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文[1]2008年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文中认为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而良好的公司绩效需要以合理的股权结构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保证,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和公司绩效叁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是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产生的,由于计划经济的历史背景和转轨经济时期市场环境不完善等特征,跟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有着明显的不同,而且股权结构作用于公司绩效机制的途径和影响程度也存在差异。本文正是从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从而验证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相关性。论文在回顾国内外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即通过对一系列的市场整体数据分析,探讨了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现状,分析了股权构成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特点,分别提出了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关系以及国家股、法人股、流通股的比例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理论假设。同时,建立了相应的多元线性数学分析模型,利用SPSS14.0统计软件,对之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研究它们之间的回归系数和关联度,并对检验结果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实证结论及其理论涵义进行了归纳总结,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高帅[2]2016年在《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多元化与企业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公司治理结构、多元化一直是管理学领域研究的热点。为改善企业绩效表现,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或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得到越来越多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重视。在此背景下,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和多元化问题,可以为房地产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制定公司转型升级战略提供依据。论文研究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基于既有研究和现实问题,论文针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特点,构建了“公司治理结构、多元化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在从微观、综合和考虑公司治理结构/多元化内生性角度分别考察并实证探索“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多元化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的基础上,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和2007-2014年的房地产上市公司数据,开展实证研究并提出应用建议。论文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在房地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中,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高管激励与企业绩效关系显着;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绩效有显着的溢价效应;在控制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内生性影响后,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绩效的溢价效应更为显着。(2)房地产上市公司各种类型多元化对企业绩效有不同程度的折价效应。其中,区域类型多元化的折价效应最小,行业类型多元化折价效应最大;多元化综合水平越高,折价效应越显着;在控制了多元化的内生性影响后,多元化的折价效应越发显着。(3)在房地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多元化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中,多元化具有中介效应,但与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绩效的直接作用相比,多元化的中介效应并不明显。为提升房地产上司公司的绩效,论文建议:(1)优化房地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具体措施包括:推进国有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私有化改革,适当提高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势力;保持现有的董事会规模,适当增加独立董事比例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次数;从薪酬和持股比例两个方面增加高管激励。(2)鉴于多元化对企业绩效的折价效应,房地产上市公司应慎重选择多元化发展战略。如果必须选择多元化转型方案,建议按照区域多元化-产品类型多元化-行业多元化的路径逐步推进,以使多元化对企业绩效的负面影响最小化。(3)结合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特点,统筹考虑房地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多元化战略,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制订合理的转型升级方案,强化企业绩效提升的力度。
陈众[3]2016年在《我国信托业公司治理机制与经营绩效关系研究》文中指出信托业具有悠久的历史,其行为源于古埃及的遗嘱,而概念源于《罗马法》中的“信托遗赠”制度。现代信托制度发源于英国的“尤斯”(USE)制度,引入美国后得到了极大的繁荣发展,而在日本得到了进一步的创新。在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中,信托业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它不仅是一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更是一种有效避税和处置身后财产的财富管理工具。我国信托业1979年获得“重生”,但发展道路曲折艰辛,一直陷入“发展—违规—整顿”的怪圈。直至21世纪初期“一法两规”通过后,我国信托业才逐步迈入正规,进入快速发展的通道。截止2015年底,信托全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已达到16.30万亿元,是2007年末信托资产规模的17.42倍,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然而我国信托业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一是由于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事件时有发生;二是随着“泛资产管理”时代的到来,信托业面临的竞争加剧,资产规模增长的速度由2011年的58.25%逐步下降到2015年的16.60%,而信托报酬率则由2011年的0.92%逐步下降到2015年第二季度的0.19%。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有助于公司提升经营绩效,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信托公司不同于一般公司,其公司治理具有特殊性,委托人不仅有公司股东,还有信托财产委托人。双重代理机制无疑影响信托公司的利益导向,对其治理机制的各要素产生影响。再加上信托公司在国外大都由银行兼营,独立的信托公司在金融体系中几乎不存在,而我国信托公司大都为未上市公司,囿于数据或资料限制对其治理机制方面的研究文献也非常少。为此,对我国信托公司治理机制是否以及如何影响公司经营绩效的研究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课题。本文在借鉴已有文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信托公司异于其他类公司的特点,分别从股权结构安排、董事会治理机制和管理层薪酬激励叁个方面探讨了我国信托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治理效果。具体而言,本文首先综合考虑信托公司经营业务的特性,从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经营成长能力叁个方面选取了分别反映我国信托业双重委托人(信托委托人和股东委托人)利益的9个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计算出我国信托公司的综合经营绩效指标;然后具体针对信托公司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和管理层激励影响公司经营绩效的机理进行分析推导,提出相应的假设;接着设计假设检验模型,利用我国信托公司披露的2010-2014年数据对提出的假设进行验证,最后对实证检验的结果在结合信托公司特性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的分析。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得出主要结论如下:1.我国信托公司第一大股东背景对其经营绩效有比较显着的影响,而央企和金融集团背景的信托公司有一定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表现出较好的经营绩效水平。股权结构在样本期间一直都是高度集中的,其他股东很难对第一大股东起到有效的制衡作用,股权比例的过度集中降低了信托公司的经营绩效;二次曲线回归结果表明我国信托公司的股权集中程度与其经营绩效存在倒u型的关系,但并不显着。股权制衡度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抑制第一大股东的自利行为,削弱其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和倾向,有利于提升信托公司的经营绩效。2.我国信托公司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经营绩效呈显着的倒u型关系,而其独立性与经营绩效之间呈显着负相关关系。这表明董事会规模过大和过小都不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绩效;而独立董事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反而降低了董事会决策的效率。两职的分离有助于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增强董事会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和约束,降低其自利行为的机会,减少委托代理成本;而公司董事会会议次数越多越有助于董事们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更好履行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职能,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3.我国信托公司货币性薪酬激励有助于提高高层管理者拓展业务的积极性,能约束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行为,降低两权分离导致的代理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绩效。而在职消费的增加有利于公司高层管理者快速拓展公司业务,增加公司信托资产规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经营效率。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1.相较于已有的研究文献而言,本文拓展了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方面的研究领域,丰富了内部治理机制与公司经营效率方面的文献。而信托公司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比较独特的金融类公司,其双重委托代理机制、盈利模式、多重监管等方面均异于银行、证券及保险类金融公司,再加上大都为未上市公司,所以有关信托公司治理机制与经营绩效之间关系研究的文献甚少。本文拓展了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研究的领域,进一步丰富了这方面的文献。2.相较于现有的研究文献而言,本文针对信托公司双重委托代理机制的特点,选取分别反映信托委托人和股东委托人利益的财务指标,构建了衡量信托公司经营绩效的综合指标。综合考虑到我国信托公司经营业务的特点和双重委托的委托代理机制,在参阅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结合《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本文从公司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经营成长能力叁个方面分别选择了反映股东委托人利益的资产收益率、资本利润率、人均利润率、自有资产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信托委托人利益的信托资产增长率、信托资产收益率、信托收入增长率、信托资产净利润增长率共9个指标构建了我国信托公司的综合经营绩效评价指标。该指标充分反映了信托公司出资人和信托财产委托人的利益,比较综合地解释了信托公司的现实和潜在价值。
张耀[4]2016年在《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其业绩影响的实证研究》文中指出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治理的关系是公司金融很重要的研究课题,将这两者关系进行研究分析对优化我国公司结构,提高公司业绩具有很大的帮助。我国加入WTO,承诺2005年全面开放我国金融行业,此后,我国金融业迅速发展,占据了国民经济的重要地位。随着金融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金融行业基于与挑战并存,金融行业的改革势在必行。在金融行业改革的过程中,构建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以促进金融行业的业绩成为一个很重要的研究课题。以往关于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关系,已经有很多学者研究,而着重研究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研究很少。本文以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对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和业绩进行实证研究。本文从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理论出发,结合金融类上市公司特点,为实证铺垫理论基础。在实证部分中,本文选取了2011年以来主板上市的39家金融机构2011年至2013年的面板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以1266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为对比样本。本文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方法(FEM),以股权集中度指标、股权制衡度指标、两权分离度指标作为解释变量来衡量股权结构;以每股收益、现金债务总额比、销售净利率和固定资产净利润率作为被解释变量来衡量公司绩效;以资产规模和资产负债率作为控制变量。实证研究分为叁步:第一步,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的方法,考察金融类上市公司与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在公司业绩与股权结构等方面的差异;第二步,采用偏相关分析的方法,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分析公司业绩与股权结构之间的线性相关性,找出金融类上市公司与股权结构是否存在相关性,在哪些方面存在相关性;第叁步,在偏相关分析的基础上,就所选样本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以进一步检验股权结构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绩效影响。本文结论如下:(1)股权集中度和金融上市公司业绩存在倒U关系。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37.14%左右,公司业绩达到最佳。(2)股权制衡度与金融上市公司业绩存在正相关关系。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大能够对制衡第一大股东(3)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与金融上市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能够使得企业资源和企业管理人员达到最优的组合,发挥最大的效益,为所有者带来更大的利益。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研究对象创新,以往研究都是将金融公司剔除,本文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并和其他所有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论证了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独特之处,得出了单独针对金融类公司适用的结论,从而佐证了前人研究时将金融类公司剔除的合理之处。
李连伟[5]2017年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及作用路径研究》文中提出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颁布以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宣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Wind数据库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675家上市公司宣告并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并呈现出宣告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数量逐年增多、民营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更为普遍等特点。随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不断增多,有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问题也逐渐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但由于样本数据有限等原因,国内学者大多采用(0,1)虚拟变量法或配对法来检验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效应,并未从股权激励水平(或高管激励比例)的角度检验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效应问题。本文选取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宣告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衡量股权激励水平,以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数量占激励总量的比例衡量高管激励比例,一方面,通过考察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代理成本和投资效率的影响来检验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治理效应;另一方面,区分股权激励影响公司绩效的直接效应和通过代理成本、投资效率等路径影响公司绩效的间接效应,考察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作用路径。本文的结构安排主要分为叁大部分,一是理论分析,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二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研究,包括第叁章至第五章;叁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作用路径研究,包括第六章,最后是结论与展望。具体的研究思路和研究结论概括如下:在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绩效水平的关系检验方面。由于现有文献研究表明,股权激励在提高公司绩效水平的同时,也诱发了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因此,我们在利用修正的截面Jones模型计算盈余管理的基础上,采用面板数据模型从非线性关系的角度检验了股权激励的盈余管理效应及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的线性关系,但股权激励也诱发了盈余管理行为,并呈倒U型曲线关系。在剔除盈余管理的影响后发现,股权激励与真实绩效水平呈U型曲线关系,拐点位置在4.2%至4.7%的区间范围,表明股权激励对公司真实绩效水平的影响存在区间效应,只有股权激励水平超过该区间范围时,股权激励提高公司真实绩效水平的作用才开始显现。本部分研究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水平的确定提供了经验证据和理论参考。在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代理成本的关系检验方面。我们采用随机前沿模型(SFM)定量测算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以及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治理效率(代理成本)的影响,然后采用面板数据模型从非线性关系的角度进一步检验了股权激励对两类代理成本的影响,揭示了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治理效率(代理成本)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治理效率为74.7%~75.4%,并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股权激励与代理成本呈负相关的线性关系,说明提高股权激励水平能有效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进一步的检验结果表明,股权激励主要通过降低第一类代理成本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对第二类代理成本则没有显着影响。本部分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关系检验方面。我们在利用Richardson(2006)预期投资模型测算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基础上,首先采用虚拟变量法检验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影响;然后针对已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以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数量占激励总量的比例衡量高管激励比例,从非线性关系的角度进一步检验了高管激励比例对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整体上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投资效率,既能缓解上市公司投资不足,也能抑制其过度投资行为。进一步的检验结果表明,高管激励比例与非效率投资程度整体上呈负相关关系,与投资不足程度显着负相关,而与过度投资呈U型曲线关系,拐点位置为51%左右。本文的检验结果表明,应鼓励更多的上市公司积极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并进一步提高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作用路径检验方面。现有文献研究表明,股权激励对代理成本和投资效率的影响都最终表现在公司绩效水平上。因此,我们利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将股权激励、代理成本、盈余管理、投资效率和公司绩效纳入统一分析框架,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发挥治理效应的作用路径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股权激励能显着提高上市公司绩效水平。进一步的研究结果表明,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直接作用路径实现的,其贡献率高达87.56%,只有12.44%是通过间接作用路径实现的。其中,代理成本路径的贡献率为8.00%,盈余管理路径的贡献率为4.44%,投资效率路径表现则不显着。本部分研究全面考察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发挥其公司治理效应的影响机理和作用路径,对前面有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研究进行了综合分析。本文研究对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1)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真实绩效水平的影响存在区间效应,只有当股权激励水平超过4.2%至4.7%的区间范围时,股权激励提高公司真实绩效水平的作用才开始显现。但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水平平均只有2.818%,上市公司在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其激励水平也只有2.748%(除2008年以外),且基本维持在2.4%-3.0%的区间范围,这意味着应进一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的股权激励水平,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整体水平。(2)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提高股权激励水平能有效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这进一步佐证了上述有关―应进一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水平‖的研究结论。(3)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能显着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效率,同时,提高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能显着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效率。具体来看,高管激励比例与上市公司投资不足程度显着负相关,而与过度投资呈U型曲线关系,拐点位置为51%左右。但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数量占激励总量的比例平均只有27.37%,并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这表明应进一步提高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但该比例也不易过高(超过51%),因为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过高将加剧上市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4)基于结构方程模型(SEM)的检验结果与上述检验结论保持一致,即提高股权激励水平能显着提升公司绩效水平,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同时,提高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能显着抑制非效率投资水平,提高上市公司投资效率。但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比例不宜太高,因为过高的高管激励比例会导致更加严重的过度投资行为,并降低上市公司绩效水平。
涂永红[6]2010年在《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文中指出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一直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研究的热点问题。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推进,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对民营企业的股权结构的研究相对较少。在此背景下,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研究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它对保证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由于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及其经营业绩的好坏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如何?如何配置与优化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从而使其企业的经营业绩起到推动的作用?对以上问题的思考引导着我们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对民营上市公司的业绩进行更深入的探讨。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治理,而公司治理影响企业经营进而影响企业绩效。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独特的股权结构特征,意味着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也有着其独特性,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现状,得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特征,并根据股权结构特点来分析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这对进一步研究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实证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同时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在运用委托代理、股权制衡及内部人控制等理论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得出了以下假设:(1)股权集中度对企业绩效有正相关的关系;(2)股权制衡度对企业绩效有正相关关系;(3)管理层持股对企业绩效有正相关关系。通过选取了2006年之前民营化以及2006年之前直接上市的沪、深两市A股民营企业2006年至2008年连续叁年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以股权集中度变量、股权制衡度变量和管理层持股变量为解释变量,对企业绩效与股权结构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研究结果发现:(1)相同条件下,第一大持股比例R1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但不显着;(2)相同条件下,股权集中度H5与企业绩效呈显着的正相关关系;(3)相同条件下,股权制衡度Z5与企业绩效呈显着的正相关关系;(4)相同条件下,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本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具体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方法与思路以及本论文的基本框架;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主要对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及内部人持股等方面总结回顾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状况,并对这些研究文献进行了评价;第叁部分为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主要从股权结构中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及内部人持股等方面论述其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效果进行分析,并层层递进提出理论假说;第四部分为实证分析,这一部分对理论部分所提出假设分别进行了检验,包括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变量定义与描述、以及利用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与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所得到的研究结果;最后一个部分为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这一部分是在上文理论与实证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本文的结论,提出相关建议并指出本文的不足与未来研究方向。
赵昶[7]2008年在《农业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农业上市公司被认为是国内农业最先进生产力代表群体,然而它们在资本市场的总体表现并不乐观,与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似乎相去甚远。作为公司金融理论探讨的核心内容,研究公司融资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不仅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热点,也是提高企业资本配置效率,增强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资本结构理论、公司治理理论为基础,沿着“公司融资结构-经济主体行为-公司价值”的分析主线,建立一个融上述理论为一体,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综合框架,研究不同阶段下的公司融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论文的内容除第一章导论、第七章结论与建议外,从逻辑上分为两部分,形式上分为五章。第一部分是论文论述的基础,包括理论基础和现实情况分析,分为第二章、第叁章。主要回顾企业融资理论发展历程,以及典型性代表理论和观点。然后,对农业上市公司价值成长阶段进行有效划分,描述不同阶段中的农业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特点和公司价值发展情况,为农业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如何影响公司价值的论述展开提供理论基础和分析角度。第二章“融资结构影响公司价值的基础理论”。回顾了资本结构理论的重要发展阶段,以及各个阶段中代表理论和观点,包括早期资本结构理论和现代资本结构理论,从而奠定本论文研究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在疏理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公司治理“嵌入”在融资结构和公司价值发生链的间接研究范式观点。最后,对企业价值生命周期理论、农业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资本结构、公司治理等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第叁章“农业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现状”。本章首先对我国农业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作了概述,从时间、区域和子行业等分布较为全面地勘测农业上市公司基本概况;接着基于企业价值生命周期理论,提出系统的阶段划分方法。根据划分结果,提炼两种农业上市公司价值生命周期演进模式;最后分析农业上市公司在不同阶段中的融资结构、融资行为和公司价值特征和变化趋势,为全文下面分析建立事实依据和基础。第二部分是农业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对公司价值的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包括第四章至第六章。融资结构中的股权结构和债权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纳入到同一个分析框架中,系统地研究债权和股权的各自和相互作用影响公司价值。在详实、多角度的论证基础上,得出农业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在不同阶段中的影响公司价值的若干重要结论。第四章“农业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中的债权结构对公司价值影响”。本章从债权结构的债务期限和负债水平两个方面研究债权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农业上市公司以短期负债为主,短期债务以其强有力的监督控制作用,减少股东从事风险项目投资,降低资产替代效应和代理成本而提高公司价值。公司负债水平和债务期限结构存在着某种关系,企业在选择资本结构时,会对这两个方面做出权衡;同时负债水平与产品市场竞争有密切关系,提出一个均衡博弈模型,说明负债的双重效应,即代理效应和策略效应;公司成长性与负债水平和债务期限结构之间内在关系是状态依存的。回归分析、相关分析和典型相关分析等实证方法表明农业上市公司的负债水平和债务期限选择是状态依存的,且两者负相关关系,债务结构发挥出有限的治理效应等结论。第五章“农业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中的股权结构对公司价值影响”。股权结构包括股权集中度和股权的所有者结构,所有权结构体现为管理者所有者和机构投资者等方面。在股权所有者结构包括管理者持股与企业价值呈非线性结论和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会扮演积极角色;股权集中度与公司价值之间普遍存在一个倒U关系。股权结构对公司价值影响性会在不同成长性而变化。实证表明农业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与公司价值在成长阶段,是一个倒U关系,成熟阶段是U型。在对不同管理者持股比例区间划分下,通过均值比较,不同持股比例区间与公司内在价值是有显着性差异等结论。第六章“农业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对公司价值与公司治理效率影响”。融资结构中的两种股权和债权治理方式之间是相关的,通过监督公司管理者来影响公司价值,而农业上市公司中主要代理成本是管理层代理问题。因此基于代理成本理论综合分析模型,来揭示债权与股权、公司价值、管理层私人收益比例、公司破产代价等之间的复杂关系。依据模型,建立联立方程组,利用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结果表明:农业上市公司的负债水平、股权集中度与公司价值是负相关关系;第一大股东持股水平与公司负债水平是正相关关系。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越倾向于提高债权融资比例;成熟阶段农业上市公司比成长阶段公司选择更高的资本结构;目前农业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年度报酬与资本结构没有显着性关系,管理层存在在职过度消费问题。最后,进一步利用非参数相对效率(DEA)方法,评价处于成长和成熟两个不同阶段农业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的治理效率,并获得有效治理状态下的最优狭义资本结构为51%水平;农业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上限在0.13左右,且与融资治理效率关系是倒U关系等结论。
闫百启[8]2008年在《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公司治理效率的高低最终会体现在公司的经营绩效上。本文采用了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在理论方面,首先对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对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经营绩效的基本原理进行了分析。在实证方面,本文选取了2006年以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054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按照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的性质,把上市公司分为国有上市公司(634家)和非国有上市公司(420家),在借鉴国内外学者有关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分别探讨了这两类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经营绩效的关系。研究表明:无论是国有上市公司还是非国有上市公司,适度集中的股权对公司绩效的提高是有利的,但是股权的集中度对非国有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要比国有上市公司大;同时,第二大股东及以后几位股东的持股比例过低与经营绩效负相关,需要提高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后几位股东的持股比例来形成对大股东的制衡。最后,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了以下更有效的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绩效的政策建议:加快股权分置改革,目前推动的股权分置改革可以使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更加合理化;引进机构投资者,促使股权结构多元化;培养良好的股权文化,让全社会参与到建设良好股权文化中去;加强证券市场监管,不断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
夏建阳[9]2008年在《江苏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实证研究》文中指出股权结构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界、企业理论界和资本市场研究的热点问题。在上述两者的关系中,股权结构是两者关系的核心。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同,股东行为也会不同,对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影响也不一样,从而会导致不同的公司绩效。因此,提高委托代理的效率,慎重安排好各类股东的持股比重,即公司股权结构,无论是从理论的角度,还是从实践的角度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股权结构决定着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在利益主体中的分配,不同的股权结构表明不同的权力分布和利益分配,不同的利益主体在企业中的地位与投资目的不同,会使治理机制发挥不同的作用,从而表现出不同的企业绩效。所以,股权结构与企业经营绩效息息相关;同时,非股权结构因素也对企业经营绩效产生较大影响。本文通过对股权结构相关理论的分析,以江苏上市公司为例,结合2006年的年度财务数据以及2007年的半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业绩指标采用主营业务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股权结构变量采用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比例以及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等指标,通过实证研究得出国有股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主要是由于国有股特殊的股权属性,可以通过政策等因素给公司带来正面的影响;法人股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说明了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不成熟,法人股股东缺乏积极参与治理、改善公司绩效的动力与能力;流通股与公司绩效没有显着相关关系,说明当前对外部小股东利益缺乏保护的情况下,股市对公司经营的监督缺乏效率,无法发挥股市本身的功能,流通股股东仍是“搭便车”的行为;第一大股东只有在持股比例在50%以上才与公司绩效显着相关,而在50%以下不能解释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在对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上市公司的治理和股权结构的优化,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林乐芬[10]2004年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公司治理与绩效研究》文中认为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我国证券市场用了10年多的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历程。无论在市场容量、交易手段、监管规则,还是上市公司数量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证券市场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证券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在中国经济增长中崭露头角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但是,目前上市公司在前进中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我国上市公司总体绩效欠佳,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成为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其原因与股权结构的特殊性以及由此决定的低效运作的公司治理有很大关系。本文在构建了一个理论框架的基础上,从股权集中度的视角出发,以我国18个行业中的1059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其治理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按照经济学方法论的路线,本文阐述了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综述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 运用描述、比较、综合等方法对以往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理论进行研究,作为本文分析的理论基础。我们看到,股权结构伴随着企业制度从业主制、合伙制到公司制所导致的由单一股权到多元化和分散化的演进过程,解释了为什么在这个演进的过程中公司治理会成为焦点,进一步阐述了关于公司治理的4种理论,包括委托代理理论、管家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控制内部人控制的公司治理理论。接着分析了目前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4种公司治理模式,即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德日的内部监控模式、东亚的家族控制模式、转轨国家的内部人控制模式。介绍了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中的独立董事制度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又阐述了产业关联效应与主导产业理论。最后就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本文的公司治理观。 中国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实证研究,是从产业结构的角度对2000-2003年近4年上市公司在18行业中的绩效表现进行比较分析。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法,选取12个财务指标,通过主因子分析求得18行业各自的绩效总得分和1059家各自上市公司的绩效总得分,在此基础上进行静态和动态分析。实证结果验证了垄断性行业的绩效平均水平好于竞争性行业;新兴产业绩效平均水平在18行业中居中靠前;重化工行业的绩效增长平均水平快于轻纺工业,我们因此可以推断:中国正在进入新的重化工工业阶段。但就整体来看,上市公司绩效总得分的增长在平均水平以下,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业绩增长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因此进一步的任务就是要寻找制约上市公司绩效充分发挥的最主要原因。 本文对制约公司绩效的原因分析是以股权结构中的股权集中度为切入点来进行的。在实证分析时通过股权集中度的CR_1、CR_5、CR_(2345)、H_5指数、Z指数进行统计性描述、并采用股权集中度指标体系中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总和CR_5与公司绩效指标进行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统计性检验结果显示,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最突出表现是股权相对集中于第一大股东、高度集中于前五大股东,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呈现行业差异的倒U型特征。垄断成分偏多的行业股权集中型公司的绩效优于分散型公司,新兴行业股权相对集中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进入门槛较低的接近完全竞争的传统行业股权适当分散可能更适合于公司绩效的提升;18行业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程度虽表示出较大的差异性但均呈现先增后减的倒U型特征;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资源配置还未能实现最优化,需要调整“一股独大”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建立股权制衡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机制。 本研究引入股权制衡度指标重点分析说明在法律对投资者缺乏足够保护的条件下股权相对集中(即由少数几个大股东分享控制权)对不同行业的公司绩效以及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股奴制衡度与公司绩效的Pearson相关分析验证,就大多数行业和大多数公司来说一定的股权制衡是有中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研究利于公司绩效提高的.股权制衡就是要减持第一大拉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在对第一大股东的股权属性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减持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实质就是减持国有股的持股比例.国有股的减持方向可向民营法人股、机构投资者重点倾料,并且在对102家民营拉股上市公司绩效分析和国家股占比、公众股占比、民营法人股占比分别对公司绩效所进行的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的结果中也验证了民营法人股东的公司监控效率高于国家股东和公众股股东的公司监控效率.在此基拙上还进一步分析了童事会与监事会权利配置以及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来强化公司治理中的股权制衡机制.最后从公司控制权市场与经理和独立董事人才市场的培育,提高法律、会计等中介机构的执业素质和能力两个方面简要提出加快上市公司外部治理市场培育的紧迫性. 通过上述的研究,我们认为,现阶段股权相对集中时于转轨经济中的我国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中具有相对优势,使得各大股东有足够的激励与能力去监督代理人,从而降低代理成本的同时,各大股东之间的内部牵制又有利于抑制大股东的掠夺,形成互相监督态势,进而在提高自身公司绩效?
参考文献:
[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D]. 王克文. 中南大学. 2008
[2]. 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多元化与企业绩效研究[D]. 高帅. 清华大学. 2016
[3]. 我国信托业公司治理机制与经营绩效关系研究[D]. 陈众. 中央财经大学. 2016
[4]. 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其业绩影响的实证研究[D]. 张耀. 南京大学. 2016
[5].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及作用路径研究[D]. 李连伟. 吉林大学. 2017
[6]. 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D]. 涂永红. 江西财经大学. 2010
[7]. 农业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研究[D]. 赵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8
[8].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研究[D]. 闫百启. 山东大学. 2008
[9]. 江苏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实证研究[D]. 夏建阳. 南京师范大学. 2008
[10].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公司治理与绩效研究[D]. 林乐芬. 南京农业大学.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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