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商事合同论文_卢海燕

政府商事合同论文_卢海燕

导读:本文包含了政府商事合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商事,合同,政府采购,政府,经济,制度,民法。

政府商事合同论文文献综述

卢海燕[1](2002)在《试析经济合同的再定位——政府商事合同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合同依其固有特性集中体现了经济法的公私相映,纵横统一之要义,本意为计划组织性的合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指令性计划大为缩减,政府或国家也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从事流转和协作活动。于是名不副实的《经济合同法》被统一于民事《合同法》。同时《合同法》又统一不了业已泛化的各类合同,市场经济下公私因素交织不可分的经济合同仍有其存在余地,经济合同的再定位便成为我国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本文来源于《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期刊2002年S2期)

石鑫润[2](2002)在《政府商事合同性质及相关制度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学界有关政府商事合同的探讨颇多,但大多数文章限于对政府商事合同的定性而缺乏对政府商事合同所适用具体法律制度的进一步探讨。因此,对政府商事合同具体制度设计的研究是本文的重点。文中没有专设一章形式论去考察现实中存在的千姿百态的政府商事合同,这可以说是笔者的一个遗憾,原因在于一方面是怕能力有限,难以穷尽政府商事合同的形式,另方面也是因为本文只是对政府商事合同适用一般制度的探讨,不涉及具体政府商事合同所适用的规则。本文结构如下: 第一章是性质论。通过对政府商事合同之中存在的权力因素与契约精神这对悖论的分析,从而剖析出政府商事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它是在公私交融的大背景之下产生的,它具有不同于民事合同或行政合同的特点,如合同目的公益私益的融合性,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合同意旨的实质正义性,而这恰恰构成了我们探讨其制度构建的基点。 第二章是制度论。根据政府商事合同自身特点从而分析政府商事合同所应遵循的特有制度。首先,由于政府在商事合同中不存在履约能力的障碍,因此,旨在保障合同双方履约能力的合同抗辩权制度与代位权制度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但问题在此并未结束,一方面,政府虽不存在履约能力问题,但存在履约意愿问题,此时,为防止政府出尔反尔行为,单纯强调合同相对方的抗辩权无济于事,应当赋予相对方诉权,追究政府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另方面,虽然政府鲜有破产的情形,但合同相对方则是普通私主体,完全有破产的可能,当政府进入破产程序时,不享有优先权,只得平等受偿。其次,由于政府商事合同中存在政府与政府官员之间的代理关系,如何保障政府代理人不徇私利,如何保障公益得以实现?本文拟从内外两个视角加以考察。从外在视角而言,就是排除适用无权处分制度;从内在视角而言,就是探讨政府所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再次,诚信制度、附随义务制度作为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政府商事合同亦对其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如附随义务将由附随地位上升为主体地位,并且更强调政府的附随义务。第四,政府商事合同的违约责任不能完全适用一般合同的违约责任,政府的契约义务不能突破它的公法义务,当政府基于公益的需要时,可以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而不负违约责任。但是,政府的这种特权要受到情事变更事由的制约,而且,政府不得以政策变更或抽象行政行为作为情事变更的理由。第五,政府商事合同的司法救济制度与现行的诉讼制度有别,与合同无直接厉害关系的第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权衡多方利益,从而扩大了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这就有必要建立判例制度以为制约。总之,本文试图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探讨,以实现对政府商事合同的一种制度性反思,达到理论服务于实践的目的。(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2-05-01)

史际春,邓峰[3](2000)在《经济(政府商事)合同研究[续]——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国家广泛参与经济生活 ,并将权力的、公共的意志通过合同的形式加以实现 ,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合同或政府商事合同的本质和要义之所在。本文从政府采购的概念及其特征着手 ,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意义 ,以比较的方式 ,对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就我国建立、完善政府采购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作者希望能够以此为中心和起点 ,在新形势下重建我国的经济合同法律制度。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政府采购法 (民间建议草案 )》 ,则可供实际部门立法和学者研究时参考(本文来源于《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0年06期)

史际春,邓峰[4](2000)在《经济(政府商事)合同研究[续]——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国家广泛参与经济生活 ,并将权力的、公共的意志通过合同的形式加以实现 ,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合同或政府商事合同的本质和要义之所在。本文从政府采购的概念及其特征着手 ,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意义 ,以比较的方式 ,对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就我国建立、完善政府采购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作者希望能够以此为中心和起点 ,在新形势下重建我国的经济合同法律制度。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政府采购法 (民间建议草案 )》 ,则可供实际部门立法和学者研究时参考。(本文来源于《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0年05期)

史际春,邓峰[5](2000)在《经济(政府商事)合同研究——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国家广泛参与经济生活 ,并将权力的、公共的意志通过合同的形式加以实现 ,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合同或政府商事合同的本质和要义之所在。本文从政府采购的概念及其特征着手 ,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以比较的方式 ,对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就我国建立、完善政府采购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作者希望能够以此为中心和起点 ,在新形势下重建我国的经济合同法律制度。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政府采购法 (民间建议草案 )》 ,则可供实际部门立法和学者研究时参考。(本文来源于《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0年04期)

史际春,邓峰[6](2001)在《经济(政府商事)合同研究——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目次一、概述:经济(政府商事)合同问题的提出二、政府采购的目标、特性和法律原则叁、政府采购制度的构成分析四、政府采购合同制度的法律分析五、结语一、概述:经济(政府商事)合同问题的提出合同,作为本质上体现商品交易要求的法权形式,作为体现市民社会及民法本质的社会存在和法律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成为任何当事人之间相互接受承诺的法律形式。尤其是随着政府职(本文来源于《经济法学评论》期刊2001年00期)

政府商事合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前,学界有关政府商事合同的探讨颇多,但大多数文章限于对政府商事合同的定性而缺乏对政府商事合同所适用具体法律制度的进一步探讨。因此,对政府商事合同具体制度设计的研究是本文的重点。文中没有专设一章形式论去考察现实中存在的千姿百态的政府商事合同,这可以说是笔者的一个遗憾,原因在于一方面是怕能力有限,难以穷尽政府商事合同的形式,另方面也是因为本文只是对政府商事合同适用一般制度的探讨,不涉及具体政府商事合同所适用的规则。本文结构如下: 第一章是性质论。通过对政府商事合同之中存在的权力因素与契约精神这对悖论的分析,从而剖析出政府商事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它是在公私交融的大背景之下产生的,它具有不同于民事合同或行政合同的特点,如合同目的公益私益的融合性,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合同意旨的实质正义性,而这恰恰构成了我们探讨其制度构建的基点。 第二章是制度论。根据政府商事合同自身特点从而分析政府商事合同所应遵循的特有制度。首先,由于政府在商事合同中不存在履约能力的障碍,因此,旨在保障合同双方履约能力的合同抗辩权制度与代位权制度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但问题在此并未结束,一方面,政府虽不存在履约能力问题,但存在履约意愿问题,此时,为防止政府出尔反尔行为,单纯强调合同相对方的抗辩权无济于事,应当赋予相对方诉权,追究政府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另方面,虽然政府鲜有破产的情形,但合同相对方则是普通私主体,完全有破产的可能,当政府进入破产程序时,不享有优先权,只得平等受偿。其次,由于政府商事合同中存在政府与政府官员之间的代理关系,如何保障政府代理人不徇私利,如何保障公益得以实现?本文拟从内外两个视角加以考察。从外在视角而言,就是排除适用无权处分制度;从内在视角而言,就是探讨政府所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再次,诚信制度、附随义务制度作为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政府商事合同亦对其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如附随义务将由附随地位上升为主体地位,并且更强调政府的附随义务。第四,政府商事合同的违约责任不能完全适用一般合同的违约责任,政府的契约义务不能突破它的公法义务,当政府基于公益的需要时,可以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而不负违约责任。但是,政府的这种特权要受到情事变更事由的制约,而且,政府不得以政策变更或抽象行政行为作为情事变更的理由。第五,政府商事合同的司法救济制度与现行的诉讼制度有别,与合同无直接厉害关系的第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权衡多方利益,从而扩大了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这就有必要建立判例制度以为制约。总之,本文试图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探讨,以实现对政府商事合同的一种制度性反思,达到理论服务于实践的目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政府商事合同论文参考文献

[1].卢海燕.试析经济合同的再定位——政府商事合同的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2

[2].石鑫润.政府商事合同性质及相关制度初探[D].中国政法大学.2002

[3].史际春,邓峰.经济(政府商事)合同研究[续]——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

[4].史际春,邓峰.经济(政府商事)合同研究[续]——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

[5].史际春,邓峰.经济(政府商事)合同研究——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

[6].史际春,邓峰.经济(政府商事)合同研究——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心[J].经济法学评论.2001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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