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网建设过程中青苗赔偿问题处理难点分析

农村电网建设过程中青苗赔偿问题处理难点分析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庆阳供电公司

摘要:市场经济的发展进步,使得电力行业中供电系统网络的覆盖面越来越广泛,农村的电网建设已发展至一个新的阶段。随着社会对电力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国家增加了电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在农村青苗赔偿方面也在不断增加,但是由于赔偿工作的不完善,导致实际工作中有较多的纠纷出现,影响了施工的进展。对此本文针对农村电网建设中的青苗赔偿问题存在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电网建设;青苗赔偿;难点分析

现阶段,国民经济的进步促使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和上升,社会各领域对电力资源的需求量日益增加,推动了电力工程建设的前进步伐。我国对电力行业的发展高度重视,每年在电力建设中的投资高达数千亿元。其中关于电网建设中占地、青苗赔偿等方面的赔偿处于有增无减的发展阶段。实践经验证明,只有确保农村青苗赔偿工作有效的落实到位,则能够极大的推动电力工程的建设。所以,对农村电网建设中青苗赔偿工作的难点进行分析很有必要。

一、青苗赔偿工作内容

国家在进行相关的工程建设在经过农村用地时,由于工程建设施工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从而致使正在生长的农作物未能收获,对农户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确保工程的建设施工,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土地承包者或者农户进行相应的赔偿,所谓的青苗只是一个统称。关于青苗的赔偿工作是一项全方面、多层次的综合性工作,涉及大大小小、方方面面、或深或浅的原因,有政策因素也有政策执行因素,有企业因素也有业主因素,其复杂性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提高重视度[1]。

二、增加青苗赔偿工作难点的原因概述

(一)政策宣传以及政策执行方面的原因

由于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造成的农户青苗损失问题,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所以,针对这项工作政策的意义,有必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让政策深入人心并惠及到千家万户。但是在较长的发展过程中,最受人们群众信赖的政府对该项政策存在片面的认识,认为该工作是施工企业与青苗主之间的事情,在工作中,缺乏重视度和执行力,甚至对一些野蛮干扰施工的事件不管不问,最后将扩大了严重性。这样的做法只会让群众失去对政府、施工企业的信任,并产生极大的抵触情绪,进而采取不当的过激行为干扰施工。除此之外,在以往经常有施工单位打着“民生工程”的旗号,在工程完工后,并没有履行青苗赔偿的义务,导致青苗主没有收到应得的赔偿款,失信于民,极大的降低了群众对施工企业的信任,引发一系列的后遗症。

(二)供电企业的原因

供电企业在进行电力项目施工时,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的勘察,进而确保设计的可行性。但是在实际施工时,受设计人员不严谨的工作态度影响,在线路布局、走向、取舍时存在较大问题,例如:输电线路中的设计布局中,没有最大限度的避开古树、建筑等,增加了协调赔偿工作的难度。一些电力施工建设时因为设计的不合理性,制约了工程项目的施工,边施工边整改的现象较为普遍,增加了包含赔偿费的投资成本。施工过程中,也存在没有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增加了返工,返工的过程也有可能造成农作物受损带来的二次赔偿。最后青苗赔偿款落实不到位,对电力工程施工增加了干扰性和复杂性。

(三)施工队伍的素质原因

施工队伍素质低下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拖延工期,在施工阶段未能按照施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第二,施工队伍缺乏严谨的工作作风,在施工阶段中,没有充分估计土地种植户的利益,产生较多的矛盾和冲突,工作态度不端正,在开展处理工作时,不但没有解决问题还激化了矛盾,致使群众情绪不稳定,采取非理性的行动干扰施工[2]。

三、解决青苗赔偿工作难点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法制的宣传力度

针对农民的法律意识薄弱问题,为电力建设施工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实际工作中应借助媒体、报纸、广播等媒介平台,加大对农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提高农民的守法意识,培养农民群众顾全大局的思想意识,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发展基础。现阶段在农村的电网建设施工时,或多或少的会遇到部分农民的无理取闹现象,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就采取非理性的行动对施工活动进行干扰。在协调赔偿的过程中,如果相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合理的劝说仍无法解决问题时,可以申请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介入,使用法律手段来确保电网施工建设的顺利开展。例如:辽宁省电力公司为确保电力施工的有序开展,与省内14个地级及副省级市政府分别签署了《加快电网建设,推进落实征地拆迁工作的框架协议》,获取了政府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施工赔偿等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并且各市政府在施工中积极发挥了责任主体作用,为电网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施工企业应贯彻落实“三个选择”方针

“三个选择”方针包含施工时间、施工队伍以及设计单位三方面,作为电力工程施工的主要负责部门,施工企业应加强对这三个方面的管理和控制,能够有效的提高施工质量,改善施工队伍素质低下的问题。

施工时间的确定应根据电力工程项目进行决定,如果仅需几个月或者半年内可以完工的,施工时间应选择农作物大季收获后开始施工作业,这样在青苗赔偿中只涉及了农作物的小季,减少了赔偿费用,对开展协调赔偿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在施工单位中应选择具有较高素质、专业性强的施工队伍,并且在施工时应强调文明施工,能够与当地的群众建立有效沟通协调,将农户的经济利益维护与施工操作有效的结合,最大限度的降低农作物的破坏,有助于在电力建设施工中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所以施工企业在进行招标投标时,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要进行严格的审核,禁止层层转包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施工队伍的职业素质修养教育。最后设计单位的选择中,在电力工程项目确定后,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向设计单位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在开展施工场地勘察工作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工作理念,实现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开展设计作业时,应充分遵守相关工程技术的要求,增强严谨性,关于电力基础设施、输电线路等布局中应最大限度的避开古树、文物以及一些赔偿额较高的建筑等,进而有效的避免设计失误导致的返工、赔偿费用增加的现象发生。

(三)强化有效的沟通协调工作

在进行国家电网施工建设时,电力工程项目在确定后,电力企业和施工企业应积极与当地的政府组成建立领导工作协调部门。乡镇一级协调部门中至少应有1名主要的乡镇领导参与,电力企业的协调成员在施工时应坚守在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或者已经面临的情况,及时与乡镇领导进行协调,并向部门进行反馈,通过研讨分析会议对反馈的问题,提前做好疏导工作方案。对于施工建设中出现一些赔偿额较大、情况较复杂、问题难以及时解决的相关事件,及时向施工企业高层领导或者上级部门进行汇报,请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或者上级部门机构给予及时解决[3]。

结束语

综上所示,在农村电力工程建设施工时,应充分重视施工建设中的农村青苗赔偿问题,确保其赔偿工作的有序进展,对电力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积极的作用。在关于青苗的协调赔偿工作中,政府和企业应与农民群众建立有效的沟通,确保双方利益的平稳,进而确保工程建设的有序进展,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来福.电网施工建设中的青苗赔偿工作[J].大众用电,2015,12:10-11.

[2]王伟.农村电网建设过程中青苗赔偿问题处理难点分析[J].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2016,(12):225-225,226.

[3]李瀚儒,吴迪.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征地、青苗赔偿工作分析及建议[J].科技信息,2010,(25):34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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