金融管理权力分配等问题。因此,本文从金融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给出如何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答案。金融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在金融领域的表现形式,是各类金融活动主体在国家治理框架下维护金融稳定、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相互关系,以及治理的方式方法、途径、过程和能力。本文认为,“金融治理”的概念和框架更加适用于解释和应对纷繁复杂的金融事务管理活动和金融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其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的蕴意是健全现代金融治理体系、塑造现代金融治理能力,即实现国家金融治理的现代化。本文所探讨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是金融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具体而言,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就是金融风险可控,包括实现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银行同业业务等的良好治理,同时,把握好改革、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避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就是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优化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从而为金融体系注入源源活力、为金融创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以此推论,构建现代化金融治理框架,对缓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出现的突出矛盾、实现两者的统一与平衡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金融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旨向是要求政府履行现代金融治理职能,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市场意识,明确政府干预边界、推进金融市场化程度,发挥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要通过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有为地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从而实现“金融监管”到“金融治理”的转变、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本文主要研究了如何实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即如何处理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总体上,文章基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背景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变化的实践状态,通过建构现代金融治理分析框架,考察其中存在的金融治理偏差和失灵问题,继而寻求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具体而言,首先,研究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正反两方面影响。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可以进一步防止金融“脱实向虚”的倾向,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意愿和能力,进而优化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另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使得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变窄,促使银行收紧信贷政策、减少民营企业贷款份额,从而加剧了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文章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就是要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推动传统的金融监管范式向金融治理转变。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是实现金融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模式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制度、金融治理体制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主体、金融治理工具的多元化,是政策供给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动员能力、金融服务能力、通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金融治理中的部门整合和多元融合。再次,文章认为从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实践情况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表现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前后民营企业融资难度的变化,不同企业由于规模、类型、信用甚至隐性社会地位的差异而金融风险与融资水平不同,以及抑制金融业发展造成的金融资源配置和实体经济发展在结构上出现不协调、不适应。其原因在于金融治理制度、体制、政策、协调能力、动员能力等出现问题与偏差,以及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金融治理体系存在的固有矛盾引发的治理失灵。本文从金融治理偏差与失灵两个理论分析维度出发,通过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归因分析结构,系统地揭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一般规律。最后,本文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实现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优化需要完善金融治理偏差与矫正金融治理失灵。其一,采用多元化治理工具,继续推进金融治理手段科技化,丰富已有治理理念。其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积极推动建立更加有序、有效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其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建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优化的长效机制。其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进程,为金融治理得以实现提供各种制度机制支持。其五,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其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等金融治理各项体系,继续推进金融市场改革与开放,增强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胡续楠[5](2019)在《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研究》文中指出新材料产业是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业。但是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国情背景特殊,区域产业竞争激烈,存在产业结构趋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发展效率低下、粗放型发展等问题。新材料产业的集约化发展,既是提高新材料产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本文分析和构建了衡量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路径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以期促进我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文章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本文基于马克思的产业集约化理论和西方经济学中的产业集约化理论,探索了产业集约化理论。产业集约化理论是从中观层面上研究一系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包括产业集约化的概念界定、产业集约化的关联要素和动力机制等,以丰富我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相关理论研究。第二,分析了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尽管新材料产业规模增长迅速,但是仍旧以中小企业为主。企业规模仍然较小,缺乏大型企业,产业集中度低,产业技术水平低,已经出现严重的过度竞争和产能过剩问题。采用SFA法实证分析了中国新材料产业及其细分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分解。研究发现,新材料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低于50%,属于粗放型发展。产业整体和各细分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呈现剧烈波动,并且存在明显的行业异质性。技术进步率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重要因素,技术效率不显着、资源配置不合理、规模效率低下都是导致全要素生产率增长较低的主要因素。探索了制约中国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微观层面上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企业管理水平较低;中观层面上存在地区壁垒,产业布局趋同;宏观层面上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标准体系不完善。第三,构建了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了选择新材料产业集约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论依据,确立了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在文献阅读的基础上构建了新材料产业集约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德尔菲法对指标进行打分,通过统计处理方法对专家意见的可靠性进行检验,结果显示专家意见的可信度较高。根据专家打分构造两两判断矩阵,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最后运用TOPSIS法对江苏省新材料产业集约化水平进行评价。实证结果表明,2005—2017年江苏省新材料产业集约化水平逐年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江苏省新材料产业正向集约化发展转型升级;所建评价模型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可行性。第四,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背景、政策、现状、机制与方式。研究发现各个国家都高度重视新材料领域的战略规划和科技创新,密集颁布了一系列政策规划,不断提升对新材料高端领域的研发投入力度,为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了经验和启示。第五,提出了促进我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路径选择,主要路径是依靠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两方面实现产业集约化发展。通过加大关键技术的科研力度、推广关键技术和先进技术、发展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和完善产业技术政策推动产业技术创新;通过构建集约型产业组织结构、优化产业集群布局和打造绿色产业链推动产业组织创新,最终实现新材料产业的集约化发展。第六,对我国如何促进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提出对策建议。认为应该树立产业集约化发展理念、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产业标准体系、加强人才培育和人才引进战略、推进多元化的金融政策。
侯胜东[6](2019)在《论产业结构现代化中的聚合型制度创新》文中研究表明自近代以来,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几代中国人为之奋斗的夙愿。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我国的现代化发展划定了时间表,也就是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产业结构的现代化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认识到,现代化的道路并不是只有西方式的现代化道路一条,产业结构的现代化更不应该仅仅依照西方的产业结构现代化模式来推行。制度创新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新制度经济学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经典假设,将制度性因素纳入了一般经济分析的范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也表明,制度性因素对经济增长发挥重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仅有制度而没有制度创新只会导致更大的问题。根据历史发展的经验表明,如果要保持产业结构调整的高绩效,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创新作支撑。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制度创新的来源和形成对产业结构现代化的影响需做进一步的讨论。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证明和阐释聚合型的制度创新对产业结构现代化的机理;本文通过文献调查、比较研究、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对聚合型的制度创新与产业结构现代化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行了研究。本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现有产业结构理论重视技术的量化研究,而轻视理论的质性分析。在本论文的前三章中,就产业结构现代化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基本概念、基本内涵做了界定。其中,第一章是论文的导论部分,主要包括选题依据、研究进展、可能的边际贡献以及研究方法。第二章是论文的理论基础;第三章是论文的研究框架。在第四章,就聚合型制度创新在产业结构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机理做了具体阐释。在第五章中,选取了聚合型制度的具体指标对产业结构现代化的作用做了实证分析。在第六章中,对我国产业结构现代化的演进历程、动因以及内源型制度对我国产业结构现代化的正负影响作了具体研究。在第七章中,选取了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分析了这些国家聚合型制度创新对其产业结构现代化的影响。另外,选取了以印度、前苏联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分析了这些国家的聚合型制度创新在其产业结构现代化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第八章中,本文以实证分析和质性分析得出的结论基础,谈论了在我国产业结构现代化过程中,怎样通过聚合型的制度创新推进我国产业结构现代化的措施。在第九章中,就本文的结论和研究局限作了说明。本文的研究表明,在产业结构现代化过程中,聚合型的制度创新更有利于产业结构的现代化。聚合型制度决定了不同经济体产业结构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内源型的制度创新可以在产业结构现代化提供新的增量激励,实现产业结构现代化的帕累托改进。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必须要通过聚合型的制度创新实现产业结构的现代化。综合历史上不同国家的产业发展实践可以发现,产业结构现代化道路的选择必须依据本国的切实国情,因地制宜的选择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式。对于我国的产业结构现代化而言,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本文认为应该更加注重发挥不同主体的内源型制度功能,应该发挥市场、政府、企业、社会等主体性作用,以进取的民族精神、悠久的文化底蕴、科学的理论导向、广大的阶层基础以及新发展理念为内源型动力,以聚合型制度创新网络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的发展,既要实现三次产业结构的整体现代化演进,又要实现三大产业结构内部的现代化。
谢锐勤[7](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指出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刘刚[8](2018)在《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深,对外直接投资作为最为显着的的表现形式,对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我国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和“中国制造2025”强国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制造业国际发展水平提升成为我国强国发展的重要任务。汽车产业作为制造业的主要构成,具有对各相关产业较强的关联和带动效应,在世界各发达国家经济结构中已成为支柱产业。我国作为拥有全球第一汽车市场的汽车大国,自我国汽车产业诞生以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尤其是加入WTO以来,通过与国外知名企业合资合作,依托国内广阔的汽车市场,我国汽车产业更是得到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然而,随着各大跨国合资汽车企业加快在华的产能布局,国内自主品牌也在加快扩产步伐,当前我国汽车市场增速已逐渐放缓,产能过剩的矛盾或将进一步激化。国际市场环境、国家战略导向、自身发展需求,都在促进我国汽车企业探索加快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获取海外优质资产和先进技术,学习海外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吸收海外优秀国际化创新人才,增强我国汽车品牌的国际竞争力,这已成为我国汽车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本论文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出发,系统的梳理研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理论成果,结合我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需要,深入分析总结国内外学者对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选择、区位选择、战略选择等文献成果,综合分析提炼适用于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的理论体系借鉴,为深入研究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实践奠定坚实的理论框架基础。通过回顾中国汽车企业的发展历程,结合不同时间的代表特征将其划分为基础发展、全面提升、快速发展和外向探索四个阶段,与此同时,一并探讨了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产生、探索与发展。逐项收集并系统的总结分析了国内汽车市场销量排名靠前且已开展对外直接投资中国汽车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实践,发现中国汽车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共性和差异特征,如共性特征主要包括: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整体发展速度快但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均有国际出口贸易基础,并与出口贸易存在互补关系;中国汽车企业都注重技术的获取和升级,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以支撑企业产品竞争力的持续发展;在对外直接投资方向和进度上受到国家政策导向影响效果较为明显。差异特征主要表现在: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主体多元和发展程度不平衡;中国汽车企业基于自身不同的相对优势,对外直接投资的模式选择和区位选择不同;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制定程度不同,部分企业仍以市场机会导向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缺少长期的竞争策略和发展目标。本论文结合国内外关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的理论与分类,梳理出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选择现状和演进轨迹,将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基本模式区分为生产性海外投资模式和非生产性海外投资模式,并进一步细分了对外直接投资模式的三个层级和八项种类,逐项分析了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各项模式的种类与特征。构建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选择的层级分析框架,详细阐述了基于母国、东道国和企业三种视角区分的影响投资模式选择下的十二项关键因素。通过对二十多年以来,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海外设厂、跨国并购及海外研发中心的区位分布现状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了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主要特征。运用国际生产折衷理论(OLI范式)进行了理论扩展,从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以及综合优势四大维度,阐述并分析了影响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十三项重要因素。择取了除企业自身因素外的九项因素对中国汽车企业投资重点目标区域的主要被投资国,包括亚洲、欧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北美洲合计17个国家的区位选择优势展开了有针对性的逐项分析。本论文较为系统的研究了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相关理论、发展现状、分析模型,并对中国汽车企业国际竞争力进行了综合理论分析。首先,从国家、行业和企业三个层面,分别总结分析了中国汽车产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方面的发展现状,认为当前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制定程度还处于初级阶段,各主要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主要以市场利益为导向,缺乏长远的战略布局和系统的科学分析。其次,在对企业战略理论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将经典企业战略理论与现代企业战略理论进行有机融合,实现二者的理论优势互补,构建了基于钻石理论的SWOT分析模型,对中国汽车企业国际竞争力从无法控制的机会要素维度之外的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与支持性产业、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的表现、以及政府政策五大维度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论证。随着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和国际环境的不断变化,研究对外直接投资风险与对策有助于促进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实现预期收益。在梳理研究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分类的基础上,筛选并阐述了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政府政策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和经营决策风险等关键风险,结合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典型风险案例分析,为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应对提供有益启示。在综合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围绕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的模式选择、区位选择、战略选择及主要风险,从政府、行业、企业等多个角度整合阐述了详细的对外直接投资参考原则和建议。在论文的最后,对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研究进行了总结,并在新的发展趋势下,对未来研究所需的努力方向进行了展望。
戴祁临[9](2018)在《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强调我国必须始终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必须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我国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着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发展文化产业是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中央政府颁布了多项产业发展规划和财税配套政策,地方政府也通过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文化产业长期处于供给不能有效满足需求的发展困境当中。文化企业盈利能力不足、文化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不够,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感召力不强。发达国家通过文化产品出口,不断进行价值观和意识形态输出,较为严重地威胁了我国的文化安全。因此,必须不断完善我国文化产业经济政策,合理分配财政资源、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通过政府的妥善引导,促进文化企业创新、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有效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以实现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出发点,为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优化提供价值目标;有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和市场在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有助于进一步丰富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理论。本文的现实意义在于:有助于优化文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文化产品技术水平,丰富文化产品的人文内涵;有助于创新文化产品供给方式,促进文化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优化现有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体系,增强财税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文按照“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政策建议”的逻辑思路,综合运用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展开研究,共分为七章三部分,一至三章为理论分析,四至六章为实证分析,第七章为政策建议。第一章导论,主要描述了研究背景,阐明本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阐述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划定研究的行业范围,指明本文研究的难点和可能的创新点。第二章文献综述,梳理近年来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相关研究成果,包括文化产业发展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影响因素、政府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依据、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目标和政策选择、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效果评估、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优化与完善的相关文献。在综合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发现,现有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研究没有确定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因素,没有对文化企业的经营行为给予足够的关注;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相关研究没有分析财政税收措施对文化企业盈利能力和经营行为的影响,进而缺乏讨论政策有效性的微观基础。这为本文优化理论和实证分析指明了方向。第三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文化产业政策选择的理论分析。本章首先介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特征,明确了实现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的路径,即满足文化消费需求、提高要素利用水平、整合文化价值链条和完善政府扶持方式,提出了优化与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必须处理好的三个关系。第四章分析文化产业发展影响因素,重点讨论研发创新和产业链整合对文化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首先分析文化企业研发创新、扩张资本规模、整合产业链等行为对企业盈利能力产生的影响,并实证检验决定文化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因素;接着分析影响企业研发创新和整合产业链的相关因素。实证结果显示,提升产品的科技水平和文化内涵是文化企业赢得市场青睐的唯一途径,平衡生产和研发的关系是文化企业加快创意变现速度的现实选择,文化企业应不断增加通用技术储备和人才积累,通过整合产业链条,实现创意价值的最大化。本章的研究结论为第五章在微观层面讨论财税政策对企业研发与生产行为的作用打下了基础。第五章分析财政与税收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本章的前半部分通过梳理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演进历程,得出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本质上是“选择型”的产业政策,我国各级政府普遍依靠行政方式和财税政策“选择性”地支持某些行业发展。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具有财政支出主导资源配置、税收优惠措施较为单一等特点。本章的后半部分通过将财政补贴类型和税收优惠措施进行详细分类,实证检验不同财税政策选择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得出“政府选择型”财政补贴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并不能增加文化企业的创新能力,而只能用于增加企业的收入;创新型文化企业税收负担较重等重要结论。本章的研究为后文提出完善财税政策的相关建议提供了数据支撑。第六章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经验借鉴。本章通过梳理美国、法国、日本和韩国的文化产业政策后发现,尽管美国政府较少运用财政政策直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法国、日本和韩国通过财政政策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也是不同的,但是各国普遍对文化产业给予大量税收优惠。此外,尽管各国在财税政策导向和具体措施上具有较大的差异,但是其促进文化企业研发创新、提高文化企业盈利水平、丰富文化产品区域特色、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目标是非常明确的。各国的政策选择能够为我国优化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体系提供经验借鉴。第七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优化与完善。本章在前文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明确了优化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升文化产品的供给质量、增强文化企业的盈利能力;明确了精品导向原则和市场导向原则是优化文化产业财税体系的基本原则。然后根据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优化与完善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体系的相关建议:央地支出结构调整方面,增加中央政府对于文化企业研发创新、项目建设的补贴规模,适当减少地方政府对于文化企业研发和项目建设的资助,增加各级政府对企业开发特色文化资源和培养文化专业人才的补助;财政支出方式的优化方面,提出应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加大人才培养和资源开发力度、推动产业链整合和扩大文化消费规模为导向,优化文化产业消费补贴、研发补助、项目资助、各类奖励等“政府选择型”支出方式,发展政府购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政社合作等“市场导向型”财政支出方式;在税收政策完善方面,增加推动文化产业科技研发、资本扩张、人才培育、资源开发和产品出口的财税政策措施。本文的创新点如下:第一,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文化企业的收入和净利润与其产品的文化科技含量存在正“U”型的相关关系,跨行业经营的文化企业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财政政策应向具有较强文化创新能力但盈利能力不足的文化企业倾斜,并加大对文化企业整合产业链的支持力度。第二,本文提出应调整不同层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中央财政对于文化科技创新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补贴规模,加大地方财政对于特色资源开发和专业人才培养的补贴力度,以有效解决由资金总量不足、项目逆向选择和补贴短视性等原因造成的各级政府财政补贴效果不佳的问题。第三,本文提出应明确财政支出的“市场化”导向,优化“政府选择型”财政补贴模式,发展“市场导向型”财政支出方式,以有效解决财政补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
张金洪[10](2018)在《全球化时代的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研究 ——以四川凉山彝族为个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总是处于不同的社会关系之中,由此形成对不同群体的认同和归属。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认同是人对自己所处的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因此,认同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现实社会情境的变化而不断变迁的。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某个族群的成员和某个国家的公民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两种身份,由此形成两种认同:族群认同和国家认同。从理论上来看,单一民族国家不存在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问题,而在多族群国家内部,由于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存在着差异和张力,有时甚至出现相互冲突的情况。在全球化的持续推动下,地区之间、国家之间、以及民族国家内部各族群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日益紧密和频繁,在一定程度上说,人们的交往早已突破了国家的界限而成为了“世界性的普遍交往”。然而,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在带给人们丰硕成果的同时,也由于其本身带来的不稳定,使人们产生了许多困惑与不安。对于民族国家来说,全球化冲击着传统的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但也为这一问题的解决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历史条件。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内部的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处理,不仅关涉到国家的统一、社会的稳定,还关乎国家的安全与民族团结。也正因为如此,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问题日益成为社会科学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国家观的指导之下,立足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从理论、历史、实证考察和现实路径等几个方面,对族群认同、国家认同及其二者关系的处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以期对这一问题有一个较为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在此基础上,为维护国家稳定、民族团结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和实证依据。加上绪论,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阐明了本文研究的缘起,即在全球化冲击下,民族国家问题凸显、民族国家内部出现认同危机、以及全球化时代思想政治教育面临严峻挑战等。尽可能全面地梳理和归纳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框架,为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明确从宏观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视角,将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领域。阐述了本论文的研究意义、选取凉山彝族作为个案研究的缘由及数据说明等。第二部分是概念阐释和界定。分析了“认同”、“族群”、“民族”的概念,界定了本研究中相关概念的适用内涵和外延。在综合分析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族群认同”和“国家认同”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即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角度来看,族群认同是人们在社会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种思想观念,本身是一个包含认知、情感、行为三个维度的动态概念,其核心是族群身份的构建和认可,指的是族群成员基于共同的血缘、历史记忆和文化传统等形成的对自己所属族群的归属感和责任意识,具有鲜明的族群性和文化性。而关于国家认同,则是将其置于全球化的背景下来理解,指的是民族国家内部各族群对本国政治统治、意识形态、历史文化等的赞同和归属。就中国而言,国家认同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国民对国家政治统治合法性、制度、政策等的赞同和忠诚;二是对中华民族共同文化和共同命运的认同和维护。第三部分是对西方国家关于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关系的理论建构及其实践的分析。重点阐述和分析了西方国家的三种理论形态:种族主义理论、同化主义理论和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结合西方国家在相应理论基础上实施的政策实践及其效果的分析,对这些理论取向进行了简要评析。指出,由于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关系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动态性,实际上很难建构出一种精细而完备的普适性理论模式。民族国家应立足于本国的历史与现实国情,在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不断探索有效措施来协调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第四部分是实证考察和分析。详细分析了全球化时代,凉山彝族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现状、影响因素和总体趋向。彝族是我国西南地区一个人口较多、文化特色鲜明、历史悠久的少数族群,主要分布于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四省区。历史上,经过几次较大规模的族群迁徙,凉山逐渐成为中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相较于其他地区的彝族,凉山彝族保留着更为完整的彝族传统社会形态、族群文化和风俗习惯,其族群认同亦有独特的表现形式和内容,而他们的国家认同则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迁,其本身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与此同时,在全球化和现代化快速推进的今天,凉山彝族面临新的文化重组和变迁,其族群认同和国家认同亦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通过对凉山彝族的个案研究,可以发现,凉山彝族的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事实上处于相互促进、和谐共生的状态,没有出现两者相冲突的情况,并且国家认同程度高于族群认同程度。这为研究中国的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问题提供了一个具有说服力的实证依据。第五部分是从族群认同到国家认同的理论分析和现实路径探索。在以上各章的理论及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内在关系,即二者既有矛盾冲突的一面,又有和谐一致的一面,但国家认同在理论逻辑和实践层面上都具有至上性和优先性。因此,在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应发挥主动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促进从族群认同到国家认同的发展。在从族群认同到国家认同的现实路径探索方面,本文立足中国的历史与现实,结合费孝通教授分析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在“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分析框架下,重新审视全球化时代中国的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问题。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国情表明,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互动关系并非是“二元对立”,相反,多族群共生、多族群互补是历史大传统,是理性实践、历史的选择,更是生存性智慧。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逐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格局。与此同时,中国以更加开放和自信的姿态参与到全球化的过程之中。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中国的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问题将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挑战。针对于此,为进一步促进从族群认同到国家认同的发展,本文提出五个方面的现实路径:一是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促进各族人民广泛的政治认同;二是提高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少数族群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发展中华民族共同文化,促进全国范围的文化认同;四是加强民族团结思想教育,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五是持续开展公民意识教育,不断强化国家认同。
二、国外企业兼并文化整合模式与选择理论及其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外企业兼并文化整合模式与选择理论及其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创新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要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特点总结 |
第二节 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理论基础 |
一、作为“投资”的知识产权具有特殊性 |
二、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依据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保护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 |
一、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 |
二、基于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实证考量 |
第四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主要环节的法律问题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三、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 |
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 |
第二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独特性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内涵界定 |
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特征 |
第二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解决的法律问题 |
一、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 |
二、识别目标方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 |
三、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 |
四、识别目标方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 |
五、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 |
第三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法律责任认定分析 |
一、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责任 |
二、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 |
三、管理层违反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 |
四、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
第三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第一节 并购中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界定 |
一、知识产权价值来源分析 |
二、并购中的知识产权评估特点 |
第二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需求 |
一、价值评估的战略需求 |
二、价值评估的交易需求 |
三、价值评估的税收需求 |
四、价值评估的融资需求 |
五、价值评估的诉讼需求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及选择 |
一、市场评估方法 |
二、成本评估方法 |
三、收益评估方法 |
四、并购中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
第四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依据 |
一、专利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二、商标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三、着作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四、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第四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垄断行为辨析 |
一、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滥用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一般垄断行为分析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关系之辩 |
二、禁止权利滥用理论 |
三、相对利益平衡理论 |
第三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实践分析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内实践评析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际实践评析 |
第五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层面的国家安全界定 |
一、基于专利权的科技安全 |
二、基于着作权的文化安全 |
三、基于商标权的产业安全 |
第二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实践的思考 |
一、美国为代表的并购中新兴技术国家安全审查 |
二、加拿大为代表的并购中国家文化产业安全审查 |
三、中国为代表的并购中品牌依存度产业安全审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相关研究 |
(二)并联审批相关研究 |
(三)既有研究的启示与可供拓展的空间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概念界定 |
(二)并联审批的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无缝隙政府理论 |
(三)协同学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节 |
第二章 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困境及其生成逻辑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发生场域、需求与困境 |
(一)合作的发生场域: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
(二)合作需求的形成 |
(三)合作困境的外在表现 |
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基于目标和行动的解释 |
(一)目标不一致 |
(二)行动不一致 |
三、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分化的组织结构 |
(一)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 |
(二)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其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一)并联审批的萌芽阶段(2001年以前) |
(二)并联审批的发展阶段(2001-2012) |
(三)并联审批的相对成熟阶段(2013年以来)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一)形成过程:有利于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执行过程:有利于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三、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性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并联审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一)政治维度 |
(二)经济维度 |
(三)社会维度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一)组织载体 |
(二)运行前提 |
(三)技术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案例分析: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困境及生成逻辑 |
(一)合作需求 |
(二)合作困境 |
(三)生成逻辑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三、并联审批促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行动一致的生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不动产登记改革案例相关材料收集 |
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A公司初创期成长问题研究 ——基于企业战略选择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简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企业战略选择视角下初创企业成长的理论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企业生命周期 |
2.1.2 初创企业 |
2.1.3 企业战略 |
2.2 理论基础 |
2.2.1 生命周期理论 |
2.2.2 战略管理理论 |
2.2.3 PEST理论 |
2.3 初创企业成长战略的分析 |
2.3.1 初创企业指标界定 |
2.3.2 初创企业基本特点 |
2.3.3 初创企业战略选择 |
第3章 A公司成长现状及战略环境分析 |
3.1 A公司基本情况 |
3.2 A公司的初创特征 |
3.2.1 生产规模方面 |
3.2.2 组织结构方面 |
3.2.3 盈利能力方面 |
3.3 A公司战略环境分析 |
3.3.1 外部环境 |
3.3.2 内部环境 |
3.4 A公司初创期战略的选择 |
第4章 A公司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经营模式问题 |
4.1.1 客户单一 |
4.1.2 缺乏战略规划 |
4.2 财务管理问题 |
4.2.1 财务监督不到位 |
4.2.2 财务管理集中 |
4.2.3 财务过程不规范 |
4.3 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
4.3.1 忽视团队管理 |
4.3.2 团队目标不明确 |
4.3.3 团队授权管理不规范 |
4.4 原因分析 |
4.4.1 战略思路不清晰 |
4.4.2 财务管控不到位 |
4.4.3 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 |
第5章 优化A公司初创期成长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明确企业发展战略 |
5.1.1 积极开拓外部市场 |
5.1.2 提前规划未来发展战略 |
5.1.3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
5.2 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
5.2.1 建立健全的财务内控系统 |
5.2.2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
5.2.3 加强财务流程规范管理 |
5.3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 |
5.3.1 领导者转变观念 |
5.3.2 制定团队发展目标 |
5.3.3 塑造企业文化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政府经济金融职能的理论演进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研究 |
(三)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研究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研究 |
(五)文献述评 |
四、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概念 |
(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概念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的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政府金融监管改革理论 |
(二)现代金融治理理论 |
第二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概述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时代背景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行动机制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影响 |
(一)正面影响 |
(二)负面影响 |
三、实践层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 |
(一)调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重点 |
(二)平衡“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 |
(三)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
第三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金融治理现代化 |
一、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理论阐释 |
(一)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 |
(二)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金融治理模式现代化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意涵 |
(一)“防风险”与“促发展”的有机统一 |
(二)政府治理行为制度性约束的同步加强 |
(三)中央和地方金融治理权力的合理配置 |
(四)政府、市场和自组织治理机制的协调 |
(五)金融治理“公共理性”水平显着提升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理论框架建构 |
(一)现代金融治理体系构面 |
(二)现代金融治理能力构面 |
(三)现代金融治理模式构面 |
第四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探析:金融治理的偏差与失灵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景观 |
(一)总体性失衡表现 |
(二)阶段性失衡表现 |
(三)结构性失衡表现 |
(四)冲突性失衡表现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偏差 |
(一)治理制度偏差 |
(二)治理体制偏差 |
(三)治理主体偏差 |
(四)治理工具偏差 |
(五)金融政策偏差 |
(六)协调能力偏差 |
(七)动员能力偏差 |
(八)服务能力偏差 |
(九)通用能力偏差 |
(十)治理模式偏差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失灵 |
(一)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 |
(二)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 |
(三)金融治理机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归因的二维结构 |
(一)基本假设 |
(二)二维结构 |
(三)结构矩阵 |
第五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路径选择:金融治理的矫正与完善 |
一、提升金融治理工具的运用水平 |
(一)实现治理工具多元化 |
(二)推进治理手段科技化 |
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 |
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 |
(一)加强各项政策紧密配合 |
(二)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政策 |
(三)落实民企长效发展政策 |
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 |
五、理顺金融治理之中的各种关系 |
(一)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 |
(二)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 |
(三)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
六、改革完善金融治理体制与体系 |
(一)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
(三)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
(四)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新材料产业的研究 |
1.2.2 关于产业发展效率的研究 |
1.2.3 关于产业集约化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不足 |
第2章 产业集约化相关理论及概念界定 |
2.1 马克思的产业集约化理论 |
2.1.1 马克思的集约化经营理念 |
2.1.2 马克思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
2.1.3 马克思的协作化理论 |
2.2 西方经济学中的产业集约化理论 |
2.2.1 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 |
2.2.2 交易成本理论 |
2.2.3 产业集群理论 |
2.2.4 技术创新理论 |
2.3 产业集约化的概念界定及动力机制 |
2.3.1 产业集约化的概念界定 |
2.3.2 产业集约化与相关概念 |
2.3.3 产业集约化的动力机制 |
2.4 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内涵及特征分析 |
2.4.1 新材料产业的内涵、行业特点与分类 |
2.4.2 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特殊性 |
2.4.3 国际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态势 |
第3章 中国新材料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中国新材料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3.1.1 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 |
3.1.2 产业技术水平低,自主创新能力缺失 |
3.1.3 产业发展效率低,粗放型增长模式难以为继 |
3.2 制约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原因 |
3.2.1 微观层面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企业管理水平较低 |
3.2.2 中观层面上存在地区壁垒,产业布局趋同 |
3.2.3 宏观层面上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标准体系不完善 |
第4章 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 新材料产业集约化综合评价指标选择的理论依据 |
4.1.1 技术创新能力是核心动力 |
4.1.2 要素有效利用是主要特征 |
4.1.3 产业经济效益是重要保证 |
4.1.4 产业组织优化是关键途径 |
4.1.5 可持续发展是必要条件 |
4.2 确立指标体系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
4.3 指标体系的确立与可靠性分析 |
4.3.1 指标体系的确立 |
4.3.2 指标体系的可靠性分析 |
4.4 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体系的权重 |
4.4.1 层次分析法的原理 |
4.4.2 层次分析法的步骤 |
4.4.3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5 应用TOPSIS法评价江苏省新材料产业集约化水平 |
4.5.1 TOPSIS法的理论与方法 |
4.5.2 案例分析——以江苏省新材料产业为例 |
第5章 国外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经验借鉴 |
5.1 美国 |
5.1.1 美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背景与政策 |
5.1.2 美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现状 |
5.1.3 美国促进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机制与方式 |
5.1.4 对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启示 |
5.2 日本 |
5.2.1 日本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背景与政策 |
5.2.2 日本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现状 |
5.2.3 日本促进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机制与方式 |
5.2.4 对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启示 |
5.3 德国 |
5.3.1 德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背景与政策 |
5.3.2 德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现状 |
5.3.3 德国促进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机制与方式 |
5.3.4 对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启示 |
5.4 韩国 |
5.4.1 韩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背景与政策 |
5.4.2 韩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现状 |
5.4.3 韩国促进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机制与方式 |
5.4.4 对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启示 |
第6章 实现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路径选择 |
6.1 依靠技术创新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 |
6.1.1 技术创新对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作用 |
6.1.2 以提高新材料产业集约化水平为核心的技术发展目标 |
6.1.3 促进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措施 |
6.2 构建集约型新材料产业组织结构 |
6.2.1 培育大型新材料企业集团 |
6.2.2 兼并重组新材料中小企业 |
6.2.3 构建新材料产业联盟 |
6.3 促进新材料产业集群的布局优化 |
6.3.1 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群的布局 |
6.3.2 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群布局优化的思路 |
6.3.3 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群布局优化的主要内容 |
6.4 打造基于循环经济的新材料绿色产业链 |
6.4.1 新材料产业链的构成 |
6.4.2 打造新材料绿色产业链的原则和思路 |
6.4.3 打造新材料绿色产业链的主要路径 |
第7章 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树立产业集约化发展理念 |
7.2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
7.3 建立健全产业标准体系 |
7.4 加强新材料人才培育和引进战略 |
7.5 推进多元化的金融政策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6)论产业结构现代化中的聚合型制度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进展 |
(一)国内研究进展 |
(二)国外研究进展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阅读和实地调研 |
(二)比较研究和历史分析 |
(三)理论构建和实证分析 |
五、可能的边际贡献 |
第二章 产业结构现代化中的聚合型制度创新的基础理论 |
一、现代化理论 |
(一)现代化的产生 |
(二)中国的现代化理论 |
(三)西方的现代化理论 |
二、产业结构理论 |
(一)西方主流产业结构理论 |
(二)马克思的产业结构思想 |
(三)中国特色产业结构理论 |
三、交易成本理论 |
四、国家发展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发展理论 |
(二)新李斯特国家发展理论 |
(三)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五、小结 |
第三章 产业结构现代化和聚合型制度的研究界定 |
一、产业结构现代化的界定 |
(一)基本内涵 |
(二)影响因素 |
(三)阶段划分 |
(四)主体分析 |
二、聚合型制度创新的界定 |
(一)制度与聚合型制度创新 |
(二)聚合型制度创新的内涵 |
(三)聚合型制度创新的构成 |
(四)聚合型制度创新的功能 |
三、聚合型制度创新与产业结构现代化的关系 |
(一)聚合型制度创新在产业结构现代化中的必要性 |
(二)聚合型制度创新与现代化第一产业 |
(三)聚合型制度创新与现代化第二产业 |
(四)聚合型制度创新与现代化第三产业 |
四、小结 |
第四章 聚合型制度创新在产业结构现代化中的机理分析 |
一、聚合型制度创新在产业结构现代化过程中的四个维度 |
(一)国土空间开发维度 |
(二)市场体系建设维度 |
(三)企业能力培育维度 |
(四)社会全面发展维度 |
二、聚合型制度创新在产业结构现代化中的动力机制 |
三、产业结构现代化中聚合型制度创新的质量 |
四、产业结构现代化过程中的制度路径依赖 |
(一)制度路径依赖的一般解释 |
(二)制度路径依赖的反馈机制 |
(三)制度路径依赖的演化修正 |
五、小结 |
第五章 产业结构现代化中聚合型制度创新的结构方程模型验证分析 |
一、指标的选择及其解释 |
(一)聚合型制度创新指标的基本原则 |
(二)聚合型制度创新的指标体系构建 |
二、结构方程研究设计与模型建构 |
(一)研究设计 |
(二)模型构建 |
三、基于结构方程模型聚合型制度创新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分析 |
(二)结构方程模型 |
(三)研究结论 |
四、小结 |
第六章 中国产业结构现代化发展的历程、聚合型制度创新及制度约束 |
一、我国产业结构现代化中聚合型制度的总体特征 |
二、我国产业结构现代化的发展历程 |
(一)第一阶段的产业结构现代化(1949~1978) |
(二)第二阶段的产业结构现代化(1978~2013) |
(三)第三阶段的产业结构现代化(2013~) |
三、我国产业结构现代化中的聚合型制度创新 |
(一)第一阶段的聚合型制度创新 |
(二)第二阶段的聚合型制度创新 |
四、新时代产业结构现代化中的聚合型制度创新 |
(一)新时代聚合型制度创新的成就 |
(二)新时代聚合型制度创新的内容 |
(三)新时代聚合型制度创新的特征 |
五、当前我国产业结构现代化过程中的制度约束 |
六、小结 |
第七章 产业结构现代化聚合型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一、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现代化与聚合型制度创新 |
(一)美国模式的产业结构 |
(二)德国模式的产业结构 |
(三)日本模式的产业结构 |
二、转型国家的制度演进与产业结构 |
(一)苏联模式的产业结构 |
(二)印度模式的产业结构 |
(三)阿根廷模式的产业结构 |
三、小结 |
第八章 推动聚合型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
一、完善市场体系制度建设,优化整体营商环境 |
(一)完善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构建 |
(二)加强产权体系建设,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
(三)进一步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
二、加强聚合型动力支持,形成强化多主体创新 |
(一)妥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
(二)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
(三)发挥非正式制度作用,以优秀文化聚合制度创新 |
三、助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对产业结构现代化的推动作用 |
(一)推进信息化与三次产业的深度融合 |
(二)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的精准化 |
(三)推进现代化产业组织政策的变革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写在后面的话 |
(7)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的宏观环境 |
1.1.2 选题的产业背景 |
1.1.3 选题的现实意义 |
1.2 研究的方法与思路 |
1.2.1 本论文的研究方法 |
1.2.2 本论文的研究思路 |
1.3 创新点与不足 |
1.3.1 本论文的创新点 |
1.3.2 本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汽车企业 |
2.1.2 对外直接投资 |
2.1.3 跨国公司 |
2.2 对外直接投资基础理论 |
2.2.1 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研究 |
2.2.2 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研究 |
2.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3.1 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研究文献综述 |
2.3.2 对外直接投资动因研究文献综述 |
2.3.3 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选择研究文献综述 |
2.3.4 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研究文献综述 |
2.3.5 对外直接投资建议及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2.4 本章小结 |
2.4.1 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及文献归纳 |
2.4.2 本论文研究可借鉴理论内容总结 |
第3章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历程与特征概述 |
3.1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过程 |
3.1.1 中国汽车企业的基础发展阶段(1953-1978) |
3.1.2 中国汽车企业的全面提升阶段(1979-1993) |
3.1.3 中国汽车企业的快速发展阶段(1994-2001) |
3.1.4 中国汽车企业的外向探索阶段(2002-至今) |
3.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实践 |
3.3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特征 |
3.3.1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与汽车出口互辅互补 |
3.3.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受国家政策影响明显 |
3.3.3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开始较晚但增长迅速 |
3.3.4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主体发展程度不均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 |
4.1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基本模式选择类型 |
4.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选择现状 |
4.2.1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层级分类 |
4.2.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演进特点 |
4.2.3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现状分析 |
4.3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选择影响因素 |
4.3.1 母国因素 |
4.3.2 东道国因素 |
4.3.3 企业因素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 |
5.1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现状 |
5.1.1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分布演变 |
5.1.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分布现状 |
5.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分析 |
5.2.1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分布现状特征 |
5.2.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影响因素 |
5.2.3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主要区域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选择 |
6.1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现状 |
6.1.1 国家层面的中国汽车产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 |
6.1.2 行业层面的中国汽车产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 |
6.1.3 企业层面的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 |
6.1.4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小结 |
6.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模型构建 |
6.3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模型分析 |
6.3.1 生产要素的SWOT分析 |
6.3.2 需求条件的SWOT分析 |
6.3.3 相关与支持性产业SWOT分析 |
6.3.4 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对手表现的SWOT分析 |
6.3.5 政府政策的SWOT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与案例 |
7.1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分类 |
7.1.1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涵义 |
7.1.2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分类 |
7.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风险 |
7.2.1 关键对外直接投资风险 |
7.2.2 次关键对外直接投资风险 |
7.3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案例与启示 |
7.3.1 上汽集团投资并购韩国双龙汽车案例 |
7.3.2 吉利汽车与马来西亚IGC集团合作建厂案例 |
7.3.3 案例分析带来的启示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参考建议 |
8.1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选择原则与建议 |
8.1.1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选择的原则 |
8.1.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选择的参考建议 |
8.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原则及建议 |
8.2.1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一般性原则 |
8.2.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参考建议 |
8.3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参考原则与建议 |
8.3.1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参考原则 |
8.3.2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参考建议 |
8.4 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
8.4.1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对外直接投资服务支持 |
8.4.2 构建金融支持体系,推进对外直接投资金融服务 |
8.4.3 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加强对外直接投资协同合作 |
8.4.4 建设国际人力体系,加速对外直接投资人才培养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9)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 |
1.2.1 文化产业的定义与范围 |
1.2.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1.2.3 科技创新与文化内涵 |
1.2.4 产业政策与财政政策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逻辑框架 |
1.3.3 章节安排 |
1.3.4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4.3 研究的创新点 |
1.4.4 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文化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1.1 产业层面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1.2 企业层面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2 文化产业财政税收政策的相关研究 |
2.2.1 政府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理论依据的相关研究 |
2.2.2 财税政策目标与政策选择的相关研究 |
2.2.3 财税政策实施效果的相关研究 |
2.2.4 财税政策优化完善的相关研究 |
2.3 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研究 |
2.3.1 文化产品供给结构性问题的相关研究 |
2.3.2 文化产业政策结构性问题的相关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2.4.1 现有研究的主要贡献 |
2.4.2 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3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
3.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理念 |
3.1.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 |
3.1.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特征 |
3.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
3.2.1 满足文化需求与创造文化需求 |
3.2.2 要素供给质量与要素利用水平 |
3.2.3 整合价值链条与塑造文化品牌 |
3.2.4 政府支持力度与政府扶持方式 |
3.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文化产业发展涉及的三个关系 |
3.3.1 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 |
3.3.2 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
3.3.3 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
第4章 文化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 我国文化产业供给侧现状分析 |
4.1.1 文化产品供给与文化消费需求不匹配 |
4.1.2 要素投入总量与产业增长速率不匹配 |
4.1.3 产品生产能力与企业盈利能力不匹配 |
4.2 文化企业盈利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
4.2.1 文化创新对文化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
4.2.2 资本投入对文化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
4.2.3 市场因素对文化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
4.2.4 产业链整合对文化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
4.3 文化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
4.3.1 资源投入对企业文化创新的影响 |
4.3.2 市场因素对企业文化创新的影响 |
4.4 文化企业整合产业链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
4.4.1 多元化经营变量的稳健性检验 |
4.4.2 资源投入与市场因素对文化企业整合产业链的影响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财政与税收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与侧重点 |
5.1.1 我国文化产业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 |
5.1.2 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在不同时期的侧重点 |
5.2 我国文化产业财政与税收政策梳理 |
5.2.1 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具体措施 |
5.2.2 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不足之处 |
5.3 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支持效果的实证检验 |
5.3.1 财税政策对文化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
5.3.2 不同类型财政补贴对文化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
5.3.3 财税政策对文化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 |
5.3.4 不同类型财政补贴对文化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 |
5.4 我国政府财政补贴偏好的实证检验 |
5.4.1 财政补贴对企业利润规模的偏好 |
5.4.2 财政补贴对企业资产规模的偏好 |
5.4.3 财政补贴对企业经营模式的偏好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经验借鉴 |
6.1 美国的文化产业政策 |
6.1.1 美国文化管理模式与文化产业发展概况 |
6.1.2 美国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
6.2 法国的文化产业政策 |
6.2.1 法国文化管理模式和文化产业发展概况 |
6.2.2 法国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
6.3 日本的文化产业政策 |
6.3.1 日本文化管理模式和文化产业发展概况 |
6.3.2 日本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
6.4 韩国的文化产业政策 |
6.4.1 韩国文化管理模式和文化产业发展概况 |
6.4.2 韩国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
6.5 发达国家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经验和借鉴 |
6.5.1 明确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目标 |
6.5.2 修正文化产业财政支出导向 |
6.5.3 丰富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措施 |
6.5.4 妥善处理各级政府间的关系 |
第7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优化完善 |
7.1 文化产业财税扶持政策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
7.1.1 文化产业财税扶持政策的主要目标 |
7.1.2 文化产业财税扶持政策的基本原则 |
7.1.3 文化产业财税扶持政策优化与完善的基本思路 |
7.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文化产业财政政策的优化与完善 |
7.2.1 文化产业财政支出导向的优化与完善 |
7.2.2 文化产业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与完善 |
7.2.3 文化产业“政府选择型”财政支出方式的优化与完善 |
7.2.4 文化产业“市场导向型”财政支出方式的优化与完善 |
7.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文化产业税收政策的优化与完善 |
7.3.1 文化产业税收政策体系的优化与完善 |
7.3.2 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措施的优化与完善 |
7.4 文化产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的优化与完善 |
7.4.1 确立绩效评价制度的核心地位 |
7.4.2 完善绩效评价流程 |
7.4.3 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7.4.4 引入权威第三方进行全流程绩效评价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全球化时代的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研究 ——以四川凉山彝族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族群认同研究 |
1.2.2 国家认同研究 |
1.2.3 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研究 |
1.2.4 凉山彝族相关研究 |
1.3 研究个案的选取及数据说明 |
1.3.1 研究个案的选取 |
1.3.2 研究数据说明 |
1.4 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阐释 |
2.1 关于全球化 |
2.2 多维视角中的认同涵义 |
2.3 族群与族群认同 |
2.3.1 族群与民族 |
2.3.2 族群认同及其产生 |
2.4 国家和国家认同 |
2.4.1 国家及其起源 |
2.4.2 国家认同 |
2.5 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关系处理的理论基础 |
2.5.1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国家观 |
2.5.2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 |
2.5.3 理性选择理论与情感理论 |
2.6 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关系建构的理论取向 |
2.6.1 种族主义建构取向 |
2.6.2 同化主义建构取向 |
2.6.3 多元文化主义建构取向 |
2.6.4 简要评析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凉山彝族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分析 |
3.1 凉山彝族概述 |
3.1.1 凉山的地理环境 |
3.1.2 彝族的族源、族称及凉山彝族的人口分布 |
3.1.3 凉山彝族的传统社会结构及社会生活 |
3.2 凉山彝族的族群认同分析 |
3.2.1 凉山彝族的家支认同及其社会功能 |
3.2.2 凉山彝族的族群认同 |
3.2.3 凉山彝族族群认同的层级结构体系 |
3.3 凉山彝族国家认同的形成与发展 |
3.3.1 古代帝国时期凉山彝族的国家认同 |
3.3.2 凉山彝族国家认同的近代转型 |
3.3.3 新中国成立以来凉山彝族国家认同的确立和巩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凉山彝族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实证研究 |
4.1 研究设计 |
4.1.1 调查问卷的设计及数据来源 |
4.1.2 研究的实施 |
4.1.3 研究方法 |
4.2 凉山彝族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现状分析 |
4.2.1 凉山彝族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整体状况分析 |
4.2.2 凉山彝族族群认同状况的具体分析 |
4.2.3 凉山彝族国家认同状况的具体分析 |
4.2.4 凉山彝族族群与国家双重认同状况 |
4.3 族群差异及原因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凉山彝族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影响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主要因素 |
5.1.1 族群认同的主要影响因素 |
5.1.2 国家认同的主要影响因素 |
5.2 凉山彝族族群认同的影响因素分析 |
5.2.1 先赋性客观因素的影响 |
5.2.2 社会教育因素的影响 |
5.3 凉山彝族国家认同的影响因素分析 |
5.3.1 先赋性客观因素对凉山彝族国家认同的影响 |
5.3.2 社会教育因素对凉山彝族国家认同的影响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从族群认同到国家认同的现实路径 |
6.1 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内在关系 |
6.1.1 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相异性 |
6.1.2 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致性 |
6.2 从族群认同到国家认同的现实路径 |
6.2.1 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促进各族人民广泛的政治认同 |
6.2.2 提高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少数族群经济社会发展 |
6.2.3 发展中华民族共同文化,促进全国范围的文化认同 |
6.2.4 加强民族团结思想教育,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 |
6.2.5 持续开展公民意识教育,不断强化国家认同 |
6.3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参加科研的情况 |
四、国外企业兼并文化整合模式与选择理论及其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D]. 胡宏雁. 吉林大学, 2020(03)
- [2]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D]. 于丽春. 吉林大学, 2020(03)
- [3]A公司初创期成长问题研究 ——基于企业战略选择视角[D]. 谢勇. 南昌大学, 2020(01)
- [4]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D]. 高锐. 吉林大学, 2020(08)
- [5]中国新材料产业集约化发展研究[D]. 胡续楠. 吉林大学, 2019(02)
- [6]论产业结构现代化中的聚合型制度创新[D]. 侯胜东.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8]中国汽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8(04)
- [9]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视角[D]. 戴祁临. 中央财经大学, 2018(09)
- [10]全球化时代的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研究 ——以四川凉山彝族为个案[D]. 张金洪. 西北工业大学,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