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XML技术的检察机关批捕系统的设计(论文文献综述)
郭灵彦[1](2021)在《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是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是法治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理论界对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研究不太系统,研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依然存在偏重微观探讨而宏观研究不足等弊端。尤为重要的是,对于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研究,存在理论与实务相脱节的现象,法学理论工作者重点研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功能价值和立法层面的问题,司法实务者则以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落实当中面临的困境为研究重心。因此,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仍有进一步研判探讨的空间。行政非诉执行,可理解为“官告民”的简单程序,是指由行政机关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制度。掌握了“官告民”的真正内容和特征后,便可认准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内涵和外延,进而明确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在内在动因、现实动因和制度动因方面的必要性。采用文献研究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考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开展的情况和实践经验类型,运用检察机关内网信息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查找案例和进行类案对比,剖析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在监督方式、监督案源、监督力量及监督质效方面存在的四大困境。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监督工作机制缺位、监督理念滞后、监督工作方法落后是导致困境的四大成因。最后,提出加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构想,以检察监督的原则、程序、方式及范围入手,明确制度设计,并从前提、基础、关键和保障四个方面,总结出完善立法规定、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素质提升、创新工作方法四大建议,以求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蓝图绘就新方向,促其登上新台阶、阔步新征程,推动“四大检察”的全面发展。
杨晓蕾[2](2020)在《W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依法治国的根本就是要把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全面性的开展,自“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党的十八大会议提出以来,到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我国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上不断克难攻坚,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牵住的“牛鼻子”,是检察改革中最难攻克的堡垒之一,也是必须啃下的“硬骨头”。检察院干部队伍的分类管理问题,既关系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又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W市人民检察院是全国首批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检察院之一,相较于全国大多数市级检察院,更早地进入改革实践阶段,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具有更多的改革实践经验,同时也更早地遇到改革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和困境。本文拟结合当前在员额制改革初见成效,以及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启动的背景下,通过对W市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机制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将W市人民检察院改革实践中暴露的问题总结归纳出来,并探索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路径及工作建议,也为其他地市检察院提供参考依据。主要采取文献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访谈法进行研究。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对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现状进行研究的实践意义进行描述,根据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对本文所要研究的内容和方法做详细解释。第二部分是介绍司法体制改革中人员分类管理相关概念。主要对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概念进行说明和解释,介绍相关理论基础,并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基本模式进行简要介绍,为以下内容作基础。在第三部分中以W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现状为例做了分析,包括W市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后的干部管理模式。第四部分是提出W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面临问题。第五部分则针对提出的问题成因进行分析说明,并在第六部分提出完善的对策路径及工作建议。第七部分是本文研究的结论部分。通过研究发现,W市人民检察院在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一是改革方案过于笼统:三类人员交流任职机制不够明晰;检察官退出机制规定过于简单;检察官业绩考评方式不够科学合理;现行薪酬体系使司法行政工作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检察人员配置与队伍结构不够理想:检察人员总数不足、三类人员配比不够合理;人员队伍结构不够理想;知识结构比较单一;能力结构比较滞后。通过分析发现问题成因,第一是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的效果与改革设计内容有出入;第二就是在人员分类管理后的配套制度没有及时制定和完善;三是薪酬体系不够合理影响了部分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荣誉感。为进一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进程,不断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以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健全符合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特点的保障体系,真正建立起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特点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检察人员管理体系,笔者根据研究发现的问题和成因分析,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完善三类人员交流任职机制和检察官退出机制;二是确定科学有效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三是完善三类人员职业保障机制;四是扩充政法专项编制数量并适当调整人员配比,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五是加强对各类检察人才的选拔和引进,以改善现有人员专业化程度;六是加大对各类检察人员专业培训与交流,以提升自身素质能力。
林竹静[3](2019)在《“人工智能+大数据”驱动的智慧检察路径规划——兼论检察大数据(上海)实验室的发展》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智慧检务已由理念演变为战略,并逐步落地为工程项目。2018年3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检察大数据融合创新实验室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组建成立。检察大数据(上海)实验室通过深度挖掘检察大数据资源,重点聚焦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关联大数据系统研发、基于大数据决策的证据标准、定罪要素体系研发,以及基于大数据范式的检察应用研究等,致力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领先地位的检察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对检察大数据(上海)实验室的发展考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廓清"人工智能+大数据"驱动的智慧检察应用现状、发展瓶颈及未来智慧检察的发展方向。
张文显,朱孝清,贾宇,汪世荣,曹诗权,余钊飞[4](2019)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家谈》文中研究指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之路的必然要求和生动实践。如何提升对"枫桥经验"的理论认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何立足司法、执法职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这些问题,本刊特邀本领域知名学者专家进行讨论,并期待读者的参与。
谭文犇[5](2018)在《基于QR码的检察电子档案安全保护技术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开展,我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检察档案管理是各级检察院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现阶段,检察档案管理仍然普遍采用纸质和电子档案并存的“双套制”。为了促进检察档案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必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地利用检察档案的信息资源价值,更好地满足档案信息化的实际需要。然而,电子档案在本质上不同于传统的纸质档案。保障检察电子档案的安全,以维护其法律凭证价值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围绕电子检察档案的安全保护技术开展研究,期望通过综合运用二维条形码、数字签名和数字水印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检察电子档案的安全性,维护其法律凭证价值。本文的主要工作和创新点归纳如下:第一、提出了一种基于电子档案文件签名的QR码可见水印方案。首先,将电子档案文件作为一个整体,利用MD5算法生成具有唯一性的数字签名。然后,将数字签名与版权标识等其他辅助信息一起,作为文本内容生成QR码图像。最后,将生成的QR码作为可见水印,以可见的方式嵌入到电子档案文件。显然,处理后的电子档案文件携带了可见的QR码,其内部包含了电子档案的文件签名和其他版权标识信息,能够较好地警示和保护检察电子文档的版权。第二、结合OFD版式文档的组成特点,分析并且提出了加密、数字签名和数字水印、打印控制等技术在电子档案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方案。为了解决电子公文和电子档案等行业长期存在文档格式不一致、访问接口多样等问题,我国推出了开放的固定版式文档格式标准,简称OFD。然而,OFD本身并没有提供足够的安全机制,需要用户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制。通过分析OFD版式文档在电子档案领域的安全需求,深入探讨了加密、数字签名、电子印章、数字水印、打印控制、敏感信息保护和数字版权管理(DRM)可控分发等技术如何与基于OFD版式文件的电子档案安全保护相结合,以达到防扩散、防篡改、防抵赖和权限控制的多重目的。
胡莹颖[6](2018)在《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作为检察权运行最基本的载体,检察办案组织改革对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此,从制度层面构建科学有序的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是优化配置检察职能、公正处理各类案件、稳定协调检察工作的关键,也势必成为牵引检察改革的“牛鼻子”。本文笔者以检察办案组织为核心展开全方位论证分析,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不同时期的检察办案组织进行梳理,总结先进经验,肯定改革成果,同时也归纳现有不足,以期为我国下一步改革调整工作提出个人拙见。本文在研究布局上划分了四章内容。第一章在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基本解读与理论剖析中,通过分析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概念,并将办案组织与易于混淆的检察组织、检察内设机构概念作辨析,确定本文研究重点办案组织的具体所指。在此基础上,再行罗列了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构成要素和理论基础,通过解读主体、权力、业务、司法责任承担四方面要素,详细介绍了构成办案组织的具体内容,通过剖析平衡协调检察一体与检察独立、贯彻行政权与司法权适度分离以及有效实现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奠定了办案组织改革的理论基调。第二章比较考察了域外主要法治国家和地区的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基本类型。本部分对以德国、法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和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的检察办案组织设置运行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整理出检察官型、团队型和复合型办案组织三种基本形态。通过分析影响各主要法治国家和地区不同办案组织形态的主要因素,总结出完善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改革的可供参考的现实标准和启示。在第三章中主要介绍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传统形式及改革历程,并针对不同阶段的办案组织作类型化评析。历数我国检察机关不同时期的办案组织,一是传统三级审批式办案组织,二是主诉(办)检察官办案组织,三是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织,四是独任检察官与检察官办案组形式,每一种办案组织类型都有其存在的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但不可否认,每一类办案组织也在适用与实践中存在诸多弊端。较之此前改革,当前正处改革进程中的独任检察官与检察官办案组在形式设计上有了突出进步,但在立法强化、专业化设计、案件划分、管理及考核制度、人员关系梳理以及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侦查权的剥离等多个方面还存在改革盲点,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而第四章则立足本文深度研究的目的,提出完善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基本思路。在总体要求层面,要搭建办案组织运行的基本框架,在确定下一步办案组织改革所应适用的办案组织基本类型及权力运行原则基础上,努力健全办案组织相关立法。在组织形式精细化设计层面,要有效区分案件性质及标准,实现办案组织的专业化分工设置;要合理划分办案组织适用标准,实现办案组织受理案件繁简分流,确保独任检察官与检察官办案组两者有序衔接;要良好协调各层级机关及人员关系,实现检察指令的法治化。在配套制度设计层面,要协同优化配套制度,从内设机构改革、员额制管理、人员分类管理和考核制度以及职业保障等不同方面分别予以推进和完善,最大限度激发检察官潜能。
蔡沁舟[7](2015)在《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公安局刑事案件协同系统设计与实现》文中提出在电子政务相关建设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地方或国家的各级公安局、法院等司法部门都已经建有属于自己的网络系统,在各自的部门之中建设了全局信息化。不过目前的信息化只是针对每一个部门的内部,并没有对外部门实现开放和共享,更加不能再整个信息网络上实现共享,这就使得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有所扭曲,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都被严重地浪费掉。因此,研究如何将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连接起来就成了必然的趋势。本论文根据现有的案件办理流程和模式,研究如何在政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初期建设的基础上,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已有的不完善的和有需要的系统功能进行扩展,建设一个专业、完整、易扩展的综合数字化的加工生产线和刑事诉讼数据信息协同办案平台,将数据信息管理的标准统一起来。在需求分析阶段,本文对公安局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和方式进行详尽的分析,整理出系统的功能和非功能性需求。在系统设计模块中,给出了系统的建设原则、系统总体结构设计、数据库设计、安全体系设计、共享专网设计、系统应用架构设计以及系统详细设计。该章节对系统的功能子模块进行了划分,给出系统的主要流程图。在系统功能实现阶段,本文采用B/S软件架构体系,使用Oracle数据库技术建立了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同时按照划分的功能模块实现系统具体功能。系统完成后,本文使用测试用例对系统进行了功能和性能测试,取得了较好的结果。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公安局刑事案件协同系统采用了J2EE、XML Web Services、应用安全保障、消息中间件、存储区域网络(SAN)等相关技术,结合政府数据中心的标准规范体系,有效实现了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公安局刑事案件协同系统。该系统把管理模式、管理制度规范起来,实现信息管理标准化、信息资源数字化以及信息服务网络化,使它能够成为一个可以更好的为公检法司各部门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数据信息的共享平台。改革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的传统工作模式,实现信息化的网上协同办公,这将对公检法系统起到有效的领导;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效率、办案质量也将得到大大的提高。
蔡智立[8](2014)在《政法业务协作平台研究与实现》文中研究表明2000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政法信息化建设,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监狱、劳教(戒毒)等政法部门信息化应用水平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政法工作各项核心业务开发、应用了信息系统,积累了较多数据。但是由于部门间缺少信息共享、协作的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大量的部门间协作需要通过人工方式实现,造成重复劳动、效率低下等问题。如何整合政法部门间业务信息系统,建立行之有效的部门间共享、协作机制,成为政法信息化工作的当务之急。立足于我省政法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本论文讨论了如何设计、开发政法业务协作平台实现政法业务网络化、系统化、流程化协作等方面的内容。论文对政法部门业务协作的现状及应用需求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采用SOA (面向服务架构)、ESB (企业服务总线)、隔离网闸等技术,构建政法业务协作平台的整体思路和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几方面内容:1.政法业务协作平台。在SOA的技术体系框架下,集成市场上成熟的ESB产品构建政法业务协作平台,实现数据交换、业务流程管理等政法业务协作平台的具体功能。2.部门接入系统。针对政法部门复杂网络、异构环境等特殊情况和要求,对接入系统的接口组成、接口标准、数据封装规范等进行了设计,实现政法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政法协作平台的对接。3.编码体系。对政法业务协作所涉及的政法部门、协作业务、交互步骤、文书等进行编码,为部门接入系统和业务协作平台提供统一的编码标准。4.数据安全体系。针对政法部门业务数据安全保护的要求,制定业务协作平台数据加解密、签名的安全策略,实现了政法数据在合法、保密的前提下进行传输和交换。通过政法业务协作平台的建设,能够实现政法各部门主要业务应用系统的无缝衔接,部门间业务交互的频率可以从每天1-2次变为接近实时,大幅缩短工作时间;海量的办公(案)材料不再需要打印,节省了大量的办公经费;大量的结构化数据、电子文档实现“系统对系统”的交换,不再需要重复录入、减少差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刘涛[9](2013)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交换平台的设计与实现》文中指出2000年10月,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制售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为解决针对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如何向司法机关转移的问题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框架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执法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交换平台是立足于检察机关监督的系统平台,本文首先论述“两法衔接”制度的产生背景和意义。然后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功能方面进行需求分析,列举系统平台可实现的主要技术特点,例如:BI数据分析及数据挖掘技术、支持AJAX技术进行异步数据交互和效果显示等。符合实际应用的功能需求,例如:案件录入、查询、审核、移交等基本功能;平台的软、硬件需求;同时根据具体业务职能分析设计系统流程图和系统模块功能;并对数据库进行设计,其中包含数据处理分析;着力解决系统存在的安全漏洞。重点介绍系统设计实现部分,着重各个模块功能、设计、实现。接着测试部分对系统功能实现是否满足实际需求进行测试,介绍了测试的内容、环境、方法等,并列举测试结果。最后,对本次项目进行总结、展望,提出自己的主要工作与成就,以及系统不足之处,对本系统投入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展望。
贾小宇[10](2013)在《潍坊市检察院审查批捕业务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文中研究指明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现行的审查批捕程序完全是一种检察机关单方的职权行为,是一种行政化的审批程序。在信息技术日渐普及的今天,我国检察系统如何通过高科技手段来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强化检察系统建设,成为各级检察系统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为全面、准确、有效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提高批捕案件质量,在规范案件审查批捕工作的基础上,潍坊市检察院提出了建立审查批准业务管理系统,通过网络辅助手段完成检察院审查批捕工作,提高审查批捕的办案效率。本文采用UML建模语言,利用用例图、类图、时序图等方式描述了审查批捕业务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过程。首先给出了系统的开发背景;其次在需求调研基础上分析系统业务需求,将系统功能分为七个需求模块:受案管理、审查管理、变更管理、复议复核提请、备案管理、请示案件管理和移送管理,并通过用例分析方式描述了各模块功能需求;基于J2EE的SSH技术,设计系统整体框架,在系统架构基础上设计各功能模块程序结构,并通过图表及UML静态结构进行描述;最后整合系统功能模块,经过反复测试,设计实现了检察院审查批捕业务管理平台,并描绘了系统功能实现界面。系统采用B/S体系结构,采用基于J2EE的SSH框架技术设计实现,采用SQLServer2005作为数据库服务器,实现了案件受理登记、批捕案件审查、变更逮捕措施和决定、案件复议复核提请、备案、案件请示与移送等功能。实现对批准逮捕的案件实行跟踪监督,及时掌握侦查机关是否变更强制措施、撤案、移送审查起诉。对作出不批捕决定的案件,监督执行机关及时释放被拘留的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对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的,跟踪侦查机关的补查情况,督促及时重新提请批准逮捕。为潍坊市检察院审查批捕业务管理提供一个电子平台。建立审查批捕业务管理系统,提供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就审查批捕业务信息和案件进行共享,实现提前了解案情,熟悉证据,从而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二、基于XML技术的检察机关批捕系统的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基于XML技术的检察机关批捕系统的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1)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概述 |
1.1 行政非诉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
1.1.1 行政非诉执行的概念 |
1.1.2 行政非诉执行的特征 |
1.2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概念和特征 |
1.2.1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概念 |
1.2.2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特征 |
1.3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依据 |
1.3.1 法理依据 |
1.3.2 法律依据 |
1.3.3 政策依据 |
1.3.4 现实依据 |
第二章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动因 |
2.1 内在动因:破解行政非诉执行困境的必然选择 |
2.1.1 破解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审查形式化的困境 |
2.1.2 破解法院行政非诉执行运作效果不理想的困境 |
2.1.3 破解行政非诉执行立法目的难以实现的困境 |
2.2 现实动因:落实行政检察监督业务的必然要求 |
2.2.1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是实现检察性质定位的体现 |
2.2.2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是行政监督业务的增长点 |
2.3 制度动因:推进和谐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追求 |
2.3.1 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
2.3.2 促进依法行政,督促依法履职 |
2.3.3 保障合法权益,提供救济途径 |
2.3.4 解决实际争议,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
第三章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现状、困境及成因 |
3.1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现状 |
3.1.1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开展情况 |
3.1.2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经验分析 |
3.2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困境 |
3.2.1 检察监督方式单一且刚性不足 |
3.2.2 检察监督案源匮乏 |
3.2.3 检察监督力量薄弱 |
3.2.4 检察监督质效甚微 |
3.3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困境的成因 |
3.3.1 相关法律法规缺失 |
3.3.2 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缺位 |
3.3.3 检察监督理念滞后 |
3.3.4 检察监督工作方式落后 |
第四章 加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构想 |
4.1 革新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设计 |
4.1.1 明确监督原则 |
4.1.2 厘清监督范围 |
4.1.3 完善启动程序 |
4.1.4 改进监督方式 |
4.1.5 把握监督重点 |
4.2 优化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法治环境 |
4.2.1 优化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内部法治环境 |
4.2.2 优化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外部法治环境 |
4.3 完善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建议 |
4.3.1 细化立法规定,丰富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方式 |
4.3.2 健全工作机制,拓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源 |
4.3.3 增强素质提升,强化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力量 |
4.3.4 创新工作方法,提升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质效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W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四、论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人员分类管理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司法体制改革 |
二、公共部门的人员分类 |
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目标设置理论和其本身的作用 |
二、激励理论的定义 |
三、机制设计理论 |
第三节 检察人员的分类 |
一、检察官 |
二、检察辅助人员 |
三、司法行政人员 |
第二章 W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现状 |
第一节 W市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
第二节 W市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
二、三类人员结构 |
三、案件受理情况 |
第三节 干部管理模式 |
第三章 W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过于笼统 |
一、三类人员交流任职机制、检察官退出机制不够明晰 |
二、检察官业绩考评方式不够科学合理 |
三、现行薪酬体系使司法行政工作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
第二节 检察人员配置与队伍结构不够理想 |
一、检察人员总数不足、三类人员配比不够合理 |
二、当前检察人员队伍结构不够理想 |
第四章 W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一节 改革方案的设计与实践存在偏差 |
第二节 缺乏人员分类管理后的相关配套制度 |
第三节 薪酬体系不够合理影响了部分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荣誉感 |
第五章 完善W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人员交流、考评、保障机制 |
一、完善三类人员交流任职机制和检察官退出机制 |
二、确定科学有效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 |
三、完善三类人员职业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 |
第二节 加大检察队伍建设力度 |
一、扩充编制数量并适当调整人员配比,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
二、加强对各类检察人才的选拔和引进,改善现有人员专业化程度 |
三、加大对各类检察人员专业培训与交流,提升自身素质能力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3)“人工智能+大数据”驱动的智慧检察路径规划——兼论检察大数据(上海)实验室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一.“人工智能+大数据”驱动的智慧检察应用概况 |
(一) “人工智能+检察”应用现状总体考察 |
1.智能语音辅助司法办案 |
2.机器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的检察应用 |
3.计算机视觉在办案过程及刑事执行检察中的应用 |
4.案管机器人辅助检察官办案 |
(二) 全业务智慧办案中的检察大数据应用现状 |
(一) 大数据辅助检察决策 |
(二) 大数据规范法律监督标准 |
(三) 大数据辅助检察办案 |
(四) 大数据服务司法管理 |
(五) 大数据控制司法办案成本 |
二.检察大数据系统缺陷与“检察大数据 (上海) 实验室”缘起 |
(一) “检察大数据”概念厘定 |
(二) 检察大数据系统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1.数据采集标准不一 |
2.新型数据应用滞后 |
3.关联数据仍待深挖 |
4.数据分析创新不足 |
(三) 上海创设“检察大数据 (上海) 实验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1.上海建设检察大数据 (上海) 实验室的区位优势 |
2.上海建设检察大数据 (上海) 实验室的研发基础 |
三、“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检察办案与“检察大数据 (上海) 实验室”发展愿景 |
(一) 智慧检察规划发展方向 |
1.推进司法办案智能化 |
2.探索法律监督智能化 |
3.打造法治服务惠及机制 |
(二) 检察大数据系统完善思路 |
1.完善数据采集指标 |
2.强化数据挖掘整合 |
3.拓展数据应用空间 |
(三) 检察大数据 (上海) 实验室发展路径规划 |
1.中长期规划及研究方向 |
2.发展阶段性工作任务及目标 |
(4)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家谈(论文提纲范文)
张文显: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引领“枫桥经验”创新发展 |
一、党的全面领导思想照亮“枫桥经验”发展道路 |
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铸就“枫桥经验”不朽灵魂 |
三、群众路线思想指引“枫桥经验”守正创新 |
四、社会和谐思想充实“枫桥经验”价值内核 |
五、平安建设思想优化“枫桥经验”功能定位 |
六、依法治理思想锤炼“枫桥经验”法治品格 |
七、法治社会思想更新“枫桥经验”治理模式 |
八、重在基层思想抓住“枫桥经验”根本要害 |
九、新型德治与现代法治相结合思想焕发“枫桥经验”现代精神 |
十、新时代社会治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枫桥经验”前进方向 |
朱孝清:检察机关学习践行“枫桥经验”的几个问题 |
一、检察机关学习践行“枫桥经验”的必要性 |
(一) 检察机关与“枫桥经验”有紧密关联 |
(二) “枫桥经验”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 |
二、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应坚持的原则 |
(一) 立足职能原则 |
(二) 法治原则 |
三、检察机关学习践行“枫桥经验”的重点 |
(一) 立场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二) 履行职责上坚持结合办案预防化解矛盾 |
(三) 执行法律政策上坚持以人为本, 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
(四) 检力配置上坚持以基层为重点 |
贾宇: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检察实践与思考 |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检察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 |
(一) 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 提升人民检察的社会治理能力 |
(二) 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 提升人民检察的化解基层矛盾能力 |
(三) 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 提升人民检察的促进平安和谐能力 |
(四) 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 提升人民检察的引领社会风尚能力 |
(五) 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 提升人民检察的保障协调发展能力 |
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检察实践 |
(一)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领域法律监督, 推进基层自治规范化 |
(二) 加强基层民生保障领域法律监督, 推进基层治理精准化 |
(三) 加强基层执法司法领域法律监督,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
(四) 加强基层矛盾预防和化解的服务能力, 推进基层平安和谐 |
三、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的思考 |
汪世荣: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枫桥经验”研究 |
一、“枫桥经验”体现“礼乐政刑综合为治”的思想 |
二、诸暨市人民法院的实践 |
(一) 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形成解决纠纷的合力 |
(二) 落实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 发挥诉调对接机制的作用 |
(三) 通过机制创新依法公正高效权威履行审判职能 |
(四) 深化科技应用, 提升信息化水平 |
三、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传承创新“枫桥经验”的启示 |
(一)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 |
(二) 充分延伸审判职能从源头预防减少矛盾纠纷 |
(三) 优化审判职能大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
曹诗权: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时代站位 |
一、把握政治站位, 明晰斗争与扞卫的关系, 坚持加强和维护党的领导 |
二、把握思想站位, 明晰实践与理论的关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三、把握宗旨站位, 明晰专政与民主的关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四、把握法治站位, 明晰德治与法治关系,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
余钊飞: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 |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适应并指引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需要全面贯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
(5)基于QR码的检察电子档案安全保护技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电子档案的新特点 |
1.3 电子档案文件格式OFD |
1.4 影响电子档案安全性的要素分析 |
1.5 电子档案安全技术的研究现状 |
1.6 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1.7 小结 |
第2章 相关基础知识 |
2.1 二维条形码简介 |
2.2 QR码基础 |
2.2.1 QR码组成与符号结构 |
2.2.2 QR码编码器的编码流程 |
2.2.3 QR码的安全应用 |
2.3 电子档案的凭证价值 |
2.3.1 电子档案的数字取证技术 |
2.3.2 电子档案取证的过程模型 |
2.3.3 电子档案的数字证据法律认可 |
2.4 电子档案的原始性保障安全技术 |
2.4.1 数字签名技术 |
2.4.2 数字水印技术 |
2.4.3 电子文件封装 |
2.4.4 可信时间戳技术 |
2.5 小结 |
第3章 基于电子档案文件签名的QR码可见水印 |
3.1 引言 |
3.2 提出的电子档案文件签名的QR码可见水印方案 |
3.2.1 电子档案文件的数字签名生成 |
3.2.2 标识电子档案认证信息的QR码生成 |
3.2.3 QR码的可见嵌入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OFD版式文件的电子档案安全应用分析 |
4.1 引言 |
4.2 版式文件OFD格式解析 |
4.2.1 OFD版式文件结构 |
4.2.2 OFD与其他同类文件格式的比较 |
4.3 OFD在若干电子政务应用中的方案 |
4.3.1 基于OFD的电子公文 |
4.3.2 基于OFD的电子证照 |
4.4 OFD版式电子档案的安全需求分析 |
4.5 OFD电子档案的初步安全解决方案 |
4.5.1 加密 |
4.5.2 数字签名 |
4.5.3 数字水印 |
4.5.4 打印控制 |
4.5.5 敏感信息遮蔽保护 |
4.5.6 DRM可控分发 |
4.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探源: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基本解读与理论剖析 |
第一节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概念与辨析 |
一、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基本概念 |
二、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相关概念辨析 |
第二节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构成要素 |
一、检察机关办案组织之主体要素 |
二、检察机关办案组织之权力要素 |
三、检察机关办案组织之业务要素 |
四、检察机关办案组织之司法责任承担要素 |
第三节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改革的理论基础 |
一、检察一体与检察独立 |
二、司法权与行政权适度分离 |
三、权责利相统一原则 |
第二章 借镜:域外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设置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和地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设置 |
一、检察官办案组织 |
二、团队型办案组织 |
三、复合型办案组织 |
第二节 域外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设置运行分析与启示 |
一、域外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设置的影响因素 |
二、域外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设置运行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章 检视: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类型化评析 |
第一节 传统三级审批办案组织 |
一、三级审批办案组织基本介绍 |
二、三级审批办案组织利弊分析 |
第二节 主诉(办)检察官办案组织 |
一、主诉(办)检察官办案组织基本概况 |
二、主诉(办)检察官办案组织实施状况及问题分析 |
第三节 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织 |
一、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织基本内容 |
二、“主任检察官”相关概念、制度辨析 |
三、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织形式的进步性与局限性分析 |
第四节 独任检察官与检察官办案组 |
一、独任检察官与检察官办案组内容简述 |
二、独任检察官与检察官办案组形式的优越性 |
三、现行独任检察官与检察官办案组形式仍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改良:完善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检察机关办案组织运行的总体框架 |
一、明确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基本形式 |
二、遵循办案组织权力运行原则性要求 |
三、健全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相关立法 |
第二节 探索组织形式精细化设计,厘清相关人员关系 |
一、区分案件性质及标准,促进办案专业化分工 |
二、区分办案组织适用标准,确保两者有序衔接 |
三、协调各层级检察机关及人员关系,实现检察指令法治化 |
第三节 协同优化配套制度,最大限度激发检察官潜能 |
一、推进各层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精简改革 |
二、完善全国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管理工作 |
三、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及考核制度 |
四、加强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化构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7)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公安局刑事案件协同系统设计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和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4 论文组织结构 |
第二章 系统相关技术分析 |
2.1 B/S模式 |
2.2 数据库技术 |
2.3.NET FRAMEWORK |
2.4 C# |
2.5 XML WEB SERVICES技术 |
2.6 应用安全保障技术 |
第三章 系统需求分析 |
3.1 需求分析概述 |
3.2 案件管理模块需求分析 |
3.3 文书管理模块需求分析 |
3.4 用户信息管理模块需求分析 |
3.5 数据需求分析 |
3.5.1 数据的安全性 |
3.5.2 数据的完整性 |
3.6 安全需求分析 |
第四章 系统设计 |
4.1 系统建设原则 |
4.1.1 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性 |
4.1.2 标准性和开放性 |
4.1.3 可扩展性和可适应性 |
4.1.4 高可用性和可靠性 |
4.2 系统总体结构设计 |
4.3 数据库设计 |
4.4 安全体系设计 |
4.4.1 威胁与风险分析 |
4.4.2 安全建设目标 |
4.4.3 安全设备 |
4.4.4 数据安全 |
4.5 共享专网设计 |
4.6 系统应用构架设计 |
4.7 系统详细设计 |
第五章 系统功能实现 |
5.1 标准规范 |
5.1.1 国家电子政务标准 |
5.1.2 平台建设标准与规范 |
5.1.3 XML标准 |
5.1.4 政府数据中心标准规范体系 |
5.1.5 标准规范制定与实施 |
5.2 技术特点 |
5.2.1 基于服务的N层体系结构 |
5.2.2 松散耦合 |
5.2.3 良好的扩展性 |
5.3 案件管理模块功能实现 |
5.3.1 案件新增 |
5.3.2 案件修改 |
5.3.3 提起逮捕 |
5.3.4 案件补充 |
5.3.5 要求复议 |
5.3.6 不追捕说明 |
5.3.7 逮捕执行 |
5.3.8 不批捕释放 |
5.3.9 提请诉讼 |
5.4 文书管理模块功能实现 |
5.4.1 文书格式管理 |
5.4.2 标签管理 |
5.5 用户信息管理模块功能实现 |
5.5.1 日志管理 |
5.5.2 用户管理 |
5.5.3 权限管理 |
5.5.4 上报资料类型 |
5.6 数据库功能实现 |
5.6.1 共享数据库的数据元标准 |
5.6.2 共享数据库命名规范 |
5.6.3 数据交换平台 |
第六章 系统测试 |
6.1 测试概述 |
6.2 测试内容 |
6.2.1 功能测试 |
6.2.2 用户界面测试 |
6.3 测试结果分析 |
第七章 结论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政法业务协作平台研究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l.1 课题研究意义与背景 |
1.1.1 课题背景 |
1.1.2 研宄意义 |
1.2 国内外研宄现状 |
1.2.1 业务协作平台研宄现状 |
1.2.2 领域工程研宄现状 |
1.3 论文主要工作 |
1.4 论文章节安排 |
第二章 系统分析 |
2.1 现状分析 |
2.1.1 政法业务协作现状 |
2.1.2 政法业务协作存在的问题 |
2.2 业务协作分析 |
2.2.1 业务协作分类 |
2.2.2 业务协作过程 |
2.3 需求分析 |
2.3.1 需求要点 |
2.3.2 系统需求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系统设计 |
3.1 总体设计 |
3.1.1 总体设计思路 |
3.1.2 总体架构设计 |
3.1.3 系统功能设计 |
3.2 ESB基础平台设计 |
3.2.1 数据传输功能设计 |
3.2.2 数据路由功能设计 |
3.2.3 服务定制功能设计 |
3.2.4 服务管理功能设计 |
3.2.5 监控管理功能设计 |
3.2.6 流程管理功能设计 |
3.3 部门接入系统设计 |
3.3.1 接口组成设计 |
3.3.2 接口标准设计 |
3.3.3 数据接入设计 |
3.4 编码体系设计 |
3.4.1 部门编码设计 |
3.4.2 业务编码 |
3.4.3 交互步骤编码 |
3.4.4 文书编码 |
3.5 数据安全体系设计 |
3.5.1 设计原则 |
3.5.2 数据安全设计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系统实现 |
4.1 ESB 基础平台实现 |
4.1.1 消息传输功能实现 |
4.1.2 数据路由功能实现 |
4.1.3 服务定制功能实现 |
4.1.4 服务管理功能实现 |
4.1.5 监控管理功能实现 |
4.1.6 流程管理功能实现 |
4.2 部门接入系统实现 |
4.2.1 数据封装和交换设计实现 |
4.2.2 接口技术实现 |
4.3 编码体系设计实现 |
4.3.1 部门编码实现 |
4.3.2 业务编码实现 |
4.3.3 交换步骤编码实现 |
4.3.4 文书编码实现 |
4.4 数据安全体系实现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系统测试 |
5.1 功能测试 |
5.1.1 数据封装测试 |
5.1.2 数据摆渡功能测试 |
5.1.3 接口联调测试 |
5.2 性能测试 |
5.3 测试结果 |
5.3.1 功能测试 |
5.3.2 性能测试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总结 |
6.2 下一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9)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交换平台的设计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产生的背景 |
1.2 “两法衔接”解决方案的意义 |
1.3 “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国内现状 |
1.4 论文概述 |
第二章 “两法衔接”信息平台需求分析 |
2.1 应用需求分析 |
2.1.1 系统工程流程图 |
2.1.2 系统数据流图 |
2.1.3 数据处理分析 |
2.2 功能需求分析 |
2.2.1 综合管理 |
2.2.2 业务管理 |
2.2.3 基本设置管理 |
2.2.4 查询统计报表 |
2.2.5 系统维护 |
2.3 性能需求分析 |
2.3.1 利用 BI 数据分析及数据挖掘技术 |
2.3.2 执法案件录入预警 |
2.3.3 预警提示 |
2.3.4 互联互动 |
2.3.5 查询系统 |
2.4 案件信息需求功能分析 |
2.4.1 执法案件信息 |
2.4.2 检察机关监督信息 |
2.4.3 案件数据类型 |
2.5 数据属性需求功能分析 |
2.5.1 结构化数据类型 |
2.5.2 非结构化数据类型 |
2.6 标准化建设需求功能分析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设计 |
3.1 设计目标 |
3.2 设计思路和技术特点 |
3.2.1 设计思路 |
3.2.2 平台设计 |
3.2.3 环境要求 |
3.2.4 技术特点 |
3.3 应用系统设计 |
3.4 应用支撑平台设计 |
3.4.1 平台架构设计 |
3.4.2 平台模块设计 |
3.4.3 数据库设计 |
3.5 业务应用系统设计 |
3.5.1 业务应用系统架构 |
3.5.2 业务处理流程 |
3.5.3 主要数据流程 |
3.5.4 总体结构功能 |
3.6 应用接口设计 |
3.6.1 网络接口 |
3.6.2 操作系统接口 |
3.6.3 数据库接口 |
3.6.4 应用系统体系接口 |
3.7 环境设计 |
3.7.1 开发环境 |
3.7.2 测试环境 |
3.7.3 运行环境设计 |
3.8 数据库设计 |
3.8.1 业务数据库 |
3.8.2 案件数据库 |
3.8.3 Web 信息发布数据库 |
3.8.4 数据仓库 |
3.9 标准化建设要求 |
3.10 风险分析 |
3.10.1 |
3.10.2 安全措施 |
第四章 “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功能实现 |
4.1 系统主要功能 |
4.2 系统主要功能详述 |
4.2.1 平台描述 |
4.2.2 执法案件录入 |
4.2.3 移送违纪案件录入 |
4.2.4 案件批复查阅 |
4.2.5 查询管理 |
4.2.6 案件统计管理 |
4.2.7 案件流程部署 |
4.2.8 通知公告管理 |
4.2.9 业务日志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系统测试 |
5.1 系统测试概述 |
5.2 系统功能测试 |
5.2.1 测试环境 |
5.2.2 操作测试 |
5.2.3 功能测试 |
5.2.4 测试结果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束语 |
6.1 平台特点和优点 |
6.2 论文总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潍坊市检察院审查批捕业务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系统开发背景 |
1.2 本文主要工作 |
1.3 本文的组织结构 |
第2章 系统需求分析 |
2.1 审查批捕业务流程 |
2.2 系统功能需求分析 |
2.2.1 受案管理需求分析 |
2.2.2 审查管理需求分析 |
2.2.3 变更管理需求分析 |
2.2.4 复议复核提请管理需求分析 |
2.2.5 备案管理需求分析 |
2.2.6 请示案件管理需求分析 |
2.2.7 移送管理需求分析 |
2.3 系统非功能性需求 |
第3章 系统设计与详细设计 |
3.1 总体架构设计 |
3.1.1 技术架构选择 |
3.1.2 功能结构设计 |
3.2 系统详细设计 |
3.2.1 受理管理功能详细设计 |
3.2.2 审查管理功能详细设计 |
3.2.3 变更管理功能详细设计 |
3.2.4 复议复核提请功能详细设计 |
3.2.5 备案管理功能详细设计 |
3.2.6 请示案件管理功能详细设计 |
3.2.7 移送管理功能详细设计 |
3.3 数据库设计 |
3.3.1 数据模型 |
3.3.2 数据库表结构 |
第4章 系统实现与测试 |
4.1 系统运行机制 |
4.2 系统功能实现 |
4.2.1 受理管理实现 |
4.2.2 审查管理实现 |
4.2.3 变更管理实现 |
4.2.4 复议提请实现 |
4.2.5 备案管理实现 |
4.2.6 请示案件管理实现 |
4.2.7 移送案件管理实现 |
4.3 系统测试 |
第5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四、基于XML技术的检察机关批捕系统的设计(论文参考文献)
- [1]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研究[D]. 郭灵彦. 河北大学, 2021
- [2]W市人民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D]. 杨晓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3]“人工智能+大数据”驱动的智慧检察路径规划——兼论检察大数据(上海)实验室的发展[A]. 林竹静.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9卷 总第9卷), 2019
- [4]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家谈[J]. 张文显,朱孝清,贾宇,汪世荣,曹诗权,余钊飞.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9(03)
- [5]基于QR码的检察电子档案安全保护技术研究[D]. 谭文犇. 湖南大学, 2018(07)
- [6]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研究[D]. 胡莹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7]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公安局刑事案件协同系统设计与实现[D]. 蔡沁舟. 电子科技大学, 2015(07)
- [8]政法业务协作平台研究与实现[D]. 蔡智立. 华南理工大学, 2014(01)
- [9]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交换平台的设计与实现[D]. 刘涛. 电子科技大学, 2013(05)
- [10]潍坊市检察院审查批捕业务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贾小宇. 山东大学, 2013(11)