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商业信托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商业银行,公司,商业地产,商业,房地产投资,贷款,资金。
商业信托论文文献综述
陶斐斐[1](2019)在《基于“服务+”定位的信托商业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尝试从"服务"这一角度,明确信托"服务+"创造价值的逻辑:基于中国信托业"想做、可做、能做"叁者之交集,明晰信托的差异化定位;通过全面梳理信托服务客户需求的各项金融与非金融功能,诠释信托"服务+"的商业模式;通过探索构建信托增长飞轮,促进行业面向未来实现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来源于《当代金融家》期刊2019年12期)
吴琪[2](2019)在《信托基金模式在商业地产中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创新,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它具有双重属性,既有房地产资产的属性也有证券的属性,所以它的风险变得更加复杂和特殊。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需要引用到REITs这个模式,来实现房地产的转型创新,但是实施REITs需要建立起与其相关的法律制度来进行管理,我国正是因为缺乏相关的制度导致REITs的实施有很多的阻碍。因此,为了使得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模式在我国商业地产中可以更好地进行应用,应当解决宏观调控背景下的房地产融资问题,实现房地产融资的创新,本文通过研究REITs的概念以及商业地产的现状,结合我国自身的政策以及发展形势,研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如何在商业地产中得到更好的应用。(本文来源于《财经界》期刊2019年10期)
翟世浩[3](2019)在《CDR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完善路径——商业信托法律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红筹股"主要通过发行CDR方式回归国内资本市场,这一创新举措将带来诸多法律上的模糊,给投资者埋下未知的"地雷"。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投资者与存托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目前并不明确。对于此法律关系的认定,目前学界有两种解释,"股权代持关系"与"信托关系",但都有较为明显的漏洞。着眼于长远发展,我国应当引入信托法上的双重所有权制度,并将此法律关系认定为"商业信托",以期弥补漏洞,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保护。(本文来源于《北方金融》期刊2019年09期)
邓晰尹[4](2019)在《信托公司参与商业地产的投资逻辑》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地产的投资周期长、持有成本高,对地段、规模以及产品业态的选择都非常重要。信托公司宜选择相对而言风险较小的1线及1.5线城市核心地段商业地产,进行持有型投资,通过项目改造升级获利。信托公司以往开展的房地产信托项目大多集中于住宅地产领域,较少涉及商业地产。近年来,随着我国住宅地产政策持续高压、同业竞争激烈,商业地产的投资价值开始显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7年年末,我国待售商办用房合计18868万平方米,商业用(本文来源于《当代金融家》期刊2019年Z1期)
徐恺[5](2018)在《商业信托视角下中国标准化REITs的发展路径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REITs系以投资持有型物业为基础,通过专门机构集中资金,投资于有经常性收入的房地产项目,并将其收益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的投融资工具。由于特殊的法律体系与市场环境,我国房地产企业及金融机构发行的大多是CMBS或类REITs等创新产品,与标准化REITs产品仍有一定差距,无法发挥其标准化优势。城外REITs市场中,发达市场的标准化REITs产品表现更为积极,而新兴市场的REITs产品则呈现出被动投资的特点。结合我国当前REITs市场的发展阶段、投资形式及既有的市场实践经验,我国应当以商业信托为基础建立被动投资的标准化REITs,并厘清标准化REITs的构成要件,同时优化商业信托治理,发挥节税优势,以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及义务。(本文来源于《中财法律评论》期刊2018年00期)
杨井鑫[6](2018)在《接手3.5亿信托贷款难收回 乐山市商业银行怒诉“企业破产”》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四川乐山吉象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在贷款逾期一年后仍不能清偿3.5亿元信托贷款,乐山市商业银行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该公司破产。实际上,乐山吉象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对银行此举提出了异议,表示该企业资产大于负债,且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抵押物价值也足以(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8-08-27)
田海军[7](2018)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是一个农业超级大国,不断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益,建设集群化、规模化、科技现代化的农业,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自1979年实施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土地流转手段一直较为单一,流转规模相对较小。特别是在发达的东部地区,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壮劳力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打工就业,农业收入不再是村民的主要收入,而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很难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抵押取得收益,农地无人耕种,土地撂荒现象较为严重,农民在抛荒的土地上无法取得收益,也无法实现集群化、规模化、科技现代化的农业改革。如何创新农村土地的流转模式成为叁农改革的重点问题。把信托经营模式运用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是一项突破性的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地方政府+商业信托”模式)是以叁个不变为前提,一是所有权不变,二是承包权不变,叁是土地使用性质不变,即仍归集体所有、由农民使作农用。土地的承包人即农民基于信任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地方政府集中流转,以期取得更多的收益,此时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形成一级代理,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将土地集中后信托给受托人即商业信托公司,此时商业信托公司与地方政府形成二级代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土地资源的更有效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的产生和发展重要基础的土地经营权的自由转让为。农村土地经营权信托的流转模式符合《信托法》规定,是一种“地方政府作为委托代理人+商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土地信托模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地方政府+商业信托”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土地流转方式参与农村土地流转,一方面是地方政府集中农民土地经营权后委托给信托公司,另一方面是信托公司发行资金募集信托项目。通过市场融资为土地平整和开发过程支付费用,即由地方政府出面集中农户土地经营权,并利用商业信托公司较为强大的整合土地和资金两大资源的能力,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合规流转。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机制(“地方政府+商业信托”模式)主要有黑龙江肇东(中粮信托2010年)、安徽宿州(中信信托2013年10月,严格意义上讲此项目为我国首个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江苏无锡(北京信托2013年11月)、江苏句容(北京信托2013年11月)、安徽马鞍山(中信信托2014年2月)、等实践案例,但是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机制很不完善,存在着较多不足,分析国内“安徽宿州政府+中信信托”、“江苏无锡政府+北京信托”、“黑龙江肇东政府+中粮信托”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的经验,通过综合评价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机制,找出该机制的不足之处,完善相对应的金融体系、政府功能、产权制度等。信托是一种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及应用的成功的运作模式且相对成熟。英美日等发达国家高效率的土地利用就是因为合理运用了土地信托流转,较大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收入。本文试图通过借鉴英美、日本等国家的土地信托转让模式来逐步完善中国的土地经营权信托流转机制。本选题有四个方面的研究意义,一是根据我国农村发展的现实状况,剖析我国自1979年实施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各种土地流转的优缺点,侧重分析我国通过信托方式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机制的现状,发现它具有可以推广的实证价值;二是重点分析农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机制的政策依据和法理依据,剖析各方当事人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解析运作机理;叁是分析国内外土地流转信托机制,结合国内“安徽宿州政府+中信信托”、“江苏无锡政府+北京信托”、“黑龙江肇东政府+中粮信托”等实践案例,探索利用金融工具推动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效有序规模化流转,有效遏制农村土地撂荒,确保土地资源有效利用,推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四是发现农村土地经营权商业信托机制存在的问题,重点研究其风险可能来源,提出完善配套法律规定、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提升中介服务能力、形成监督体系等解决方案。本文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和归纳总结法。翻阅大量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商业信托机制有关的书籍,通过文献梳理,了解现有理论和研究情况,明确本文研究方法和框架思路。通过对叁个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分析,辅以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商业信托机制实际,提出针对性对策以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高效运转的市场化新型土地信托模式。机制试点背景、模式流程、运行情况和金融支持等情况进行定性分析,总结归纳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商业信托机制流转存在问题、本质原因及相关失败教训和成功经验。(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期刊2018-05-04)
王霞[8](2018)在《我国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到来,经济增速虽然放缓,高净值人数依然持续上涨,其拥有的资产规模也逐渐扩大。在资产持续增长的背景下,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目标有了从创造财富到财富保值、财富传承的转变。家族信托作为私人银行业务的一种,一方面有利于助推给国内商业银行的转型升级,成为综合性金融集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实现中国高净值人群的财富传承、财产保护与隔离、隐私保护、股权独立等综合需求。因此,进行我国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研究,对于商业银行的转型与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战略定位以及发展策略进行了研究。在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家族信托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家族信托的机遇与挑战,内部优势与劣势,结合家族信托业务定位于为高净值人士管理家族企业的特点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发展的客户定位主要集中于创富一代企业家、职业金领人士、家族企业二代继承人,总体目标及战略选择包括国际化战略、差异化战略和专业化战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发展家族信托业务应采取的具体策略及支持体系。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在我国家族信托行业的发展背景下,基于商业银行视角研究家族信托业务发展的战略定位、战略选择及策略建议,对指导和规范我国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及借鉴。(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8-03-26)
李亦欣[9](2018)在《去通道下房地产信托叁大转型方向:真实的股权投资、商业地产投资、标准化融资》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房地产信托在争议中前行。一方面,房地产信托在去年实现逆势增长,另一方面,围绕房地产信托违规处罚的案例也逐步增多。在压缩通道的行业发展大环境下,2018年房地产信托的机遇为何?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信托将围绕真实的股权投资、商业地产投资(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8-01-05)
关新也[10](2017)在《探析资产证券化与金融稳定的相关性——以商业地产信托基金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至今,房地产业突飞猛进发展,尤其在近几年迎来了快速增长期,房地产业在未来依然有着较大的发展潜力与发展机会。但是,房地产业发展高峰的背后存在为房地产提供"血液"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不健全问题,要想使房地产有持续不断的发展就要对房地产金融体系进行完善,房地产投资信托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两种创新模式进入人们视野,掀起了投资信托基金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新局面。本文将以商业地产信托基金为例探究资产证券化与金融稳定的相关性。(本文来源于《全国流通经济》期刊2017年30期)
商业信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创新,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它具有双重属性,既有房地产资产的属性也有证券的属性,所以它的风险变得更加复杂和特殊。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需要引用到REITs这个模式,来实现房地产的转型创新,但是实施REITs需要建立起与其相关的法律制度来进行管理,我国正是因为缺乏相关的制度导致REITs的实施有很多的阻碍。因此,为了使得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模式在我国商业地产中可以更好地进行应用,应当解决宏观调控背景下的房地产融资问题,实现房地产融资的创新,本文通过研究REITs的概念以及商业地产的现状,结合我国自身的政策以及发展形势,研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如何在商业地产中得到更好的应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商业信托论文参考文献
[1].陶斐斐.基于“服务+”定位的信托商业模式[J].当代金融家.2019
[2].吴琪.信托基金模式在商业地产中的应用[J].财经界.2019
[3].翟世浩.CDR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完善路径——商业信托法律关系[J].北方金融.2019
[4].邓晰尹.信托公司参与商业地产的投资逻辑[J].当代金融家.2019
[5].徐恺.商业信托视角下中国标准化REITs的发展路径探析[J].中财法律评论.2018
[6].杨井鑫.接手3.5亿信托贷款难收回乐山市商业银行怒诉“企业破产”[N].中国经营报.2018
[7].田海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模式研究[D].南京大学.2018
[8].王霞.我国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8
[9].李亦欣.去通道下房地产信托叁大转型方向:真实的股权投资、商业地产投资、标准化融资[N].证券日报.2018
[10].关新也.探析资产证券化与金融稳定的相关性——以商业地产信托基金为例[J].全国流通经济.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