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垄断认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反垄断,互联网,协议,价格,市场,地位,原则。
垄断认定论文文献综述
[1](2019)在《互联网企业是否垄断 有了认定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9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叁部反垄断法配套行政规章《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叁规章)正式落地施行。反垄断法实施11年来,法治建设取得显着成效,目前已(本文来源于《四川法治报》期刊2019-09-10)
万静[2](2019)在《细化互联网垄断认定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9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3部反垄断法配套行政规章《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正式落地施行《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充分考虑了新经济行业的特殊性,也体(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9-09)
闫庆丽[3](2019)在《网络平台垄断行为认定及治理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竞争治理体系是解决中国互联网平台垄断,促进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当前,虽然网络平台企业依靠技术或商业模式的创新在特定领域内取得垄断地位并逐渐强大,但这种地位并不稳定。因此,反垄断法在对网络平台领域进行反垄断规制时应该坚持这样一种态度:在不干预市场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合理设计反垄断治理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合理威慑和监管现有或潜在的垄断行为。(本文来源于《特区经济》期刊2019年07期)
孙晋,兰海彬[4](2019)在《汽车行业纵向垄断行为如何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前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夯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反垄断执法部门“叁合一”的背景下,反垄断执法部门持续发力查处一些行业垄断乱象,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行为依(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监管报》期刊2019-06-25)
史天星,王菲[5](2019)在《浅谈反垄断中相关市场的认定问题——以“滴滴“”优步”合并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相关市场是经营者集中或者反垄断领域中常用的词汇,准确的界定相关市场能更好地适用和执行反垄断法,可以说,判断一个市场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相关市场的界定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和基础。本文主要依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浅谈滴滴-优步合并案的相关市场问题。(本文来源于《纳税》期刊2019年16期)
张昊,高树涛[6](2019)在《纵向垄断协议的违法性认定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垄断协议作为不当竞争的重要表现方式,为世界各国反垄断立法所普遍禁止,我国《反垄断法》对此也有相关规定。纵向垄断协议作为垄断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违法性的认定一直存在争议,原因在于纵向垄断协议有着双重属性,以及我国《反垄断法》的高度概括规定过于原则和模糊,对纵向垄断协议违法性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给法院和反垄断行政执法部门实践操作带来了困难。文章分别分析纵向垄断协议双重属性、构成要件及违法性的判断标准,以期厘顺纵向垄断协议的违法性认定。(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5期)
张晨颖[7](2019)在《行政强制垄断中经营者责任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下,政府多采用间接方式进行市场干预,行政权力与市场力量相互交织,在行政性垄断上的一种表现是行政主体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在我国的行政执法、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处理的差异较大,其后果不仅是同案不同判所导致的法律权威受损,还可能造成"真强制"而经营者被处罚或者"假强制"而经营者免责的情形,致使市场竞争无序。为解决这一问题,在认定行政强制垄断中经营者是否应承担责任时,要从本质上认清行政强制垄断的行政性垄断在先而后有经济性垄断的二重属性,并确立相应的对此种二重性的分析架构:先要明确判断行政强制垄断中经营者法律责任该当性的总体思路,即行政机关是否有权力滥用行为,以及经营者是否预见到其行为实施对市场的负面影响、是否就实施垄断行为进行过反抗,再确立行政强制垄断行为的判断规则。行政强制垄断的判断步骤和规则为:第一步,确定某一行政行为系权力滥用的具体判断标准,即确定第一重违法认定;第二步,判断从行政性垄断到经济性垄断的逻辑,即二重关系是否成立;第叁步,适用"强制"的认定规则,即经营者经济性垄断违法的阻却事由。(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03期)
亓玉霞[8](2018)在《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中的相关问题分析——基于“奇虎诉腾讯垄断案”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回顾一、案情介绍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以下简称"奇虎")系360安全卫士软件V1.4版本、7.1.0.1010版本、6.1.5.1009版本的着作权人及运营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为QQ软件着作权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以下简称"腾讯")为QQ软件实际控制人,两公司共同运营QQ即时通信软件。2011年11月15日,奇虎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文来源于《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期刊2018年12期)
张瓅心[9](2018)在《网约车平台企业垄断的认定、测度与规制研究——基于双边市场理论与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信息时代正深刻变革着大众的生活方式。近年来,网约车平台在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其垄断问题也受到关注。本文基于双边市场理论和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对网约车平台企业的垄断认定、测度进行研究。研究结果显示,互联网平台企业具有天然的垄断性,基于这种垄断地位,网约车平台企业的价格加成行为会损害市场福利,福利损失仅与需求方价格弹性有关。必要时,政府可适当进行规制。(本文来源于《中国物价》期刊2018年12期)
高梁[10](2018)在《欧盟Ernst & Young P/S v. Konkurrencerdet案对中国反垄断申报中认定“抢跑”范围的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目次一、案件背景二、案件审理思路叁、对中国反垄断申报中认定"抢跑"范围的启示2018年5月31日,欧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就Ernst&Young P/S v. Konkurrencerdet案作出先行裁决(preliminary ruling)。~①欧盟法院认为,欧盟《企业并购条例》(Regulation No 139/2004)第7条第1款(即"抢跑")中有关经营者集中之控制,应解释为"某一集中应仅由一项交易所实施,该交易将全部(本文来源于《经济法学评论》期刊2018年01期)
垄断认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9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3部反垄断法配套行政规章《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正式落地施行《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充分考虑了新经济行业的特殊性,也体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垄断认定论文参考文献
[1]..互联网企业是否垄断有了认定标准[N].四川法治报.2019
[2].万静.细化互联网垄断认定标准[N].法制日报.2019
[3].闫庆丽.网络平台垄断行为认定及治理问题分析[J].特区经济.2019
[4].孙晋,兰海彬.汽车行业纵向垄断行为如何认定?[N].中国市场监管报.2019
[5].史天星,王菲.浅谈反垄断中相关市场的认定问题——以“滴滴“”优步”合并案为例[J].纳税.2019
[6].张昊,高树涛.纵向垄断协议的违法性认定探析[J].法制与经济.2019
[7].张晨颖.行政强制垄断中经营者责任的认定[J].政治与法律.2019
[8].亓玉霞.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中的相关问题分析——基于“奇虎诉腾讯垄断案”的思考[J].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8
[9].张瓅心.网约车平台企业垄断的认定、测度与规制研究——基于双边市场理论与市场价格形成机制[J].中国物价.2018
[10].高梁.欧盟Ernst&YoungP/Sv.Konkurrencerdet案对中国反垄断申报中认定“抢跑”范围的借鉴[J].经济法学评论.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