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人民银行职能转换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邢伟[1](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齐彩文[2](2020)在《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洗钱犯罪不仅自身是—种违法行为,更涉及对相关上游犯罪的资助和支持,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反洗钱行政调查是发现洗钱犯罪的先决条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提交的可疑交易进行分析判断,并及时将具备洗钱风险的交易移交刑事侦查机关,为刑事侦查机关侦破洗钱案件争取了宝贵的时机。可以说,反洗钱行政调查就是在刑事侦查程序之前,专门针对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活动进行查证研判的—种具体行政行为。然而,我国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反洗钱行政调查经验不够丰富,导致现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与其相关的规定较为粗糙,难以适应反洗钱行政调查的现实发展和需要。为了更好的对洗钱行为进行科学、高效地分析和识别,有效遏制洗钱犯罪,进—步完善我国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文章第—部分从选题背景及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与内容出发。介绍了近年来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的实际应用与发展现状,以及对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进行研究所具有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对中外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的研究现状进行概述,并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进行论述和探讨。文章第二部分切入的重点是反洗钱行政调查理论。从洗钱的定义入手,通过对反洗钱行政调查进行概念分析和界定,明确了反洗钱行政调查的具体特征和定位。对反洗钱行政调查与反洗钱调查的主体、客体等进行比较,辨明二者的不同之处。并进—步说明目前我国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涉及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所依循的指导原则。文章第三部分以分析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的立法现状为主线,对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主要论述了反洗钱行政调查主体较局限,不利于反洗钱行政调查系统内部有效整合调查信息数据资源。调查对象的范围较窄,当前仅规定了对金融机构的行政调查,没有涉及到对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调查。导致行政调查存在缺漏之处,影响反洗钱行政主管机关对可疑交易的准确核查与分析判断。调查管辖权限中跨区域协调实施程序较为复杂,影响反洗钱行政调查的及时性,跨部门协调有关的法条大多是原则性规定,导致工作程序不规范、不明确,影响协查效率。反洗钱行政调查措施种类较少,不利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调查手段和方法的灵活运用。义务机构对行政调查配合制度的约束力较弱,实践中往往存在配合时效性不足的问题。文章第四部分从三个角度展开,对导致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探究。包括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理论与立法技术滞后,自身缺乏足以保障各环节精准实施的配套措施,社会环境中缺少反洗钱行政调查氛围,机构和工作人员专业程度不高。文章第五部分通过研究域外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的相关规定,比较分析反洗钱行政调查国际组织:防制洗钱犯罪金融行动工作组(FATF)所制定的国际标准以及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域外国家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建设,为我国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的完善提供经验。文章第六部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实际发展状况,以前述问题为导向,提出相应的破解渠道。首先,反洗钱行政调查主体与调查对象的范围可以适当放宽,根据具体实施情况、专业设施条件等适当将行政调查权下放到部分基层机构;其次,优化调查管辖权限的运作流程,根据案件情形简化跨区域协调工作程序,建立反洗钱行政调查部门间协调机制,加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合作;再次,对调查措施与社会实际的适应性做进—步探讨,对不利于高效防制洗钱行为的措施进行适当调整;最后,明确义务机构对行政调查配合的具体程序,规定问责制度和相关数据提交时限,增强对义务机构的约束力。
何松龄[3](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谢美燕[4](2020)在《基层央行简政放权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C市中支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自2001年国务院成立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来,我国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近二十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持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效。2016年底,为打造服务型政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浙江省政府首次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的行政目标。其中涉及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具体审批事项囊括与开户许可证核发、进出口单位名录登记及事前审核等8个具体事项。这8个事项的办件数量在进驻温州政务服务大厅各单位中居第二位。“放管服”改革是中央政府依据时代发展需要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以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为背景,以回应性监管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文献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C市中心支行为案例,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背景下基层央行实施简政放权改革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从基本概念界定和理论分析着手,分析简政放权改革的重大意义。本文从介绍国内基层央行实施简政放权的实践经验开始着手,然后重点论述C市中支实施简政放权的案例。选择C市中支业务量最大的行政许可业务为切入点,分析企业账户许可从实施网上审批到逐步取消许可的变化过程,同时分析促进外汇贸易便利化的改革举措。从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需双重保管、网上审批费时费力、一次性成功率不高、“放权”后可能引发账户违规风险和银行机构间接监管动力不足等五方面深入探讨基层央行实施简政放权面临的问题。最后,对以上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从增强电子档案的过程管理、完善业务流程、压实银行责任、加强外部监管和推进部门间合作等方面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李其成[5](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薛涵予[6](2019)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既汲取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金融思想的精华,也继承了自中国革命时期至党的十八大前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同时结合现代金融理论,根据新时代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与时俱进地创新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地将它运用到具体的金融工作当中。实践证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是推动新时代中国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将原理和现实相结合,使真理和价值相统一,以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强调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以经济为本源,以改革促发展,以市场为机制,以人民为中心,以开放为重点,以治理为手段,以安全为底线,以中国共产党为主体。它以原则,方法,对象,目标等构成了一套完整的指导体系,它融合传统和现代,协调主体和客体,兼顾国内和国际,突出重点和难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主要欲解决金融安全和效率问题。为抵御金融风险,我国金融必须服务实体经济,始终将人民利益摆在第一位,加强对外开放与合作,完善监管与法治;为提高金融效率,我国金融必须深化体制改革,让市场为配置资源起决定性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本文试图通过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相关内容的阐述和论证,展现一个完整的思想形成过程,并且详细说明根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需要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指导我国金融工作,解决实际金融问题。我认为,当代世界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极其复杂,中国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国内推行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金融工作面临着重大的风险与挑战。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金融体制也亟待全面深化改革,此时研究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徐洁[7](2019)在《现代性视域下的人民司法传统:嬗变、困境与定位》文中研究指明人民司法传统是中国共产党自陕甘宁边区1创建司法制度以来,所形成的司法理念、技术与实践的总称。它并非固定不变的实体,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环境的改变,自身不断调适的动态过程。作为一种司法形态,人民司法传统是国家司法职能在实践层面的具体展开,其一方面是执政党合法性再生产的重要领域,因而需要体现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又要满足有效性的需求,以实现司法领域的社会整合。在这层意义上,人民司法传统暗含的政法逻辑与国家体制运作的原理是同构的。具体来说,人民司法传统的形成与嬗变伴随着中国20世纪初以来的革命叙事与80年代以来的改革叙事,这一过程以中国被迫卷入现代化浪潮并开启现代性为宏观背景。换句话说,对人民司法传统的深入理解离不开对中国现代性发生与建设特点的认知,后者嵌入在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价值系统与社会系统两个层面变迁过程中的互动关系中。基于此,为了对人民司法传统在当下的定位有更为准确的判断,在中国现代性的视域下对人民司法传统历时性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加以阐释便是较为恰切的路径。中国现代性的发生是一部由革命谱写的历史。从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共和的实践失败到新文化运动对保守主义的批判,再到五四运动开辟的革命激进主义道路,以及在此背景下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到共产党建立起新政权,中国最终以人民民主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基础。这一政权选择过程既体现了中国革命现代性的平等价值,又承继了儒家政治文化传统泛道德主义的深层特性。建国后,革命党转为执政党,人民民主的理念与以其为核心的制度性建构和相关话语形塑着新中国的政治实践,人民司法传统便是这一政治实践的重要组成。人民司法传统从陕甘宁边区大众司法的确立到建国后日益成熟的实践,与政权的形成到完善同步,并始终贯穿着人民民主的要求,具体体现为人民司法传统政治面相的教化性与法律面相的依附性。人民司法传统政治面相的教化性决定了中共领导下人民司法传统的终极目标是善,法官不仅是法律的适用者,更是新中国社会主义道德的布道者。在司法的体制建制中,体现在对司法审判人员选任与管理的要求以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两个方面。人民司法传统法律面相的依附性与其政治面相的教化性是一体两面,其法律面相更注重可操作性层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具体体现在服从党的领导和为中心工作服务两个方面。在革命的主旋律以及通过国家运动来实现社会改造的背景下,人民司法传统走向道德评价的极端,最终自我消解。中央吸取建国初三十年国家建设的教训,及时将国家工作的中心转向经济建设,中国步入改革开放的新阶段。综观改革开放四十年,以微观领域扩大经济主体经营自主权、中观层面资源配置机制的市场化和宏观政策环境变革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改革推动中国社会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也即日益理性化。经济社会的理性化体现为个体的自主性和趋利性、交互关系的抽象性以及通过知识的制度化维系的社会秩序。法律是最主要的制度形态,它代表国家意志,将社会各个系统纳入制度的轨道,通过作为抽象机制的专家系统对社会进行技术型治理。这种社会整合方式不再以先验的价值认同为纽带,而是建立在以深度自我和欲望生产为基础的个人主义之上。司法系统是理性化的经济社会中作为专家系统存在的抽象机制,它以社会信任为运作基础,具有抽象机制的“脱域”特征。在经济社会理性化的驱动下,人民司法传统发生嬗变。在政-法关系的视角下,人民司法传统的嬗变体现为:一是人民司法传统政治面相的教化性在去政治化的过程中加强了司法专业性的提升,具体通过法官资格与晋升标准对专业性的考量和审判方式的形式理性化两方面体现出来;二是人民司法传统法律面相由对政治的依附性逐渐变得具有自主性,这从服从党领导司法以及司法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内容与方式两方面体现出来。尽管在经济社会理性化的驱动下,人民司法传统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推进,但历史多维度的演进并没有使得人民司法传统彻底褪去自身的特性从而变成一个全新的司法形态,而是在中国法律秩序、政治秩序与社会秩序相反相成的关系下逐渐形塑出道法二元的司法格局:一方面,通过司法的常规化途径进行的社会整合体现了司法覆盖的广度与延伸的深度,但司法的基础能力较为薄弱,其无力整合转型时期多重性质交织的社会秩序,这集中体现为实践中司法供需失衡的困境;另一方面,在常规化的司法“无力”处,由司法至高的道义性与国家专断权力发动的“继续革命”以司法动员的形式试图集中有限的资源克服常规化途径无法解决的问题。正是在这种司法的去政治化与政治化的往复之间,司法道义性与合法性的冲突不时显现,并成为当下道法二元结构下司法运作的深层困境。当下道法二元结构下司法运作的深层困境追根究底是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的困境,这一困境在全球化背景下得以进一步放大。西方现代性的根本特点是信仰的终极关怀与理性的二元分裂,理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并通过孕育出立足于个人的民族认同,实现民族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耦合。非西方传统的后发现代化国家在民族国家的建设过程为解决可能发生的社会整合危机,通过重塑一元化价值与一体化整合模式来实现社会的整合。中国民族国家建设以经济社会的加速重建为表,以实现民族复兴为核心的文化政治诉求为终极关怀,这使得其仍未摆脱建立在道德一元论基础上的一体化整合模式。在资本增殖逻辑主导的全球化浪潮下,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与价值冲突愈发激烈,这一背景下,中国民族国家建构的逻辑在扞卫国族利益、实现公民的身份认同、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等方面各有利弊。综合权衡国内外秩序特点,人民司法传统的定位应当区分对外以民族认同为核心的主权逻辑与对内以宪法为中心的治理逻辑。
张兴隆[8](2019)在《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创新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建立完善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是一项复杂且庞大的工程,不仅要求确保政府时刻有足够能力支付到期承诺,还要求保证政府以最佳成本收益的方式持有现金,并且要与政府债务管理、货币政策实施和金融市场发展等很好融合。国库现金管理的发展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债务管理、金融市场发展、现金流量预测能力等因素息息相关,是政府现金管理能力的综合体现。我国的国库现金管理随着2001年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而萌芽,因2006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而破土,受2017年《关于全面开展省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通知》的滋养而发展壮大。经过近二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操作程序日趋规范,管理工具不断丰富,有效盘活了结构性财政盈余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降低国库现金余额、平抑现金短期波动的作用。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库现金管理仍处于较初级水平,面临着国库现金余额持续高企且大幅波动、管理工具较为单一、国库现金流量预测精确度不高、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尚未建立等问题。因此,系统梳理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发展的历史脉络,总结取得的成绩及经验,全面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探究背后深层次的成因,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创新发展提出完善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充分考虑国库现金管理是实践性很强课题的特点,本文重点开展了以下研究:一是以关键改革为基准点将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分为四个阶段,对各个阶段国库现金管理的历史背景、改革的动因、主要特点等进行梳理,总结了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取得的成绩,并着重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创新性地从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财政管理体制和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设计三个层次,对我国国库现金管理现存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探究制约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发展的关键症结。三是对我国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预测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在预测方法上进行创新。四是归纳总结了西方发达国家国库现金管理的经验做法,并系统提出改进完善我国国库现金管理的政策建议。本文内容共分为7章,即绪论、国库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我国国库现金管理的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基于组合算法的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与财政库底目标余额测算、国库现金管理的国际经验借鉴、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我国国库现金管理的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通过对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发展的历史脉络进行梳理,分析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改革的动因、总结取得的成绩及仍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本文的研究重点对国库现金管理认识的3个误区进行辨析。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从3个层次对我国国库现金管理现存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国库现金管理操作与货币政策实施相互杂糅、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制度不完善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制度缺失是亟需解决的成因。基于组合算法的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与财政库底目标余额测算,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国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准确度不高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制度缺失的问题,通过“SARIMA模型+基于递归神经网络的长短期记忆模型(LSTM)”、“SARIMA模型+基于混沌遗传算法的支持向量回归模型(SVRCGA)”与单一SARIMA模型预测绩效的比较,分析各模型预测结果的效果。本章还使用扩展的Miller-Orr模型对2016年至2018年我国财政库底目标余额水平进行了测算。国库现金管理的国际经验借鉴,通过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国库现金管理机构设置、账户体系、操作流程、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及财政库底目标余额设置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总结提炼出一般共性的做法,为我国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提供借鉴和参考。根据我国国库现金管理现存问题的复杂成因,并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本文提出:科学设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库现金管理上的职责,为避免政策目标不一致性,建议由财政部门独立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市场操作;深化我国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从根源上减少导致国库现金余额高企和大幅波动的因素;进一步完善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制度,实现逐日精准预测,建立财政库底目标余额制度,保持国库现金余额水平基本稳定;丰富我国国库现金管理投融资操作工具,提升政府管理国库资金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优化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等政策建议。与已有的研究成果相比,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一是系统分析了国库现金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并提出配套改革建议。创新性地从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财政管理体制和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设计三个层次对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找到了制约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创新发展的关键症结,并在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系统提出了完善我国国库现金管理的政策建议,使本文具有较好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二是对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测算的方法进行了有益探索。本文在对现有研究关于国库现金流量预测的模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相比于传统的单一模型和算法,以模型互补为基础的组合算法具有更较强的非线性拟合和泛化能力的特点,创新性地采用多模型组合算法对我国国库现金流量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进行了预测,即利用SARIMA模型分别与基于递归神经网络的长短期记忆模型(LSTM)和基于混沌遗传算法的支持向量回归模型(SVRCGA)进行组合,并通过绩效评价证明:SARIMA+LSTM模型、SARIMA+SVRCGA模型的预测绩效均比单一SARIMA模型的预测绩效要好,说明组合算法在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预测上更具优势。本文的不足之处:一是中央国库现金管理与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协调机制。目前,我国中央财政和地方省级财政均开始了国库现金管理,但是全国层面的国库现金管理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如何实现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政策目标的一致性、市场操作的协同性,加强对地方财政国库现金管理风险的控制,都具有重要研究意义。二是各级政府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的设定问题。受可收集到的公开数据所限,本文在进行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测算时,没法进一步细化到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因我国中央国库、各地方国库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细化对中央国库和各地方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水平的预测具有重要意义。
林一贞[9](2018)在《基层人民银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问题研究 ——以R支行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承担国家重要的金融管理和宏观经济金融调控任务,尤其是基层分支机构,担负着货币政策落实、资金清算、发行基金调拨、外汇管理等大量具体而繁重的工作,各项业务涵盖大量的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信息技术风险等多元化风险。内部审计作为人民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基层人民银行依法高效履职的扞卫者,是控制风险、规范管理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日趋复杂,央行职能拓展、业务发展和信息技术进程的加快,基层人民银行在履职过程中要应对更多的风险挑战,亟须推进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工作的转型和发展。因此,研究基层人民银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工作应用和发展,对于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促进基层人民银行依法履职和规范管理具有积极作用。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于明晰基层人民银行风险导向的特点,并通过对基层人民银行开展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工作现状研究,发现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解决对策。首先,通过对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从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出发对其有关概念加以辨析,分析了人民银行开展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与商业银行的区别。其次,通过结合走访业务骨干、专家,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基层人民银行开展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现状进行分析,发现其存在审计理念淡薄、制度建设滞后、审计方法单一、内审成果转化效率低、人才队伍缺失等问题。在对R支行货币信贷科风险导向专项内部审计进行案例研究后,发现该支行在实施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过程同样存在相似问题。本文研究认为,基层人民银行实施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工作依然在探索发展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的解决对策包括:树立基层人民银行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理念;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控制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和风险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基于内部控制框架构建风险评估模式等方式;落实后续跟踪质量控制;调整人员结构并改变传统思维,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姜庆丹[10](2014)在《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发展权是一项基本的、新型的、综合性的人权,以发展权这一母体性的权利为依托,从农民这一主体向度,循金融这一客体向度,提出农民金融发展权这一法律概念。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以金融包容理念为伦理基础,以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为价值归依,是发展权理论在实质正义观和金融包容理念辐照下的深化。农民金融发展权作为金融发展权项下的一项子权利,属于国民金融发展权,与国家金融发展权地位平等且互动博弈;农民金融发展权以整体金融发展权为实现方式,以个人金融发展权为实现目标;农民金融发展权以内生性的市场自我促进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外生性的政府促进金融发展权为补充,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兼具公权和私权特征的经济法上的权利。农民金融发展权内涵深刻,包括金融发展主体权、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融资合作权和金融发展救济权五个方面。其中,金融发展主体权是前提和基础,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和融资合作权统称为融资权,是核心和关键,金融发展救济权是保障。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研究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国际社会提出的发展权“国内法保护”问题,可以为发展权内涵的“部门法”具体化和发展权实现的“部门法”保障化开创先河。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体现了金融二元化下农民作为一类特殊的主体在追求自身金融权益满足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权利要求和制度供给,是对以金融效率和金融安全为引领的传统金融法学的反思和解构,有助于推动传统金融法学理念、价值、制度、体系的更新和完善。根据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论”,发展中国家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实质上体现为城乡实物资本获取能力上的差异,资金成为农民经济发展的短板,更是解决农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在市场金融环境中,农民由于抵押担保品缺失、经济收入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金融基础设施短缺、信用文化不足等原因,而成为融资弱势群体,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标准和宗旨参与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必然导致农村金融资源的外流和农民金融发展权的落空。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农民资金互助和信用联合的合作性金融组织,产权制度的属农性、管理制度的民主性、主体法律形态的社团法人性、资金运作的社区性、设立宗旨的互助性,与农民金融发展权设立目标相同、价值取向一致、实施机制互促,两者具有天然的契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代表的传统农村合作金融缺乏法律规制,在股份制改革的异化发展之路上离农渐远;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缺乏立法扶持而不具备设立的普遍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各种“会”为代表的非正规合作金融因为不被法律认可而处于发展的灰色地带。农村合作金融地位的特殊性、发展的长期性和现实的复杂性,使得其对法制化要求迫切。梳理和分析我国现有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法规,从立法的层级上看,我国尚没有专门的《合作金融法》,合作金融相关立法规范散见于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较低,稳定性和权威性不足;从立法的模式来看,多是与商业性银行统一立法或是参照商业性银行的相关立法,没有实现专门立法;从立法的性质来看,多是金融公法性质的规制,而鲜有金融私法性质的保护;从立法的内容来看,尽管涉及到了各类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准入退出、业务运营、组织管理和金融监管等,但欠缺对社员金融发展权和合作金融组织自治权的确认和尊重;从立法的价值取向来看,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被奉为圭臬,而金融公平则被置若罔闻。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审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制度变迁之路,这其中既有世界合作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体现,也有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特有轨迹影响,更重要的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理念、模式、性质、价值和内容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相背离。论文遵循“选题论证——视角选取——对象界定——现状检视——经验借鉴——价值更新——制度创新”的逻辑,按照“合作金融是什么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现状是什么——合作金融为什么要走法治化发展道路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为什么偏离农民金融发展权——怎么样创新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使之与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相契合”的思路,采用规范研究、价值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在溯源传统、考察现实、镜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金融公平价值为引领,以问题研究为导向,以实证研究为支撑,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以及社员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五个方面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详细的制度设计和创新。
二、基层人民银行职能转换的实践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基层人民银行职能转换的实践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概述 |
2.1 反洗钱行政调查概念界定 |
2.2 我国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的法律依据 |
2.3 反洗钱行政调查的指导原则 |
第三章 我国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
3.1 调查主体及调查对象范围狭窄 |
3.2 调查管辖权限制度不完善 |
3.3 调查措施的种类存在局限 |
3.4 义务机构调查配合度低 |
第四章 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法律原因:理论和立法技术相对滞后 |
4.2 社会原因:缺少反洗钱氛围 |
4.3 内部原因:工作人员和机构专业程度低 |
第五章 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的域外考察 |
5.1 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的国际标准 |
5.2 普通法系国家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 |
5.3 大陆法系国家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 |
第六章 我国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的完善 |
6.1 扩大调查主体及调查对象范围 |
6.2 健全调查管辖权限 |
6.3 增加调查措施种类 |
6.4 提高义务机构调查配合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基层央行简政放权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C市中支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的特色和创新之处 |
第2章 基层央行简政放权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层央行简政放权的概念 |
2.1.1 简政放权的广义概念 |
2.1.2 基层央行简政放权的概念 |
2.2 基层央行简政放权的理论基础 |
2.2.1 回应性监管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国内基层央行实施简政放权的实践 |
3.1 嘉兴市中支实施行政职权标准化管理 |
3.2 淮南市中支打造“五型窗口” |
3.3 汉中市中支梳理权力清单促金融服务 |
第4章 C市中支实施简政放权的现状及成效 |
4.1 C市中支实施简政放权的现状 |
4.1.1 C市中支实施简政放权的背景 |
4.1.2 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账户许可网上审批 |
4.1.3 深化金融行政审批改革:取消账户许可 |
4.1.4 全省首创“外贸一证通”平台 |
4.1.5 疫情期间特事特办助力企业渡难关 |
4.2 C市中支实施简政放权的成效 |
4.2.1 解决阻碍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 |
4.2.2 缩短企业办事时间,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
4.2.3 不断优化企业账户服务 |
4.2.4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企业账户管理 |
第5章 C市中支实施简政放权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C市中支实施简政放权中的问题 |
5.1.1 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需双重保管 |
5.1.2 人民银行审批环节需花费更多精力 |
5.1.3 网上审批一次性成功率明显低于现场办理 |
5.1.4 “放权”后可能引发账户违法违规案件 |
5.1.5 银行机构监管不力可能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 |
5.2 C市中支实施简政放权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电子档案的合法性尚未得到明确 |
5.2.2 系统的支撑作用欠佳及人员配备不足 |
5.2.3 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审核不严 |
5.2.4 账户的使用过程监督存在漏洞 |
5.2.5 缺乏有效地账户业务评价体系 |
第6章 继续深化基层央行简政放权的对策 |
6.1 增强电子档案的过程管理 |
6.2 持续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增加正式员工配备 |
6.3 压实银行主体责任,持续优化服务 |
6.4 推进部门合作,发挥金融科技防范风险的作用 |
6.5 逐步建立完善账户业务评价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研究的缘由 |
(二)研究的理论意义 |
(三)研究的实际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综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逻辑推理论证法 |
(三)定性分析法 |
(四)比较分析法 |
五、研究重点和创新点 |
(一)本文的研究重点 |
(二)本文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金融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根本依据 |
一、马克思的金融思想 |
二、恩格斯的金融思想 |
三、列宁的金融思想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历史发展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历史资源 |
一、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1925-1949) |
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1949-1978) |
三、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1978—1992) |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的金融思想(1992-2002) |
五、进入二十一世纪初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2002 年—2012 年) |
第三节 现代金融理论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重要的理论借鉴 |
一、货币基础理论 |
二、信用理论 |
三、利息与利率理论 |
四、货币均衡论 |
五、货币政策理论 |
六、开放金融理论 |
七、金融危机理论 |
八、金融创新理论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 |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金融工作 |
一、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工作(1925-1927 年) |
二、井冈山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工作(1928-1934 年) |
三、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工作(1937-1945 年) |
四、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金融工作(1945-1949 年)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党的金融工作 |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 年)党的金融工作 |
二、社会主义改造至改革开放前(1953-1978 年)党的金融工作 |
第三节 改革开放至十八大以前党的金融工作 |
一、金融体制的初步改革和金融业务的初步改组 |
二、金融体系的加强和巩固 |
三、金融行业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
第四节 十八大以来党的主要金融工作 |
一、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 |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
三、加大金融开放程度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形成的国内背景 |
一、经济结构亟待转型升级 |
二、金融业“脱实向虚”问题日益严重 |
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三大攻坚战 |
四、为实现金融强国梦需做好战略规划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形成的国际背景 |
一、20 世纪80 年代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 |
二、美元霸权局面仍然持续 |
三、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 |
四、国际金融体系现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 |
第一节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我国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 |
一、关于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论述 |
二、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论述 |
三、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论述 |
四、关于发展科技金融的论述 |
五、关于金融安全的论述 |
六、关于深化金融改革的论述 |
七、关于国际金融的论述 |
八、关于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的论述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金融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思想 |
二、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思想 |
三、正确处理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的思想 |
四、积极发展普惠金融的思想 |
五、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思想 |
六、完善全球金融治理的思想 |
七、维护金融安全的思想 |
八、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的思想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主要内容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基本特征和重要价值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基本特征 |
一、金融宏观与微观相配合 |
二、金融以经济为基础,以政治为导向 |
三、金融以实体经济为主,虚拟经济为辅 |
四、金融改革与开放相结合 |
五、金融供给与需求相平衡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重要价值 |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理论价值 |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金融思想的实践价值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的有关研究积累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7)现代性视域下的人民司法传统:嬗变、困境与定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 |
一、为什么以人民司法传统为研究对象? |
二、为什么以现代性为视角?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布局 |
第一章 革命范式与人民司法传统的演绎 |
第一节 中国民族国家建立的合法性诉求与政权选择 |
一、共和国实践与新文化运动 |
(一)共和国幻象 |
(二)新文化运动:启蒙及其两歧性 |
二、马列主义的重构与人民民主的缔造 |
(一)马列主义中国化 |
(二)人民民主的缔造 |
第二节 人民司法传统的政法逻辑 |
一、人民司法传统政治面相的教化性 |
(一)政治教化性与司法的终极目标 |
(二)通过司法实现政治教化的路径 |
二、人民司法传统法律面相的依附性 |
(一)服从党的领导 |
(二)为中心工作服务 |
第三节 小结 |
第二章 理性化范式与人民司法传统的嬗变 |
第一节 “经济-社会”的理性化 |
一、“经济-社会”的重建 |
(一)微观:扩大经济主体经营自主权 |
(二)中观:建立健全金融体系 |
(三)宏观:调整价格政策 |
二、“经济-社会”理性特质之阐释 |
(一)个体的自主性与趋利性 |
(二)主体交互关系的抽象性 |
(三)知识的类型化与普遍化 |
三、“经济-社会”中的司法系统 |
(一)作为技术治理工具的司法系统 |
(二)作为脱域机制的司法系统 |
第二节 人民司法传统的嬗变 |
一、人民司法传统政治面相的去政治化 |
(一)强化司法人员录用与晋升的专业考量 |
(二)审判方式的形式理性化 |
二、人民司法传统法律面相的自主性 |
(一)党对司法的领导:领导方式的改变 |
(二)为中心工作服务:内容与方式的转变 |
第三节 小结 |
第三章 道法二元结构下人民司法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司法供需失衡 |
一、人案矛盾加剧 |
(一)案件数量持续增加 |
(二)解纷劳动力时间相对缩减 |
二、司法能力薄弱 |
第二节 司法道义性与法律性之间的张力 |
一、多元目标的实现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紧张:以曹某上访为例 |
(一)曹某上访案简述 |
(二)曹某上访案分析 |
二、民意与司法合法性对立的内卷化:以彭宇案为例 |
(一)彭宇案事件中不同参与主体的行为分析 |
(二)彭宇案事件的负面效应 |
三、司法动员的国家意志与功能实现的矛盾:以大调解为例 |
(一)大调解机制的产生与性质 |
(二)大调解机制的异化 |
第三节 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人民司法传统的功能审视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现代革命及其现代性再思 |
一、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深层目标及启示 |
(一)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深层目标:民族复兴 |
(二)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体现的政治观 |
二、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困境 |
(一)全球化浪潮下民族国家之间的冲突 |
(二)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挑战 |
第二节 人民司法传统的再定位 |
一、对外:维系司法主权的民族认同 |
二、对内:辅助司法理性化的培育 |
(一)对内定位的认知前提和路径 |
(二)助力司法理性化的具体方面 |
第三节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创新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2.3 研究综评 |
1.3 内容安排 |
1.4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5 本文的创新点 |
1.5.1 系统分析了国库现金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并提出配套改革建议 |
1.5.2 对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测算的方法进行了有益探索 |
1.6 下一步研究方向 |
1.6.1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与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协调机制 |
1.6.2 各级政府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的设定问题 |
第2章 国库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国库现金管理相关基本概念 |
2.1.1 国库的含义 |
2.1.2 国库的运行模式 |
2.1.3 国库现金的口径及构成 |
2.1.4 国库现金管理的内涵 |
2.1.5 财政库底目标余额制度 |
2.1.6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
2.2 本文研究范围的界定 |
2.2.1 国库现金管理的资金范围 |
2.2.2 国库现金管理的层级 |
2.3 国库现金管理的理论基础 |
2.3.1 公共财政理论 |
2.3.2 公共选择理论 |
2.3.3 制度经济学理论 |
2.3.4 委托代理理论 |
2.3.5 货币价值理论 |
第3章 我国国库现金管理的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 |
3.1 我国国库现金管理的发展沿革 |
3.1.1 传统国库现金管理阶段(2001年以前) |
3.1.2 国库现金管理萌芽阶段(2002年-2006年) |
3.1.3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阶段(2006年-2014年) |
3.1.4 中央国库与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联动阶段(2014 年以后) |
3.2 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取得的成绩 |
3.2.1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
3.2.2 国库现金管理的制度体系较为健全 |
3.2.3 国库现金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
3.2.4 国库现金流量预测水平不断提高 |
3.2.5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收益 |
3.3 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
3.3.1 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规模偏小,国库现金余额依然很高 |
3.3.2 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工具较单一 |
3.3.3 国库现金流预测的精准度不高 |
3.3.4 尚未建立财政库底目标余额制度 |
3.3.5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国库现金管理的协调性有待提高 |
3.4 对国库现金管理认识误区的辨析 |
3.4.1 问题1:完全否定国库现金余额高具有的正面意义 |
3.4.2 问题2:国库现金余额等于财政盈余 |
3.4.3 问题3:将国库现金余额持续高企归咎于国库现金管理不力 |
第4章 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1 政府部门间合作紧密度不高 |
4.1.1 财政部门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需进一步理顺 |
4.1.2 财政收支信息在相关部门间共享不及时 |
4.2 财政管理体制仍需完善 |
4.2.1 预算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
4.2.2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
4.2.3 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关系正处调整期 |
4.3 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设计还不健全 |
4.3.1 国库现金流量预测机制不完善 |
4.3.2 国库现金管理与政府债务缺乏协调 |
4.3.3 国库现金管理的投融资市场还不成熟 |
4.4 我国国库现金管理问题成因的解决路径思考 |
4.4.1 采用组合算法开展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和库底目标余额测算 |
4.4.2 从国际先进经验中寻找借鉴与启示 |
第5章 基于组合算法的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与财政库底目标余额测算 |
5.1 国库现金流量预测的方法和模型选择思考 |
5.1.1 国库现金流量预测的方法选择 |
5.1.2 本文对国库现金流量预测模型使用的思考 |
5.2 模型设计及选择 |
5.2.1 模型选择及算法原理 |
5.2.2 绩效评估指标确定 |
5.2.3 数据来源及预处理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短期国库现金收入预测结果分析 |
5.3.2 短期国库现金支出预测结果分析 |
5.3.3 短期财政库底目标余额预测结果分析 |
5.3.4 国库现金流量预测的进一步讨论 |
5.3.5 研究结论 |
5.4 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的测定 |
5.4.1 Baumol模型的应用 |
5.4.2 Miller-Orr模型的应用 |
第6章 国库现金管理的国际经验借鉴 |
6.1 美国的国库现金管理 |
6.1.1 国库现金管理相关法律 |
6.1.2 国库现金管理的机构 |
6.1.3 国库现金管理的发展阶段 |
6.1.4 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制度 |
6.2 英国的国库现金管理 |
6.2.1 国库现金管理的机构 |
6.2.2 国库现金管理的账户体系 |
6.2.3 国库现金流量预测 |
6.2.4 国库现金管理的操作 |
6.2.5 国库现金余额管理 |
6.2.6 国库现金管理与相关政策目标的协调 |
6.3 澳大利亚的国库现金管理 |
6.3.1 国库现金管理的机构 |
6.3.2 国库现金管理的账户 |
6.3.3 国库现金流预测 |
6.3.4 国库现金余额管理 |
6.3.5 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
6.4 国外国库现金管理的借鉴与启示 |
6.4.1 财政部下设机构专职负责 |
6.4.2 确定合理的现金管理目标 |
6.4.3 建立完善的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
6.4.4 建立准确的现金流量预测机制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制度 |
6.4.5 注重国库现金管理与货币政策的协同合作 |
6.4.6 具备丰富的市场化投融资操作工具 |
第7章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我国国库现金管理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
7.1.2 应将我国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同货币政策实施相独立 |
7.1.3 厘清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库现金管理上的职责分工 |
7.1.4 组合算法在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预测上更具优势 |
7.1.5 我国财政库底目标余额呈上升趋势 |
7.2 政策建议 |
7.2.1 科学设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库现金管理上的职责 |
7.2.2 深化我国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
7.2.3 进一步完善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制度 |
7.2.4 建立财政库底目标余额制度 |
7.2.5 丰富我国国库现金管理投融资操作工具 |
7.2.6 优化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
附表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9)基层人民银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问题研究 ——以R支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的目的与内容 |
1.3.1 研究的目的 |
1.3.2 研究的内容 |
1.4 研究框架与方法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基层人民银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研究基础理论 |
2.1.1 系统理论 |
2.1.2 风险管理理论 |
2.1.3 战略管理理论 |
2.2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概念辨析 |
2.2.1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含义及特征 |
2.2.2 人民银行开展风险导向审计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
第三章 基于风险导向的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现状分析 |
3.1 基层人民银行机构面临的风险分析 |
3.1.1 基层人民银行战略风险识别 |
3.1.2 基层人民银行主要部门风险清单 |
3.2 风险导向审计在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中的应用情况 |
3.2.1 基层人民银行进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特点 |
3.2.2 基于风险导向的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框架 |
3.3 基层人民银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问卷调查 |
3.3.2 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
3.3.3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理念淡薄 |
3.3.4 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滞后 |
3.3.5 风险识别和分析方法单一 |
3.3.6 内部审计成果转化效率不高 |
3.3.7 专业人才队伍缺失 |
第四章 基于风险导向基层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案例研究——以对R支行开展货币信贷科专项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为例 |
4.1 R支行组织架构情况 |
4.2 环境分析和风险识别 |
4.3 构建指标体系并赋值 |
4.4 确定审计重点并实施审计 |
4.5 提出审计建议并上报审计报告 |
4.6 R支行开展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4.6.1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观念落后 |
4.6.2 风险评估模式不完善 |
4.6.3 审计人员队伍水平亟待提升 |
第五章 对策建议 |
5.1 树立基层人民银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理念 |
5.1.1 深化审计改革,转变传统审计观念 |
5.1.2 注重环境建设,培育具有基层人民银行特色的风险管理软环境 |
5.2 完善制度建设 |
5.2.1 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控制系统 |
5.2.2 完善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制度 |
5.2.3 建立风险管理机构管理制度 |
5.3 提高风险识别和分析水平 |
5.3.1 丰富风险识别方法 |
5.3.2 应用信息技术创新审计方法 |
5.3.3 构建基于内部控制框架的基层人民银行风险评估模式 |
5.4 提高内部审计成果转化效率 |
5.4.1 以增值为目标构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
5.4.2 建立内审工作信息联系平台 |
5.4.3 落实内审后续跟踪质量控制 |
5.5 培养基层人民银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专业人才 |
5.5.1 加强风险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5.5.2 调整人员结构,加强相关技能培训 |
5.5.3 改变传统思维习惯,树立大数据审计理念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问卷设计 |
附录二 访谈记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现状和评价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和评价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和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法 |
1.3.2 价值分析法 |
1.3.3 历史分析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3.5 实证分析法 |
1.4 研究的框架和内容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的难点和创新 |
1.5.1 研究难点 |
1.5.2 研究创新 |
1.6 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
1.6.1 研究不足 |
1.6.2 研究展望 |
第2章 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农民金融发展权 |
2.1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理论探源 |
2.1.1 权利渊源:人权法中的发展权 |
2.1.2 价值归依: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 |
2.1.3 伦理基础:包容性增长下的金融包容理念 |
2.2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权利属性和内涵分析 |
2.2.1 权利属性界定 |
2.2.2 权利内涵分析 |
第3章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1 合作金融的特殊性分析 |
3.1.1 合作金融的概念界定 |
3.1.2 合作金融的法律特征分析 |
3.2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2.1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主体权的契合 |
3.2.2 农村合作金融与自由融资权的契合 |
3.2.3 农村合作金融与公平融资权的契合 |
3.2.4 农村合作金融与融资合作权的契合 |
3.2.5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救济权的契合 |
小结 |
第4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现实异化及立法缺陷审视 |
4.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发展 |
4.1.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历史轨迹 |
4.1.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中三种代表模式对比 |
4.1.3 L省 K县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情况的调研分析 |
4.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4.2.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梳理 |
4.2.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探讨 |
4.2.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成因分析 |
小结 |
第5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域外立法经验借鉴 |
5.1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1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2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3 美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4 印度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2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经验借鉴 |
5.2.1 注重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制化 |
5.2.2 坚持合作制的基本法律原则 |
5.2.3 保障农民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的产权主体地位 |
5.2.4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主体各方的的权利义务关系 |
5.2.5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法律制度 |
5.2.6 构建农村合作金融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6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更新 |
6.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目标选择 |
6.1.1 传统金融法二元价值目标的突破与革新 |
6.1.2 金融公平价值在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引领 |
6.2 金融公平价值在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具体解构 |
6.2.1 平等的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制度 |
6.2.2 机会均等的农村合作金融准入法律制度 |
6.2.3 自主规范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经营法律制度 |
6.2.4 差异性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6.2.5 补偿性的农村合作金融救济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7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 |
7.1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 |
7.1.1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
7.1.2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退出法律制度 |
7.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法律制度 |
7.2.1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独立的合作社法人属性 |
7.2.2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主体权利区分法律制度安排 |
7.2.3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结构优化法律制度安排 |
7.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
7.3.1 农村合作金融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安排 |
7.3.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法律制度安排 |
7.4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健全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7.4.1 确立银监会为基础的合作金融政府监管 |
7.4.2 重塑省联社为核心的合作金融行业自律监管 |
7.4.3 突出社员和监事会为主体的合作金融内部监管 |
7.5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社员权益保障法律制度 |
7.5.1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民主管理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2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盈余分配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3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股份处置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4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监督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5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金融服务优先和优惠权法律制度安排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基层人民银行职能转换的实践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2]反洗钱行政调查制度研究[D]. 齐彩文. 华东交通大学, 2020(07)
- [3]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4]基层央行简政放权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C市中支为例[D]. 谢美燕.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2)
- [5]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6]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思想研究[D]. 薛涵予. 兰州大学, 2019(02)
- [7]现代性视域下的人民司法传统:嬗变、困境与定位[D]. 徐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8]我国国库现金管理创新发展研究[D]. 张兴隆.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9]基层人民银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问题研究 ——以R支行为例[D]. 林一贞. 福州大学, 2018(03)
- [10]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D]. 姜庆丹. 辽宁大学,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